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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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念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怒其不争道:“你当时整颗心都在李司晨身上,哪儿还有时间去关心别的异性啊。大学四年的你,眼睛里就只容得下李司晨一个人。其他人都是布景,还是黑白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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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之之:“……”

眯起眼睛,顾念不知道是想到了什么遥远的事情,继续碎碎念:“我记得当时我们几个在食堂吃饭的时候,我曾经好几次看到过时砚。他经常坐在我们后面的餐桌上,一个人吃饭,中途有好多人过来搭讪要拼桌什么的,都被他拒绝了。”顾念说到这里,忍不住叹了口气,“我当时就在想,他是不是在等着什么人。”

阮之之却丝毫不为所动的撇撇嘴:“是你的内心戏太丰富了吧?说不定人家就是吃饭的时候不喜欢被人打扰,喜欢清静。”

“怎么可能,这个世界上哪会有人喜欢一个人吃饭,这样未免也太孤独了吧。”

孤独。

的确,这是她在时砚身上,看到最多的东西。

浓烈沉重的孤独感,即便走在人群里,也显得格格不入。

他的眼神总是阴郁又尖锐,总是让人觉得游离于尘世之外,隐隐的,还有些危险。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阮之之总是觉得,自己跟他,好像越走越近了。

☆、13.c6·黑色雨伞

阮之之最近有些苦恼,因为她花了两个通宵赶出来的新闻稿被boss批评了,理由是文稿里对于案件嫌疑人的心理疾病描写不够准确。

阮之之收到boss反馈的时候简直是无语凝噎,从小到大她所涉及过的专业领域跟心理系基本上毫无联系。从她的个人角度而言,这篇新闻稿的重点是陈述事实,对于这些辅助性的信息实在没有必要过于精准。不过,在她那个向来追求完美的boss眼里,仅仅做到陈述事实是远远不够的。

由于自己现在只是刚刚转正,阮之之也不敢在这个关头出岔子,所以只能把稿子拿回来,勤勤恳恳地上网翻阅资料,自行修改。

如今已经是一月底,熬过这个月,到了二月就到开春了。

最近几天天气极冷,室外简直就是天寒地冻,如果不是在家里找不到感觉,阮之之根本不会在这样的鬼天气里出门。

此时,她正坐在那家熟悉的咖啡馆里,由于天气寒冷,向来生意火爆的咖啡店此刻顾客也是寥寥无几,分外冷清。

不过这样也好,乐得清静。

阮之之点了杯美式咖啡和一盒马卡龙,然后习惯性地走到那个左边靠窗的座位,舒舒服服地坐下来,打开了笔记本电脑。

这篇新闻稿的主要内容是说一个年轻的女孩子由于未婚先孕,迫于家庭压力只能奉子成婚。结果婚后,丈夫脾气不好,经常对她又打又骂,而公公婆婆更对她更加漠视,不仅没有给予她作为孕妇应有的照顾,甚至连一日三餐都不保证。后来可想而知,她肚子里的孩子自然流产,女孩终于承受不了刺激,在一个老公出差的夜晚,趁公婆熟睡之际将两人杀死,随后独自去警察局自首。

可是到了录笔录的时候,女孩却又表现的非常不正常,一会儿说是自己杀害了公公婆婆,一会儿却又将自己的证词全盘否定,并且疯疯癫癫地告诉警察,自己曾偶然间听到婆婆私下里跟老公说,自己呆着这个家里毫无意义,想要让儿子跟她离婚,或者直接想个办法让她消失。

后来经过法医鉴定,认为她有严重的精神分裂症,所以此案至今仍在受理中。

阮之之对着笔记本电脑止不住的叹气,她已经在网上查阅了很多有关于精神分裂的症状信息等资料,可是无奈那一长串的术语外行人实在是看不懂。

正当她对着手中被退回的新闻稿愁眉苦脸之际,突然听到咖啡馆门口的风铃叮叮当当清脆地响起。

阮之之没怎么在意,觉得自己有点头晕,就顺手从背包里拿出来一颗桃子味的水果糖,剥开糖纸塞到嘴里。

“您好先生,今天有什么需要吗?”

“一盒马卡龙,打包。”

“好的,请您稍等。”

……

这个声音是……

阮之之有点怀疑自己的耳朵,下意识地转过头去,果然看到那个穿着黑色大衣的削瘦男人静静站在前台旁边,两只手都插在大衣口袋里,背影看上去挺拔又高挑,很随意的样子。

由于外面现在下起了雨,他的发梢有些淋湿了,水滴顺着额头流下来,模样看起来却不狼狈,仍然是不可思议的优雅。

阮之之看着他,更加验证了自己之前的猜测。

看吧,这个男人果然也对这家店的马卡龙情有独钟。

似乎是注意到了她望过去的视线,他漫不经心地转过头来,恰好对上阮之之审视的目光。

他看到她的时候,眼神一下子就变得柔软了。

如果之前阮之之还可以告诉自己是错觉的话,现在两个人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多,她完全无法再继续说服自己。因为每一次只要当时砚看到她的时候,面对别人时冷漠阴郁的眼神总是会变得温柔下来。

她不知道为什么,可是确确实实每一次都是这样。

阮之之今天穿的羽绒服是之前跟时砚和陈嘉言他们去丽江酒吧时的那一件,她看着时砚接过服务生手里的马卡龙,手指无意识地伸进羽绒服口袋里,下一秒,果然摸到了那朵纸玫瑰。

那朵很久之前他送给她的纸玫瑰,她虽然没有妥帖保管,却也没有随手丢弃。

这代表了什么?

阮之之不敢想,也没有时间想,因为她看到,那个身上有着奇怪魅力的男人,再一次向她走过来。

几乎让她无处可逃。

“在工作?”

时砚手里提着一盒马卡龙,步履优雅地走过来,一边轻描淡写地跟她打招呼,一边很自然的就在她对面坐下来。

自然到让她甚至连开口拒绝的余地都没有,于是也只好跟着寒暄:“对啊,你今天没课吗?”

“早课,刚结束。”

他说话的时候,眼角余光无意间瞥到阮之之随手摊在桌面上的新闻稿。

阮之之注意到他的视线,瞬间灵光一动,语气一下子变得讨好起来:“对了,时砚,我问你啊,你们心理学上对于精神分裂症,关于症状病因什么的,有没有什么详细一点的解释啊?”

时砚随手接过她的新闻稿,漫不经心地瞥了几眼,然后得出了结论:“的确不太专业。”

“……”

需要说的这么直白吗?

“明天和后天下午五点,我的课上会讲到关于精神分裂的一些症状和形成原因,如果你有兴趣的话,可以过来旁听。”

旁听?

阮之之立刻在大脑中开始了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她想来想去,都觉得这是一桩稳赚不赔的买卖。反正她最近手头上的主要工作就是修改这篇新闻稿,去旁听一下a大金牌教授的心理学课,对她来说的确是有利无害。

于是她点点头,非常愉快地答应了。

就在他们两个人聊天的同时,外面的雨也下得越来越大。

阮之之收拾好东西和时砚并肩走出去,很快就察觉到了现在的尴尬处境,因为她出门的时候,没带伞。

时砚视线瞥过来,几乎一点都没有犹豫地伸出手把自己的伞递给她。

阮之之愣了一下,很快就摇摇头拒绝了:“不用啦,我家离这里很近的,走路最多十分钟。而且,我可以等雨停了再回去的。”

时砚无动于衷,仍然维持着那个伸过手的动作:“雨很大,你会感冒的。”

阮之之想了想,还是没有办法心安理得地接受时砚的雨伞,让他自己淋雨回去,于是继续推辞:“真的不用啦,你快点回学校吧,不是说下午还有课吗?”

时砚沉默,气氛一时间变得有些凝重,两个人都不说话,只剩下雨水滴答滴答的声音。半晌,他终于开口,低低的,带着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失望:“阮之之,你一定要拒绝我吗?”

不知道是雨下得太大,还是他说话时的语气太失落,阮之之低头,看着他握着雨伞伸出来的手,半晌,竟然鬼使神差地接了过来。

“谢谢你。”

撑开伞,阮之之走了没几步又折回来,犹豫了一下,还是试探地开口问他:“要不然,我们一起走吧?”

她看到时砚轻轻笑了笑,雨水打湿了他的笑容,顺着下巴流进领口里,好看的一塌糊涂,好看的让她心惊胆战。而他开口,口吻很坚定:“不用了,我要赶回学校去上课,下次再见吧。”

他说完,没有给阮之之任何挽留的机会,径自转身,独自一人走进了滂沱大雨中。

阮之之站在原地,手指无意识地握紧伞柄,心里面满满地全都是愧疚感。

刚刚……的确不应该因为怕他失望而接过雨伞的。

阮之之从咖啡店走路回到家,一共不过花了七八分钟的样子。她走进家里,找了个干净的伞套仔仔细细地把这柄黑色雨伞套起来,放在门边,想着明天下午去听课的时候还给时砚。

家里是一贯的冷清,一点烟火气息都没有。

由于体质过差,再加上今天又是阴天又是下雨,阮之之觉得自己现在手脚冰凉,难受的不得了。她揉了揉眉心,走到客厅给自己泡了一杯红糖姜水,抱着杯子坐在沙发上,热气一点点让她冰冷的身体回暖。

在沙发上发了一会儿呆,估算着时砚也该回到学校了。阮之之拿出手机,打开微信翻到了时砚的微信号,指尖在键盘上来来回回犹豫良久,终究还是打开聊天界面,给他发了一条微信消息。

“到学校了吗?谢谢你的伞。”

过了五分钟左右,时砚回复了她:“到了,不用谢。”

收到对方回复的阮之之松了一口气,指尖在手机键盘上删删减减,最后发过去一句话:

“回家后喝点板蓝根吧,万一感冒了,我会非常过意不去的。”

这次对方的回复很快:“如果我感冒了,你会照顾我吗?”

停留在键盘上的手指僵住,阮之之盯着手机屏幕看了一会儿,半天才试探着回答:“作为朋友,如果你有需要,我当然会照顾你。”

嗯……这样回答,应该没有错吧?

“能这样的话,也很好。”

这是他的回复。含糊不清,暧昧不明。

***

这天晚上,阮之之再次失眠了。

她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各种方法都试过了却还是没有办法进入梦乡。

盯着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阮之之想了很久,终于还是控制不住地伸出手。

解锁屏幕,打开微博界面,然后,找到李司晨的微博。

她好像很久都没有偷看过李司晨的微博了,久到她几乎要以为自己也是一个正常人了。

潜意识里,她一直都觉得自己应该放下李司晨,可是每一次她以为自己就快要成功了的时候,总是会前功尽弃,再一次重蹈覆辙。

有时候她也会自暴自弃地想,忘不了那个人就投降。可是她又不甘心,不甘心为了一个不爱自己的人浪费掉所有的宝贵光阴。

李司晨最近没有新动态,最新一条微博依然是上次她看到的那条:a市,i’m back。

上次吃烧烤的时候,顾念也跟她说,李司晨很快就要回国了。

可是没有缘分的两个人,就算身处在同样的城市,也不大能够碰到面吧,

如果见不到李司晨,真的是老天爷对她最好的恩赐了。可如果两个人见到了,她又应该怎么办呢?

说实话,她真的担心自己会慌不择路,拔腿就跑。这样,也实在太丢脸了一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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