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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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丁,你……你收到我的信了吗?」在军文工团大院操场里说话的这人约摸不到三十岁,穿着四个口袋的干部服,中等偏上的个子,身材很瘦,皮肤白净,五官也算得上标致,而最引人注目的就属他胸前挎着的相机了。

这可不是一个普通的相机,如果在场的人有懂行的话,一眼就能认出这是上海照相机厂最新款的海鸥牌单反相机,去年才正式定型并批量生产,是现在最好的国产相机之一,售价四百五十三元,基本是普通工人一年的收入。外行人单看它大出好几圈的尺寸,恐怕也能知道其价格相当不菲了。

康生秘书李鑫的亲弟弟李涛之前在上海警备区当团长,长期与下属一个连长的妻子通奸,年初的时候被该连长告发。这不仅仅是政治前途的问题了,在文化大革命的声势下,批斗掉半条命都是正常的。上海警备区隶属南京军区管辖,前身更是山东兵团的渤海纵队,天生上上下下都很熟,调查一番后又亲自「做通」了受害人的工作,军区政治部也就轻描淡写地揭过了,李涛带着离了婚的情人调去了北京,连长后来偷偷娶了大肚子的小护士,可谓皆大欢喜。出了这么大的一份力,实在推辞不过,天生也就收了李涛两台这款相机作为答谢,黄金和齐白石的画都被他退回了,其中一台被他送给了喜欢摄影的明明作为十七岁的生日礼物,贵重程度可想而知。

「你是说信吗?给我写信的人那么多,我可记不得了,嘻嘻。」林丁丁一米六八的身高,体态修长,俏皮地半垫着脚竟不比面前的男人矮多少。

这男人斜着眼偷偷盯着林丁丁看个不停,从脸蛋到锁骨又到胸脯,只觉是天女下凡,竟痴得着了迷。看见仙女檀口微张,他只当是仙乐飘飘,一个字也没听清。

林丁丁模样自幼出众,一张鹅蛋脸长得极为俊俏,额头饱满,眉毛粗密显得脸蛋十分小巧精致,在双眼皮的衬托下眼睛汪汪含水,鼻梁瘦挺凸显立体美,略显丰润的嘴唇更增添了几分女人味。

如果到此为止也就罢了,数千人中总能找到可与之媲美的,可她面相上还有两招杀手锏。一是她两侧嘴角斜外下侧约一公分处有一对梨涡,浅笑似沐雨桃花,清纯甜美。二是在右侧眉毛上方有一小颗美人痣,可温文尔雅,更可妩媚动人,别有一般风情。这就使得林丁丁有万里挑一的倾城之貌了,也成为公认的31军军部的军花。

所以只论外貌,林丁丁打小就心高气傲,眼睛长在头顶上,从来没有真正钦佩过谁,也就是后来遇见了队长王鸥锦,自觉年幼了八岁,在妩媚上略输一筹岁月的味道,可胸脯好像比她大了半号,两人算是互有胜负、旗鼓相当吧。

像眼前这个被她迷晕了的男人,从上初中起林丁丁就见惯了,内心除去鄙夷也无甚波澜。她装作什么也不知道,伸出右手在男人面前晃了几下:「吴干事,吴干事,你在看什么呢?这么好看吗,都入迷了。」

「我……我在看……没,没看什么。」在首长面前一向能说会道的吴干事今天已经打了三次结巴。他昨天鼓起勇气写了封辞藻极为华丽的求爱信,连同一只上海牌手表寄了出来。这只手表也是第二次作为信物出访了,它的第一任主人是吴干事的未婚妻,妻前面还有两个字自然就无法随军到厦门,耐不住寂寞的未婚妻在四川老家跟一个大学生上了床,闹得人尽皆知,给吴干事结结实实地戴了顶帽子。吴干事呢,也是个有本事的,硬是跟她把上海表讨了回来,算是赚了一个多月的工资,就在寄出之前更是被他里里外外仔仔细细地清洗擦拭着,试图抹去它曾被使用过的痕迹。

「哎呀,我是逗你玩的啦,你看我戴这手表好看吗?」林丁丁将左胳膊的袖子往上捋了捋,露出白嫩如藕的手臂,然后转了一个圈,只见皓腕处的精钢在阳光照射下光彩夺目。

「好看,你戴什么都好看。」吴干事没想到林丁丁今天见面就会戴上自己刚送给她的手表,面部表情丰富得很,先吃了一惊,然后是惊愕,随即又变得欣喜起来,连心跳都跟着砰砰地加速了,她这算是一种……默认吗?

吴干事微妙的变化自然逃不过林丁丁的慧眼,关于他对自己小动作的强烈反应,她表示很满意。跟男人这种生物打交道久了,她似乎很享受利用自己的资本去获取利益而带来的快感或者说将男人们玩弄于股掌之间的成就。她低下头,瞅着同样是别人送来的雪白的回力牌运动鞋,双手搓着白衬衫的衣角,脸颊也升起两朵红霞,又故意停顿了几下:「嗯……人,你已经见到了,还有别的事情吗?要是没有的话,我就先走了。这儿这么多人,周末被人看见不好的……」

对于男女之情吴干事也不是个雏儿了,可还是被撩拨得心急屌痒,恨不能就在操场里一口把林丁丁吃了。他大喘气呼吸了几口,勉力抑制住欲火,才开口道:「部里前些日子申请购买的单反相机昨天到了,是上海照相机厂的最新款,要六百多块钱呢,我们宣传处首长就拨给我了。丁丁,我跟你说啊,这拍人出来可好看了,我就赶紧过来给你先照几张,回头我都给你冲洗出来。」

听他这么一鼓动,林丁丁也来了兴致,二十岁的女孩子谁又不爱美呢?可她又不想在两人单独相处的情况下让他拍照,这给他的甜头未免也太大了些。于是她灵机一动,决定顺手再送些人情:「吴祺,我很想照。可是那个……室友们之前约我一起去拍照,我们还没来得及呢……」

吴祺只感一阵热血冲上了天灵盖,便胸脯一拍,打上了保票:「我今天正好带了许多胶卷,你把室友们都喊来,我都给你们照,洗照片对我来说就一句话的事。」

林丁丁做出一副雀跃开心的样子,跳了起来:「我就知道你对我好,那我回去喊她们了,再多带几套衣服来。」

就在二人各打各的小算盘之时,谁也没注意到的是就在不远处的道路旁,猫着一个男战士,隔着片树丛看不太清他的模样,只见他放下了手中的工具,暴露在外的眸子中正喷射出嫉妒、不甘和痛苦的火焰。

昨天晚上,王振英在罐头厂的老同事急匆匆地跑来报信,说老王晚上被新上任的革委会主任许刚毅带头批斗时,头被木棍打破了,出了很多血,人也当场昏倒了,已经被送往医院。王鸥锦听说了以后,连忙回家收拾了脸盆、毛巾和水杯等用品,急匆匆地跟着去了医院。

虽然头部外伤导致出血很多,看上去很是严重,好在没伤到要害部位,都属于硬伤,王鸥锦还是为父亲办理了住院手续打算在医院静养。像许刚毅这样的造反派头头们也怕真闹出人命来不好收场,看见反革命分子被自己亲手打得头破血流住进了医院,也纷纷弹冠相庆,决定晚上让工厂食堂炒两个小菜,再弄盘花生米和猪头肉来下酒。

看着躺在病床上的父亲是那么无力、那么衰老、那么痛苦,王鸥锦心如刀割,她非常清楚地知道就凭她一个正营级的文工团干部甚至还是一个反革命分子的子女,是阻止不了任何事情的,这革命的火焰正在熊熊燃烧着,是任何人也无法阻挡的,迟早也会烧到她的身上。她听战友讲过外面是如何批斗那些女人的,她也同样知道自己对于男人又有多大的诱惑,一直守身如玉的她不敢再想下去。

太可怕了,这一切绝对不能发生!王鸥锦一遍一遍地在心里默念着,好像诵佛经般给自己加持一样,突然她想到了一个人,也许她能够给自己一些指引。

第二天早晨,母亲王芳带好了一家的早餐来换她的班,王鸥锦这才记起下午袁晶约了她外出逛街,正好,去买些当归给父亲补补气血吧。

前两日袁晶和田雨定好了下午去逛东方红路上的友谊商店,也是她们这几年来定期的外出活动了。田雨是驻地部队首长的老婆,而袁晶是驻阿尔巴尼亚大使馆参赞的老婆,前者的家属可以开具介绍信,后者的家属负责提供侨汇券,可谓是珠联璧合。起初,李云龙并不乐意田雨去这种地方,认为是她身上的小资产阶级情调又发作了,可最后被婆娘缠得没法,以同意他一个星期喝一次酒为筹码展开了双边谈判,最终以两个星期喝一次酒的价格而成交。

「冯楠,换好衣服了吗?咱们下楼吧。」田雨敲着冯楠卧室的门问道,对于这次能说动好友难得出门一次,她发自内心的高兴。

「马上来了。」冯楠换好了一件蓝色长衬衫和黑色长裤,调整好心情,更难得穿了双皮鞋,开门走了出来。她和四个孩子在厦门住了也快半年了,虽然田雨是她最好的朋友,李云龙待她简直比对亲弟妹还好,可她内心深处还是有些异样的情绪。是寄人篱下吗?完全谈不上。是前路迷茫吗?心死的人不配拥有前路。

瞥见停在屋外的小汽车,冯楠似乎捕捉到了一点。对了,是施舍,是怜悯,或者说是落差。她曾经拥有挚爱的丈夫和灵魂伴侣,从事自己热爱的工作,更有四个可爱的孩子,有厨师有保姆有司机,生活优渥,日子过得是那么幸福,从来都是她剩余充沛的情感去施舍爱去怜悯他人不幸的遭遇。而现在却轮到他人用剩余的充沛情感去将爱施舍给她去怜悯她的遭遇,纵然那个人是田雨,她还是不可避免地体会到了落差。又或许,如果那个人不是田雨会不会更好一些呢?

「田雨、冯楠,你们可下来了,我连这杯水都喝完了。」坐在沙发上的袁晶捧着空水杯起了身,「冯楠,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们团的歌舞队队长,王鸥锦,比我还要年轻几岁,你们是第一次见面吧。鸥锦,这就是我之前和你说过的冯楠冯老师,人家可是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的讲师呢,陈政委的本子之前都拜托她改过呢,是田雨的老同学。」

王鸥锦穿了一件白衬衫,很贴身,面料紧紧挨着她玲珑有致的身子,在柳腰的衬托下,胸前有明显的凸起。她热情又不失礼数地与冯楠握了握手,打了个招呼:「雨姐好。楠姐好,我是39年的,叫我鸥锦就行。我早就听我们政委和晶姐夸过你了,一直没有机会见面,今天总算见到了,以后我们歌舞队的本子,楠姐可一定也要帮忙啊。」

袁晶和田雨的关系非常好,可能两人都是罕有的小布尔乔亚女军官的缘故吧。冯楠自然与袁晶见过不少次,而王鸥锦留给冯楠的第一印象就是美艳,单纯一个美字是不足以形容的。美和美之间也是不同的,像田雨,本身是极美的,身材偏偏还那么好,简直挑不出一点毛病,又有着名门闺秀般的恬淡气质,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大概说得就是这样的人吧;而王鸥锦的美则更多带着一种难以明说的诱惑,是她的前额吗还是她的眉眼呢?冯楠作为一个女人都会被她的一颦一笑所深深吸引,她的声调就更像是拿针在戳人的心尖,那些男人们肯定会为她而疯狂。但是他们已经够疯狂的了,现在不外乎这一个女人吧,这是涌上冯楠心头的最后一丝涟漪。

天生拉着李星华站了起来,在她的耳边呼出热气,舔着那娇嫩的耳垂和耳廓,轻声咬着她的耳朵:「用你的手帮我解开腰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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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身如同过电一般的李星华听懂了天生的意思,她害羞极了,可还是顺从着将手向下伸去。在从南京回到厦门后,她曾经厚着脸皮向已经结婚的女亲戚请教过,对于男女之事她已经不是那么茫然了,起码她知道她曾经用嘴巴含过的东西……很重要。今天她已经做好了准备,做好了将自己处女无暇的身子献给他的准备。

身子站立着的李星华被天生贴得很近,她又压根没接触过男人裤子上的腰带,两只手只是大略摸到了由金属做成的腰带扣,笨拙地摸索了半天,她越紧张反而越不得要领。

天生摸着她的脑袋笑了笑,在耳边低语着:「跪下吧。」

那声音是那么温柔又那么诱惑,听到命令后的李星华刹那间就放松下来,她什么也不想思考,能跪倒在他面前就已经足够幸福了。

天生将李星华的大拇指和食指拉到他腰带扣头的位置,轻微用下力,「吧嗒」一声,扣头就解开了,又抓着她的手扯下了皮带,最后摸了摸李星华的脸蛋,「学会了吗?下次要是还解不开的话,屁股可要挨打了。现在,把我裤子脱下来吧。」

李星华已经没有地方可躲了,她闭上眼睛,双手凭感觉抓着天生的裤腰,指头更是越过棉内裤的边缘直接摸到了小腹的肌肤上,那里已经发热了。她均匀使着力,顺着天生的大腿将两件裤子褪了下来。

天生感到下体一阵凉爽,便低头向下看去,比他大拇指到中指一拃还长的大鸡巴从内裤的束缚中挣脱了出来,正连同两颗雄壮的卵子耀武扬威般上下跳跃着。马眼早已经兴奋得张开,黏稠物正不断分泌着,散发出略微腥臭的气息。他命令李星华将眼睛睁开,随即把鸡巴顶在李星华的脸上,四处涂抹着。令人惊讶的是那肉棒居然比她的整个俏脸还长出一截,如果将鸡巴的根部放在李星华的下巴上,竟还有大半个龟头露在外面。

李星华只觉得脸上落下了一根烧火棍似的,那男人的东西将自己的脸烙得发烫。她想做一个深呼吸,传来的却只是有点熟悉的腥臭味,大着胆子瞅了一眼,又不禁被吓了一跳,「啊!这东西也太长太粗了吧,自己的嘴巴又怎么能含得进去呢?」

天生调整了一下方向,把龟头顶在李星华的嘴唇上,她顺从地努力将嘴巴张到最大。天生拍了拍李星华的后脑勺以示鼓励,腰部轻轻一挺,就把鸡巴送进了一处温暖湿润又紧致嫩滑所在,顶进去约三分之一便不再往前,开始前后抽插起来。

同上次在火车卫生间时不同,天生多了几分怜惜,也没有真的用力,节奏很舒缓,快感就像他之前弹过的钢琴曲音符一样流淌在他的大脑。抽插了两三分钟,估摸着她的耐受力也差不多了,他拔出鸡巴好让李星华休息一下。

口水混合着分泌液骤然从李星华的嘴角流出,她低下头大口喘着气,感觉控制嘴部的肌肉都有些发麻了。

天生拉起她的胳膊,抓着柔荑放在自己的肉棒上:「抬起头来,仔细看着。你刚才含进去的肉棒叫鸡巴,就是男人的阳具,它会让你享受到快乐的。现在用双手握住它,来回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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