第20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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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于知乐到的比张思甜早,索性先在店里收拾了一番。

捡起藤椅上的书,把橱窗玻璃擦了一遍,朝阳已经送来了一束微光,当作晨礼。

木梯子咯噶响,张思甜打着哈欠从阁楼下来了。

于知乐望过去:“昨天没回家么。”

身上的珊瑚绒睡裙还未换下,张思甜用手指当梳子抓头发:“是啊,小朋友生日,订了一整套甜品台,熬夜弄完了。”

“几点睡的?”

“三点半吧。”

于知乐抬了抬下巴,带点命令的口吻:“再上去睡会。”

张思甜摇手:“不了,生物钟就这样,睡不着啦。”

她绕回吧台后边,弯腰觑了一会,找寻无果,遂抬眼问:“我搁这的书呢。”

“被我放台子上了。”于知乐回,走回烘焙间,搓洗抹布。

张思甜拔高上身,锁定目标:“喔,这。”

她靠到烘焙房门边,把那本赭色封壳的书亮出来,对于知乐晃了晃:“这里面东西你看到了嘛?”

“什么?”于知乐回头,一半脸恰好跑进日光,那里的皮肤白得几乎通透:“没在意。”

张思甜随意摊开书,抽出两张票状的东西:“这个,邀请卡。”

“嗯?”

“你猜谁昨天过来了?”张思甜的语气突然像掉下来的水花,随时能轻快地溅开来。

她刻意卖关子的举动,于知乐并不买账,只敷衍回了一个字:“谁?”

“严安!”张思甜叫出声,又停了停:“严安啊!你信吗?他回来了,居然还来了我们店里!”

好友的这份惊喜,并没有淋到于知乐头上,相反,落水成冰,还是尖利的冰锥子。

洗手池前的女人突然没了动静,也没了声音。

像是怕一动,就会扎到什么东西。

张思甜哪里注意,仍旧自己惋惜:“他问了你,你那会不在。”

于知乐低了低头,像要借着下巴把什么情绪压回去,她走回张思甜面前,问:“什么邀请卡?”

张思甜递过去一张:“他开了间酒吧,明晚开业,晚上有他个唱,请我们俩去看,贵宾邀请卡哦。”

票被她夹在指间,左右来回,很调皮地摇:“哎唷嗬,重点当然是你啦。”

于知乐直接抽过去,敛目,瞄到酒吧名字,她微微一愣。

归处。

他曾唱给她听的歌,是他刚写完的一首,那会她也刚成为他学生不久。

第二天晚上,八点多,第一个代驾单的往返路上,恰好能经过御场古街。

严安的酒吧地址就在边上。

开业第一天,外加老板是国内都小有名气的民谣歌手,所以也注定了此刻的人来人往,惹眼的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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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谣再小众,那一垛子拥趸者的力量的还是不容小觑的。

走过人行道,于知乐清晰望见了它的名字,有着和邀请函上一模一样的古朴字体。

在这样一条灯红酒绿、斑驳陆离的街上,归乡显得过于平和无争了。灯光柔软清淡,静静地从窗子里充溢出来。

有的地方,你会想要冲进去千杯解愁,在谁都认不出谁的舞池里,泪流满面,摇臂嘶吼。

但有的地方,你却只愿一个人坐着,不出声的小盏独酌,独自消化岁月的喜乐与哀苦。

归处就是第二种地方。

于知乐在门口站了一会,似在踌躇。

一个穿白色布衫的男孩子见状,走过去问:“小姐,外面很冷,不如进去坐坐,不想喝酒还有茶。”

于知乐打量他两眼,一直揣在口袋里的右手伸了出来,那张被她叠了一道已经被布料磨蹭出痕迹的邀请卡,也一并暴露到空气里。

“哦!”见到她手里的贵宾卡,男孩惊呼,且愈发热忱:“是老板的客人啊,您这边请。”

于知乐跟着他上了店里较高的地段,这儿只安置了几张桌子,却拥有更加开阔的空间与视野。

男孩说随便坐,她便找了个角落的位置。

舞台出人意料的简单,立式麦后面,已经有个男人抱着吉他在哼唱,就他一个人。

于知乐当然认得他,也许是胡茬的关系,他看上去老了点,声线也比以往沧桑。他过去的嗓音是一条河,奔流清朗,有粼粼碎光,如今像是掺了沙,这沙很细,一点也不硌耳朵,反倒很舒适,缓缓地淌过去,再慢吞吞,沉淀在人心底。

于知乐听得出神。

直到服务生端来了一杯柠檬水,她才收回视线,道了声谢。

酒吧里有人在闲谈,但更多的,都安静地听他弹唱。

他又唱了一首《在瞬间》,他的成名曲,早两年他去了外地酒吧驻场,有网友拍下他唱歌的样子,放在微博上。

不过两天,不到六分钟的视频,拥有了高达千万的播放量。

男人怀抱吉他,五官迷人,湮没在晦暗,低吟之后的倏然爆发,让许多人为之一震。

从此,在许多关乎民谣的歌单里,严安这个名字,包括他写的歌,都成了不可缺少的其一。

他在台上唱,许多慕名而来的粉丝,全在台下合。

一时间,大厅里飘荡的,都是熟悉的旋律,整齐而缠绵,有年轻的小姑娘已经热泪盈眶。

“也就你把我当宝。”

于知乐清晰记起,他从地上爬起来,一手提着吉他,一手搓了下她脑袋,轻声叹气,说着这样一句话。

她那会还理直气壮回嘴:“你本来就唱的很好听啊,总有一天,肯定不止我,不止我一个人喜欢你的歌,会有一群人,很多人,黑压压的一大片人,都在台下跟你合唱。”

想到这,于知乐轻轻一笑。

好像可以了,她今天来这的目的,大抵就是为了这一幕,这一刻,为了看一眼圆梦的他,是什么样。

圆满了。

一曲结束,于知乐起身,准备走了。

也是这一刻,整间酒吧的暖灯,忽然间暗了下去,仿佛有灰幔遮住了夕阳。

严安在台上,静默少倾,靠近麦克风,说:“我在今年夏天回到了宁市,大家都知道,之前几年,我都在川省驻唱。”

他接着说:“人都说衣锦还乡,其实前年的我,也勉强算个衣锦了,你们应该都是那会认识我的吧?”

台下笑出了声,在鼓掌,在认可。

“别笑,”严安说:“但我一直不敢回来,我怕见一个人。”

“我一个学生。”

他笑了笑:“我一个老师,竟然怕学生,说出来谁都不信,是不是?”

又是一阵哄笑。

“宁市是我的故乡,我毕业后就待在这里,和朋友开了间乐器店,兼职吉他老师。”

“搞音乐的人,难免都有情长梦想,可是,我当时非常不自信,以为自己会一直平庸下去。”

“后来我有了个小粉丝。”

“就是我那个学生。”

“她跟我学吉他,她啊,哪里是学吉他,不好好学,每天要我唱歌给她听。”

台上的男人长叹一息:

“很烦吧,小女孩儿,最难缠,最拒绝不了的小女孩儿。”

“没办法啊,只好一遍遍唱给她听。”

“就这个很烦的姑娘,”严安停顿片刻,说:“我爱上了她。”

男人说完,酒吧里,顿时尖叫迭起。

“我给她写了一首歌,除了她,我没在任何人面前唱过。”

“和她分开六年,我也终于敢回来了,回到这里,我的故乡,我认识她的地方。”

“我知道她来了,所以,我再为她唱一次这首歌,这首只属于她的歌。”

严安开始拨弦,有清悦的前奏从他指尖流泻。

“歌的名字,也是酒吧的名字,归处。”

“我回来了,你也回来,行吗?”

看官们在喧哗,仿佛他们才是歌曲的主角一边亢奋难抑。

唯独台上的男人目光涣散,没有看向任何一个地方,像是对着虚无的空气发问,没人知道他的那些情真意切到底撒往何处。

于知乐停在木梯上,对眼前的一切,并不惊讶。

但她还是想,听完这首歌再离开。

景胜是被林岳硬拖出来喝酒的,连续几天,他都闷在拆迁的事务里,拔不出身。

知道陈坊是历史遗留问题,但如此庞大繁复,也是他始料未及的。

除去林岳,还有其他几位好友。

其中一个叫周忻明的,是这间清吧的入股人,所以特意请他们兄弟几个过来喝一杯,撑撑场。

偶尔文艺一下,也算个消遣。

“我可喜欢老严的歌了,”周忻明望着下面攒动的人头:“有他在,这边不愁没生意。”

景胜撑着脑门,心不在焉咬着面前的吸管。作为摇滚和电音的爱好者,这种芝麻糊一样哼哼唧唧无病呻.吟的曲风,他才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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