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1 / 1)
沈沐尝试着集中精神回话,仍然不成功。
上次在意识空间里和休伊斯会面,倒是忘了请教这个问题。
“吃人?!”秦歌挑了挑眉:“你们的食物紧张到这个地步了?”
“不,他喜欢吃人。”
换个说法,这叫兴趣爱好。
秦歌有点好奇壮汉脸上类似于“大义灭亲”的表情:“你不会觉得自己比他好很多吧?这是罪犯默认的道德观吗?具体有什么内容?”
沈浩托着下巴:“听说人肉是酸的。”
沈沐不赞同道:“谁知道那人体检过没有?太不卫生了。”
以为眼前几人会义愤填膺的壮汉:“……”
休伊斯没再出声,默默地匿了。
不,也许是翻个身又睡着了?
沈沐把这个小插曲抛到了脑后。
分别审问再分别结果了矮子和壮汉,送他们和瘦子团聚,一行人再次聚集起来,商量应对。
研究所在地下,拥有良好的隐秘性和功能优秀的安全系统,这些在此时都成了阻碍,而按照得到的情报,重刑犯的首领叫杨盼,名字一点也不霸气,但观其言语,却是个很大气的人。
他哪里都好,人高马大,长相也算得上英俊,是传统的伟丈夫形象,自诩英雄,最爱美人。
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
据说,在杨盼的卧室里,就挂着这么一幅毛笔字。
这位首领还有个奇怪的规矩,他让小弟们统一喊他“老大”,觉得这样更有江湖气息,至于其他小团伙里的老大,都要改称呼,比如说瘦子和矮子称呼壮汉,就得叫豹哥,不能喊老大。
沈沐:……
所以老大这个称呼究竟好在哪里?当家、龙头、首领,哪个不比它强?
看来刚才那些话也不是这个杨盼的原话。
怪癖多槽点多,还模仿曹操搞个梦中杀人,在沈沐看来,这些行为宛如智障,像是乞丐突然得了万贯家财,成为暴发户后想尽力往高端大气靠拢,却弄成了个四不像。
这首领显然在收拢人心上不怎么擅长,好在他武力值高,镇得住手下的人。
可他让人畏,却难让人敬。
按照壮汉和矮子的说法,研究所里有大大小小的团队,而和杨盼不对付的人里,势力最大的,是周霖的队伍。
周霖是个诈骗犯,据说脑子很好,喜欢脸嫩的男孩,是个基佬。
没了。
壮汉三人组紧密围绕在杨盼周围,这位老大恰好疑心病比较重,他们当然不会去和周霖接触,以免自找麻烦。——因而对周霖其人很不了解。
“信息还是太少了。”秦歌叹了口气,不抱希望地问:“你们想到了什么好方法吗?”
“能不能和周霖先接触呢?”沈沐道。
“如果有机会的话。”
假设对方一直待在研究所里,他们还真没什么办法和人见面。
沈浩的眼睛闪闪发亮:“好,那我们这次行动的代号就设为‘蓝鸟’!”
年轻真好。
几个明明没比沈浩大多少岁的成年人含笑看着沈浩在那里耍宝,都没有阻止的意思。同样,也没有赞同的意思。
沈浩憋了一口气,泄了。
完全没有人来问他为什么叫这个……伤心。
沈沐开了口,却是道:“行动之前,还有件事要做。”他看着弟弟的神色,神情有点危险:“你忘了。”
“什、什么?”
沈浩冥思苦想。
半晌,他“啊”了一声:“哥你之前说任务还会死人指的就是刚才那两个?你耍我!”搞得他以为说的是同伴呢。
这番转移话题并没有起到什么作用,沈沐见弟弟实在想不起来,揭开了谜底:“翻倍,行李里有纸和笔,抄好二十遍交给我。”
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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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诱饵
不作死就不会死。
不作死就不会死。
不作死就不会死。
……
没有桌椅,沈浩只能苦逼地将纸张铺在花坛上写着哥哥布置的内容,内心充满了卧槽。
对于他这个年龄段的男孩来说,面子是很重要的,所幸知道他被罚抄的人没有过来围观,而是远远站着,让他心里好受了一点。
只有一点点。
监工沈沐站在身后,沈浩本以为哥哥肯定正目不转睛地看着他,写了十遍时偷偷用眼角余光去瞄,却见对方似乎在眺望着什么。
看什么呢?
高速公路附近的景色是很不错啦,绿油油的田野和清澈的河水,城里很少见,可现在还有观赏风景心思的人,不是人才就是疯子吧。鉴于沈沐是亲哥,沈浩觉得他肯定是前者。
沈沐收回望向远处的目光,又看向近处的花坛。
不知是哪户人家有此闲情逸致,在农田旁、公路边用水泥浇筑了一个圆形的小建筑,其内置土,再栽种了些叫不出名字的野花,姹紫嫣红的,在一干青草碧水中,倒是道不错的风景。
忽有所感,沈沐伸出手指轻触一片嫩黄的花瓣,意料之外又情理之中的,得到了一些信息。
很驳杂,很模糊。
和宝石花囡囡能够表达出自己的生长情况和实时情绪不同,野花传来的只有些微的情绪,似乎是正面的,开心且得意,沈沐微微一怔,才注意到这株是花坛里长得最好的,也是最漂亮的。
花也会比美吗?
这个想法一出现,沈沐便自嘲起来:为什么不会呢?所谓的万物之灵,不过是人类自己号称的而已。
在网络还连通着时,人们纷纷惊叹“末日来了”,可这到底是谁的末日?
山明水秀,处处生机处处锦绣,夏季本是欣欣向荣之时,植物都生长得很好,被逼到穷途末路的,好像只有人类。
对了,动物呢?
细细回忆几日的见闻,沈沐发现,他们竟没有遇到一只动物。
联想到以往看过的末世小说,里面的动物植物丧尸统统进化,那情景当真是骇人之极,而这时候,幸存的人类中能与其匹敌的,便是……异能者。
想到沈浩的小水球,沈沐叹了口气。
任重而道远。
如果按照休伊斯所在世界的魔法师等级划分,这水平才是入门级的魔法学徒吧?
【神选大陆。】
什么?
脑海中接收到一股意识,沈沐微一迟疑,接纳了它。
这种感觉,就仿佛对方发来一个聊天窗口,他接受,便有了对话的渠道。
休伊斯进一步解释:【我原本所在的地方,叫神选大陆。】
插话的时机太好。
联系到此,沈沐不怎么舒服:【你知道我在想什么?】
被窥探思想是件令人深恶痛绝的事情,纵然两人的关系十分紧密,沈沐也没有对另一个人敞开心扉的打算。
对于他的抗拒和不悦,休伊斯笑着道:【你想到的事情和我有关,所以,我就知道了。】他懒洋洋补充:【算是神的能力吧。】
沈沐语气平平:【哦,伏地魔。】
【你说的是《哈利波特》童话书里的没鼻子大魔王?】休伊斯不以为然:【他和神差得远了,反过来说,既然一个魔王都有这样的能力,我有就再正常不过了。】
我阅读过的书籍,他也会看到吗?
在休伊斯的资料里记上一笔,沈沐无意就这个话题交谈下去,转而问道:【我怎样才能主动跟你说话?】
【在你足够强的时候。】
休伊斯这样说着,带着种独特的韵律感,如同在纯白的教堂中,牧师向信徒传达神的旨意,又如同君主慎重地告知他的骑士如何得到荣光,其殷殷企盼之意、拳拳爱护之心,溢于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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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重心长。
但无法否认的是,这是唯心主义。
抛去所有外在的表现,其实质就好像算命先生说的“父在母先亡”,万金油而已。
话不投机半句多。
见沈沐不说话,休伊斯轻笑起来:【你想要异能吗?】
乱世之中,力量是根本。
对于这个话题沈沐不可能无视,他怔了怔:【我能够和植物简单沟通,感官和恢复力都比常人强很多,这难道不算异能?】
【不是。】休伊斯理所当然道:【你是我的半身,这些是与生俱来的。】
那为什么以前没有?
天地异变,只能是天地异变。
话未出口,沈沐已知道了答案。
更深层次的问题纷纷涌上脑海:天地为何异变?末世是怎样来的?人为什么会变成丧尸?异能产生的原因和发展的方向?一切的本质,一起的起因,一切的结果,究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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