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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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小园一口气噎在肚子里。好不容易有点一言难尽的感动,这会子都让她吞回去了。

她撇撇嘴,“还有别的吗?”

武松摇摇头。方才那几段长篇大论的嘱咐,似乎把他一天的话都说完了。他也不看她,也不离开,把时间留给她静静的琢磨,不时抬眼看看远处,神色肃静。

潘小园抬头,还是不太敢大大方方地打量他。只余光看他硬朗的侧脸。他微微低了低头,不知怎的,神情里似乎有那么一丁点的躲闪。

终于,武松开口。

“时候不早,武二该走了。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嫂嫂,就此别过。”

他转向她,深深一揖,眉梢落到她眼前,腰间的刀跟着轻微晃。

不远处,杏黄旗飘,一方整齐的兵马隐约可见。林中鸟语花香,香气让风送到远处,仿佛提前欢迎着远行的旅人。日光斑驳,青草蔓蔓,说不尽的柔软可爱。

从此他就属于那旗子了。潘小园突然感觉眼睛被那绿意蛰了一下子。

她也郑重的行了个礼,轻声跟他道别:“那么,叔叔保重。”

然后转身就走,衣袂拂过草木,沙沙轻响。她忍不住回头,武松也已经起身上路,大步流星,背影寂然。

潘小园心中勾勒着自己未来赖以为生的酒店,又忽然想,武松这厮,虽说是怕她死,但应该至少对她有那么一点点的关心吧?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对她有过一点点关心的人,又能数出几个?

过去几个月的生活,就像一场疲劳的急行军,前有堵截,后有追兵,头顶悬着刀,脚下是陷阱,无数张世俗的口在耳边大声聒噪。如同脚下的土壤里,密密麻麻的树根,看得见的看不见的,一张大网,将她无比自然地困在当中,随意放松收紧,冷眼看她挣扎。

而现在,突然的,一切羁绊都消失,只剩下她孑然一身,鸟语蝉鸣,此前梦寐以求的清静。

她低着头,只看脚底下的路,恨不得小跑着回去。眼眶热热的,需要让风来吹干。

再一抬头,懵了。

孙二娘的酒店内外全是人。十几个长长短短的汉子正吵吵嚷嚷的往外跑,背着抱着扛着,从里面搬出一样样的财物,一边喊:“大伙快啊,快些啊!”

潘小园如同五雷轰顶,撒腿冲过去,脱口大叫:“喂,你们是什么人!”

一个赤发黄须的络腮胡子哈哈大笑,露出大黄板牙,叫道:“哈哈哈,母夜叉不在了,大伙今儿个好好出口气,哈哈哈哈,砸了她的店!小的们,给我上啊!”

一群强盗小喽啰嘻嘻哈哈,搬东西的搬东西,砸店面的砸店面,叮咣一阵乱响,好好的酒店顷刻间面目全非,还有一个惊叫道:“哇啊,这里有个暗室!老大快来!”

潘小园快疯了,离得老远,就没命喊道:“住手!都给我住手!王八蛋!不许抢我的店!”

谁听得见。眼见东西抢完了,一群人抄起火把到处点火。一大团亮光,噼里啪啦的蹿来蹿去,酒店瞬间就被熊熊火舌吞没了。

潘小园愣在当处,万念俱灰,眼泪哗的就涌出来了。

突然那个黄胡子强盗头瞧见她,八字步走过来,手里刀一扬,“喂,兀那娘们,你是什么人?”

潘小园大惊失色,不由自主后退两步。总不能说,我是这店的新店主吧?

眼看那黄胡子不怀好意地打量自己,后面小喽啰也嚷嚷着围过来,潘小园吸一口气,转身就撒丫子飞奔。

听得后面黄胡子大叫:“孩儿们上啊,追上这美娘们的,有赏!哈哈哈!”

潘小园使出自己引以为傲的“轻功”,不要命向前跑,一面跑,一面忍不住哭,口里乱喊着草泥马王八蛋。那点泪顷刻间就让风带走了。后面不知多少人大呼小叫,声音顺着风,忽强忽弱的传到她耳朵里。

好在那些人似乎只是意在烧店泄愤,对于她这个半路杀出来的傻帽,只是即兴追来玩玩。等潘小园看到远处那面杏黄旗的时候,后面的追兵已经被她远远甩开。而眼前的十字坡上一簇一簇都是人,锣鼓声还在有一搭没一搭地响着,而她胸中也几乎要响成风箱了。

一眼就看到武松,他正和几个同样高大的汉子席地而坐,谈笑风生。

简直如同见到亲人。潘小园被脚下土坑绊了一个踉跄,再也绷不住,踉跄着一头扎过去,让他稳稳扶住胳膊,戳回地上。

武松这才起身,诧异道:“怎么了?”

她抚胸喘气,站直,尽力维持一个稳重的形象,可眼泪争先恐后的涌出来,顺着脸蛋滴答滴答往下掉,平静了半天,才说出第一句话:“呜,王八蛋……”

十字坡头一次云集了这么多江湖好汉。无数如狼似虎的目光立刻锁定在她身上,围观这位梨花带雨的俏娘子爆粗口。

武松略显尴尬,放开她,转头看了一看,“有话好好说……”

“有人在梁山眼皮子底下抢劫放火!看样子是、是孙二娘的对头……”她倒还不忘挑拨离间,把自身的悲剧上升成梁山的面子问题,“我的店……账本、钱……”

苦大仇深地往远处一指,果然,熊熊火光已经烧得旺盛,缕缕黑烟直上云端。周围一片惊叹。

她咬牙再骂:“杀人放火挨千刀的贼!”

武松却没跟她一起同仇敌忾,只是端起碗酒,小抿了一口,后知后觉地说了一句:“既如此,你的店好像开不成了。”

潘小园好像一拳打在棉花上,听他的语气,怎么……还有点幸灾乐祸似的?

心里一道闪电劈过,一下子大彻大悟,脑门子上好像爆了个二踢脚,那火嗖的就窜上天了。

“武二,你……你简直不要脸!说话不算话!你知道我在那店面上下了多少功夫!”她总算知道江湖好汉们为什么动不动打架,这会子脑袋发热,将他当胸揪住,抡拳头就打。让他轻轻巧巧躲开了。

“你……你有种别躲!你这是平白欺侮人!这他奶奶的又是哪个王八蛋教的!”

武松身后转出来一个人,朝她一揖到地,笑道:“不关武松兄弟事。实在是二郎说起,担忧娘子安危,小可斗胆自作主张,绝了娘子归路。事出无奈,宋江在此先行赔罪了。”

潘小园:“……”

她方才骂了多少句王八蛋来着?

卷二·梁山泊

第62章 9.10

潘小园觉得,对于武大那个荒唐的托付,武松只答应了前一半,忽略了后一半,她是十分感激感动以及感谢的。

但她依然觉得被武松坑了。

水泊梁山眼下是对她最安全的去处,这话一百个没错。可她一不会舞刀弄枪,二不会行军打仗,梁山这个遍地雄性的组织,水泊里捞一网子鱼都恨不得没一尾雌的,就连敲锣打鼓升旗喊号子,也不乏身强力壮的小伙子抢着做,她又能在里面做什么?充其量是混吃等死吧?

宋江大约不过是顺带给武松做个人情,他才不在乎山寨里多一张吃饭的嘴。

况且就连混吃等死似乎也是奢望。潘小园觉得,能在众目睽睽之下对山东及时雨呼保义孝义黑三郎出言不逊的脑残,除了自己,恐怕没有第二个人了。更可气的是,武松这厮听任她作死,居然连句提醒制止的话都没有!

这也是跟宋江商量好的?

总之这一次,她被坑得不浅。但让她稍微安慰一点的是,这种命运不独她一份。

水泊梁山人丁兴旺,至少四分之三都是被“逼上梁山”的。而要问他们是被谁逼上梁山的,至少四分之三都会答:宋江。

潘小园很荣幸的位列其中一个。

宋江长什么模样,她完全记勿得,只记得是个其貌不扬的黑脸,比武松大概矮一头,扔人群里绝对是个标准的路人甲。

宋江甫一出场,跟她说完抱歉,她还没来得及再细看,只听呼啦啦一片,整个十字坡,全都单膝跪地。

包括武松。

全都齐声叫:“大哥!”

当时潘小园就觉得自己不该出现在这里,膝盖有点软。自己是不是也该降降海拔,减少一下存在感?

可惜这个时代没有女跪男的规矩,就算是当街撞见天子,也只是个万福即可。潘小园正琢磨着要怎么万福才得体,只听扑通一声,宋江也跪下了。

没的说了,她麻溜儿地跪到武松旁边,低头看地。

只听宋江垂首道:“承蒙众位兄弟厚爱,今番青州城手到擒来,山寨又添了许多人马,实在是喜上加喜。宋江手无存功,全仰仗诸位兄弟之能,在此谢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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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围一阵哄响,全都是诸如“宋大哥快起来!”“兄弟们当不起!”“大哥和军师神机妙算,我们不过是听从指挥而已!”

宋江坚决不起,口称不敢,就这么直挺挺的俯伏在地。

直到人群中一个人粗声嚷嚷:“吴学究,你快让宋大哥起来,铁牛昨儿个膝盖着凉,跪不住了!”

一阵大笑。宋江这才勉为其难地站起来,然后独独把武松扶起来,仰起头,笑呵呵将他打量了一番。

作为全梁山上唯一和宋江拜过把子的男人,武松这待遇非同一般。十字坡上众人原本大部分还都不认识他,现在一片窃窃私语席卷大地,全认识了。而宋江一句介绍的话都没说。

潘小园早就找了个角落躲起来。宋江这个boss级人物,居然不计较她的那几句王八蛋,这让她觉得心里头忐忑不已,甚至有点良心不安,总觉得头顶上悬了刀子,满心有种想要亲自登门谢罪的冲动。

可是宋江非但没给她登门谢罪的机会,那天烧她店面的黄胡子反而来登门谢罪了。拎了一盒子鸡,一盒子鱼,跑到女营来咣咣咣的叫门。

潘小园和孙二娘、以及其他几个新上山的女眷住在一起——孙二娘和张青虽是夫妻,但在梁山大营这种单身狗遍地的去处,公然出双入对显然是十分拉仇恨的行为。于是两人自觉分居,孙二娘的第一句话就是:“他奶奶的,老娘终于不用听着呼噜睡了!”

于是她高高兴兴地开门,放那黄胡子进来。黄胡子自称姓燕名顺,绰号锦毛虎,非常礼貌,朝潘小园、孙二娘两任老板娘各自一拱手:“宋江哥哥差遣,小弟不得不从,得罪了!”

说着眼神一睨,颇有“不原谅咱俩就比试比试”的意思。

孙二娘当然也心痛她的酒店,但既然已经下决心在梁山开辟新生活,那么此时便也不太难过,就当是和过去彻底告别。于是她堆下笑来,连说不妨事不妨事,跟燕顺称兄道弟了几句,送出去了。

燕顺撂下几盒吃食,便即告辞。

等他走了,孙二娘脸上的笑立刻消失殆尽,嫌弃地扒拉扒拉那盒鸡,又掀起那盒鱼的盖子,使劲闻了闻。

潘小园觉得燕顺这名字耳熟,但又回想不出此人具体事迹,只好问孙二娘。

孙二娘啪把那盒鱼盖上,“他呀,清风山上那个吃人肉的。”

潘小园浑身一激灵,默默地把手从食盒上拿开了。

燕顺的故事其实已经传遍梁山,成为一桩关于有眼无珠的经典案例,不时的被人提一提。据说当年宋江路过清风山,由于相貌寻常、衣着普通、随身财物显眼,让一群小喽啰横拖倒拽,捉到了山上。当时的山大王头子就是燕顺,见了这个行货,顺口问:“这黑矮汉子是谁啊?”

如果此时宋江报上自己名号,以下的一切就不会发生。可是宋江也不知是吓的还是累的,就那么耷拉着脑袋一言不发。

燕顺觉得挺没意思,便督促着把这汉子剖了做醒酒汤——这个吃人肉的习惯其实也不能怪他天生变态。十几年前,燕顺初练武功的时候,不知被哪个江湖骗子带上了歪道,说他的功夫过于邪肆霸道,必须时常服用人的心头热血,才能避免走火入魔。迷信的燕顺不敢信其无,这才开始战战兢兢地杀人,最后混得一个落草为寇的结局。

他有时候也想把这坏习惯戒掉,但不知是心理作用,还是别的什么,一旦下决心不再吃人肉,就莫名其妙的浑身无力,肌肉酸软,精神萎靡,还真像是走火入魔的前兆。

抓到宋江的那天,他正巧没什么吃人肉的欲望。况且看这汉子黑矮粗挫,也对他没什么胃口。于是决定先吓唬吓唬,过过干瘾。

“小的们,快动手取下这牛子心肝来,炖一锅醒酒酸辣汤来!”

宋江不为所动,依旧耷拉着脑袋等死。旁边的小喽啰有看不下去的,悄悄问:“喂,你到底姓甚名谁?大伙今儿个对不住你,回头给你烧两陌纸钱,你以后别来缠我们。”

这是黑道上不成文的规矩。好汉们刀下不斩无名之人,对于受害者,要给予最基本的尊重。

可是宋江依旧哑巴。燕顺来了气,上去啪啪两个耳光:“给我打醒了他!心肝混沌着,哪能好吃!”

这时候清风山上另外两个好汉从宋江的行李里翻出不少金银,凭着多年的江湖经验,觉得这俘虏不是一般人,赶忙过去提醒自家大哥。

“大哥,这可不像个寻常客商旅人啊!莫不是……”

燕顺已经有点动摇了。这厮看上去个是有钱人物,留着他的命,回头管他的家人朋友索赎金,不比吃一顿人肉醒酒汤划算?

“喂,兀那黑汉子,你端的姓甚名谁,是哪里人?要是你给家里写封信,给俺们山寨送一千贯钱,俺们就饶你性命!”

宋江头一歪,晕过去了。

燕顺气不打一处来,没见过这么不配合的受害者!一挥手,“给我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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