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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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越纤陌爱吃,举凡与莲子有关的食物她基本都爱,连莲子罐头她都不放过。

陆九霄深谙攻心之道,一下子就得到了她的欢心。

她笑眯眯地用小银勺给自己和他都盛了一小杯,然后凑到他腮帮子上重重的亲了一口:“做的不错,以兹奖励,下次再努力哈!”

陆九霄笑睇着她,发现她真的很好宠,又好养,一点点美食就能让她乐开花,而且这些食物还不是他亲手做的,只不过是他请酒店里的大厨刻意帮他准备的。

“你也吃。”越纤陌坐他腿上,一边用调羹往嘴里送着莲子,一边把青菜瘦肉粥和夹心吐司分派给他。

陆九霄啼笑皆非,其实这些她也喜欢,只是相较莲子羹和蛋挞而言,她更喜欢前者。

他挟了块热香松饼,先让她尝一口,待她说好吃,他便再喂她两口,越纤陌也不吝啬,连连喂了他好几勺莲子羹,又喂他吃了一个鸡蛋土豆塔。

“……”陆九霄。

吃,毒药也得吃!

两人甜甜蜜蜜挤在一起吃早餐,你喂我吃一口,我喂你吃一口,也不嫌腻歪的慌。

待吃的差不多了,陆九霄才佯装若无其事的问她:“月亮湾有你的朋友吗?怎么带了那么多补品?”

与他汇合时,她车子的后备箱里装了许多高级滋补品,阿胶、血燕盏、西洋参、桂圆、冬虫夏草……名目繁多,数量也多,他当时看了便心生奇怪——如果他没的弄错的话,这些好像大多是女人的滋补之物。

不过当时他没说,一直等到现在才问。

越纤陌将自己手里没吃完的布丁塞到他嘴里,然后端起一旁的鲜榨果汁沉默地喝了几口,半晌才低声说:“那是给蔓妃补身子用的,她小产了……”

她没有再说下去,陆九霄却暗暗吸了一口气,嗯下嘴里滑溜的布丁,他沉声问:“小产?言御庭的?”

越纤陌放下果汁,默默地点点头。

“那言御庭知道吗?”

越纤陌垮着嘴角,重重地吐了一口气:“不知道,蔓妃是做的人流,没通知他。”

“……为什么?”这下连陆九霄都不得不惊异了。

越纤陌神情郁郁:“他们不是分手了么,没有必要让他知道吧。”

陆九霄终于忍不住了,双手捧起她的脸,认认真真地道:“你竟然觉得他不需要知道?言御庭是那个被流掉的孩子的父亲,你觉得他无权知道?”

越纤陌觉得他好烦,拨着他的手:“我不是说了,他们跟别人的情况不一样,他们分手了!”

“这跟分手有什么关系?”陆九霄道:“这是他们两个人共同拥有的孩子,沐蔓妃说打就把他打了,这对言御庭很不公平知道吗!”

说老实话,他光是听着都替言御庭痛——他们这个年纪的男子,虽说不是那么急着要孩子,可一旦真有了孩子,他相信他们都是愿意要的。

尤其言御庭,他们言家一向子嗣单薄,言御庭是独子,比不得他上面还有一个哥哥,他只怕更是期盼能有一个孩子。

可是,沐蔓妃居然把孩子打了……

真让人不敢置信。

一想到一个活生生的小生命变成了一团模糊不清的血肉,尽管不是自己的骨肉陆九霄都想闭眼睛,换成言御庭,他……他恐怕想撞墙吧!

“不是不想让言御庭知道,而是他们现在的情况不合适。”越纤陌解释道:“蔓妃是被言御庭抛弃的,分手时她也不知道自己有了孩子,这是分手后的事,而这个时候言御庭已经和他心头的那颗朱砂痣在成双入对了,如果这个时候蔓妃挺着个大肚子去他们面前,对言御庭说,我怀了你的孩子。你让言御庭和他的心上人要怎么想?他们会怎么看蔓妃?”

她既无奈又无力地反问陆九霄:“难道你要让言御庭因为这个孩子对蔓妃负起责,然后抛弃唐珊瑚回到蔓妃的身边?你觉得那样他们会幸福吗,言御庭会真的对蔓妃好?”

陆九霄想试着说服她:“有了孩子情况会不一样,而且我觉得言御庭心里并非没有沐蔓妃,要不然他们不会在一起三年,而这三年里言御庭并没有别的女人,只和沐蔓妃过着寻常夫妻的日子,在唐珊瑚没有回来之前,他们其实很好。”

越纤陌垂下眼,抿唇:“你也说那是在唐珊瑚没回来的时候,回来了情况就不一样了嘛。”

“可是就算这样,沐蔓妃也不一定要把孩子拿掉吧?”陆九霄总觉得为那个孩子可惜。

“……不这样的话孩子生下来会成为私生子,蔓妃也会成为未婚妈妈……”越纤陌有些难过:“可是未婚妈妈没那么好当,抚养一个孩子也没那么容易……”

她十分伤感:“况且孩子长大了,你让不让他或她认父亲?万一小奶娃要是被言家夺走,诚然,言家肯家会善待这个孩子,孩子也会有更优良的生活,但是唐珊瑚愿意么?她愿意看到自己老公和她以外的女人生的孩子天天在自己面前晃吗?”

设身处地的想一想,谁都一样,越纤陌觉得谁是唐珊瑚,心里都不会舒服。

“再说了,自己生的孩子如果不能自己养那还有什么意思?孩子不在自己身边,要是被人欺负被人虐待了怎么办?没有生是没有生的说法,但是你生了就要对小娃娃负责啊!”

她继续道:“也有不少女子甘愿做未婚妈妈,也确实有本事将孩子养大,但是蔓妃现在的情况不允许,更何况她不想因为这个孩子给言御庭以后的家庭带来任何的麻烦,两个人断了就断了,断个干净更好,孩子生了既是言御庭心里的一根刺,也是横亘在唐珊瑚心里的一根针,蔓妃自己也会觉得对不起孩子,愧疚自己不能给他一个正常的家庭,何必呢!”

陆九霄不语,他承认她说的有那么一点道理,但是他还是觉得惋惜,想想犹被蒙在鼓里的言御庭——少了一个亲生骨肉他都不知道。

而且现代的女人都这么狠心,这么主意大吗?无论什么事都一个人做决定,自己说了算?

他不禁用焕然一新的目光看着自家女友,深深觉得自己以前是不是小看她了?你看她不吭不哈,闷不作声的就把他的姑姑骗到云南去了,至今人还没有回来……

然后沐蔓妃做人流这事她也一声不吭,既没跟他提起过,也未见她跟别人说过,竟是不跟别人商量一声,两个女人自己就把这人命关天的事拿下了——事后你要是不问起她,她兴许还不会说。

他能称赞她是扮猪吃老虎的个中翘楚吗,办出来的事情桩桩件件都叫他惊讶。

“我今日要跟你说一句话。”他握住她一只细嫩的小手在手心里轻轻摩挲,郑重其事地说:“以后你要是怀了我的孩子,你可不能擅作主张的打掉,你一定要……”

“噗!”

越纤陌险些被自己的口水呛死,她好不懊恼地用另外一只能活动的手一巴掌“巴”到他的下巴上:“你想的美哟,我怀你的孩子,做梦!”

她用的力气很小,纯粹是那种“打是亲骂是爱”的花枪,即便打到脸上也不疼,陆九霄一点也不在意,而且经她这一举动,刚才由沐蔓妃小产这个话题所带的伤感气氛也被冲淡。

他凑近她低声问:“你这样说,你还不打算给我生孩子啊?”

越纤陌有点窘,垂下眼撩了撩耳边的发:“你就臭美吧,我爸说了,只要是我自愿,不管那个男人是谁,我的孩子他都养。”

“……”陆九霄。

有个太能抢戏的岳父也是让人头疼啊!

他一脸淡定的拥住她:“我们以后生的孩子我们自己养。”

“鬼才跟你生孩子。”越纤陌咕哝着把发热的脸埋到他怀中。

看样子是害羞了,陆九霄低头看着她,她越是把脑袋往他怀里钻,他越是恶作剧一般的要将她挖出来,嘴角还噙着笑。

“不是挺牙尖嘴利的吗?刚才还嘚嘚瑟瑟的,这会怎么就开躲了?”他笑话她。

“那是你欺负我!”越纤陌用手半掩着眼睛,脸红红的如三月桃花。

她的手指又细又白又长,挡在绯红脸颊的上方,煞是惹人爱,而且她嘴角翘着,两瓣红唇柔嫩润泽,饱满如水蜜桃,他闻着她身上诱人的香气,喉咙不期然的一紧,身上又泛起一股熟悉的热潮。

他眸色陡黯,盯着她潋滟的红唇就吻了下去,她往后躲,他就往前追,用大手扣住她的后脑勺让她避无可避,只能被迫承受他的热情。

哎,这个男人实在是太能吻了!越纤陌心里发出一声叹息,仰着头软倒在他怀中。

她的贝齿被撬开,他火热的舌头长驱直入,含着她小巧的舌尖轻轻吸吮,她觉得自己真的要被他吸的没了魂,整个人失去了思考的能力。

一直到他中场休息,不甘不愿的放开她的唇喘息,她仍迷迷茫茫,仿佛脚踩云端。

陆九霄又意犹未尽地在她唇上舔了好几下,越纤陌不满地咕哝:“你究竟吻过多少人才练就的这身吻技?”每次都亲的人神魂颠倒。

“怎么?”陆九霄专注地凝视着她。

“未免太好了。”

“呵呵……”陆九霄忍不住低笑出声:“天生就这么好,我要是说我只亲过你一个人,你肯定不信,但确确实实和你接吻之前我从未吻过别人。”

“初吻吗?”越纤陌不禁对他刮目相看,还以为他比她大不少,应该亲过不少人呢!

“当然。”

“为什么啊?”越纤陌满心不解,以他这么优秀的条件,怎么还能保持初吻?让人匪夷所思。

“什么为什么呀,我洁身自好还不行吗?”

“别骗我了。”越纤陌白了他一眼,要论耍起流氓和无耻,她只服他!这样禽兽的人会洁身自好?

“可事实上确实是这样。”陆九霄摊了摊手。

他十五六岁的时候还不知道谈恋爱,也对周围的女孩子不上心,后来认识了越纤陌,看多了她和容少观之间的相处情形,觉得像他们这样其实也很不错,也曾动过心思去给自己找一个。

但是他试着尝试了几次,却总感觉不是那么回事,每每一接触那些对他有好感的女孩子,就觉得对方跟自己想像中的差了十万八千里远,连相处下去的*都没有,何谈发展感情?

可实际上他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想找个什么样的女友,模糊的很,仅仅只晓得以容少观和越纤陌那对小情侣为范本。

于是最后他放弃了,懒得再去尝试。

他将所有的精力都放到学习上,准备等年纪大一点再说。

没想到之后便是他的腿出事,他变成了一个只能依靠轮椅的残疾人——这种情况下,饶是有女孩子肯为他献身,他也只觉得对方是因为怜悯而非真感情喜欢他。

身体的残缺很容易让人看轻自己,他又是一个自尊心极强的人,别人一点点同情和怜悯的眼光都让他受不了。

当年不是没有女孩子爬上他的床,如沈奕君之流,你要说他为什么那么不喜欢沈奕君呢!就是因为这件事——那是他腿出事的第一年,沈奕君可能是因为想报恩或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她偷偷潜入他的房间,脱光了衣服躺在他的床上,就等他回房好要了她。

那怎么可能呢!他妈的不要说沈奕君他一直不喜欢!就算是他喜欢的类型,你要他一个20岁的大男孩子第一次开荤就躺在下面,来个“女上男下”?

那他高傲的自尊心可受不了!

如果他有健全的身体,躺下面就躺下面,无非是姿势的问题,但他现在腿残着,什么都要由女方来做主场,那他宁可不嘿咻,不和女生爱爱。

如果实在受不了他就自己解决,总比去接受女人在床笫之间的施舍以及同情的目光要好。

随后越纤陌一步一步的走近了他的心里,他对她由最初的一点点心动,到最后泥足深陷,完全不能抗拒!

心里有了人,再加上治腿的过程也非常痛苦,痛苦到你也想不起那些男女之间的风花雪月与风流韵事,只一心希望身体能快些恢复,让自己早一点变成一个正常人。

未曾想他去国外接受治疗时,容少观和越纤陌被拆散,而且是完全不能恢复的那种,他那时极为他们可惜,但是可惜的同时他心里蓦然一动。

本就对某人情愫暗生,这时候就开始有了隐隐的奢望,何况那时医生宣布他的腿完全能治好,只是要通过艰苦的治疗。

苦点怕什么,人只要有了希望,通常都会滋生出无限的勇气去克服困难,他就是如此。

他在国外的那几年一直暗中关注着越纤陌的消息,未免她被别人追走,他确实是费了不少心思和金钱,但他觉得值得。

他那时候心里满是越纤陌,病态似的喜欢着她,着了魔一样暗中收集着她的一切,哪还有心思想别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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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后,他并没有第一时间去对越纤陌表明心迹或者说去追求她,因为他从容少观的身上得到了教训——这男人一旦没有实权与辉煌的事业,根本保不住自己的爱情。

于是要创业!要将自己手中的权力最大化!这样以后才能自主,才能不受制于人,更在遭受别人算计的时候能够很好的保护自己!

反正那时候越纤陌还没毕业,他一边充实着自己,一边凭借着自己过人的天赋将陆氏集团接掌过来,然后恐固自己的权力和实力,哪边都不放弃。

等到合适的时机,他才慢慢出现在越纤陌的面前,不慌不忙的一步步朝她逼进,最终将她收纳在自己的怀里。

这是一场博弈,一场一步错然后步步错,最后满盘皆输的博弈,所以他得拿捏着分寸,小心的算计,也分不出什么心思去与别的女人搞七捻三,做些苟且之事。

不知不觉,他的初吻就保留到了至今,然后,处男之身也一并跟着保留了……

说起来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别的男人在他这般年纪早不知经历了多少女人,再不济的初吻和初次早丢了,唯有他,还只是在越纤陌这里识得了一点女人滋味,知道了什么叫女人香。

不过并不遗憾,到是觉得挺好的,至少在越纤陌拷问他时他不必躲躲闪闪,藏头缩尾的闪烁其辞,有什么照着说就是了。

问心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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