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1 / 1)
见到她落寞的样子,安之淳忽然开口,“我是因为你才收购天尚娱乐的。”这样,就等于帮你赎身了!可是这一句话,他没有说出来,因为他明白,她有她的自尊。
见她猛地睁大了眼睛,他笑了笑,“快点上去吧。”然后头也不回地开车离开了。
月色很好,这里的公寓环境也美,四处皆是花木扶苏,她的楼下,是一片玫瑰园,嫣红的玫瑰融进漆黑的夜色里,黑与红,居然是艳丽到极致的。
陆蔓蔓忽然就不想回家了。她在花坛边坐下,抬起头来,看天上的月,忽然就笑了。她是棣属天尚娱乐的,一签就是八年。她没有后台,又不愿被潜规则,更不会讨好人,所以一向不受宠,还经常被欺负,不然也不会因为掌刮某男歌星后被雪藏。
如今,他对她说,是因为她,才收购天尚的。她一瞬便明了,他在保护她,不愿她再受半点委屈。“阿宝,你心里始终有我的,对吗?!”
陆蔓蔓一时心情大好,摘下开得最美的那一支玫瑰花。居然玩起了最幼稚的游戏,她一边摘下花瓣,一边念叨:“他爱我,他不爱我,他爱我……他不爱我?什么!怎么可能!我的阿宝最爱蔓蔓了!呸呸,不准!不准!”
一生气,将那朵可怜的秃花扔进了花坛里。“谁在那偷花?”一束电筒光向陆蔓蔓打来,是巡逻的保安。吓得陆蔓蔓呀的一声,跳了起来,立刻跑进了楼房大堂里。
而隐没于小区转角处的那辆车才慢慢启动。安之淳噗嗤一声就大笑了起来。这小家伙居然还做窃花这样的蠢事!
他一边开车,一边忍不住地笑,直到从镜子里看见了自己的笑容才明白过来,这么多年了,他从没有这样愉快的笑过。好吧!既然她已回到了他身边,他便宠着她,一直宠下去。谁让小不点是他最心爱的那一个呢!
蓦地,他又想起了自己十四岁那年,蔓蔓只有八岁,那么小小的一个,白团团的,什么也不懂,就像个跟屁虫一样,喜欢跟着自己,去到哪都要跟着。
那时候,他正直叛逆期,嫌她麻烦,三番四次地想打发她走。可她总是粘着他,他跑,她也飞快地跑,在他身后软软地叫他:“阿宝,阿宝等等我。”
然后就是他的小伙伴们哈哈大笑。他们取笑他,也学着小女孩声音叫他宝哥哥。原来,安之淳是七个月出生的早产儿,先天很弱,差一点活不下去。他的妈妈听老人说,要起个女娃名才好养大,于是叫他小名宝宝,阿宝。
蔓蔓也学大人们那样叫他。即使他懂事了,要上学了,不准家里的人再这样叫他。可她依旧不愿改口,无论他怎么威胁,怎么捉弄,她还是叫他阿宝。
他曾经试过,抓了好几条白白胖胖的蛆虫放到她枕边。半夜,她被虫子爬,痒醒,一见脸上,脖子上都是蛆,吓得尖叫,掉到了床下,甚至还被吓得发高烧。为此,他被爸爸狠狠抽了一顿,几乎被打得下不来床。
可他还是偷偷去看她。那时,是夜里十点多了,小孩子睡得早。蔓蔓在梦里还是哭的,小小的一张脸都哭皱了,他十分自责。在她额间,印下一吻。
她忽然就醒了,见了是他,高兴得跳起来抱住了他。
“嘘”他连忙捂住了她的唇。见她点了点头,才放了她。
他的蔓蔓软软地叫他,“阿宝。”她的脸往他脖子蹭了蹭,像只狗狗,她说,“我就知道,阿宝对我最好了!”
“不怪我放虫子吓你了。”他拍了拍她的小脑袋。
她身体抖了抖,坚定地答:“我只怕阿宝以后不理我。”
窗户打开着,一棵高大的玉兰树被吹得枝叶摇动,满天的白色花瓣飘飞,香气撩人。窗台前铺满了白色的花瓣。而那棵有六层楼高的百年玉兰,静静地依偎在俩人的窗前,静静地守望着他俩。
他哄她,“小妹,我永远不会不理你。”
“哎!”她高兴得答。看了眼他,再看了眼大开的窗户,她那个心疼哦,于是撅起了嘴,“以后不许爬树上来,摔下去了怎么办?!”
“还不是怕被我爸打么!他下手可狠了!”安之淳撩起了衫袖,全是红痕。蔓蔓心疼得不得了,软软的唇忽然就贴了上去,然后抬起头,一双大大的眼睛看向他,道:“我给你吹吹就不疼了。”
他好笑,这小不点真是蠢蠢的。
后来,她病好了,依旧是整天黏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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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他和小伙伴们去玩。她也要跟着。毕竟都是十四五岁的少年,又是不懂事的年纪。一看见她跟来了,就嘲笑安之淳。搞得安之淳很没有面子,又不好再对她发作。
一天傍晚,一班小伙子约了去打球,她本在房间里练小提琴,是那首《流浪者之歌》。安之淳经过她楼下时,本能地停住了脚步。他抬头,便看见那棵高大的玉兰树,一直往天边延伸,她家与他家一样,都是独层的小别墅,她的房间在三楼。
她一身白裙站在窗边,对着玉兰树演奏。风过时,满树白絮纷飞,她的长发扬起,裙子也扬起,仿佛与树、与花融在了一起。
李蒙首先看见了她,居然吹了一声口哨。然后笑着说,“难怪之淳去到哪都带着她。这还真是个小美人啊!才那么多点大,就挺标致了。原来,之淳好这一口,不错嘛,养成系。”
安之淳恼了,快步离开小区。楼上的蔓蔓见了他,叫了声,“阿宝,等等我。”放下了小提琴,快速地奔下了楼梯。
那时陆蔓蔓还少,根本不懂什么爱情,只是本能地追逐安之淳。可安之淳不同,他快满十五岁了,都是情犊初开的年纪,他已被那些小伙伴笑了好几次了。
所以,这一次,他是连她也恼了,急忙离开。但蔓蔓就像泥鳅,动作十分快,居然冲到了他面前。
安之淳只是想摆脱她,于是有心敷衍,“蔓蔓,我想要李伯伯家的玫瑰花。”
陆蔓蔓是个实心眼的好孩子,见阿宝喜欢,一定是排除万难地替他弄了来。于是飞快地点头,笑着说,“那阿宝去打球,我给你摘花。”
李伯伯家就在小区里,也是独户的小别墅。他家的花园里遍植玫瑰,什么颜色的都有,红的、粉的、白的,黄色,十分艳丽。甚至连极难培育,珍贵的黑玫瑰都有。而这李伯伯是个花痴,爱花如命。对他的小花园是看护得非常严格,甚至还养了一条威风凛凛的马犬当看护。
不过,那只马犬,还是两个月大的小奶狗,刚拿回来的。所以安之淳并不知道。当陆蔓蔓爬进了李伯伯家的围栏时,那只叫将军的马犬,还在后院睡觉。
而花园在前院,所以陆蔓蔓并不知道危险。
玫瑰多刺,她要小心地避开那些花刺,才能走进去。花太多,太密,她的脚被刺所伤,痛得不得了。但蔓蔓咬一咬牙,还是走进花园深处,那里的玫瑰更漂亮。
她轻手轻脚地摘了四五朵开得最好的玫瑰。她不知道安之淳喜欢什么颜色的,每样颜色都摘了一朵。然后再退了出来。刚要翻越围栏,却踢到了一块小石头。“嗒”的一声响,惊动了在房子另一侧给花浇水的李伯伯,他吼了一声,“谁在偷花?”
原来,李伯伯家的花太美,而他家又刚好在小区的外围,靠着路边,经常有素质不怎么高的人,翻到墙头一伸手进来就可以摘到他的花,所以火爆脾气的他第一次逮到偷花贼,也就特别光火了。
陆蔓蔓一惊,加快了速度翻墙,可忽然听见一声低吼,一只挺壮的狗飞扑了过来,一口咬住了她的手。她啊一声尖叫,但怕李伯伯认出她声音,马上闭了嘴。
其实,只要她扔下花,将军就会放口。毕竟,它只是尽忠职守,不许人偷它家的东西。可蔓蔓却死心眼,痛极了还是不放,用另一只手去打它眼睛。而李伯伯早听到是小朋友的叫声,喝止了将军,心道:糟了。原来偷花的只是小朋友。
李伯伯飞快地过来查看,需不需要送小朋友去医院。可一转过来,却不见了人。
将军只是小狗,都是小乳牙,咬合力不大,再兼李伯伯喝止得及时。陆蔓蔓的手不是撕裂性的大伤,只是留了几粒小小的牙齿印,一个一个洞的。血一直流。伤口很痛,可她站在小区门口等安之淳,一直等、一直等。
安之淳在另一头打球也并不尽兴。他有些心不在焉,连失了好几个球。连李蒙都笑他,赶快回家陪小媳妇算了。
明明眼睛老跳,安之淳心里不痛快,可禁不起激,生生熬到了中场。忽然,他狠狠地将球一扔,就跑了起来,完全不理会小伙伴的嘲笑。
等他跑到小区门口,远远就看见了蔓蔓,她居然傻乎乎地站在路灯下等他。她一向怕黑的,小区治安虽然好,但这里十分静,一个八岁的小孩子就这样站着,说不怕是假的。
他加快了脚步,并叫了声,“蔓蔓。”
他忽然发现了她的不对劲,她完全没有反应,而且摇摇欲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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