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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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深嘴角抽了抽,其实他产业不小的,只是不在凤凰县,在江湖上罢了。他眉眼弯了弯,“那就有劳云夕养我了。”被养的感觉也不错啊。

云夕点头,正色道:“我负责养家糊口,你负责貌美如花。”

云深幽幽地看了她一眼,将未婚妻准备的礼物都收好——他都在杜周氏面前过了明路,就只差一个提亲的进程了。他说云夕是未婚妻,勉强也是可以的。

“你等我回来。”

他这趟入京,为的可不仅是打脸,昭示着他的回归,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这门亲事。倘若没有经过天子的首肯,这亲事还不知道要增添多少波折。

不过云深心中却十分清楚,除了云夕,他不可能会选其他人。

云夕一向不爱离别,她只是将东西塞给云深,甚至不肯送别。

两个月时间,其实不算特别久。

她唇角微微上扬,抿出一个温柔的弧度,“好,我等你回来。”

……

皇宫。

楚息元批阅着桌上的奏折,神色肃然。

忽的一个黑衣人瞬间出现在他面前,恭恭敬敬地跪下,“陛下,云世子与曹姑娘的亲事定在十天之内。”

楚息元放下手中的奏折,“一个月内成亲,他们还真不是一般的赶啊。”话语之中透着冷漠与厌恶。

从皇后下旨到那冒牌货与曹家大小姐的成亲,不过一个月,匆忙得让京城的人都议论不已。

楚息元心知,曹家不过是担心事情拖太久会横生波折。

皇后……

楚息元的眼中闪过愤怒,皇后的胆子果真越来越大了。她真以为随便拿出一个冒牌货冒充云深,他就会相信吗?

作为国公府备受皇帝宠爱的世子,倘若云深娶了曹家的女儿,楚息元也会因此对曹家另眼相待几分。近日太子的地位越发不稳,京城中甚至有他打算废太子的流言,也难怪曹家会这样铤而走险了。

压下脑海中浮现的各种思绪,楚息元面无表情看着自己的暗卫,“外头怎么说?”

暗卫垂下头,低眉顺眼,“大家都夸曹家厚道,即使云世子面目毁容双腿残疾,也不曾嫌弃他,还将自家娇养的姑娘嫁给他。国公夫人云曹氏的名声还因此好了不少。”

云曹氏便是云深那位继母了。

楚息元一言不发,像是陷入了自己的思考。

许久以后,他开口,先前冰冷的气息不见,脸上反而浮现出一抹淡淡的笑,“既然他们如此期待这门亲事,我便成全他们一把。”

他挥了挥手,跪在地上的暗卫便嗖的一声,消失在他面前。

楚息元返回自己的座位上,在一张纸上,写上了四个大字:天作之合。

然后吩咐人送到国公府。

这纸一送过去,即使日后那冒牌货的身份被揭穿,只怕曹家姑娘想要和离都没办法,毕竟两人是天作之合,这可是金口玉言。

曹家并不知道皇帝心中的想法,在收到这旨意的时候,全家上下都喜气洋洋的,越发觉得自家寻一个人来假冒云深简直是再聪明不过的做法。

------题外话------

话说,京城里的事情,你们想要看吗……如果不想的话,我就只写云夕这边,跳过京城的。

☆、第一百二十章 游湖,算计名节

刚送走云深的那几天,云夕还真有些不习惯,她索性给自己多找点事情做。

比如练字看书什么的……她所挑选的书,大多是礼仪常识一类的。她可不想日后和云深在一起后给他丢脸了。

每日看看书,算算账本,偶尔去庄子上给大家上课一下,小日子过得挺悠闲自在的。当然云夕的武功也是没有落下,每日习武的时间还增加了一些。

六月中旬的时候,云夕突然收到了一张请帖,下帖子的人居然是沈如华。

沈如华邀请她六月底的时候过去她家参加品诗会。

云夕摸了摸下巴,目光落在帖子上所说的地址,不由凝固了。这地址居然是在凤凰县。

她让人去打听一下这地址,赖三不到半天就送来了情报。

沈家果然还是被胡家给牵连了,挖出了收受贿赂的一些旧事,沈如华的父亲只能同她舅舅一起作伴。加上沈胡两家现在在州府都是人见人骂的那种,两家人一商量,索性决定暂时搬离州府避避风头。

这其中一部分原因便是因为那女儿盟。女儿盟的出发点是好的,里头会员的家长们也不忘时常拿出这事,为自家闺女刷刷好名声。与之相对的,沈家和胡家等牵扯进这案件的人家,就被当做踏脚板,不时地说上一回。

原本沈如华也是定了一门亲事的,对方是五品官嫡子,还是个举人,据说洁身自好,是不可多得的好郎君。只是自打沈家名声坏了以后,那户人家便以八字不合作为理由,解了这门亲事。

这一连串的事情加起来,对于这两家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无法在州府呆下去,只能选择搬家。也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想法,居然搬到了凤凰县这边来。

云夕将帖子收起,写了个回执,表示自己今日身体不愉,加上暑热正盛,不好出门。

说起来,她心中也有些腻歪,其实他们杜家的态度已经表现得挺明显的了,并不想同沈家继续走动,只是沈家却仿佛看不到他们推拒的态度一般。

在将回执送出去后,她不忘告诉杜周氏这件事。

杜周氏听闻沈胡两家都搬到了凤凰县,也是吃了一惊,不过她想法要乐观不少,“我看他们两家都是见惯州府繁华的人,可不一定住得惯凤凰县,说不定住段时间就要离开了。”

云夕摇摇头,“这可不一定。我都听说了,两家都花了一千多两买了三进的好宅子呢。”

对于现在两家人来说,这笔钱可不是随意可以忽略的,若不是确定要定居的话,直接租贷房子就可以了。

说起来,虽然这事当时在州府闹的还挺大的,可是因为凤凰县距离那边有一段距离,加上大家也没亲眼见过杂耍班子那些人,拐卖这种事又是司空见惯的,凤凰县的人最多也就是讨论个一两天,就丢开手了。

这些平头百姓们更不会去注意哪些官员因为这件事而落马了。

杜家大房经过讨论,做了决定。明面上,他们不会直接同沈家胡家的人撕破脸皮,毕竟那样的话实在太难看了。但是也不会有额外的来往,就当做陌生人吧。

虽然被退亲的沈如华可怜,虽然从官家小姐沦为平民丫头的胡家姑娘可叹,可是想起了曾经看过的那些人,云夕对她们就生不出太多的同情。她们再可怜,也依旧吃好穿暖,仍然是被人服侍的大小姐,可是那些人呢?若是没有遇到云夕他们,他们的一生就这样毁了。

或许是因为担心太过高调会被翻出旧账,沈家和胡家在凤凰县的落户很是低调,甚至都不曾摆酒,平日也是大门紧闭的。

看他们似乎有安安分分过日子的打算,云夕也只是派遣一两个人盯着他们两家的动静,其余就丢开手了。

……

虽然云夕拒绝了沈如华的帖子,可是好姐妹要开个赏花宴,她肯定是会给面子的。

六月二十,唐书容邀请云夕和云瑶过去玩耍。唐家最近有个姻亲正在做生意,唐书容的母亲唐夫人也参股了一笔,据说发了一笔的横财,这一年来,也赚了两三千两。唐夫人便拿这笔银子买了个小庄子,唐书容这赏花宴地点便是在庄子上。

听闻庄子后面有片大大的湖,湖中荷花开得正好,正是赏花的好时节。

唐书容的亲事已经定了下来,再过几个月便要呆在家里给自己缝制嫁衣,日后松快的时间不多。或许是因为这个缘故,她才邀请了自己所有的朋友,想在那之前好好玩上一两天。

云夕肯定不会拒绝好友的邀请,加上那两天也没有什么事,她直接回了信,表示自己到时候会带着云瑶过去。

夏日在湖上泛舟,想想也是挺有意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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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要出门的缘故,云夕和云瑶都换上了较为轻便的衣服,头上只是简单地插上一个玉簪。云夕佩戴的是玉簪花样式的,云瑶则是凤仙花。

两人一个天蓝色裙子,一个青碧色,看上去皆显得清爽俏丽。

云夕看着身旁的云瑶,伸手衡量了一下,笑眯眯道:“不错不错,这一年来个头又长高了不少。”

云瑶闻言,得意得鼻子都翘了起来,“那是当然。不枉费我每天喝牛奶呢。”

原先云瑶矮云夕至少一个头,看上去也是一团的孩子气,最近一年五官倒是逐渐长开来,多少也有些少女娉娉婷婷的模样,只是胸部依旧平坦。在听闻云夕说每天喝牛奶可以长个子以后,开始每天都喝一瓶的牛奶。

为此杜周氏还买了一头的奶牛回来,对此哞哞意见还不小,云夕花了好大力气才哄好了他。

虽然杜家现在用得起马车,但云夕他们出门在外,还是习惯让哞哞驾车。按照云瑶的说法是,哞哞技术好,驾车从不颠人。

唐家那庄子距离城里不算特别远,坐牛车的话半个时辰也就到了。

虽然是最热的六月,可是或许是因为这附近的数目郁郁葱葱的缘故,暑热都被这满屏的绿色去了几分。

云夕来得不算早也不算晚,她到来的时候已经有不少姑娘来了。其中一部分都是她玩得好的朋友。

她从牛车上下来,牵着云瑶的手,进了庄子中,笑着同康雅儿、田如惠、王倩彤等人打招呼。

康雅儿特地谢过她前些天送来的冰块。那时候的她热得还因此中暑了,云夕听闻后,因为同康雅儿关系很是不坏的缘故,特地送了一车的冰块给她。

也有一些姑娘加入了她们聊天的队伍。

至于唐书容,在最初和云夕打招呼后,便忙着去接待其他客人了。她虽然和云夕云瑶关系很好,可是作为客人,也不好厚此薄彼。

云夕看着书容像是小蝴蝶一样在人群中穿梭,忍不住道:“我看书容今日似乎瘦了不少呀。”原本的苹果脸,都要瘦成瓜子脸了。

唐书容的表妹李萌用力点头,李萌人如其名,脸蛋圆圆的,长得十分讨喜,同唐书容有几分的相像,“表姐最近可是开始减肥了呢。”

康雅儿皱着眉头道:“我看书容原本就很好,为何非要减肥?”原本多可爱啊。

李萌环视了周围一圈,见这边都是表姐最好的朋友,才不满道:“听说表姐的未婚夫喜欢纤细的女子呢。”

大家都沉默了下来,云夕看她们的表情,似乎都觉得唐书容的做法挺正常的。

她在心中微微叹了口气,倘若是她的话,才不耐烦为了讨好一个男子,跑去委屈自己呢。唐书容的父母也是疼爱她的,听闻他未婚夫也是个举人之子,自己年纪轻轻也有功名,父母也都是明理之人,这门亲事,以这时代人眼光来看,那是相当不错的。

见气愤忽的沉默下来,李萌连忙换话题,“对了,等人来齐了,咱们就可以去游湖啦,还可以摘莲蓬吃呢,到时候我要采摘一些莲子,让厨房做莲子羹。”

大家也就顺着这话题说到玩上门,按照李萌的意思,等明天还有安排其他好玩的事情呢。她说起玩乐这些,一脸的兴致勃勃。难怪唐书容在一众表姐妹中,同她关系最好,因为两人性情相投嘛。

唐书容这次邀请的人还真不少,云夕见到了不少的陌生脸孔。凤凰县的姑娘那么多,她总不可能每个人都认识。

她数了数,大概有二十余人。一群姑娘家凑在一起,莺声燕语,空气中都充满了快活的气息。

唐书容拉着两个姑娘,走到云夕她们面前,笑嘻嘻道:“云夕,这是我近日认识的新朋友,这是沈如华,沈姐姐。这是沈姐姐的表妹胡琴。”

沈如华也就比云夕小上两个月,容貌清秀,看上去落落大方。胡琴的相貌更加娇艳一些,眉眼之间带着几分的骄纵,显然是被惯坏了。

沈如华温声细语道:“原本我及笄宴也是邀请了杜家姐姐过来的,可惜杜家姐姐那时候身体不愉,没能结识姐姐这般品貌的人,当时我还特别惋惜呢。没想到唐家妹妹倒给了我这个机会。”

至于胡琴,她看上去对云夕似乎有些敌意的样子。

从说话行事来看,沈如华同她娘一样,都是个八面玲珑的人。

唐书容惊讶地笑了,“原来你们两个之前神交已久了呀。”

云夕心中有些无语:书容这个傻大姐!根本就是被沈如华给利用了好吗?

转念一想,她又觉得说不定是自己想太多了。她又不算是特别名牌上的人物,沈如华也没那个必要巴着她不放。说不定人家真的只是凑巧和唐书容认识,然后被她邀请过来的。

她勾唇浅笑,不言不语。在人前,她也不好说人坏话。

胡琴从鼻子中发出一声的冷哼,语带敌意,“人家是千尊玉贵的县君,我们这样的平民丫头,哪里有资格同她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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