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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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哀。”

林凤儿面无表情的脸上一下子皲裂开来,“节哀?”她好似听见了天下最好笑的笑话,“当年明军与佛郎机联手攻打吕宋的时候,也是这般。”她指着被火焰吞噬着的尸首,眼中干干的,“若不是我乳母抱着我躲进木桶里,藏于暗道的水中,怕是我早就死了!”

她的脸在火光的照耀下显得温暖极了,但表情却好似寒冷地底钻出的恶鬼。“我娘为护着我,叫明军一刀当胸穿透。如今,那群蛮子竟连她的尸首都不肯放过!”

“你叫我怎么节哀?”林凤儿抓着史宾的衣襟,怒吼道,“你叫我怎么节哀!你说啊!”

史宾一反常态地抓住了林凤儿的手腕,他的脸上一如既往地平静,说出的话却极为伤人。“你有能力去报仇吗?”

这是个很实际的问题。没有遇难之前,林凤儿没有同佛郎机的一战之力,更遑论现在。即便以命相博,她身为众人的首领,也不可能让大家去赴死。做海贼,是为了活命,有钱过日子,不是为了死。

林凤儿松开史宾,“你说的对,我甚至没法儿替他们报仇。”她的声音凄凉,哀婉,充斥着无尽的绝望。

明知杀人的是谁,但他们却没有任何力量和办法。

“你愿不愿意归顺大明。”史宾缓缓道,“我能保你,”他的目光扫过在场的每一个人,“还有你们,都不会有事。”

方永丰死死地皱着眉头,“归顺大明?”他冷笑,“看来你在狗皇帝身边的地位还不低,竟能说出这等大话。我告诉你,归顺大明,绝无可能。”他的父亲就是死在明军手里的,杀父之仇不共戴天。自己若降明,岂非不孝之辈。

林凤儿伸手阻止方永丰接下来的话。她死死地盯着史宾,“你什么意思?说来听听。”

“护送我去马尼拉同佛郎机人交易,若能寻到细作再好不过,当下就能杀了。”史宾脸上淡淡的,“我船上有圣上盖有玺印的密函,在马尼拉,佛郎机人不会拿我怎么样。而你们,与我同去的人,也会无事。”

林凤儿狐疑地盯着他,“密函?为何我们搜船的时候没发现?”

史宾浅笑,“若能轻易叫人找着,我的项上人头就不保了。你若不信,大可上船进我的房内,从床头往后数第三块木板打开,密函就在里面。”

林凤儿朝方永丰使了个眼色,后者会意地点头,飞快地跑上史宾被劫的那艘船。不多时,果然捧了一封信回来。林凤儿是识得字的,她打开信,先看最后,上头果真有玺印的痕迹。

“我没骗你吧。”

林凤儿将信攥在手里,不动声色地紧盯着史宾。

“杀了陈三,只是其一。说到底,佛郎机人才是你们真正的仇人。在我售完货物后,你们便同我一起回到月港,届时我会向漳州知府表明身份,言明你们弃恶从善。之后若是顺利,便可留在漳州。”史宾的嘴角微微弯起,“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过去你们是大明与佛郎机人的心腹大患,可现在,佛郎机是你们与大明的共同敌人。”

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

“如何?”

林凤儿上前一步,仔细打量着史宾,“你究竟是何人?”

史宾垂了眼,“司礼监前任秉笔。也就是你们口里说的宫中第二大太监。”

矮个子的男人后退几步,喃喃道:“我滴个乖乖,竟是钓了条大鱼。”

“成交。”林凤儿应得很痛快,史宾说的每个字都戳在了她的心上,“我只有一个要求,到了马尼拉,将陈三给杀了。不杀陈三,我就让你死在回去的路上。”

史宾将手伸向林凤儿,示意她给自己松绑。解开之后,他揉了揉被粗麻绳磨破皮的手腕。“我向来言出必行。”

“好。”林凤儿大手一挥,“大家伙儿都准备准备,明日启程。”

方永丰尚有疑虑,“大当家……”

“此事不必再说,我心意已决。”林凤儿转身望着还在啜泣的小子,“阿九,出了这样的事,这里留不得你了。”

“不!不不!”陈九膝行到林凤儿的跟前,“大当家,我愿意做船奴,你们带上我吧。我、我要给阿娘报仇!”

方永丰逼自己硬起了心肠,冷声道:“咱们留不得背叛的人,阿九,我会给你留一条小船。”到时候是生是死,就看天命了。

陈九不断地磕着头,软软的沙滩上被磕出个小坑,“大当家,二当家,别留下我。”

林凤儿背过身,忍住眼里的泪。虽然心里舍不得,但她还是不得不这么做。心软立不了威,带不得人。

史宾走过去,将陈九扶起来,“你愿意跟着我吗?”

“你?”陈九擦了擦眼泪,有些怯意,“是说我也要做太监吗?”他的头摇得飞快,“我答应过我阿娘,还要给她抱孙子的。”虽然阿娘再也抱不到了。

史宾摇摇头,“我对海上极不熟悉,身边需个熟悉的人,免得我下次再走岔了路。”

陈九没有立刻答应。他怀着希冀看看林凤儿,再看看方永丰,但他们都没有出声。身后曾经熟悉的温暖烛光成了一片黑暗,那里再没有他的家,没有他的阿娘。

陈九低下了头。“好,我以后跟着你。”

史宾知道在场的人不出声,其实是默认了自己的做法。都是朝夕相处下来的感情,谁能真的就这么抛下,何况陈九还是个孩子。

沙滩上的尸首被烧得差不多了。林凤儿从方永丰的手里接过三炷香,朝被烧成灰的尸首们拜了三拜,然后丢在骨灰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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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风呼啸而过,带走了骨灰,还有香灰。沙滩上只留下了黑黜黜被烧过的痕迹。

第二日一早,史宾就同林凤儿他们一起启程,前往马尼拉。

不过途中,史宾改了主意。“先往倭国去一趟。”

林凤儿奇道:“这是为何?”

“你们的船很容易叫佛郎机人认出来,况且你们也需要换身打扮。陈三怕是一直提防着你们寻仇,不会离开港口太远,见你们过来,必会报于佛郎机人。”史宾笑了笑,“其实这样也好,免得咱们找人太累。”

林凤儿想了想,点头,“听你的。”

一行人到了倭国的萨摩后,林凤儿就低价卖了他们的船,另在萨摩买了一艘新的。新船比旧的小一些,仓库并不大,难以出远海。但速度快了许多,遇上什么事,大船绝对跟不上这些熟识船性、海况的人。买船的钱是史宾出的,林凤儿他们的积蓄在佛郎机人登岛时就被掠劫一空。

林凤儿还会说一些倭国话,到了萨摩后,替史宾做翻译,同倭人商定了买卖价格。然后她就撒丫子不见了人影。史宾也不忙去找她,只专心将东西卖出去,换来自己打算要买的珍珠和珊瑚。

史宾不会武,在以武为尊,路上随处可见佩刀武士的倭国很容易被欺负。方永丰便一直跟在史宾身边保护。他瞥了眼史宾,“不担心吗?大当家。”

“担心什么。”史宾点了点几箱子珍珠,让陈九收好。他转过来,看着方永丰,“大当家这样的称呼,以后不要再叫了。”

“叫公子什么的……不习惯。”方永丰的脸微微有些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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