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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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洛华的猜测都告诉了秦菡。

秦菡听后,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洛华的猜测十有八九是真的,更何况她自已也会这样去猜测。

她觉得,她错怪了郝静。

如洛华所料,她很自责。

听完郝静的事之后,秦菡突然就不恨郝静了,她恨不起来。

这样为爱付出一切的郝静,让她陌生,更让她心疼。

原来,她是什么苦都自已扛着……

第178章 结局一

178

秦菡的嗓子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之后,渐渐地能发声了。

她欣喜不已,相信不久以后,她不但可以说话,还可以唱歌。

每天,顾一轩都会告诉洛华,秦菡的治疗进度。

听说她能发声了,洛华比任何人都要激动。

而连笙工作室在洛华的经营下,已经签下了很多的艺人,也拍了不少很不错的电视剧,慢慢地就在西高打出了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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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谦终于得到了《凌霸天下》第二部的剧本。

但他还是想请洛华出演凌天。

这一回,洛华倒是没有直接拒绝他。

“我当然可以出演凌天,但是女一号第五潇潇的角色呢?你想找哪个小花旦和我搭戏呢?”

这一问,却把于谦给问住了:“女一号的人选我还没有想好!只要你答应出演凌天,女一号的人选我会好好地考虑的!”

“那你觉得,还有比秦菡更适合出演这个角色的人选吗?”

洛华笑着问道。

“你的意思是……”

于谦好像明白了,“可是,她不是在美国治嗓子吗?”

“如果你愿意等她治好回来,那我就答应出演凌天,如果你不愿意等,那我也只好说声抱歉了!如今小鲜肉、小花旦那么多,于总的选择性很多!”

这不是在变相地逼他吗。于谦沉默了。

如果换其他的主演,于谦还真有些拿不定主意。

但要是有洛华坐镇,他心里就会变的踏实。

一部电视剧,必须要有一个灵魂人物的存在,而洛华正是这样的人物。

最后,于谦还是决定等待秦菡的归来。

他想拍精品剧,在剧本精良的基础上,不能让演员毁了戏。

反正他也等了这么多年,再等几年也无所谓。

好在秦菡的嗓子伤的不是太严重,经过三年的治疗之后,已经可以说话了。

每天听着秦菡的好消息,洛华感到无比的欣慰,再过不了多久,应该就可以听到秦菡归来的消息了。

他是等的不亦乐乎,但郑玉洁可就等不及了。

“连生,你看你一直忙啊忙啊的,也该考虑一下自已的终身大事了吧?”

郑玉洁面色郑重地看着洛华,“小安和赫敏的孩子都会走路了,你怎么一点也不着急的?”

“妈,你忘了吗,我的孩子还会打酱油了呢!我的孩子比小安的孩子要大的多!”

洛华也很郑重地告诉她,“而且,妈,你好像忘记同样重要的一件事了,我的终身大事早就已经解决了,你忘了吗,你的儿媳妇是秦菡!”

郑玉洁却不以为然地道:“我想你大概也忘记了,你现在的身份是洛华,而和秦菡结婚的那个人是连生!你和她,早已经不是夫妻了!”

洛华微微地拧着眉:“不,就算我和秦菡没有那一本红本本,我们之间的关系也不会因此而有任何的改变的,感情更加不会改变!”

“这么说,你还是想等着她了?”

郑玉洁脸现不悦,“已经三年了,如果秦菡永远不回来,你是不是就要等她一辈子?连生,你已经四十多岁了,不再年轻了……”

“妈,我知道你是关心我,可是,难道你还不明白我对秦菡的感情吗?除了她,我不会再跟第二个女人在一起。我觉得你一定是明白的,你对我爸不就是这样的感情吗?直到现在,你还是不肯接受顾总!”

“我跟你能一样吗?我已经老了,只盼着早点下去和你爸团聚,而你呢,还在等着那个秦菡,因为秦菡,把一轩也给耽误了!他在国外照顾了秦菡三年,也该让他回来了吧?难道你想让他变成第二个你吗?”

郑玉洁有些难过地道。

“我跟一轩说过这件事,但他……他说等秦菡的病治好,再跟她一起回来!”

洛华有些艰涩地开口。

其实他也想过直接去美国找秦菡,但秦菡已经明确表示,不想让他去找自已。

他怕自已去了会给她压力。就一直忍着没去。

而且工作室一直很忙,他正在培养骨干员工,到时候等秦菡回来,他就可以把工作都交给他们,可以和秦菡一起逍遥去了。

愿望是美好的。

但就这样一直耽误顾一轩,洛华自然也很着急。

“你和秦菡的事,为什么让一轩掺合进去呢!”

郑玉洁无奈地叹气,“你难道不知道,其实一轩对秦菡有那种心思吗?”

两个儿子都喜欢同一个女人,这是让做母亲的最为头疼的事。

她并不知道,顾一轩早已经放下了对秦菡的感情了。

洛华却是一点也不担心地道:“放心吧妈,一轩只是把秦菡当成他的嫂子,不会有其他的想法的!”

他相信自已的亲弟弟,也相信秦菡。

“不管怎样,让一轩赶紧回来才是正事!”

郑玉洁有些愤懑。

她自然也是给顾一轩打过电话的。

可这小子说,他在美国挺好的,让她不要为他担心,至于婚姻大事,他回答的更好,说他才二十几岁,不用急着结婚,还拿洛华和连小安举例,说他们都是晚婚的代表,不到三十岁,他是不会结婚的。

最后郑玉洁只能叹息,这些孩子都翅膀硬了,她管不了了。

“儿孙自有儿孙的福,妈,你如今正是安享晚年,享受天伦之乐的时候,有这份闲心管我们的事,还不如去哄哄你那两个小孙子!多跟本学学!”

洛华缓缓地起身,去院子里看他的小侄子去了。

连小安和赫敏是三年前结婚的。

调养了一段时间身体之后,连小安才敢要孩子。

他太怕会把自已的病遗传给孩子。

如今,他的小宝贝也已经一岁了,刚学会走路。

中美混血儿,因为基因太强,小家伙长的比洋娃娃还要可爱。

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肉嘟嘟的小圆脸,小巧的嘴巴,还有一头金黄的卷发,谁见了都会忍不住抱一抱,亲一亲他。

但小家伙可不是谁都让抱的。这得看颜值。

长的太丑的,可是近不了他的身。

赫敏给他取了一个小名,叫葡萄。

因为她爱吃葡萄,孕期最爱吃那种酸掉牙的青葡萄。啊,想想都觉得酸。

本正牵着葡萄的小手,一老一小在院子里散步。

“葡萄快看,有只小蜜蜂采完花蜜飞走了!”

本指着那一丛鲜花说道。

“崩……杯……崩……杯……”

葡萄也学着本说话。

他会喊爸爸,妈妈,其他的还不太会说。可能因为家庭的原因吧,赫敏和本的中文都带着点美式口音,这让葡萄学说话也遇到了一点困难。

“是。蜂,飞,不是崩,杯!”

本纠正着他的发音。

其实他自已说的也不是太准确。

葡萄嘴里仍然是喊着崩杯崩杯。

洛华在一旁听着,不禁笑出了声。

葡萄一看见他,就欢快地跑了过去,嘴里还喊着:“伯伯,伯伯!”

洛华蹲下身,一把抱起了他。

“高高,高高!要高!“

葡萄甩着两只小胖腿。

洛华会意,便把他举高高了。

葡萄张开嘴嘿嘿地笑着。口水流下来,落在了洛华的脸上。

连小安是个古板的人,这种举高高的待遇,在他那里,葡萄是享受不到的。

这时,连小安和赫敏,还有石头都回来了。

石头刚放学,连小安和赫敏正好下班去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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