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节(1 / 1)
他笃定了蓝森听到这番话会沉不住气,然后他就可以再借机敲打几句,告诉眼前这个被自己女儿喜欢上的青年他有多幸运,同时摆出自己身为长辈的威严来。一顿猛敲下去,自己或许会被当做刻板固执的死老头,但他又不在乎蓝森喜不喜欢自己,重点是他要喜欢连恰。
退一步说,要是因为这个就顶不住了,那刚好,现成的理由就摆上来了。
并非真心实意希望走到那一步,只是不这么来一通,无论如何都不放心。
连恰初中的时候就被同班男生恶意地欺负过,虽然她什么都没说,但心细的林瑶发现了端倪,不声不响地去学校打听,才逐渐把事情了解得七七八八。
这件事让连锋后悔莫及,接着对女儿身边的异性总有些防范过度,好不容易平安度过了高中,结果刚上大学第一年,白菜就被隔壁拱走,光是想想都觉得气不顺。
连锋说完了,着意观察着蓝森的表情,令他稍感意外的是,蓝森看起来很困扰,嘴唇无意识地开开合合,似乎在演练腹稿,可无论怎么看,都没看出生气的意思。
如果连锋知道蓝森被人当面说“娘娘腔”也没什么反应的话,他大概就不会吃惊了。
终于,蓝森似乎是想好了回答的话。
“我对恰恰的看法是,我非常希望有一天能和您成为真正的亲人。”
老男人端起咖啡杯,刚喝一口就差点被呛得当场喷出去。
然而,说这话的青年神态很认真,明显不是开玩笑,连脊背都挺直坐正,直接结果是,坐在桌子对面的连锋不由自主感到了来自身高的压力。
他当然不矮,问题是蓝森更高。
一张纸巾被很礼貌地递到手边,连锋看看桌子对面的罪魁祸首,默默地接过纸巾擦了擦嘴。
“请问,是我的话太过直白吗?”蓝森显然也没想到自己这句话的威力这么大,思来想去,他归结为自己不擅长委婉言辞,“实际上,我已经尽我所能含蓄地表达了,非常抱歉,我并不是很擅长说话。”
——含蓄?不对,这个念头根本就不该被说出来!至少现在不!
连锋摆摆手,示意蓝森继续,他没关系,一点也没被吓着。
“但这是我的真心话。我很确定,我很爱您的女儿,并且发自内心地认为她是个了不起的人,就我个人的意愿而言,我十分希望能和她共度一生。”
“打住打住。”连锋抬起一只手,“你们年轻人动不动就把情啊爱啊的挂在嘴边,你怎么就知道你的感情是真的?我怎么确定你不是说好话哄她?”
“我绝没有动不动就挂在嘴边,除了父母之外,我只对恰恰说过爱。”蓝森一板一眼地回答,语气仍然平静得像在谈论天气,不见生气,也不见焦躁,“另外,如果我不确定我的感情,我现在也不会坐在这里和您谈论这个话题。”
“…… ……”
“我是否只是在说好话,这一点应该让恰恰来确认。而恰恰并不傻,她十分了解我,如果我真的随便说什么话去哄她,她会非常生气,而我之前和您说过了,我非常害怕她生气。”
“…… ……”连锋觉得自己眼皮突突直跳,心里莫名梗得慌,但他发现他似乎没有什么可以发火的地方。
蓝森双手交握,摩挲了一下自己的手指,思索了一下目前说的话有没有什么问题,快速地回想了一遍,他确信没有,于是又继续说下去了。
“您刚才说,恰恰很傻,认准了一个人就会傻乎乎地一头栽进去。这个我不好评判,因为她没和我提起过类似的事情,而且如果我没有记错,我应当是她的初恋。”
连锋一边猛烈吸气,一边在心里默默数数。
天知道他多想把眼前这个一脸淡然个子很高的蓝眼睛混血儿教训一顿,告诉他什么才是和长辈说话的姿态,张口闭口的初恋不初恋的,羞耻心呢!丢哪儿去了!
老男人并没意识到,他坐在这大张旗鼓地对付女儿的男朋友,本身好像也没有含蓄到哪里去。
“当然,她也是我的初恋,并且我想象不出我会爱上其他人。对我来说恰恰是特别的,这和她长什么样子,有多高,学什么专业和性格都无关,不瞒您说,我认为在我们两个之间,我确实是死心塌地的一方,并且我觉得这样很好,我喜欢对她死心塌地。”蓝森笑了笑,那实在是个非常友好且表达善意的笑容,“所以,至少这一点,我不会辜负您的希望。”
还不会辜负希望?!
还至少这一点?!
还死心塌地?!
“我说……就算你是年轻人,咳,可能是我不懂现在的潮流了,但年轻人也不是这么随口说话的吧!你以为你这么说我听了会很高兴?”
还是说现在的年轻人真的流行这么说话?没皮没脸,也不怕自己说完呛着!
“但是……”蓝森不解地眨了眨眼,“您之前和我表达了这方面的担忧,我是说,您担心我付出的感情不如您所希望的深,不是吗?所以我才把我的想法告诉您,希望能减少您的担忧。”
“…… ……”
“抱歉,是我说得还不够多吗,那么……”
连锋右手在桌上一拍,忍无可忍:“你给我听好了,别以为你这么跟我说我就会放松警惕,你想娶我们家恰恰,那你至少……”
话说了一半,连锋猛地住了口,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护女心切的父亲暗自磨了磨牙,抬眼一看,蓝森脸上没什么特别的表情,只有那双湛蓝的眼珠闪闪发亮,明显是把他的话听了个一清二楚,包括未尽之言也一并接收。
这会儿,连锋后知后觉地想起,他的本意是打探打探蓝森的虚实,心里有底了,再给个下马威,结果不知道中途出了什么岔子,话题左拐右饶,一路奔腾到谈婚论嫁上来。
再仔细想想,完全是蓝森那神来之笔的“我非常希望有一天能和您成为真正的亲人”,自那之后,话题的走向就彻底偏离既定轨道。
连锋叹了口气,揉了揉额头:“我刚才什么都没说,你也什么都没听见。”
“…… ……”蓝森只好点了点头,努力收敛眼里的笑意。
连锋板着脸:“我说你,能不能别表现得这么高兴,你知道吗,你看起来这么高兴这件事,会让我对你很不满意。”
“抱歉。”蓝森态度良好地正了正脸上的表情,“可我的确非常高兴。”
“…… ……”
连锋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良久,他扶着额头,长长地叹了口气。
“其实我知道我和你谈成什么样都没用,就因为我知道这个,所以我才……”
所以才会拼命地刁难,做足了不讲道理的样子,因为看得出来,真的起了冲突,女儿未必会再像小时候的那个小女孩一样,顺着爸爸的意思了。
“和您聊天很愉快。”蓝森的话却打断了连锋的思绪,他抬起视线,发现桌子对面的年轻人笑得诚恳而温和,“我想,恰恰会很高兴的。”
“不好意思,我不太愉快。”
“那么您还有任何想问的问题吗?”蓝森诚意十足地提议,“只要是我能回答的,一定实话实说,您可以问到满意为止。”
“……年轻人,在老年人不愉快的时候,你要学会安静地坐在那里,闭上嘴,等我自己愉快起来!”
于是蓝森真的安安静静坐在一旁了,坐了一会儿,确认连锋的注意力不在自己身上,从兜里摸出手机,给连恰发了个微信消息。
[和叔叔聊得很愉快。]
回信几乎是立刻就来了,看来一直捧着手机。
[真的假的?你们聊什么了?我爸说什么了吗?]
[他问了我们怎么认识的,还有平时的相处之类的问题,又详细问了我的工作和生活状况,问了问我的家里人,还问了我怎么看待你。]
[……这也太多了吧]
[还好。]
[那你怎么回答的……?]
蓝森下意识抬眼看看桌对面连恰的父亲,再低头看看连恰的问句,想了想。
[我觉得现在告诉你,叔叔会生气的,所以以后再和你说。]
[好吧好吧]
那边发来一个摊手的兔斯基表情。
[对了,妈咪问你今天要不要住在这,我家有客房,她说不用管我爸]
这次蓝森盯着手机屏幕看了很久,久到连锋调整好情绪,拿出长辈的身份结账,招呼他起身一起走,准备晚上一起吃个饭的时候。
[要。]
蓝森简短而干脆地表明了立场。
第四十七章
第三次从床上睁开眼睛的时候, 蓝森就无可奈何地意识到,他今晚大概是睡不踏实了。
他本来就有点认床,在不熟悉的地方睡觉总比平时轻很多, 现在还换到了连恰家的客房里, 和往常一样的时间闭上眼睛,却总是在即将陷入深度睡眠的时候, 一个激灵意识回笼,清醒无比地躺在床上。
他尝试着换了睡觉的面向, 甚至换了换睡觉的姿势, 都没有太大帮助。床头放着半杯水, 原本是他提前端进来,想着睡觉之前稍微喝一口润嗓子用的,现在那已经凉掉的半杯水仍然明晃晃立在床头, 仿佛其实是为了方便他半夜口渴才放在那里。
短时间内注定是睡不着了,蓝森索性在床上坐了起来,把半杯水喝了,扭开床头的小台灯, 打算翻翻书积攒睡意。
连恰家的客房里立着一条细瘦的书柜,书柜里塞了不少书,蓝森打开柜门扫了一眼, 顿时哭笑不得——绝大部分都是各种各样的少女言情杂志,偶尔几本例外的,也是高考作文三百篇之类的东西,显然在少女心泛滥的青春期和高三接连度过之后, 这些书就被简单粗暴地清理到小角落了。
反正是打发时间,蓝森索性随手抽了本言情杂志来看,另一方面他也存着一点好奇心,想看看以前连恰看过的书内容都是什么。
他不算很有好奇心的人,却总是在连恰身上一个劲儿地往里栽,现在他居然坐回床上,一页一页看着名为《水星少女心》的杂志,还看得颇为认真。
这本杂志和水星一点关系也没有,里面除了满足各类少女心的小测试,就是大把大把的言情小说,蓝森看了几篇,无一不是虐恋情深的戏码,平凡的女主角和出身豪门霸气侧漏的男主角,以及一定会来刁难女主角的恶毒女配与男主父母,有两篇女主远走异国他乡,一篇女主另嫁他人多年之后藕断丝连,还有一篇索性男女主一起殉情,“把爱情永远尘封在蔚蓝的大海之中”。
“…… ……”
蓝森面无表情地合起了书,他发现他想象不出来连恰看这些小说的样子。更大的问题是,他看完不但没能积攒起什么睡意,还越发清醒了。
越来越清醒的蓝森只好把这本杂志放回书柜,对于几排同类型杂志再也不敢下手,无奈地从上到下把书柜打量一遍,意外地在书柜靠下的格子里发现一个硬皮本子。
拿出来一看封面,是本相册。
翻开之前蓝森有一瞬间的犹豫,但他到底还是翻开看了。
在蓝森小时候,数码相机还没有那么普及,拍照之后去照相馆洗照片是必经步骤,而这本相册里的照片明显是直接打印出来的,有些照片边缘还带着装饰花纹,也有一些下面简单地记了几句话。
多数时候蓝森都称得上是个细心的人,但也有些时候他会犯点迟钝的毛病,例如现在,翻看了好几页,他都还没意识到这是一本连恰的个人相册,直到照片上不再是胖乎乎的小婴儿,转而变成穿着裙子的小女孩,他才从那长开了的五官里,发现这个小女孩的样子相当熟悉。
接着翻,小女孩一点点地长大,看得出来,连恰小时候并不是个喜欢拍照的孩子,她在镜头前的笑容屈指可数,多数都是明显的抓拍,而到了要对着镜头摆造型的时候,她的脸马上就拉得老长,偶尔咧嘴一笑,看着也像是牙疼。
例如这张标注着[11岁生日]的照片上,已经十一岁的小连恰看起来就并不开心,但却难得地摆出了剪刀手的造型,还尽力咧着嘴露出笑容——蓝森看得出小连恰尽力了,只是效果并不太好。
接着的一张照片从外貌上看没什么变化,大概还是十一岁的样子,只是连恰这次没有去笑,仅仅面无表情地看着镜头,身上穿着黑色的连衣裙。
而相册在这时候也翻到了头,结束得很突兀。蓝森把相册合起来放回书柜,想找找有没有第二本,翻了半天无果。他无奈地意识到自己短时间内无法入睡,只好拿起空杯子,准备去客厅接杯水。
蓝森没有看时间,但他从整间屋子的安静和窗外的浓黑推断大概是凌晨,为了不吵到其他人,他开门开得很小心,一点声音都没发出,甚至为了放轻脚步,连拖鞋都没穿,只是赤着脚走了出去。
然后他就被客厅里的人吓了一跳。
蓝森完全没想到这个时间连恰居然还醒着,而且就坐在客厅沙发上,腿上放着笔记本电脑,被屏幕荧光映得一张脸幽幽的,他花了一点力气才克制住自己,没当场喊出声,结果连恰一抬头看见他,“啊——”了半声,后半声就被她自己生生掐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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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还没睡啊?”
“怎么还不睡?”
两个人一起压低嗓音,问的话不是一模一样,中心思想却完全相同。倒是问完了之后,连恰看见蓝森手上的杯子,说了一声饮水机的水没烧,先打开烧一会儿。
蓝森无声地打开了饮水机的加热开关,把杯子放到茶几上,没多想地坐到连恰身边去:“我有点认床,睡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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