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1 / 1)
“现在不太方便,让他下午再打过来吧?!现在,我想去老爷子家看看。”
她威严地坐在那里,对下属发号施令,就像是坐在王座上的女王。只是,一提到她儿子的事,天大的事情都得靠后。
明明是这么在乎的孩子,她视他如珍宝,可那孩子却连家门都不许她进,他甚至也不愿意看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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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总是安慰她,那孩子只是病了,总有一天他会好的。可她却始终都无法介怀。说到底,是她这个狠心的母亲把自己的孩子当成摇钱树,然后把他逼成这样的。
后来,她拿着孩子赚来的钱,创建了现在的事业。可那也是用孩子的童年换来的!
她,其实,早就后悔了。
*
另一边,常欢欢很快就带着枫逸辰到了那家滇南小店,那家店是个民居似的小二层,装饰得古香古色的,让人觉得很舒服。
到了那里之后,都不用人说,那只小狗就很老实地留在了店外。常欢欢还特意拜托店里的服务员帮忙看一下,这才带着枫逸辰来到了二楼。
此时,已经快一点了,中午吃饭的高峰期已经过去了。二楼只剩下一桌客人还在吃,常欢欢领着枫逸辰就往靠窗的位置走去。
“这可是我的老位置了,每次过来吃饭,我都会尽量坐在这里。”常欢欢一边走,一边跟枫逸辰解释着。枫逸辰也没说什么,就在她对面的位置坐下了。
服务员很快就拿来了一份菜单,常欢欢把菜单推到了枫逸辰的面前。“你来点菜吧?”
枫逸辰却说:“我没来过,你来点吧!”
“好,那咱们来一个汽锅鸡,再来一个烤鱼,他家烤鱼也很好吃的,然后主食就要这个千层包子吧?对了,比乒乓球大一圈的包子,你大概能吃多少个?”常欢欢问。
枫逸辰却只说:“我随便。”
“那咱就先来六个包子尝尝吧?这个包子很有意思的,就跟花卷似的,有很多很多层的皮。对了光吃包子可能会不够,再来个竹筒饭吧?然后,再来一个炒西兰花。先这样,你看可以么?”常欢欢说着就又把菜单推到枫逸辰面前,想让他点两个喜欢的菜。
可枫逸辰却直接把菜单合上了。“已经够了。”
“那就先这样吧!”
由于都是炒菜,都是要等的。很快,另外的那桌客人也离开了。整个二层就只剩下常欢欢和枫逸辰两个人。
也不知是不是想太多了,常欢欢就觉得坐在对面的枫逸辰好像一直都在看她。
那种尴尬怪异的感觉又来了,常欢欢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于是,就拿起窗台上摆着的书。刚好,她拿起来的是一个带着笔的硬皮本子。
这家店里还提供了一个很有意思的服务,客人们可以在这个厚厚的本子上记录下想说的话。几年下来,这个本子上有人告白,有人留下很有情怀的小诗,也有人许下心底的愿望。
随手翻到比较靠后的一页,常欢欢一看,就忍不住激动起来。
“你看,这页还是我写的呢!”常欢欢笑着凑到了枫逸辰面前。
枫逸辰一看,本子上写着:“希望数学考试能够及格!”后面还画了一个熊脸的简笔画。
“原来,你喜欢到处许愿呀!不过,去年期末考试,你数学好像真没及格。”
“喂,我都请你吃饭了,能给我留点颜面么?”常欢欢不满地抗议。
枫逸辰索性就拿过本子,开始自己翻着看。他翻页的速度极快,也不知道有没有看内容。常欢欢也就懒得跟他多计较了。
“仔细想想,从小到大,这家店好像就是我最喜欢的一家店了。因为觉得他们家的东西很特别,很有味道,就经常拉着我妈过来吃饭呢。对了,三个月前也来过,我当时好像也有写下愿望,希望我能考上大学来了。现在,已经实现了。”常欢欢说着,就陷入了这家店给她带来的记忆里,她的嘴角还带着一抹微笑。
上辈子,经过六年,她始终都无法释怀母亲的逝去。这辈子,可能是因为她的心境变了,也可能是因为她和师傅师姐和好了,而且又有了新的追求。那些难过的,想不开的事情,很自然地也就放下了。
到了现在,她心底只会留下那些和妈妈在一起的,美好的,快乐的记忆。这些记忆就足以陪伴着她成长,让她慢慢地变成一个更勇敢,更坚强,也更好的人。
此时,正值午后,一抹阳光透过玻璃窗洒在常欢欢的脸上,照得她整个人都有些闪闪发亮。她眯起眼睛,露出一脸傻气又幸福的笑容。顿时看得对面的枫逸辰心里软绵绵的,就像吃了一块儿甜腻腻的棉花糖。
他知道有些事情,他可能永远不能理解。但是,他会去学,学着配合她的脚步,让她慢慢地追上他。如果她实在走得太慢的话,那也不要紧,他会转身回去找她的。
枫逸辰不知什么时候,把手里的硬壳本攥得紧紧的,本子已经翻到了前面,页面中间,有一排熟悉的字迹,写着很幼稚的话。
“我喜欢枫逸辰,我要追他,想和他来一段美好的初恋。\(^▽^)/”
枫逸辰微微抿了一下嘴角,他就知道她特别特别喜欢他!喜欢他喜欢得不行。这不是,证据都找到了么?
他却忘了看那日期还是2007年,老早老早的老黄历了。或许,他看到了,却刻意忽视了。
第23章 不为人知
第23章不为人知
常欢欢喜欢这家滇南小馆已经有很多年了,她高兴的时候,就会往本子上写点东西,大多都是在许愿。或许,她许愿许得太多了,到最后自己都记不清楚了。哪里又会想到枫逸辰居然会看到,她在很久很久以前写下的愿望呢。
她只是觉得,枫逸辰的心情好像突然就变好了。人也没有那么尖锐了,眼神虽然还是很冷淡,却完全让人讨厌不起来。
很快,服务员就把菜端上来了。常欢欢也没心情多想了。
第一个上的菜就是这里的特色菜——汽锅鸡。锅盖子一打开,上方就升起一团白色的雾气,浓香四溢的美味马上就扑面而来。再看锅里的汤汁却像水一样的清澈,锅底是一块块儿白生生的鸡肉。这道汤菜只是看着,就让人忍不住食指大动。
常欢欢连忙站起来,拿起枫逸辰面前的白瓷碗,连汤带肉给他盛了一碗。
“尝尝看,你喜欢不喜欢吃?”常欢欢笑眯眯地把汤碗推到了他的面前。
虽然,她看起来很孩子气,任性又固执。可实际上,她被母亲教育得很好,她懂得分享,也懂得照顾别人。
枫逸辰看了看碗里的鸡汤,一脸严肃地拿起勺子,盛了小半勺放进嘴里,细细地品味着鸡汤的味道。
他吃饭的动作很优雅,看他吃饭会让人觉得赏心悦目。常欢欢想,要是那帮脑残粉看见他吃饭的样子,肯定会激动地大叫着,枫逸辰就是天生贵公子。只是,在常欢欢看来,枫逸辰这样子想极了警惕的小动物,在确定这种食物是不是有危险。
一定是她想太多了。常欢欢赶紧把这种奇怪的想法甩出脑外。大概是因为美食的关系,她觉得和枫逸辰相处起来也没有那么困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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