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节(1 / 1)
不知什么来路的偷鸡贼,短短一个月里,行动竟然越来越猖獗了,不光李家村遭了贼,临近李家村的好几个村落都陆续有人家被偷,最开始只是少几只鸡鸭鹅,后来连猪牛羊也遭了殃。
猪牛块头在那儿,偷鸡贼偷不走,半大的山羊也就几十斤,力气大点的女人都能扛走。
附近的村子都沾山,很适合养山羊,桐城这边的人,每年到了冬至有喝羊肉汤暖身的习俗,每年冬至前夕,山羊就很抢手,会专门有人到村里买。李家村的人普遍比较懒,也没什么经济头脑,养山羊的就只有老李头一家。但是在附近其他几个村落,有好些户条件好的人家就靠养山羊发的财。
鸡鸭鹅这些家禽本身没多重,2001年的时候,价格也不高,值不了多少钱。
猪牛羊这些大牲口可就值钱了,尤其是牛,那可是农耕的主力,一年到头都精心照料着,而且牛本身也值钱,半大的牛犊子都能卖上千块,对某些家庭来说,牛就是家里最值钱的家当了。
可是这个不知来路的偷鸡贼实在可恶,你偷点鸡鸭鹅也就算了,偶尔偷一两头羊,损失也勉强在可承受范围内,可你把人家里偷不走的猪牛弄死,就太过分了!
偷鸡贼犯了众怒,几个村子的人联合起来,尤其是那些遭了损失的人家,咬牙切齿要把偷鸡贼抓住,往死里收拾!
然而,这个偷鸡贼异常狡猾,而且身手敏捷。好几次,差点让人发现,都给他溜了。
毫无疑问,这个偷鸡贼很熟悉周围的地形路径,大伙纷纷猜测是熟人作案。如此一来,大家不免彼此怀疑,互相猜忌,几个村子闹得乌烟瘴气,沸沸扬扬,临时组建的抓贼小队很快分崩离析。
偷鸡贼抓住机会,又有一户人家的牛被偷鸡贼弄死,要不是发现及时,家里还得丢别的东西。
一下子损失了几千块,村民急红了眼,靠他们这些村汉抓不住贼,那就报警,让警察来解决。
几个村里几十户人家联名告到了警察局,大伙损失的东西加起来也值不了两万块,但是偷鸡贼的行为已经激起了民愤,影响极其恶劣。又恰逢新世纪严打期间,案子一报上去,立马引起了桐城警方的重视,当天就派了专人到几个村里挨家走访,调查情况。
一番调查下来,还真让调查人员找到一些蛛丝马迹,但证据指向的对象,连他们都无法说服自己。
“我瞧那老头子老太太,大半截都埋进了土里,怎么看都不像是还能去偷鸡。”
“没错,以李家村为首的几个村子开始还组建了一个什么抓贼小队,全是各个村的青壮,别说老头子老太太,就是年轻人也不一定躲得过他们的搜捕。我个人认为不是这家人干的。”
刑警队长赵军恰巧路过听了一耳朵,李家村,老头子老太太,几个关键词组合到一起,他一下就想起了那个让他毛骨悚然的小孩儿。
“你们刚说的案子,是怎么回事?给我说一说。”
王军当了一二十年刑警队长,处理过很多棘手的案件,在警界很有些名气。负责调查这起盗窃案的几乎全是刚从警校毕业的生瓜蛋子,抱着一腔赤诚,恨不得立即加入刑警队,成为警界的福尔摩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这起查偷鸡贼的案子,还是他们到工作岗位上以后经手第一起‘大案’。
王军突然问他们话,哥俩跟上学时被老师点了名似的,脸涨得通红,稍微组织了一下语言,把整个案子的来龙去脉讲了一遍。
乍一听,不过是一起情节比较恶劣的盗窃案,但是稍加推理,王军就发现了蹊跷的地方。
“那些被偷鸡贼弄死大牲口,你们检查了吗?能从伤口上判断出凶手的作案工具吗?”王军正在查一起棘手的杀人案,满脑子都是刑侦手段。
圆脸微胖的年轻警察苦着脸道:“我们也想过从这上面入手,但是我们接到报案赶过去的时候,牛已经被人肢解了。”
瘦高个的年轻警察补充道:“乡下的老乡说天气热,怕牛肉放坏了可惜,当天一早报案前,他们就把牛处理了一下,低价卖给了同村的人,我们去的时候,牛已经被分的只剩下牛骨头了。”
“牛骨头上没有一点线索吗?”王军刑侦经验非常丰富,他一直坚信只要用对了方法,死者一样可以开口说话。
两个年轻警察纷纷摇头,圆脸警察想到了什么,有些犹豫的开口道:“我们问过当地村民牛的死因,他们说得有点悬乎。”
“怎么个悬乎法?”
“他们说牛是被人吸干,不,放干了血,失血过多死的。”不光是牛,还有猪,这些大牲口死了,他们可舍不得扔,确认这些大牲口不是被毒死的以后,就把它们清理出来,低价卖给村里人,多少能挽回点本,实在卖不出去的,就用盐腌着慢慢吃。
李家村包括周围一圈的村子,偏僻离城远,村民们没什么挣钱的路子,大多贫穷,一年到头都挣不到几个钱,除非逢年过节或者家里有贵客有喜事,平时餐桌上鲜少能见着荤腥。能够用正常价三分之一都不到的价钱买到肉,谁管死的活的,只要没毒,吃不坏肚子,村民们很乐意花点小钱打打牙祭。
这些被偷鸡贼弄死的大牲畜,肉确实是没毒的,但是肉的颜色很不正常,稍微有点经验的人,一眼就可以看出这些牲畜在死前几乎流干了体内的血,以至于肉切割开以后,比正常杀死的牲口颜色淡得多。
“那血呢?你们找到那个贼放血的地方了吗?”王军问。
“怪就怪在我们去现场看了,现场没有大面积血迹,如果老乡们说的是真话,那么唯一的可能就是偷鸡贼把那些血弄走了。可是这根本就说不通,不符合正常逻辑。”
要杀死大牲口可不比杀死个人轻松多少,尤其是还得在不惊动其他人的条件下。而且只杀牲口放血带走,却不带更为值钱的猪牛肉,一头猪、一头牛全身血液重量可不轻,这种行为形同杀人不劫财,往往背后都藏着更深的秘密。
当然,还有一点不符合逻辑的是,猪牛要流干身上的血需要大量时间,这个过程不可能一点动静都没有。偏偏报案老乡说,他们没听到什么动静,而刚死了牛的那户人,因为这段时间偷鸡贼特别猖獗,他们晚上都不敢睡得太死,案犯当晚,这家的男人半夜三点过起来撒尿,发现牛棚里好像有个人影,追过去,人影就不见了。据他说,当时牛摸着还是热的,但是后来剖开发现,牛身上的血几乎流干了。
“那人有没有看到小偷把血带走?用什么工具带走的?”
年轻警察摇摇头,瘦高个说:“那个小偷跑得特别快,他根本来不及喊人,对方就不见了。”
“根据这些特征,我们当时认为作案人应该是耳聪目明、动作敏捷的年轻人。根据现场收集到的证据,作案人不是一个而是两个,一个个子在154到156之间,一个个子在165到167之间,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很有可能是一位女性,两人的个子都非常瘦小。”
“我们根据这些特征,排查了案发村落以及周围村落所有的居民,符合条件的一共有10人,进一步调查后,他们的嫌疑已经逐一排除。根据我们目前掌握的证据,嫌疑最大的是一对老夫妻,除了年龄不符合我们对罪犯的推测,其他特征完全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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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安贵?孙红?”王军的记忆力很强,他不仅记得夫妻俩的大名,他还记得他们有一个儿子叫李冬生,小名冬崽。
“对对,就是他们!不过村里人好像都不愿意提起他们,好像在避讳什么。李安贵和孙红年龄太大,身体看起来非常虚弱,应该不具备作案的能力,不过,他俩给我们的感觉有点奇怪。”
“怎么个奇怪法?”王军心里飞快闪过一个念头,但速度太快,他没有抓到。
冬崽也觉得爸爸妈妈最近变得有点奇怪。
比他还讨厌晒太阳,身上有股臭熏熏的味道,身体变得又冷又硬,抱着他,都没有以前那么舒服了。
不过只要爸爸妈妈都在身边,冬崽就很开心很满足啦。
而且现在白天爸爸都不出去干活了,陪他呆在家里,整天整天的给他讲故事,教他认字。妈妈天天给他做肉肉,可好吃啦。
他现在能够听清楚爸爸妈妈讲话了,学东西比以前快多了。他现在除了会说爸爸妈妈,还会说冬崽,乖,能数到5,他现在不仅认得爸爸妈妈以及自己的名字,他还会写咧。
冬崽把写着一家人名字的小本子递给老李头,最近吃得圆滚滚的肚子微微腆着,小手背在身后,有点得意又有点忐忑的大眼睛巴巴的看着老李头,小脸上写满了:快表扬我,快表扬我……
小本子上的字写得很大,歪歪扭扭的,还有一点缺胳膊少腿,与其说是写得,不如说是画上去了。
冬崽最近天天看图画书,无师自通学会了画画,画技嘛,嗯,灵魂画师级别哒。
老李头看着小本子上,三个头大身子小的火柴人儿,手拉着手,头上还有名字咧。左边脑袋最大的是李安贵,冬崽专门给它化了一撇胡子,右边矮一些的是孙红,冬崽给它画了长头发,中间最矮最小的是李冬生,冬崽很认真的给它们画了笑脸。三个火柴人背后还有一颗小树,树上也有一个小小的笑脸。
小树也有名字,冬崽想写小槐,但是槐字连老李头都不会写,他就直接写成了小小。
老李头看着小本子上歪歪扭扭的话,高兴的大笑起来,露出一口雪白尖细的牙齿,以及两颗如同獠牙的虎牙。
“我们冬崽真聪明!老婆子快来看冬崽给你画的像!”
“哎,来啦来啦。”
桐城,某条破旧的小巷里,老式的居民房错落在窄小的巷子两侧。
巷子尽头,有一个带小院子的两层楼房。
与院子楼房破败的外表不同,院内生气盎然,草木成荫。
桂花树已经忍不住提前绽放了满树银色的花粒,微风徐来,香气扑鼻。
巨大的桂花树下,一个发须皆白的老头大咧咧躺在躺椅上,半眯着眼睛,往嘴里丢了两粒花生米,端起放在旁边石桌上的酒杯,往嘴里一倒,再倒……
“阿黄,你又偷老子的酒!”
桂花树上,一只通体金黄的大猫咪,打了个哈欠,喵呜两声,惬意的甩甩尾巴。
“算啦,今天有贵客登门,老子暂时不找你算账!”老头子拿起旁边的酒壶,倒,再倒,“死猫!!!”
“喵呜~”
第十六章 鬼之子
‘咚咚咚……’
“贵客登门,进来吧。”
门后传来苍劲有力的声音,王军微微吸了口气,推开门走进去,一贯严肃正直的脸上,带着些许连他自己都注意到的敬畏。
“九先生,今天冒昧登门,打扰了。”王军推开门,缓步走进院中,反手将门推上。
“来者是客,更何况,你还带了特供的好酒。”被王军称呼为九先生的老人,依然悠闲的坐在躺椅上,抬手打了个手势,示意王军坐到石桌旁的另一张躺椅上,“寒舍简陋,没什么好东西招待王队长,家里拿得出手的也就只有一点粗茶,还望王队长不要嫌弃。”
“怎么会?九先生是我的救命恩人,您这么说可就太见外了。”说出去怕是都没人信,眼前这个看起来普普通通的胖老头,竟然是桐城大名鼎鼎的刑警队长王军的救命恩人。救他的手段也是……王军不想再去回忆当晚发生的事情,端起茶杯,浅尝一口。
九先生泡的这杯茶似乎格外不一样,仿佛已经知道他何时登门,茶水的温度刚刚好,茶香清幽,青翠的茶汤进入口中,顿觉口舌生津唇齿生香,茶汤入腹,一股暖流随即浸润开来,令人精神一震。
“好茶!”王军由衷赞叹道,放下紫砂茶杯,杯中茶水已经见底。他眼神特别好,瞥见石桌下面有个暖水壶,拎起暖水壶,把茶杯灌得满满的,一点都不知道客气。
茶香袅袅,花香阵阵,桂花树上偶尔传来喵咪慵懒的叫声。
这些日子以来,王军时刻绷紧的神经,彻底放松下来,他舒服的靠在躺椅上,像讲故事一样,把他所知道的李家村先后发生的事情,一一告诉九先生。
晚风徐徐,坐在树荫下非常舒服,偷得浮生半日闲,王军的声音始终不紧不慢。
向来处变不惊的九先生,眉头却越皱越紧,眼底渐渐浮出一抹凝重。在桂花树上打盹的大黄猫,不知什么时候跳了下来,窝在九先生腿上,半眯着眼睛,耳朵却竖得直直的。
“……事情大概就是这样。”王军说,“那个小孩子给我的感觉不太对,具体的我也说不上来。但是我觉得他比我们那天晚上遇到的‘那个’厉害。”王军一向以无神论者自居,但前不久,他遇到的一些事情,彻底颠覆了他的三观。当时如果不是九先生及时出手,他恐怕已经英勇就义了。
从离奇的灭门案到现在古怪的偷鸡贼,王军总觉得李家村里,桩桩件件的事情没有看起来那么简单,说不定跟……有关系。
“你的直觉没有错,这件事情确实不简单,我会尽快抽时间过去看一看。”九先生皱眉道,一反平时笑呵呵仿佛万事不愁的模样。
“要不要我这边安排人……”
九先生摆摆手,道:“那倒不用,我和阿黄去就行了。”
阿黄甩甩尾巴:“喵呜。”翡翠般的大眼睛偷偷黏在王军拎来的两瓶特供茅台上,好久没喝过这么高档的酒啦,喵~
王军一向繁忙,今天好不容易结了案休息半天,为了来拜访九先生,答应陪儿子去公园玩也临时改成了晚上看电影,儿子很懂事没闹脾气,但是老婆那关不好过,已经打了两个电话催他回去。
手机再一次响起,王军一看是警局打过来的,接起来说了几句话,就匆忙别过九先生,开车离去。
“鬼鱼……竟然还有鬼鱼现世。连吸血活尸也出现了,这李家村恐怕有些古怪。事不宜迟,明天一早我们就去李家村看看。”
“喵喵喵嗷。”我留下来看家!
“看家?老子看你是想留下来监守自盗,偷老子的特供茅台吧?别做梦啦,死猫!”
“喵嗷嗷!”死老头砸!
自从那天画画被爸爸妈妈表扬了,冬崽这些天学习的热情空前高涨,不仅认真的练习写字画画,还学会说一些简单的词语,虽然还是只能一个字两个字的蹦,但是吐字清晰,能够比较完整的表达自己的意思,比很多刚学说话的宝宝厉害多啦。
冬崽终于肯开口说话,老李头和孙婆子高兴坏了,直接忽略掉了他已经三岁半的‘高龄’,在他们心里,儿子简直像个小天才,聪明极啦。
不过,今天他却有点心不在焉。
第三次把铅笔尖弄断,断掉的笔尖戳破了纸,破洞刚好在代表老李头的火柴人脑门正中。冬崽无端端烦躁起来,气呼呼的丢掉铅笔,嘟起了嘴巴。老李头跟孙婆子一样,宠起儿子来,没一点原则,他摸摸冬崽的小脑瓜子,有些吃力的把他抱起来,“冬崽是不是累啦?不想写就不写了,来,爸爸给你讲故事好不好?”
冬崽摇摇头,反手抱住老李头,小脑袋埋进老李头脖子里,轻轻蹭了蹭。尽管冬崽已经很轻很轻了,但还是不小心蹭破了老李头脖子上的脓包,脓包里流出了大量乌黑恶臭的脓液。冬崽很不喜欢这种味道,他让老李头把他放下来,迈着小短腿吧嗒吧嗒跑了,不一会儿,他就拿着一张拧干的毛巾跑了回来,面无表情道:“坐,擦。”
老李头笑呵呵坐在冬崽的御用小板凳上,冬崽微微踮着脚站在他身侧,小心翼翼替他擦去乌黑的脓液,泛青发黑的皮肤下,露出一个小小的破洞,破洞内全是生机断绝的腐肉。冬崽不懂,他放下被染得乌黑的毛巾,踮着脚,鼓起嘴对着老李头长出脓包开始腐烂的脖子用力吹。
“呼呼,不痛。”冬崽以前因为听不清老李头和孙婆子说话,一句话要跟他说好多遍,他才会有点反应,显得异常迟钝笨拙。但实际上他记忆很好,他还记得以前他不小心绊倒,摔得很疼很疼,爸爸妈妈给他呼呼就不疼啦。
“不痛,不痛,爸爸一点也不痛。”明明心脏早就已经不再跳动了,老李头依然觉得心里暖呼呼的,全身上下都熨帖极了。
冬崽这才满意的点点头,把脏兮兮的毛巾放进盆里,端着盆子来到院中的压水井旁边,踮着脚吭哧吭哧压了些水到小盆子里,等井水慢慢没过毛巾,他才蹲下来,很认真的搓洗起来。
冬崽刚洗到一半,外面突然传来敲门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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