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节(1 / 1)
林泽希见他答应了,也不在意周慕的死鸭子嘴硬,笑得愈发灿烂。
谭莳终于体会了一把小说女主的待遇,被人当做物品一般的争夺,成为了获胜者的奖品,传言中的祸水,一掷千金的赌注……然而,他一点好处都捞不到。
谁赢了,他就跟谁?谭莳的脸一黑,转身就走,留下了突然一脸懵逼的众人。
在这种高潮迭起的时候主角居然就这么走了?!
周慕也追了上去。
林泽希却被郭艺几人拉住了手臂。冯名轩道:“泽希,够了。”
郭艺和雷昊天都没再说话,虽然他们不在意这份关系,但是他们还是觉得很难堪,如果林泽希一个人追上去了,他们算什么?
——
周慕追上了谭莳,谭莳也没有狂奔躲人的意思,见周慕跟上来了,他特意停下了步子,淡淡的问道:“周博士,你应该看到了我给你写的纸条?”
“看到了。”周慕没有抵赖,但是他又道:“我不同意。”
“你管的真宽,我又不是你什么人。”
“你是萌萌的妈妈。”
“没有血缘关系,我也没收养。”谭莳依旧冷淡的道。
“我喜欢你。”
“你说什么?”谭莳微微惊讶。
周慕摸了摸发烫的耳朵,道:“我爱你。”
谭莳还以为他会说,我对你这份食物很满意,不仅看起来好吃,吃起来也很不错,所以我决定以后都要你成为我唯一的食物。撇去这略带中二变态的话,他也没想到周慕居然会这么纯情的直说,我喜欢你,我爱你,这样的话。
谭莳顺着周慕的手下意识的看了一眼他的耳朵,那醒目的红被他注意到了。耳朵是人体的一处非常敏感的地方,只要稍微重一些的碰触,还有情绪激动的时候,就会发热,变红。原来,在他冷淡的外表下,也并不是真的心如死水。
“抱歉。”谭莳道。
周慕的心一沉,眼神咻的一黯,似乎是在酝酿着什么。
看着周慕‘黯然’的模样,谭莳鬼使神差的道:“如果你能先追求我,说不定我会考虑的。”
两人都是愣愣的对视了一眼,接着周慕的眼神变得更加柔和,谭莳的眼神也沉静了下来。
他要是得在这里待上一辈子,那么找个人过一辈子是最好的,在这个什么娱乐都没有,放眼看去都是丧尸的地方,一个人未免会寂寞。而且,他还是比较喜欢米虫的生活。
斗志这东西只是为了目标而存在着,像他这种,又有什么目标呢?活着?混吃等死!
如果一个富二代可以每天享受着奢侈的生活,那么他可能会羡慕亦或是佩服一番那些为了梦想拼搏,挥洒汗水的人,可是他们却绝对不会想要对换一番位置。既然已经唾手可得,为什么偏要去拐弯抹角?
或许应该给自己定一个目标,否则人生未免太颓废?
不过谭莳的时间太多了,他的人生也太长了,他可以换着法儿过任何样子的生活。嗯,所以这辈子的目标就是如何舒适快活的过一辈子吧。
谭莳的心思饶了一圈又一圈,最终汇聚成了他脱口而出的那句话。
周慕抱住谭莳,缓缓低头,在谭莳以为他要亲吻上来的时候,周慕却道:“你好像长高了一些。”
男人一米七八在南方不算矮了,可是放到北方的城市里头,就跟个大姑娘似的。他站在周慕面前,只能到他的胸口位置,如果周慕看起来再老一些,估计都有一种父子的感觉了。
如果谭莳还是喜欢女人的话,他一定会介意身高问题,也会努力健身,让自己成为一个合格有安全感,也拿得出手,涨的了女友面子的男人。
但是,他似乎已经没有了机会和想法。谭莳皱了皱眉,他为什么会不喜欢女人的?而且为什么会因为不喜欢女人了,连男人基本的一些身材追求都没了?男人身材自然就是高大,有肌肉,性能力强,谭莳发现自己居然一点这方面的顾虑都没有。
“在想什么?”周慕见谭莳皱紧了眉头,不知道在想什么,于是问道。
谭莳正想着呢,周慕一说在,他就把自己想的说了出来:“我是不是应该长高一点,再去练一身肌肉比较好?”
“为什么突然会有这种想法?”
“男人不就是这样吗?”谭莳想了想道:“而且就算是男人和男人,也要注意身材这一点吧。好身材让人赏心悦目,这是正常的。”
谭莳捏了捏自己的腰,触手是软乎乎的肉。虽然不是赘肉,这具身体也绝对不胖,但是,一看就是从来没有锻炼过的。
“你这样就很好。”沉默了一会儿,周慕道。
谭莳没点头也没摇头,却发现自己终于给自己找了一个小目标。
周慕想象了一下谭莳高壮,一身小麦色肌肤,浑身肌肉,一副铁汉的模样,艰难的道:“自然的就是最好的,不要违背自己的本性。”
“没关系,试试当肌肉男或许也会很有意思。”谭莳脑海中回忆起现代那些肌肉男的模样,又改了个口:“不要太夸张的,脱衣有肉就好。”
不知道话题为什么会飘到这个地方的周慕,最后只能道:“那就多喝喝牛奶吧。”
至于身上布满肌肉的谭莳……周慕告诉自己,要尊重谭莳,他喜欢什么样的,就去支持在,不要肤浅,谭莳是什么样的,就喜欢什么样的他。
两个人恍恍惚惚的走回了周慕的公寓前,周慕对谭莳邀请道:“我这儿有很多牛奶。”
谭莳却莫名的响起了一个荤段子。
“不用了。”谭莳看了一眼高大的别墅,它精致的外表仿佛是一种邀请,谭莳摇头,露出了八颗牙齿,颗颗齐整白洁:“等你追到我,我再去你别墅喝牛奶。”
周慕看着谭莳走远的身影,在原地久久的站立着。
——
末世报因为爆出了一桩桩大事后,如今已经成为了一个全民性的报纸了,毕竟在这个媒体和通讯都萎靡的末世,这样一份能报道新鲜事,高阶异能者和大势力和大家族的八卦等等,还有什么理由不成为大家的心头好?
不管是抱着看八卦,还是单纯的想了解基地里头的大事,了解大人物,都是最好的选择,其余的报纸根本拿不到一手的大消息,在小消息上也未必有末世报那般有新意。
末世报成为了集天时地利人和在所滋生的刊物,在短时间内就成为了炙手可热的全民性报纸,俨然是成为末世前新闻联播那样的存在,哦不,末世报它最有看头的地方是把基地大事儿写成八卦的模样,且还不歪曲真实性。
末世报的大火让谭莳把投入的资产迅速的收回,他觉得不用太久就能攒齐买房子的事情了,虽然他已经有了一栋。
但是有钱没处花的感觉还真是让人颓废呢。
谭莳等不及买新别墅了,他斥巨资让人给别墅重新装修,弄出了游泳池,健身房,还有聘请了专门的厨师。
他大张旗鼓的赚钱的姿态被他人看在眼里,也被末世报刊登。被装修好的房子被装修好,被拍了照片,登上了末世报,成为了末世报第一次的附照片的一期。
不过谭莳是让人把末世报分成了两个刊,一个刊是走全民路线的,价格始终保持在一个数值,保证成本,薄利多销就够了,另外一个刊则是会附照片,价格当然昂贵了,可是相信还是会有很多人买的。
现在已经没有人会去玩儿摄影了,以前的记者,摄影师,也抛弃了自己吃饭的家伙。爱美爱秀的少男少女们也不再喜欢玩儿自拍了,他们的手机早就不知道去了哪个角落。在末世来临的时候,所有人的内心都是慌张的,所有的诉求都变成了:活下去!
媒体杂志全面死亡,都末世,还有人管这个?一个个都在着急着自己的晚餐呢!谭莳偏偏在这个时候弄出了末世报,还偏偏玩弄起了经济,这让当权者们仿佛看到了基地的新景象。
是啊,哪怕在末世,他们也要茁壮的成长起来,而不是每天都只想着碗里那点东西。当然不是说基本生活并不重要,但是若是精神文明全面死亡,这个时候的人类和行尸走肉又有什么很大的区别?
末世报看似没可能发展起来,然而人们还是用自己饱腹的钱去买了这么一份报纸,不过短短时日,它居然就推动了经济的增长,整个基地仿佛因为一份报纸,悄无声息之间就有了一个大变化。
不为温饱而活着,而是为了活得更好而活着,就像末世前那样,努力赚钱,就可以过上更好的日子,这是多么美好的事情?
不破不立,浴火重生。末世是一个最差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好的时代,度过它,就是一个崭新的纪元!
末世报的二刊大获成功,这样出现照片的报纸虽然贵,但是几乎是一天不吃饭也有让人买下来的冲动。而报纸上的内容更让他们觉得,一切都值得!照片中的别墅精致美好,里面的设施更是让人眼馋欣羡,若是……若是可以他们也可以买到这样好的房子就好了!
民众们心中前所未有的被掀起了一阵买房热,有一栋属于自己的房子,有一个安稳的家,这种心情再次被燃起,房奴们卯足了劲,干活更有力气了,杀丧尸更有勇气了,做什么都有了具体目标,每次翻开报纸看看,都是热血沸腾的一天。
而谭莳的名字反复的出现,再加上他的举动,基本上他的身份就呼之欲出,不是没有人眼热打末世报亦或是谭莳的主意,可是那些大家族大势力都碍于周慕还有谭莳本身的实力不敢动手。
唯一让他们安心一些的是,谭莳没有组建属于自己势力的意思,并没有完全的站在他们的对立面,谭莳如今更像是一个中间势力,维持着一个微妙的平衡。
普通民众中也不是没有眼红的,他们抱怨谭莳这样的资产阶级,抱怨为什么自己生活的那么差劲,抱怨谭莳的‘剥削’,放声绝对不买末世报,坚决抵制末世报的二刊。甚至有的准备去砸谭莳家别墅,弄死谭莳云云。
不过谭莳不在意前者,因为那些人只是占少部分,红眼病,仇富,嫉妒流,抱怨流在哪儿都有,而这些人,根本不成气候,而且,他们还是会乖乖的买的,否则就会与这个社会脱节,会和周围的人脱节,他们出了抱怨,一点用处都没有。后者,他们是觉得他没钱请护院保镖?而且以他的实力,只要不是林泽希铁了心要杀了他,亦或是百来千个高阶来堆他,否则应当是没事的。
这些事情都无足轻重,谭莳在健身房锻炼完跑去晒日光浴了,虽然现在的太阳凉和月亮有的一拼,索性它还维持着以往的明亮。
他稍微有点在意的是,周慕在那晚之后就没有再联系他了,也没找过他,他想象中的追求,例如送礼物,搞浪漫,烛光晚餐统统都没有,甚至没有从空间里拿一些新鲜的水果蔬菜过来刷好感度,这简直……谭莳仰倒在躺椅上。
最糟糕的不是这个,而是他发现他对周慕,竟然是期待的。
他不禁开始回想他和周慕的过往,周慕到底哪里值得他心动了?其实林泽希除了花心了一点,别的都挺好的。
他让人给了林泽希一张请帖,邀人过来共进晚餐。
果然,林泽希还是很识趣的,他很快就来到了谭莳那被改造的十分不错的别墅。
在林泽希走进别墅的时候,感叹了一声。别说是别人了,就连他都免不了羡慕。他跟着谭莳请来的官家来到了和别墅连在一起的后花园,满院子的红色花朵,娇嫩欲滴的模样仿佛经不起一点儿的摧残。
这分明就是真花!
官家见他面露惊讶,笑着解释道:“我们家主子喜欢这些‘美人思’,有专门的人打理。这据说是周博士研究出来的,它们虽然看起来很美丽而脆弱,但是生命力却很顽强,而且花开四季,夕败朝开,生生不息。”
“很好的花儿,名字也好听。”花如它的主人,都是那么的美好又脆弱,但是却并不是真的那般易折易碎。
“不过这花儿也着实高傲,全身都会分泌一种迷惑性极强的液体,若是贸然去摘……”官家笑了笑,道:“索性这花儿束之高阁,种子十分昂贵,被人精心照顾着,不会有不长眼的试图去染指。”
林泽希微微有些不舒服了,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总觉得官家意有所指?
官家脸上的笑容不变,将林泽希带到了谭莳的面前就退下了,不忘让几个佣人看着。他走到谭莳看不见的地方,磨出了手机发了一条短信出去。
【周博士,我家主子邀请了林泽希共进晚餐。】
回复很快就来了。
【他在作什么?】
【刚游泳完。】
【穿了什么衣服?】
【泳裤。】
【你让他小心着凉,你应该知道在这个时候给他披上衣服?】
官家刚想回复什么,又出来了一条消息。
【我会亲自过来。】
放下手机,官家看了一眼游泳池那边,笑的深藏功与名。
谭莳当然不可能穿着泳裤见林泽希,事实上作为一个民国的老古董,他的内心也是相对保守的,对于随便穿着短下身见人这种事情接受无能。
他全身都穿着毛绒绒的睡衣,款式简洁却透着大气,毛绒绒的视觉上给人以柔软的感觉,有着和它包裹住的人如出一辙的慵懒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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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来了。”虽然是询问,谭莳却用了肯定句。他睁开了眼睛,眼神清明,只是在林泽希的眼中却充满了引诱,他略带沙哑的嗓音,更是如同下腹春药,让林泽希整个人都热了起来。
“嗯。”林泽希看着谭莳,眼神愈加痴迷。
这让谭莳响起了他第一次在这个世界时林泽希看他的那一眼,烦躁的,焦虑纠葛的,还有一些担忧,但是却被浓浓的冷漠遮盖。
那个时候林泽希大约是对郝苏还有感情,并不想他死。但是他明知道郝苏身体娇弱得不得了,却还是让他一个人承受了那些。
他太心急了。
就像养花人,把花儿培育的那么美那么娇嫩的令人忍不住垂怜,却又在某日嫌弃他不能经受风吹雨淋,恨铁不成钢的扔它出去历练一番,却不想,不过两三日光景,那花儿就枯萎了。比之那些从不曾受过呵护的野花,它实在是不堪一击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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