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1 / 1)
刚刚绣球是被人控制,明显地朝着这边而来,多亏他会武,躲闪迅速,不然被坑了,小荷一定要为不相干的人喝几坛子飞醋。
人人道徐家小姐容貌绝世,边城第一美人,顾峥却不那么看。或许是符合百姓们的审美,但是美的太不真实,没有一点人的烟火气。
“娘,以后雁回就是你们家的人了。”
徐雁回娇羞地站在李氏身后,并让人准备马车,如果莫家不愿意停留也没关系,他就在后面跟着一起。
李氏一个趔趄,身子晃了晃,被莫小荷扶住胳膊,茫然道,“我不会听错了吧。”
“娘,是真的,他脸皮就是那么厚。”
莫小荷捂脸,不忍看面前的惨状,边城所有人都站在徐雁回身后,如果莫家不承认亲事,人在路上堵着,他们就不用离开了。
趁着两方僵持,李氏和莫景山商议的间隙,莫小荷神不知鬼不觉地绕到顾峥身侧,感谢倒霉的大哥莫怀远,为她制造了一个机会。
家里的事有爹娘做主,莫小荷说不上话,总觉得对方有备而来,最好的办法是静观其变。当众戳穿徐雁回的性别,似乎不是什么好事。
“顾大哥,万幸,你没接到绣球,你觉得徐小姐美,还是我美?”
莫小荷很介意,在见到徐雁回的容貌后,就连一向认为色即是空的大哥都有动容,爱美之心,人的本性,顾峥如果说徐雁回美,她保证自己不会生气,最多一个月不和他说话。
“你美。”
顾峥几乎不假思索地回答,并且表情很认真,好像当成一个学术问题,在和自家未婚妻讨论。
“徐小姐容貌绝世,可总觉得……”
顾峥还用一个比喻,想了半天,如果说徐雁回是狐狸精,她少了魅惑,可她相貌气质根本就不是人,对,像兔子精。
“顾大哥,我突然发现,你比我哥肚子的墨水多多了。”
这比喻,简直是形象生动,绝无仅有,充分展示了徐雁回的本体,他一定是公兔子变身而来。
莫家人坚决不同意入赘,如果对方愿意嫁过来,事情可以商量,还有缓和的余地。
李氏揉揉额角,深感运气差,如果有这么个儿媳,以后不是把儿子的心都勾跑了?不成。
自家还是想找个本分稳妥的小娘子,不想要人人惦记的祸水。
徐雁回或许不是浪荡之人,却有让人心怀叵测的资本,万一嫁进莫家,永无宁日。
思来想去,李氏都不赞成亲事,她把莫怀远推到马车内,避风头。
“快点,准备妥当,咱们就启程。”
徐雁回站在原地,频频地看着马车的方向,他知道,莫怀远正在车窗的缝隙偷看。
莫小荷察觉到苗头,手臂一张,挡在徐雁回身前,低声警告,“你别太过分了,不管你有什么目的,都不能祸害我大哥。”
“什么意思,可以祸害你?”
徐雁回挑挑眉,似笑非笑,抬头的时候,又给车窗处暗送秋波,一副委曲求全的神情,柔软地喊了一声,“夫君……”
这声音,听得人浑身上下酥麻麻的,莫小荷捂住耳朵,恨恨地盯着徐雁回,威胁道,“我的意思是,我要把你是男子的事,说出去。”
男扮女装,相信整个边城百姓们听到消息,将会多么的痛恨自己被欺骗。
“证据呢?因为我胸平?”
徐雁回说完,眯了眯眼,暗示地扫了莫小荷的胸前一眼。
“男女差异不只胸吧,可以验明正身。”
莫小荷昂首挺胸,这样能显得胸大一点,她后悔为了在马车上舒服,穿了肥大的袄子,不然,她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的曲线的。
“可以,让你来验证,如果我是男人,你看了我的身子,你就得对我负责。”
徐雁回勾起嘴角,清澈的眸子流露出浅淡的笑意,似乎是无奈的宠溺,让周围人连连抽气,边城第一美人,一笑倾城!
哥哥不行,换成妹妹,这样也很有看头。
在某个角落,徐雁回挑衅地冲着莫小荷眨眨眼,无赖地道。
“你……”
莫小荷吃瘪,如果是现代社会多好,她可以上去袭胸或者直接把徐雁回扒掉只剩下一条内裤,让他嘚瑟!
头顶三座大山都在,莫小荷乖乖地未发声。
无法脱光,说他是男人,谁信?百姓们肯定认为是莫家拒亲想出的荒谬伎俩。
就这样,在莫家族人的商议下,决定采取一出缓兵之计,徐雁回这小尾巴,愿意跟着,就先跟着吧。
人群渐渐地散去,前方的路终于恢复畅通。
兔子精徐雁回上了豪华宽大的马车,冲着莫小荷摆摆手,娇羞道,“妹妹,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不如上来陪着嫂嫂我说说话如何?”
莫小荷无语望天,对战兔子精,她完败,因为她没胸,脸皮还没妖孽厚。
第072章 且慢
为早日达到颍川的莫家老宅,一行人从边境城池上了官道,马不停蹄地奔赴下一个城池。
莫小荷翻着一本从爹爹莫景山那抢过来的大越游记,介绍大越的地理,游记上写到,大吴和大越边境,时常有一群流动的山匪,抢劫过路的马车,碰到穷凶极恶之辈,还会抓女人满足他们的兽欲。
官府曾经多次派兵围剿,收效甚微,害群之马们东躲西藏,等风头过了,卷土重来再次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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