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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那是她上辈子关系最好的手帕交——孟婉。

无论是年少时的阿婉,还是后来能独当一面的阿婉,看起来都那般的无暇美好,像枝头绽放的梨花,洁白无瑕,让她止不住的心疼。阿婉不似她,看似温婉,实则执拗起来硬得像石头一样,阿婉是真正的大家闺秀。

上辈子,阿婉父亲母亲相继去世,同时同她定了亲的人家也找上门了要退亲,直言阿婉要守孝六年,他家儿子等不了那么久。彼时她正让二哥带她去阿婉家去看望她,亲眼见到那家人在院子里嚼舌:“守六年孝,守完都成了老姑娘了,谁还要。”她正要发火,却见到二哥已经冲上去把那个碎嘴的人一拳打歪了鼻子,登时那人的血便流了下来,这时候二哥收了手,冷冷地对那人说:“再让我听到你们说这样的话,见一次打一次。”那人被二哥眸中翻滚的情绪吓到,连回嘴都不曾就连滚带爬地跑了。

容筝惊愕的看着二哥,直到那时,她才直到原来二哥竟一直是喜欢着阿婉的。

只是当二哥对阿婉表明心迹时,说自己愿意等她六年。阿婉在震惊过后,还是狠心拒了二哥。容筝后来问她为什么的时候,她平静面容下是难以言表的难过,淡淡道:“他那样好,是京中多少闺中女儿心目中的好夫婿人选,我一个被退过亲的老姑娘,如何配得上他呢?”

“可是,阿婉你知道二哥他不在意的啊。”容筝急道。

“可我在意,阿筝,我在意。”阿婉接口道。“若是他娶了我,会受到别人的议论,我不能这么自私。你有空还是多劝劝他,让他早日找到个合适的闺秀成婚吧,我谨在此,祝他同他未来的妻子琴瑟和鸣,白头偕老。”

当容筝把阿婉这番话转述给二哥的时候,二哥嘴角一扯笑得落寞,语气颇为辛酸:“不是她,也不会有旁人,罢了,既然她不愿嫁我,那我也只好独身一辈子陪着她了。”

最后的结局,阿婉一世未嫁,二哥一生未娶。

重生回来后,容筝就决心这辈子定要撮合二哥和阿婉,绝不会再让他们像前世那般。

给孟伯母见过礼后,正要跟阿婉说话,就听见有丫鬟进来通报二少爷放学归家了。容筝心念一动,跟徐氏说:“母亲,我和阿婉去迎一迎二哥。”也不待徐氏答话,就拉着阿婉跑了出去。

孟婉一边随着她跑一边气喘吁吁地说:“阿筝……我能不能,不跟你去迎你二哥啊。”她实在有些怵容筝那个神情冷冰冰的二哥,一见到就觉得浑身飕飕的。

容筝一听,便停了下来,阿婉不说她差点忘了,大哥性子温和,二哥性子却冷淡,不倒是说他不近人情或者为人冷漠,只是他生来便不怎么会跟人打交道,导致养成了那副清冷的模样,因此前世发觉二哥喜欢阿婉的时候她才会那般吃惊,要不是那次,她说不定会一直以为二哥其实讨厌阿婉呢,因为他虽然一贯对人没什么表情,但是对上阿婉好像神情格外冷漠些。

后来容筝才懂,这是因为二哥一见阿婉就会紧张,所以不得不摆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这才更显得他待阿婉冷漠呢,当时明白了这茬后,她又是好气又是好笑,又是惆怅。二哥同阿婉,好像从刚开始,就在错过,因为不但是她,就连阿婉,也觉得二哥不怎么喜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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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误会,也只能让容筝啼笑皆非之余,感叹一声造化弄人了。而现在,要是想让这两人将来顺顺利利地在一起,就得先把他们两个人之间这个误会给解除了,真是操心。容筝暗道。

“阿婉啊,你……怕我二哥吗?”她小心翼翼地问。

孟婉杏眸一顿,而后耷拉着脑袋,低着头看着自己缠着的双手,点头道:“嗯,有点儿。”

说是有点儿,其实是很怕吧。

容筝心知肚明,道:“其实吧……我二哥人挺好的,他就是有点儿不爱同人说话,也没什么表情,你以后接触的多了就知道了。”现下大家年级都小,离终身大事自然远了些,可自小亲近些,解除了他们两人之间的误会,害怕以后的感情不能水到渠成吗?

孟婉却是不信的,虞砚对妹妹自然好,可对妹妹以外的人,素来都是冷着一张脸的。不过既然他是阿筝的哥哥,阿筝希望他们的关系好,那她便努力跟他和睦相处好了。

两个人到了院门口,刚站了一会儿,就看到虞砚往这边走来,身后跟着一个书童帮他提着书袋。虞砚一袭月牙白锦袍,看到门口站着的容筝后,俊脸倒是比平时多了几分柔色,一改往日冷漠之色,抬手揉了揉容筝的脑袋。刚要开口说话,便看到了容筝身后站着的孟婉,脸顿时微微一僵,对着她们说:“站在外面不觉得冷吗,进屋吧。”

容筝道了声好,便拉着孟婉走在前面,虞砚缓缓地跟在她们身后走着。

夕阳下把三人的身影拉得很长,岁月静好,莫不如是。

☆、第4章 白驹

十月江南天气好,可怜冬景似春华。

此时离京千里之外的南浔镇沈家,却是白幡高挂,愁云惨淡。

沈家的当家夫人在前几日外出进香,在回来的路上遇到一处山路崩塌,连人带车落入崖下,生死不明。经过几天的寻找,终于有了进展,可带回来的,却只有一具面目模糊,依稀能看得出是沈夫人的尸首。落下崖的那些人,包括沈夫人的贴身丫鬟在内,无一生还。

沈夫人的夫君顾平是赘婿,头脑灵活人又长得俊,平时做生意管账都是一把好手,从不在外花天酒地,疼爱妻儿,沈家上下都对他评价颇高。这回沈夫人出了意外身亡,他又主动提出要为妻子守孝五年,终于收服了家里那些上下浮动的人心,就连沈夫人从前的那些忠仆都在说,虽然少爷没了母亲,幸而还有个好父亲。

只有沈词自己知道,父亲在私下看他的眼神,里面含着多少嫌弃,厌恶,甚至是……痛恨。

他曾同奶娘说过父亲不喜欢他,奶娘听了顿时笑得乐不可支,只当他是在小孩子闹脾气。从那时起,他便知道,他们都一样,都被父亲精湛的演技欺骗了。

几夕之间,他失去了疼爱他的母亲,失去了慈和的父亲。母亲的死,就好像撕下了命运一件精美的伪装,露出了内里血肉模糊,面目狰狞的真相。

纵他再自幼聪慧,终还是个六岁的孩童,不免一时接受不了。

在灵堂跪了几日后,终于支撑不住,昏了过去。

“少爷!”一旁的管家赶紧抱起他往房间跑去一边吩咐人去叫大夫。

与此同时的盛京,北郡王府。

“谢堇言!你给我站住!你今天是不是又没去进学?”这中气十足的声音,正是老北郡王妃程氏正关起门来教训自家熊孩子。

谢堇言是本朝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刚出生便承袭王位的,因为在他母亲怀他那年,蛮藩大举进攻边疆,他父亲临危受命,硬是带着人数远远少于对方的军队打赢了那场战争。可父亲却没有再回来,他把他的生命,永远的留在了边疆。

消息送回朝中时,母亲刚产下他。旁人担心母亲会因为太难过而挺不住,然而母亲听了消息后,腰杆挺得直的如同雨中的青竹,纵使眼圈红得可怕,硬是没让自己落下一滴泪来。听母亲身边的如意姐姐说,母亲当时说了一句话:“我将门儿女,为国捐躯应是荣誉,妾身定会将言儿抚养成才,不堕王爷声望!”声音掷地有声,当场者无人不动容。

七岁的谢堇言,正是人憎狗嫌的年纪,上房揭瓦,逃课爬树,先生每天让侍从递上来的告状条子,让程氏颇为头疼。恨不得当即拿鞭子把他抽上一通。

“母妃……不是儿子不去,实在是那先生讲得枯燥乏味,您给我换个先生吧,我保证每天按时进学。”

“你保证?”程氏对他的话颇为怀疑。

“儿子保证!”他说得斩钉截铁。

程氏道:“那好吧,就信你这一回,再敢不去,你就给我跪祠堂去。”

谢堇言这回倒是答得很快:“儿子记住了,母妃您就放心吧。”

槐陌蝉声柳市风,千里故乡千里梦。

求得浅欢风日好,风又飘飘,时光人事随年改。

五年的时光犹如白驹过隙,匆匆而过。此时的虞府外,正锣鼓喧天,鞭炮阵阵,人声鼎沸。今日正是容筝的大哥虞墨迎娶吏部尚书家的次女季兰的日子。

新娘的嫁妆一抬一抬地送进府内,虞墨也正从高头大马上下来,一袭红裳喜服,衬得他越发丰神俊朗,嘴角含着笑意,走到花轿前,掀起轿帘,向坐在里面的季兰伸出手。

季兰站起身来,缓缓地把自己的手放入虞墨的手中,透过盖头下的缝隙,看着他把自己的手轻轻握住,牵着她慢慢往门口走,心里蓦然就平静了。

待走到门前,虞墨松开了季兰的手,接过喜娘递过的红绫,把另外一头送到季兰手中,待她抓紧之后,小心的牵引着她往里走。

跨过一道又一道的门,转过一条又一条的回廊,听着耳边喜娘一句又一句的吉祥话,终于到了正厅,拜了堂后,季兰被送到新房,虞墨却是按例去席面上敬酒了。

容筝跟着姐姐去新房看新娘子,不由得想到前世,大哥和大嫂就是一对恩爱夫妻,一直和和美美,就连吵嘴也很没有过。后来大嫂生了一儿一女,想起那两个可爱的侄儿侄女,不由得面上露出些笑意。倒是让姐姐看得奇怪,不知道她在笑什么。

陪大嫂略坐了会儿,她跟姐姐便回去了,毕竟她们还是未出阁的姑娘家。回去的路上碰见父亲母亲正从祖母的院子里回来,同父母亲请过安后便各自回房了。

徐氏看着两个女儿窈窕的背影,叹了一口气。

“怎么了?”虞纪听到身边人的动静,偏过头关切道。

“墨儿成亲了,笙儿也到了快要定亲的时候,等砚儿也娶亲了,就到筝儿出嫁的时候了,儿女们一个个都长大了,都要组建自己的小家了,我们也老了。”徐氏面带惆怅地说。

虞纪听罢爽朗一笑,伸手折下一支盛开的玉兰花簪到徐氏的发髻上,低头温和地对她说:“哪里老了?你在我心里,永远都是二八之年。儿女自有儿女福,我们只要看着他们都能过得好也就够了。”

徐氏被他突然的动作吓了一跳,轻轻地捶了他一下,小声道:“都这把年纪了还这般油嘴滑舌,走罢,早点回去歇着,明日墨儿同他媳妇还得来敬茶呢。”

言罢两人便相携着回了房。

虞墨同季兰成婚后夫妻和美,琴瑟和鸣,暂且不提。

在容筝十岁生辰过后,母亲便同祖母开始商量着为姐姐说亲。她听丫鬟说起时,心中不免想起上一世的事,想着须得设法阻了姐姐同那李家公子的婚事才成。

次日早晨,容筝起身在自己房中用过早膳后,便吩咐白兰带着她昨日画的花样子往母亲的正院走去。在两年前,红裳就因为年纪到了被配了人嫁给了府里的一个管家,现在跟着她的则是上辈子也一直陪着她的白兰。

这三年前,母亲便请了先生来为她开蒙,如前世一般,她的字和画都显得颇有灵气,再加上前世的阅历,实则比之前世更胜一筹,不过鉴于她现在只有十岁,须得藏拙,无须显露出来,她心中清楚,她实不是什么神童,只不过是在书画上有些许天分,且比旁人多了一世经历,这才有此时的水准,实是没什么可骄傲的。

到徐氏处时,她正在书案前写着什么,容筝走过去一瞧,是姐姐的庚帖,顿时心里一个咯噔,便用好奇的语气问道:“母亲,您在写的是姐姐的庚帖吗?您同祖母已经定好未来大姐夫的人选了?”徐氏转过头来,带着笑意答道:“你这皮猴,忒的眼尖,是啊,定下来了,是李翰林家的大公子,人才俊秀,文采出众,家中也无妾室,你祖母同我都觉得不错,待你父亲回来,与他商量后便让他请钦天监的同僚合一合你姐姐同那李公子的八字。”

“母亲,那姐姐知道吗?”容筝问道。

徐氏一边把写好的庚帖收进准备好的木盒中,一边说道:“自然是知道的,之前那李公子同他母亲上门拜访的时候我还让你姐姐在屏风后看了一眼呢,总归是给她挑夫婿,起码得让她满意。”

容筝一听便知道坏了,迅速在脑海中过了一遍,

那个李公子原来是在上月她去阿婉家参加赏花宴的那天上门来拜访的。

上一世这时候她也参加了阿婉办的赏花宴,原来她一直奇怪,姐姐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家闺秀,怎么会好像在成亲前就见过那李公子似的,原来是这个原因。

她装作不经意地对徐氏说:“母亲,我上次经过花园的时候,听到有两个丫鬟躲在那儿闲聊,说有些人家中的公子身边大多会有通房丫鬟,像我们家这样的才是少数。那个李公子他身边有没有啊?”

徐氏一听,沉思了片刻,便拿起容筝带来的花样子,夸了她几句,就让她回房去了。容筝也不在意,她知道,母亲定是要唤人过来去查那李家公子的事,便在行过礼后带着白兰回了。

容筝走后,徐氏叫过王成家的,也就是之前的红萤,她亦是年纪到了便配了人,嫁的是大管家的儿子,只不过还在徐氏身边伺候着。徐氏吩咐她去找几个人去打听打听那个李家公子内院的事,要事无巨细,不准有遗漏。

待到傍晚,白兰轻步走到容筝身旁站定,待容筝放下手中的笔,伺候她净过手后,才向她汇报道:“奴婢刚问过正院的黛云,夫人现在可在,小姐等会儿要来陪夫人用晚膳。黛云同奴婢说,晌午时分,王成家的领了个小丫鬟来求见夫人,夫人见过后便往老夫人院子里去了,现在也还未曾回来。”

容筝听罢,脸上露出个意味深长的笑容。

看来,母亲已经查出了那李公子的通房的事,按父亲母亲的性子,不知道便罢了,一旦知道了,还怎么会把姐姐嫁给他。

心里一松,便吩咐白兰摆饭,等了这么长时间的消息,还真有点儿饿了。

☆、第5章 玉姝

清晨,虞府上下都已经开始忙碌,各安其职,井井有条。

容筝正行色匆匆地往祖母的寿鹤堂走去,面上带着几分忧色。

昨日母亲同祖母说了那李公子的事,今日祖母就病倒了,实在是让她没办法不把祖母病倒的原因和那件事联系在一起,不知道祖母病的严重不严重,她记得上辈子祖母是没有得过这场病的,难道这是改变了姐姐亲事引起的?她心急如焚,恨不得立即长了翅膀飞到祖母那儿去,第一次觉得这段路是如此之长。

到了寿鹤堂让小丫鬟进去禀报,自己在外面等着,不一会儿,平嬷嬷就出来迎她进去。

她轻声问平嬷嬷:“平嬷嬷,祖母怎么突然病了,严重不严重?”

平嬷嬷温声答道:“二小姐莫担心太过,老夫人是听了昨日的事有些气不顺,再加上昨夜着了凉,已找来大夫看过,大夫说只是普通风寒,吃几幅药便会好了。”

“那便好那便好,祖母现在还歇着吗?”容筝听罢松了一口气,又问道。

“老夫人刚喝了药歇下了,二小姐可要回去?”

“我就在这里等祖母醒来吧,不看一眼祖母我实在放心不下。”容筝答道。

平嬷嬷听了面上便带了笑意:“二小姐纯孝。”

容筝想了想,斟酌着措辞,问平嬷嬷:“嬷嬷,您知不知道昨日母亲来同祖母说的是什么事,方才听您说祖母就因为这事有些气不顺,想必是很严重的事了?”

平嬷嬷听她询问,叹了口气,说道:“这种事本不该让小姐你知道,可是老夫人和夫人商量过后还是决定让你们姐妹两个知晓,因为咱们府里没有那些乌七八糟的腌渍事儿,你们未曾经历过,不说与你们晓得怕你们将来嫁人后吃亏。因此吩咐老奴,要是小姐们问起,便将那件事原原本本地说与你们。”

容筝点了点头,说道:“祖母与母亲的用心,阿筝自是晓得的,嬷嬷您开始说吧。”

平嬷嬷正要开口,便听到一声沉静的声音响起:“嬷嬷要同阿筝说什么事,我可否能同听?”原来是容笙也来探望祖母。

容筝正要说什么,便望见平嬷嬷冲她微微摇了摇头。对姐姐说道:“事关那位李家公子的事,大小姐自然是听得的。”

容筝便明了了,当是姐姐在外面时便听到她与平嬷嬷的谈话了,亦知道这件事同李家公子有关,瞒着她反而不好。

待容笙坐下,平嬷嬷便开口说道:“昨日晌午过后,夫人带着个小丫鬟来求见老夫人,说有事同老夫人商量,老夫人便让她们进来了。”

“原来是有关那李家公子的事,那个小丫鬟有个同乡在李府的京郊庄子上做工,有一回帮那小丫鬟往家中送东西的时候,跟她聊起来,说前一段时间庄子上来了一个女子,带了浩浩荡荡好些下人,每天要这要那的,据说是怀了身子,来庄子上养胎的,他当时以为是李老爷的哪一位姨娘,打听了才知道,这位哪儿是老爷的姨娘啊,居然是李大少爷的通房,因为前段时间要和虞府议亲,怕被虞府发觉亲事不成,这才把那个通房送到庄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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