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1 / 1)
看到胡有为反驳自己,程安安并不生气,还挺开心的,这说明他有独立思考的能力,也是真心为夏望舒的未来考虑,起码不是那种为了拍上司马屁,不顾原则的人。
“胡老师,课程当然还要学啊,我相信燕京电影学院的老师。这和望舒跟船并不冲突,有课的时候把他送到学校,没课的时候让他跟船就好啦。”
“来回的时间呢?不就浪费了吗?”
“我为他买了一辆私人飞机,即便郑导的船到了再偏僻的地方,都可以保证他能够跟上。”
胡有为一直都知道,对待夏望舒,程安安向来大手笔。可程安安一次又一次让他刷新“大手笔”三个字的定义,他怒气冲冲地来找她,最后因为吃惊张大着嘴巴出去。
这个八月,夏望舒顺利等来那一纸通知书,陪着郑天昀一起上了船,沿着长江,溯流而下,吃喝拉撒睡都在船上。
起初,郑天昀并不看好他,这个精致的小少爷,哪能吃得了这份苦?夏望舒没有喊过一句累,为人谦逊,还常常帮着郑天昀搬动摄像器材。
半个月下来,整个人都黑了一个色号。不仅如此,他学习能力很强,模仿船家的神态动作,混在里面,旁人只以为他也是一个船家呢!
在手机有信号的地方,郑天昀给程安安打了一个电话,关于夏望舒,只说了四个字:“孺子可教。”
程安安那边,同样传来一个好消息。
☆、谢师宴
破乱不堪的城中村里,锣鼓声喧天。八中校长带头,请了鼓乐队,吹吹打打,一路向着小巷深处而去。路过的人,纷纷拉长脖子看热闹:“这是做什么呢?”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校长身边,还跟着一位记者,时不时地催促他:“到了吗?再快点!”
终于,校长停在凌寒家门口,上去敲门,脸上带着笑容,憨态可掬。凌寒正在预习高中课本,见到校长来,满脸疑惑。
校长把一张纸郑重其事地交到他手上,恭喜道:“凌同学,祝贺你获得全市第一的好成绩!”
记者拿着照相机,对着凌寒一顿猛拍:“凌同学,听说你家境不好,还有人见过你捡破烂,请问你是如何在这样的情况下,兼顾学习的?”
围观的人这才明白发生了什么,一副与有荣焉的模样。
“原来是老凌家的孩子出息了!”
“这在古代就是状元啊!”
“打他小时候我就知道,这孩子不是池中物。”
相机的强光,让凌寒反射性地用手遮了遮双眼。等回过神来,问的第一个问题居然是:“锦中的陆子文,中考成绩是多少?”
这个问题非常值得玩味,知道自己是状元以后,最先关心的居然是别人的成绩?记者答:“陆同学是全市第二。”
在他报出陆子文的分数以后,凌寒轻声道:“呵,只比他高了三十分啊。”
这句话,直接上了当天报纸的头条,清源市当地各大媒体纷纷报道:“寒门出贵子,以捡破烂为生的穷孩子,鲤鱼跃龙门,成为中考状元,高出第二名整整三十分。”
铺天盖地的宣传中,陆子文彻彻底底沦为了陪衬。
陆家,看着电视上的采访视频,陆子文一下子捏烂了手里的饮料瓶。就因为这个人的存在,一向被大家高高捧着的他,成了一个笑柄。
这几天出门,每个人见了他都唯唯诺诺,不敢说话,生怕因为凌寒惹得他不开心。他们越是这样,他就越能意识到自己的失败。
他输了,输给了一个卖破烂的,这他|妈|的让他怎么接受?
在郑天昀打来的那通电话里,程安安告诉夏望舒的好消息,同样和中考有关。她被市一中录取了!以全市第一百八十名的好成绩。
和凌寒、陆子文这样的天子骄子没得比,但这已经是她最好的成绩。她很满意,她这一生,并没有想过万人瞩目,所求不过是普通人的生活,顺顺遂遂。
这个想法,说来或许让人不屑,可对于前世的程安安来说,她拼尽了所有的努力,都没有过上平凡人的生活,落了个横尸街头的下场。
这一世,希望会是好的结果。
寒门贵子这个标签,引得一家又一家媒体,像苍蝇一样扑来,采访凌寒。从他身上获得流量之后,又一窝蜂地离开。
他们没有想要帮他解决任何问题,比如,他的父亲明明不具备劳动能力,却一直批不下来低保。这不得不提起清源市一大怪相,吃着低保的人开着豪车,真正需要的帮助的人申请不到名额。
好在,凌寒从来没有寄希望于他们。他在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人只能靠自己。他永远记得,在父亲瘫痪之后,母亲抛下他和弟弟离开的场景。
就在这条巷子里,穿着时髦的母亲,打扮妖冶,踩着高跟鞋,坐上门口停的轿车,头也不回地扬长而去。
市一中学杂费、住宿费,加上校服等等,林林总总下来,大概要花三千块。对于有钱人来说,一顿饭都不只这个数。在凌寒一家眼里,这是个天文数字。
现在距离开学还有半个月,凌寒打算想办法筹集学费。他毕竟是中考第一,有了这个名头,做什么都方便。比如他可以卖自己的笔记,尽管他一向用脑子记,没有笔记本,现在开始记也来得及。他还可以去找补习班,为那些即将步入初三的学生补习……
在所有打算都没有开始之前,七班班主任先一步找上门来,带着资助。怕凌寒拒绝,他道:“你一直受王芳女士捐助,不多这一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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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封里装的钱鼓囊囊的,凌寒拿着,有些烫手。从前他也接受王芳女士的捐助,可初中毕竟是义务教育,要交的钱并不多。如今,可是一笔大数目啊。
“我能见见她吗?当面对她表示感谢。”凌寒道:“或许有什么是我能帮她做的,她家有小孩在读书吗?”
“你想帮她孩子补习啊,我就知道,你这孩子懂得感恩。你等等,我有一个地址,是她留下来的。”
那是一张名片,写着鹏程酒店总经理王芳。凌寒按照地址找了过去,一家富丽堂皇的大酒店,就坐落于清源市交通最发达的地方。
隔着玻璃,凌寒见到里面的人各个光鲜亮丽,就连酒店的门童都是一身高档礼服。穿着黑布鞋,衣服打着补丁的凌寒,和这里完全不搭。
他迟疑,不知道是否应该进去,紧紧地攥着手里的那张名片。或许他应该等到功成名就,再来感谢人家吧。
凌寒正要离开,就听到有人叫他的名字,转过身一看,居然是二班的班主任史老师。史老师是他的体育老师,待他很好,热情地和他打招呼:“凌同学,你也来了!”
“史老师来这里是……?”
“我们班的程安安在里面开谢师宴,把我也请来了。嗨,你说她请我干嘛?我又没教过她一天。但她考上市一中,学校奖了我钱。”说到这里,他嘿嘿一笑,毕竟是学校内|幕,讲给学生听,他有些不好意思。
“我就想着,这个钱我不能拿,正好鹏程下面刚刚建了一个欢颜基金会,专门用来支援贫困地区的教育,我想捐了它,就过来了。”
没等凌寒想明白,捐钱给鹏程旗下的基金会和程安安的谢师宴有什么关系,就看到程安安从酒店里走来,身后还跟着一位成年女性,衣着干练,气场强大。
凌寒的记忆力一向很好,这个女人他见过,就在程安安的家里,是程安安的小姨。
“史老师,我特意来接您!”
看到凌寒,程安安笑着打招呼:“进去坐吗?”
史老师摆摆手:“我就不进去了。”他对王芳说:“您就是王芸女士吧?我想捐钱给欢颜基金会。”
小姨笑道:“王芸是我姐,我是王芳。”她递出一张名片:“这是我姐的联系方式。”
程安安牵着王芳的手撒娇:“小姨,今天不谈公事好不好?”又转向史老师:“吃个便饭再走吧!”
听到他们的对话,凌寒神情呆愣,他的资助人居然是程安安的小姨?欢颜基金会刚刚成立,那么王芳之前资助他,只可能是出于程安安的授意。
一时之间,他羞愧难当,被欺瞒的震惊远远大于感激。他自以为和程安安之间是平等的相处,事实上呢?一直都在接受她的资助。
在她看来,他到底算是什么?一个可怜虫吧,她同情他。可笑的是,他还对她抱有那样的想法。
凌寒把钱塞到程安安怀里,转身离开。
程安安懵逼了,这是什么意思?她在他身后叫道:“喂!”凌寒加快了脚步,很快便汇入人流,根本追不上。
看着熟悉的信封,王芳摇头:“安安,他好像发现我们资助他的事情了。”
程安安十分自责:“都是我的错,明明知道他的骄傲,还……”在他看来,她一定很可恶吧?或许他觉得,她把他玩弄于鼓掌之间?
王芳没有说话,倒是史老师劝道:“他以后会明白的。”这孩子,躲什么?少年人有傲骨是好事,但也要分场合。王芳资助凌寒,又不是羞辱,更没有让他签订不平等条约,完全是出于好意,正如同她们建立欢颜基金会一般。
他们不理解凌寒,因为他们都不是少年。王芳、程安安、史老师,每个人都是成年人,看待问题的角度和凌寒完全不同。
少年人可笑的自尊,微弱到一碰就碎。可也坚强到,能够支撑凌寒离开程安安身边。
凌寒一路狂奔,炙热的太阳烧烤之下,浑身是汗,而他毫无所觉。更早的时候,在那条巷子里,他就不该开口挽留她。
他很喜欢程安安,她开朗、活泼,永远积极向上,是他所有的对立面。正是因为喜欢,才更要维护那份可笑的自尊。
凌寒越跑越快,在飞速倒退的街景中,放空思绪,不再去想那个女孩的笑容。就这样吧,以后再也不要见面。
那么,她也就不必再可怜他,他一点都不想要她的可怜!
程安安的谢师宴办得非常盛大,不仅请了锦中的任课老师,还请了八中的。不过同学聚会就一次都没去了,无论是锦中,还是八中。
她和二班那帮人,前世就玩不到一块去。他们在聊的话题,当红明星、喜欢的电影,她全部听不懂。他们嘲笑她的贫穷,一看到她收集空掉的矿泉水瓶,就指着她哈哈大笑。
在得知她外公重病,需要帮助之后,他们的冷漠让她心寒。时至今日,她能够理解他们的行为,无非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但理解不代表原谅。
和他们在一张桌子上吃饭,救命啊,她可不想为难自己的胃。
至于说锦中那帮孩子,程安安心理年龄都二十多岁了,和他们完全没有共同语言,在班里一向独来独往,同窗之情很淡。
放弃同学聚会,节省出的时间,程安安去了一趟燕京,查看逍遥居的项目进度。刚一走出工地,就有一辆加长轿车停在她面前。
☆、生日宴会
薛铭下车,替程安安打开车门,做出邀请的姿势,绅士风度十足,搭配那一身黑色礼服,满满的英伦范。
“谢谢。”程安安上车,问道:“这是要带我去哪儿?”
“我知道你一向只穿私家定做的衣服,不过现在时间来不及了,你愿意赏个脸陪我去试一套礼服吗?”
程安安不解:“好端端的,为什么要我试衣服?”薛铭倒是眼尖,连她身上穿的衣服是私人订制都看出来了。鹏程旗下有一家服装企业,专门为程家人制作衣服。
“我想邀请你陪我一起参加一个慈善晚会,作为我的女伴。你知道的,这种活动总不好一个人出席。”
薛铭救过外公的命,对程安安有大恩,陪他出席一次慈善晚会当然不在话下,程安安点头答应。
加长轿车行驶平稳,半个小时后,停在一幢大楼前,是燕京鼎鼎有名的时尚大厦。程安安在一众黑衣大汉的簇拥下,走进了玻璃旋转门。
眼见有薛铭亲自陪同,时装店的经理连忙迎了出来,恭敬地叫道:“薛先生。”
“适合她的礼服,拿几套过来。”薛铭指着程安安说。
程安安被服务员带进了更衣室,薛铭坐在大厅的沙发上,一双大长腿自然地交叉,右手撑着头,姿态闲适。如果不看他身后那排彪形大汉,他这模样倒有点像玩世不恭的公子哥。
就在他的面前,放有一面大大的镜子,他百无聊赖地看着,双眼并没有焦点,直到一抹嫩绿出现在镜子里。程安安身形窈窕,头发在中考后刚刚蓄长,尚未及肩,天山雪一般的白色肌肤,在那一袭绿色的旗袍中,更显纯净无暇。
用绿色来形容并不贴切,那是杨柳刚刚抽出嫩芽的颜色,清新而自然。穿在她的身上,在古典的温婉之中,又多了一份少女的轻快。
程安安对着镜子照了照,自语道:“不行,我样子太嫩,还撑不起来这身旗袍。”如果是二十四岁的她,或许勉勉强强,现在嘛,视觉效果真心违和。
她转身回到更衣室,再出来的时候,换了一套粉色的公主裙。上身的泡泡袖活泼可爱,下半身的a字蓬纱裙,完美地衬托出她的腿型,回避了小个子的缺点。
薛铭第一眼看到,还以为见到了童话里的公主,就听到程安安抱怨:“这也太幼|齿了!”然后蹬蹬蹬地跑回更衣室。
从前他觉得女人很麻烦,陪她们逛街简直比一场枪战还让他疲惫。这天下午,却享受了一场视觉盛宴,再满足不过。
最后程安安选中一套礼服,和薛铭结伴离开。薛铭带她吃了法式料理,送她回酒店之后,打了个电话:“今天她试过的样式,每件买两套,一套送到她家,另一套放在我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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