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节(1 / 1)
不过,谭莳拿出这个筹码,是不是也说明了一件事情,谭莳对他,并非是一点好感都没有?
艾莫斯洗完澡出来,在看见周慕发呆的时候,嘴角扬起了一个轻佻的笑,任由浴袍的前襟松松垮裤的敞开,迈了几个大步走到了周慕的身边。
“在想什么?”艾莫斯在周慕的耳边吹了口气。
下一刻就被扔到了地上,一脸懵逼,浴袍被扯得太开连两个红点都暴露了出来,但是连艾莫斯自己此时都不去关注这个。
周慕拿出丝巾擦了擦耳朵,那潮湿的感觉似乎还粘黏在其上,擦了几次都无果,他干脆站起来洗耳朵了。
艾莫斯木着脸看着人往浴室去了,哗啦啦的水声响了许久。
眼中掠过一丝黯然,为着周慕的那句话而觉得有点受伤。不过也不是不能理解,直男对男人当然不会来电。
叹了口气,他撑着桌子站了起来,地下铺着名贵的毛毯,这一摔并没有摔着他。眼神扫过桌上的手机时,他看了一眼浴室里的人,鬼使神差的按了一下电源键,屏幕瞬间亮了起来。
周慕的手机并没有锁屏,就像一个没有锁住的潘多拉盒子,他忍不住将手伸了进去……
在看到谭莳那条信息的时候,他差点把手机给摔了。
备注:小艺,也看不出是男是女。
这是一个赌约,赌的内容就是,谁先感动谁。谁先被感动了就输了。筹码是“小艺”和让周慕退下头牌的代价。
无聊的赌约,不平等的筹码,无论输赢对方都赢了,看这样子根本就是想倒贴给周慕想疯了。
最让艾莫斯无法接受的是,周慕居然回答了一个字:好。
艾莫斯攥紧了手机,神情变换。过了一会儿,他听到了脚步声,赶紧将手机恢复成了原来的模样,摆放到了原来的位置,连放置的角度和精确到几度的位置都没有出太大的差错。
周慕走过来了的时候,艾莫斯也从地板上站了起来。
艾莫斯哀怨的看着周慕:“我可是付了很多钱的,是你尊贵的客人,你就是这么对待我的?”
“我把钱退一半给你。”周慕拿起了自己的外套,一边穿着一边走进了房间,很快的就从房间里拉了一个行李箱出来,一副说到做到的架势。
“周慕!”艾莫斯看着周慕一言不合就准备走人毁约的架势气急败坏的骂了句:“shit!”
“我是看在周弋的面子上来的。”周慕不咸不淡的道。
艾莫斯看着周慕冷淡的表情,心里十分的不甘心。明明是一起长大的,他能被周弋当弟弟般看待,却无法让周慕对他有一丝的看中。
他好不容易空出时间回国,把这栋最特殊的房子精心修葺好,等候着周慕的到来,但是他成功的约到了人,却没办法把人留下。
“阿慕,你别这样,我对你道歉还不行吗?你知道的,国外比较开放,我也就是开个玩笑。”艾莫斯似真似假的抱怨了一句:“你怎么还是这么保守啊,好歹你也这么大年纪了,难怪你连女朋友都还没有。”
周慕淡淡地瞥了他一眼,脚步重新动了起来,走到了门边停了下来,对脸色不是很好看的艾莫斯道:“艾莫斯,你最好把你的小心思收起来。”
“我知道你不喜欢男人。”周慕的眼睛深邃又通透,像是没有什么能瞒得住他。艾莫斯捏了捏手掌,道:“但是你当了八年的男公关,还这么保守,是不是太多余了一点?人生得意须尽欢,享受至上难道不好,为什么非得让自己活成一个清道夫?”
说着径自继续道:“不过说起来,已经三十的你恐怕还没有跟男人或女人上过床吧?你真的没需要吗?有时候真的怀疑你根本就是不行。”艾莫斯走到周慕面前,笑得多了几分堕落与性感:“我可以陪你试试……”
周慕侧身避开了艾莫斯,打开门利索的离开了。没有再和艾莫斯说一句话。
虽然是一起长大的,但是几个玩伴的都太有个性了,周弋看起来好说话,实则是个护短又腹黑的,被他庇佑的人自然是幸福的,得罪他的都会被整得有苦说不出。周慕是长得最精雕玉琢讨人喜欢的孩子,却也是最冷漠的一个。
艾莫斯则是活泼可爱,因为纯正的血统原因,金发蓝眼的他小时候也非常漂亮,又懂得撒娇,所以也很招人喜欢,他也很骄傲,只和自己看重的人玩,最后却成了周慕的影子。
但是就算是这样,他得到了所有人的喜欢,却怎么也无法多获得周慕多一份视线的关注。
小艺……吗?
第162章 男公关(十二)
方禾第一次手术有惊无险的做完了, 非常成功,才做完一周后方禾就告诉谭莳,腿上很痒,虽然痒的难受,可是方禾却表现的很高兴。
“哥哥,我一定能好的!”方禾高兴的拉住谭莳的手,头靠在谭莳的肩上,笑得很开心:“等我好了,就可以工作了。”
谭莳拍拍方禾的背:“不用急,好好修养。”
方禾还有两次的手术,还有很久的调养和复健,短则两年,长则三年。
方禾眼中浮起一丝泪意:“哥哥,对不起……”
“怎么了?”谭莳把人重新塞回被窝里, 看到了的方禾眼中的晶莹,语气更加柔和了一些:“怎么了?”
“哥哥,工作累不累?”
方禾不是笨蛋, 也不是缺心眼,家里什么情况他并不是太清楚,却也知道他的医疗费有多昂贵,家里的存款没有亲戚的觊觎也没有留下太多,但是医院给他的治疗一点都没有停下过,不仅成功的进行了手术,在手术后还搬到了更好的病房里。
刚上大一的哥哥不过是去学校转了一圈就退了学, 只有高中文凭的他找工作哪里有那么简单?何况是高薪工作。
他根本不敢询问谭莳在做什么,也不敢深想。
哥哥根本不会放弃他,就算说开了,又能怎样呢?不如不说,假装不知道,至少能让哥哥自在一些。
方禾觉得自己真的很没用,但是唯一能做的也不过是积极配合治疗,尽量快的治好这双腿,让哥哥辞掉这份工作。
谭莳听到方禾这么问就知道方禾并不是没有在意,而是太通透了,他顿了顿,在方禾的泪眼中突然笑了出来:“不累。”
“真的吗?”方禾的睫毛被眼泪打湿显得整双眼睛都湿漉漉的,呆呆的看着谭莳。
“真的,等你再好一点我推着你去我工作的地方看看好不好?”谭莳语气轻松,道:“哥哥工作的地方有很多漂亮大哥哥大姐姐哦。”
方禾眨眨眼睛,道:“哥哥,我不是小孩子。”漂亮大哥哥大姐姐什么的……
“哦,哥哥知道啦。”谭莳摸了摸方禾的头。
谭莳觉得手感不错又摸了摸,脑海里不期然的闪过了许多片段……以前似乎也有人喜欢摸他的头,一个男人,西装革履,脸上冷淡,眼神却是能溺毙人的宠溺,看他如珍宝,那微微翘起的嘴角似乎在下一刻就会喊出……什么?
谭莳一怔,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突然冒出一断奇怪的回忆。
这是谁?
“哥哥?”
“哥哥?”谭莳重复了一遍,心头微麻,哥哥……
“哥哥你怎么了?”方禾被谭莳突然有些不对经的样子惊着了。
谭莳回神,对方禾安慰道:“我没事,我只是刚好想到了一些事情。”
方禾看了谭莳好几眼,发现谭莳表现正常的时候才松了一口气。
谭莳摸了摸方禾的头,方禾也乖巧主动的凑了过来,冬日透过窗子透了进来,将空间剪成了两个世界。
————
他的战书已经给了周慕,意料之外又意料之内的是周慕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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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此两人就开始频繁的接触了起来。想要感动一个人,就要给予这个人最缺乏的最渴望的,这个道理两个人都懂。
但是两个人一时间都不是那么简单摸到对方的那个感动的点。周慕认为谭莳希望有一个温暖的家,周家人正好对谭莳十分的热情,时常嘘寒问暖。
谭莳认为周慕大约是缺少人陪伴,所以就会空出时间,偶尔在生活中给予周慕一些‘小惊喜’,例如推掉了约会,日以继夜的照顾难得生病的周慕,在周慕的生日第一时间送上祝福,在此之前周慕没有特意对他说过自己的生日。
只是两人都以为觉得找到了关键的点,也认为对方一定会忍不住先感动,但是谭莳对周家的热情和温暖始终保持着礼貌和些许亲近的态度,要说多吸引多感动,那真是没有,方易或许会为此沉溺,谭莳的感情却并没有那么泛滥。
而周慕没有感动过的理由只有一点,连谭莳都不知道的一点是,他认为谭莳太‘虚伪’,虽然谭莳的演技很好,周慕却始终都能感受到这是谭莳的虚情假意。
两人就这么僵持了下来,过完了一个年节,又过完了一个四季,眨眼间又是一个年节悄悄来临,这一次的年节方禾终于可以出院团圆了。
医生说,方禾的腿恢复得很好所以可以提前出院,只要注意不错剧烈运动,不再经历第二次的损伤就没有问题。
谭莳将医生吩咐的事情都记住了,然后正式将方禾接出了医院。
由于医院里有不少的东西,周慕在知道这件事情之后就主动的提出来帮忙。
这是方禾第一次见周慕,在看到车的时候他还对谭莳艳羡的说了一句:“真好看。”
接着在车里走出了一个高大俊美的男人,并且将他们引进车里面的时候他惊讶的张大嘴。等搬家完毕,周慕走了之后才询问谭莳:“他是谁啊?哥哥的朋友吗?”
谭莳点点头。
方禾却不免多想。那辆车一看就价值不菲,最重要的是,吃饭的时候他发现那个男人总是看着哥哥,哥哥就像是他的下饭菜一样。他下意识觉得,并不是朋友那么简单。
方禾对谭莳说:“哥哥我想去你工作的地方看一看。”
这是谭莳在一年前对方禾的承诺,现在方禾才重新提起。谭莳想了想,点头答应了,随口许了一个时间。
一年多过去了,谭莳在玫瑰公关社的名头更响了,不仅是因为他的出台费猛涨,在名义上已经成了红牌,也是因为金主们对谭莳的高评价,虽然价格昂贵,但是很多金主却对他很长情,约会后提出包养的占了大多数人。
很多人捧出金山银山,对谭莳威逼利诱,但是谭莳冷硬不吃,硬是没有让谁得逞过,这也是谭莳热度持续上升的原因之一,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所以黎川才说,若是控制不了自己的,最多只能做红牌,只有干干净净的,才有可能长红坐上头牌的位置。
只是道理很多人都懂,真正能做到的又有多少呢?不管是利益的引诱,更有被封杀和折磨的可能,就算是受着玫瑰公关社的庇佑,也依旧有许多的身不由己。
谭莳自己买了一辆代步的车,不用在医院烧钱了,谭莳也终于攒下了一笔钱,然而买了一辆普通的轿车之后又穷了,但是他总不能一直坐出租车,也不能买桑塔拉之流。在外人眼中他一年多来敛财无数,自家人却知道自家事。
不过代步车的确很有必要。三月淫雨霏霏,当车停在了玫瑰公社的门口时,天毫无预警的下起了绵绵细雨。
谭莳撑了一把黑色长柄伞,拉开车门,将方禾迎了出来。
“哥哥,我来打伞吧?”方禾自然的抱住了谭莳的手臂,常穿白衬衫或禁欲或干净的谭莳今天内搭了一件白t恤,外面却穿了一件黑色的皮外套,纯黑的领口半包裹着白皙的脖子,后脑勺扣了一顶藏蓝色绅士帽。
方禾今天倒是穿了白衬衣,两人容貌有大程度的相似,气质却天差地别,更加小巧可爱的方禾穿白衬衫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少爷,清澈的像是一滩落了几粒石子伶仃作响的潭水。他的头上也扣了一顶和谭莳同款的绅士帽,深黑色的绅士帽扣住了他头部更多的位置,显得更加俏皮。
谭莳淡淡地道:“不行,你太矮了。”
“……”哥哥以前不是这样的。
“要不我抱着你,你来撑伞?”谭莳见方禾不高兴的撅起了嘴,进一步的取笑道。
“……不要!”哥哥以前不是这样的!
比起初见的怀疑和疏离,现在谭莳和方禾已经亲近了许多。而谭莳的性格有所改变方禾也没有太惊讶,一是有些小习惯还有回忆谭莳都表现的天衣无缝,二是没有人会轻易的怀疑自己亲近的人是换了人,而是从别的一些事情上找他改变的理由。
显然谭莳来的时候时间正好,父母双亡,胞弟遇难,退学,从一个无忧无虑的少年突然变成了家里的支柱,有所改变也不是不能理解。这只能让方禾更加心疼自家哥哥。
谭莳牵着方禾进了门,和所有人一样,初次来这里都被里面的建筑设计和奢靡惊叹。
现在这个时间大厅里正坐着不少人,见了谭莳有人过来和谭莳打招呼,谭莳也格外有耐心和和善的回以微笑,让众人都有些受宠若惊。谭莳并不是一个过于高傲和不懂礼貌的人,但是也并不八面玲珑,也少于和一众同事一起玩儿。谭莳从出场挂牌到现在都始终带着一股神秘感,偶尔才会在这里待着,这也让谭莳少了许多纠缠。
方禾的腿脚还不是很灵便,上楼的时候他搂着方禾的腰,卸掉了方禾的一些力气,让他走起来更加方便,只是方禾抬脚的时候还是非常的困难且十分的不舒服,谭莳干脆将人抱了起来,径直上了楼。
艾莫斯和周慕坐在角落的沙发上,周慕的视线在谭莳离开了之后才收了回来,心中莫名有些烦闷。
谭莳朝这边扫了一眼,却没有多停留哪怕一秒,就像是没看见他一样。
艾莫斯见周慕的反应,鬼使神差的问了一句:“他是,小艺?”
周慕猛地看向艾莫斯,把艾莫斯的心都看停了一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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