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1 / 1)
隔天一大清早,因为昨晚两人共浴后,再一次的交合,而感疲惫不堪,却因大街上震耳欲聋的鞭炮声所惊醒。亦妍懒洋洋的翻过身抱住忠彦,结果,扑空!她纳闷的起床,环视周围,也未见忠彦的身影。她赶紧穿上衣裤,快速的梳洗后来到柜台,询问老板娘。老板娘一见亦妍急惊的神色,笑眯眯的说:
“小姑娘,你的帅哥,昨夜凌晨三点多就走喽!不过……他有放了一张纸条在我这里,我拿给你……”
老板娘弯下腰,笨重的水桶腰挤满了小柜台,好不容易在抽屉里,翻出了忠彦因匆促而写下的字迹。
“亦妍,家人急呼,不忍心吵醒你甜睡,看到此留言后,请速赶回家,我会再与你联络的。爱你的忠彦 留”
亦妍小心翼翼的将纸条摺叠后,塞入皮包。跟老板娘说了声“谢谢”,她步出旅馆,走到大街上,拦了一部计程车,直驶回家。
当亦妍一走进大门,来不及将鞋脱掉,就听见父亲喊她的声音。她干脆不脱鞋,从玄关直接走去客厅。父亲坐在沙发上,摊开报纸阅读着,抬头一见亦妍,父亲先关心的问:
“昨晚上哪儿去了?”
亦妍漫不经心的态度说:“被你气炸了!所以约了朋友去迪斯可跳舞。”
父亲摘下老花眼镜问:“跳到天亮吗?你也太不像话了!去,先去吃早餐,吃饱后,我有事要跟你谈谈。”
亦妍感到一阵不妙,这种感觉就彷佛一个死刑犯,先让吃饱喝足后,然后再进行枪决。
亦妍也真饿了,她不再搭理父亲,步入饭厅请女佣端出早餐。她慢条斯理的吃着,心理一直不断的猜测,父亲到底是要跟她说什么?难道……父亲回心转意了?愿意接受忠彦,不再阻挠?
用过餐之后,亦妍回房换了套粉红色的家居服,然后回到客厅,当着父亲的面,点燃一根烟,缓缓的吸着。尚天放下报纸,对着亦妍说:“你还记得住在台中的小叔叔?”
亦妍轻轻的点头,一脸的疑惑。
“台北…你是不能再待了,我准备送你去小叔叔那里住,在那里继续补习。然后,继续升学。”
亦妍反抗的喊:“不要!我不离开台北!要去你自己去!昨晚我打电话给忠彦,他已经澄清了事情,那个女人,根本是他的堂妹。你不分青红皂白的就乱扣罪名,甚至要拆散我们!”
尚天从茶几的隔层抽屉里,拿出一叠照片,递给亦妍。她一接过之后,先看看照片右下角的日期,然后才看照片上的人。又是那个女人!背景是在亦妍就读的学校。亦妍突然恍然大悟!这个女人……好面熟……好像在哪儿见过!原来,照片的她,也是在学校教书的,亦妍曾多次在校园跟她擦身而过。
亦妍一张一张的看,边看边流泪。其间有好几张都是忠彦跟女人进出宾馆的镜头。最后一张不太清楚,应该是隔着玻璃窗拍摄下来的。照片中的男女,半裸着,亲密的热吻着对方,就算曝光的照片,也能辨识男的就是忠彦。
看完照片后,亦妍痛哭失声,任委屈的泪水洒满整个脸庞。父亲递来一张面纸,坐近她身边,心疼的拥她入怀。亦妍哭泣的声音,惊吓了在客厅一旁玩耍的亦然。小弟走到姐姐身边,用他的小手不断的拍亦妍的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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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乖,不哭……我打,我打坏人……我打大野狼……”
亦妍被亦然稚嫩的声音以及可笑的举动,引发了一丝丝的亲情,她推开父亲转身看着弟弟,破涕为笑的说:“你知道坏人在哪儿啊?哪有大野狼?”
亦然叮咚叮咚的跑到偏厅,拿起一本图画书,又跑到亦妍身旁。
“姐姐看,大野狼,吃小羊,坏坏。”
亦妍发现,异母弟弟亦然竟然愈来愈像哥哥!他简直就是亦斌小时候的翻版。她那么长久以来,第一次对亦然表示友好,而弟弟好像很喜欢她似的,见她有反应,一直粘着亦妍说话。
父亲见姐弟俩有了进一步的沟通与交流,内心实感安慰啊!他催促亦妍先上楼整顿行李,午饭后,他要亲自陪同亦妍南下,亲自将女儿交付给自己的小弟。
亦妍还在矛盾,她心里还是舍不得!她真不明白,自己到底是真喜欢忠彦还是因为忠彦像哥哥所以喜欢他。她自己找不到头绪,摸不着心底深处被隐藏已久的那个封口。那个封口,是否已经成为亦妍一辈子都不敢再开启的一道心锁?
车子快速的在高速公路上驰骋,经过了中坜、新竹、苗栗,大约两个多小时之后,司机从中港路的交流道驶出了高速公路。
贾尚天的弟弟;贾尚诚,是位忠厚老实的艺术家。尚诚是位画匠,他画了大半辈子,却不见成就。借由尚天的财富,他才得以舒适阔绰的生活。尚诚并未娶妻生子,他太崇尚自由,也不愿为了喝杯牛奶,而养头母牛在家中,更何况,以他的浪漫个性,以及孤芳自赏的心态,他根本供不起一个家庭的开销。
尚诚的住宅位于台中市西区的公寓。当尚天亲自将亦妍托付给弟弟之后,嘱咐了一会儿,留下来一大笔生活费,并且塞给亦妍一张信用卡,以及少许的现金。尚天抵达弟弟的住处不到两小时,就因为公事又折返台北了。临走前,他怜爱的拍拍亦妍的头,然后对着她说:
“要乖,别再让我担心了,跟着叔叔要听话,学业为重,知道吗?”
亦妍点点头,没有哭泣、没有依依不舍,目送爸爸离去。
距离补习班开学的日子,还有一星期。亦妍住进叔叔家后,并没有刻意的与他培养叔侄的感情,反而各管各的,除了吃饭时间,煮饭的欧巴桑会来煮两餐,其余的时间,尚诚都躲在画室里作画,而亦妍趁机熟悉一下台中市的街道,也顺便认识一些新朋友。
初抵达台中的第二天,亦妍实在忍不住要打电话给忠彦,她一直认为,忠彦应该是爱她的。但是,每当一拿起话筒,脑海里出现了照片上的画面,她又放弃了要跟忠彦“好聚好散”的念头。
在开学前一天,亦妍对于附近一带的环境已经熟记的差不多了,她终于想起打电话联络佩兰。她从离开戒毒所之后,因为上补习班而忙碌,又忙着与忠彦谈恋爱,再加上最近情绪低落,几乎差点把这位结拜姐姐给忘记了!
电话直接打到佩兰房间的专线号码,恰巧,接通后正值佩兰清醒时刻。她们相约在台中市闹区的一家“咖啡·简餐”的西餐厅碰面。
亦妍万分雀跃的挑选出门的衣裳,她一定要让这位结拜姐姐眼睛一亮,而认不出她来。距离几个月没见面了,多少应该都会有些变化吧!
她挑选了这些天疯狂“血拼”的一件牛仔长裙;上身搭配一件套头的黑色紧身毛衣;在毛衣外搭上牛仔背心。亦妍用一条碎花布巾绑在头上,学习海盗的装束,将大部份的过肩长发垂在胸前。脚上踏着过年期间刚买的短靴子,如此一来,亦妍看起来,潇洒中带点野;野中又多了一份柔;柔中又显示出几分媚!
当亦妍出现在约定的西餐厅时,惹来一阵的目光与窃窃私语。她环视了一周马上看到了正在向她挥手的佩兰。她们俩一碰面之后,相拥且欢呼!看在其他客人眼中,彷佛是对失散多年的姐妹花呢!
她们各自点了饮料之后,互相询问彼此的近况,亦妍一五一十的说出了她和老师谈恋爱的事。佩兰也说了些她玩“四号”又被抓进去一次,出来后,她现在不玩四号了,改玩别的。因为朋友介绍她玩一些比较古老的玩法;是直接吃的,也不会有瘾,充其量药性过后,会口干舌燥。
亦妍一听到“不会有瘾”眼睛一亮,内心已开始蠢蠢欲动了。亦妍好奇的问:“到底是什么啊!这么好的东西,我怎么从来不知道呢!?”
佩兰故弄玄虚的暂时不说,朝着亦妍眨眨眼,露出一脸诡异。然后说:“现在才下午,等天一黑,我带你去一些好玩的地方,到时候你就知道喽!”
她们俩在西餐厅里消磨掉整个下午的时间,当天黑之后,喝下午茶的客人也纷纷的离去。佩兰拉着亦妍,走向柜台买过单后,漫步在街上,直接以步行的方式,往佩兰带领的神秘之地走去。
当她们走了约十分钟后,在一家外观看似很破旧的西药房门口。佩兰说:
“你在外面等,我马上出来!”
三分钟后,佩兰笑嘻嘻的亮出手上的一带药品,亦妍还是一头雾水,不过,她暂时不问是什么,反正,等一下就知道了嘛!
佩兰招来一部计程车,她准备让亦妍认识一下自己的朋友圈子。当车子停在一间招牌写上“STORIES”的酒吧后,佩兰付了车钱,拉着亦妍就往地下室走去。
一踏入酒吧内,亦妍马上就被这里的装潢与素质所吸引。夜,虽未深,但是这里已经聚集了几十个以上的年轻人。而且……每个人看起来都很快乐的样子!
佩兰先跟酒保介绍了亦妍。酒保是这里老板,三十来岁不到四十,大家都叫他“老孙”。亦妍一见老板和蔼可亲的态度,对这家酒馆更是增添了几分好印象。
老孙带领她们从吧台后的侧门进入另一个空间。这里又是别有风味,这是间单独的包厢,里面已经有几位佩兰的朋友在等待了。
佩兰点名:“小志、阿敏、珊珊、阿飞、毛毛。”
被喊出名字的人都对着亦妍笑,亦妍也赶紧说:“大家好,我叫小妍。”
几位年轻人,不到几分钟后,就热络的彷佛结交几年的好友。在片刻的交谈之后,亦妍终于忍不住拉佩兰到旁边说:“你还没告诉我到底是什么东西啊!”
佩兰说:“哦~对!你现在就要吃了吗?”
“不是啦!你说用吞的东西,到底是什么?怎么会没瘾呢?”
原来,佩兰神秘兮兮的说吞食的药品,就是早期医学不发达时,为了让临盆的孕妇减轻自然生产的痛苦,所发明的一种神经麻醉剂。它有很多种,在市面上都被称之“红中”或是“白板”。
这种药品是让人神智轻微麻痹,而解除因为身体之痛所产生的精神压力。它让难产的妇女们,或是因产道窄小、婴儿过重,而长时间消耗体力与精神的妇女吃的。因为,几十年前没有所谓的无痛分娩,也不流行剖腹生产,所以这药品,在当时的妇产科医院是不可缺少的。
佩兰解释过后,告诉亦妍:“要吃之前,你先想清楚哦~这里的人都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们……我们在吃药过后,都在包厢里开派对,会发生什么对你越轨的事,这……我无法担保。因为……在每个人情绪都很振奋的情况下,常常无法控制自己。当然!这个包厢,不会再有外人进入,这点我很肯定!”
亦妍问:“吃一颗药效有多久?我明天开始上课……”
佩兰拍拍亦妍的肩膀说:“既然这样子,今天你就别玩吧!等你周末放假时再来。我们随时都欢迎你,况且……周末人更多,更好玩,还有一些大学生,也参加我们这种类似疯狂的性派对。唯一的条件就是,我会亲自喂他们吃药,所以,一般人根本进不来,也无从得知。”
亦妍虽然很想尝试,但是……无可奈何!明天是报到的第一天,等周末吧!这个周末,无论如何,她要跟着佩兰一起玩一次从她口中得知的性派对。反正,被炮哥囚禁的日子,男人她看多了!如果在这里,能让她得到公平的待遇、得到性欲的满足,那么……这算不了什么!反正,已经麻痹了。在感情的世界里,自己不断的跌倒、不断的受伤,跟这些志同道合的人玩玩,又有何不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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