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节(1 / 1)
……
魏捕快到盛发铁铺盘问了一番,老板的说法与宁玥的完全一致:“……啊,你说回春堂的马车啊!修好了修好了!我带官爷瞧瞧……他们昨天就来啦,轮子坏了,底板也坏了,我都给重新换了一遍……是,是中午不到便放在这边了……确定,一直停在我家后院儿,没推走过!”
凶手抛尸的时间是晚上,如果推车从中午便停在了铁铺且从未被推走,只能说,这辆车子不是他们要找的那一辆!
魏捕快揉揉酸胀的太阳穴,又去别的药房查探了。
铁铺的老板回了账房,对座上的男子躬身说道:“东家,捕快走了。”
“知道了,退下吧。”萧肃喝了一口美酒,看向对面的宁玥,耸了耸肩,“我猜,郡王妃欠了我一个人情?”
宁玥不可置否地点头:“是啊,你希望我怎么还?”
萧肃灿灿一笑:“我开玩笑的,我与郡王妃一见如故,怎么会找郡王妃讨人情?不过——我最近的确遇到一些麻烦,不知可否请郡王妃帮我一个忙?”
宁玥淡淡地牵了牵唇角:“别说的这么冠冕堂皇,萧肃,想让我怎么还你的人情就开口直说,我不喜欢别人与我兜圈子。”
萧肃张了张嘴:“好吧,既然你非要这么直白,我就打开天窗说亮话好了。我要一批货,最后一批,做完,我们两清,从此桥归桥路归路,再无瓜葛!”
……
云州北门外,玄家营地,士兵们罗列整齐,望向前方一米高、宽五米、长五米的四方台。台上,站着他们的主将——胤郡王。胤郡王年轻、资历浅,确切地说是没有资历。就在不久以前,他只是一个京城人人避而远之的小纨绔、小废物,从不踏足军营。然而营救玄三公子的行动轰动了整个玄家军,他们开始拿正眼打量这个小纨绔。他们惊讶地发现,小纨绔并不是一个空有一副好皮囊的草包,至少他真的很能吃苦。
自王皇帝登基以来,西凉一共经历了两场巨大的战事,一次是去年攻打北域,一次是如今对敌南疆。北域一战,虽是没有悬念的胜了,可依旧耗费了无数钱财军饷。一年不到,国库尚未充盈,又马上与南疆展开了一次战役,且持续的时间如此之长、耗损的军力如此之多,等到他们这一批披甲上阵时,分到的军饷已经可以用捉襟见肘来形容了。
他们吃的米是几乎要发霉的陈米,他们吃的菜是没有荤腥的素菜,唯一让他们补充力气的东西是郡王妃准备的酱菜,油水足、盐分多。他们吃着尚觉着寒酸,不敢想象含着金汤匙出生的郡王是如何吞进肚子的。有人曾经怀疑过郡王是单独开了小灶,特地偷偷地跑到厨房看了,结果令他们瞠目结舌,所谓小灶,不过是几片风干的腊肉。
他们之中,不少曾随世子打过仗,知道世子在伙食方面从不亏待自己,每顿饭都吃的跟王府差不多,哪像郡王?这么可怜。
台上的玄胤浑然没察觉到自己成了众人心目中的小可怜,在他眼里,只有好吃的饭菜和难吃的饭菜,至于菜品的贵贱,他毫无概念。比如王府顿顿山珍海味,他却更加喜欢兰芝和玥玥做的家常小菜。王府的菜难吃,军营的菜也难吃,既然都是难吃,便没什么好委屈的了。
玄胤正了正神色,严肃地看向一众军士,不怒而威道:“云州被南疆人控制了,我们想夺回云州,就必须先击垮南疆公主的一万大军。我知道,我们势单力薄,但值得欣慰的是,他们这一批的兵器与我们的没有两样。”
众所周知,南疆出了个怪才容卿,将弩车、长矛刀剑全都铸造得无坚不摧,让玄家军和朝廷大军吃尽了苦头。倘若胤郡王的话是真的,那么至少在兵器上,他们不会吃亏了。
玄胤将众人的神色尽收眼底,说道:“别高兴地太早,他们的兵力是我们的两倍,真要打起来,我会说,这是一场硬仗!”
“一对儿,怕什么?我们玄家军,本来就比他们能打!”一位士兵高呼。
立时,有人附和:“就是!那些南蛮子,哪里是我们的对手?”
“谁说一对二?”玄胤问。
众人怔住。
玄胤又道:“南疆大军驻扎在南门,我们在北门,相隔一整座城池,但是我们没办法从城里走过去,我们只能绕路,绕到敌军后方,而为了不被敌军发现,这儿的营地必须保持得像有五千人一样。”言及此处,他顿了顿,“最多,出动两千。”
两千……对一万,一比五的比例,简直是去送死!
场内,瞬间静了。
玄胤对众人的反应一丝意外都无,唇角淡淡地扯出一抹冷笑,恣意道:“不过,我们并非毫无胜算。”说着,他给杨幕僚使了个眼色。
杨幕僚拿了一盒黑乎乎的药丸过来,玄胤拿了一颗,说道:“这种东西叫阿芙蓉,一种新出的禁药,吃下去后能让人浑身酥软、倦态无力,具有软骨散的功效,却远比软骨散持续的时间久。你们可能会问,如何给对方下毒?毕竟,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巧就巧在,这种药并不一定吞服才有效。将它放在火中炙烤,所得的烟雾比服食的效果更好!今晚有一阵西北风,我已经勘察好了地形,在白云坡点一把大火,便能让浓烟弥漫整个南疆营地。”
“要是……我们误吸了怎么办?我们去攻营的时候,烟雾很可能没有散去。”一位士兵壮着胆子说。
“很好,你想得很周到。”玄胤赞许地点了点头,士兵害羞地红了脸,又听得玄胤接着道,“它自然是有解药的,为防止大家跟着中招,出发之前我会把解药分发给大家。现在,我需要两千个士兵,愿意跟我出战的,站出来!”
赵武第一个站了出来。
紧接着,被玄胤表扬的那位士兵站了出来。他身旁的同伴见他如此勇敢,也毫不犹豫地往前迈了一步。
夜幕低垂,云州北门城楼的眺望台上,两名巡逻的士兵远远地注视着玄家大营的方向。他们的苏统领投靠了皇甫燕,他们也别无选择地成了南疆的同盟,尤其,他们的副将被残忍杀害,更是坚定了他们反抗玄家军的决心。此时瞧着玄家大营篝火漫天、欢歌笑语,二人不约而同地摇了摇头。
小个子士兵道:“大哥,你说他们是不是疯了?这个时候还有心情寻欢作乐?他们不是应该早早地去睡觉吗?”
大个子不屑嗤笑:“你懂什么?这叫迷惑敌军的视线!他们就是要我们认为他们松懈了、喝醉了,不必防范了,你信不信,晚上他们就会攻城!”
“啊?不是吧?这么阴险的?”小个子不可思议地道。
“怕什么?我们这么多人,还怕灭不了区区五千人?”大个子定定地望了玄家军一眼,“今晚,严密防守,时刻待命。”
一个时辰后,玄家大营的篝火熄灭了,众人纷纷进了帐篷,乍一看去,好似全都睡着了似的。可又过了半个时辰,大个子预言的攻击真的发生了,十队人马驾着弩车,疯狂地朝城楼上扫射,且全都是带着火苗的箭矢,一时间,火光漫天,将城楼照得如同白昼。这种强烈的对比下,隐在暗处的玄家大营完全没有能见度了。
北城军士忙启动弓箭手,朝弩车的方向射了回去。
这边,双方激烈地交战,另一边,一队队人马悄无声息地离开玄家大营,去往了南门。
……
从子时点燃禁药开始,直到天亮,战争足足持续了三个时辰,诚如玄胤预料的那样,南疆大军全都软得不像话,一脚一个,一刀一双,只不过凭着人数上的优势,与他们车轮战斗到了天亮。但这又如何?胜利还是他们的。
皇甫燕站在城楼上,难以置信地看着她的士兵一个一个地惨死在玄家军的刀下,有种做梦眼花的错觉。
那是她皇爷爷的右将麾下最勇敢坚强的士兵,怎么如此不堪一击?玄家军究竟是一群什么疯子?或者他们吃了什么东西?竟变得比血卫还迅猛可怕!
瞿必满身鲜血地走上了城楼:“公主,属下派人护送您离开!”
皇甫燕摇头,目光灼灼地盯着混乱中,身披玄色盔甲、狼一般凶悍的男子,不敢相信这是真的。男子的打法毫无章法可言,从不躲避,就是把自己送上去,不停地进攻、不停地砍杀。除了大帅,她没见过谁真敢这么不要命。一开始还有人朝他冲来,渐渐的,大家被一身的血气吓到,那是一种难以言说的感觉,好像种族之间的威压,压得人不敢上前。
他的容颜被头盔遮掩,只露出一双暴戾的眼睛,皇甫燕奇怪自己隔了这么远居然还看得这么清,而且隐约……还带了一丝熟悉,仿佛曾经在哪里见过。
她捏紧拳头,指甲深深地掐进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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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皇甫燕,一定会一辈子记住这双眼睛!
瞿必见公主死死地盯着混乱的战场,不难看出她的愤怒以及不甘心。她明明把一切都算计得天衣无缝,诱玄胤入城,瓮中捉鳖,不用废自己一兵一卒,仅靠苏沐的云州军便能将玄家军全面歼灭。然而谁都没有料到,玄胤如此迅速地识破了他们的计策,杀了苏沐的副将不说,还佯装攻打北门,吸引了苏沫的军队。玄胤自己却是带着一群……一群疯子,不怕死地杀了他们一个戳手不及!
明明只有两千人马,却生生耗死了他们一万大军。
“他们都是疯子,不是人,绝对不是!”瞿必浑身颤抖地说,“公主,快走吧!苏沐的军队不在……玄胤很快便要攻入南门,届时,想走都走不了了!”
皇甫燕双目如炬地盯着玄胤,像盯着一个十恶不赦的仇人。
“公主!来不及了!快走吧!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快走啊!”瞿必扣住了皇甫燕的手腕,将她拽离城楼。
谁料,他刚动了一步,便被一支疾如闪电的箭矢洞穿肩膀,巨大的冲击力将他猛地钉在了城墙上!
皇甫燕一惊,朝下方看去,就见玄胤坐在骏马上,满身鲜血,如一个地狱的修罗,瞄准她,拉开了死亡的弓箭。
咻!
她率先射出了手里的箭!
她对自己的箭术一向仔细,便是大帅都未必躲得过去。
然而令她诧异的是,玄胤竟然连躲的动作都没做,就那么任由箭矢钉进了他的盔甲。
然后——
他拔掉箭矢,冷冷地扔到了地上!
皇甫燕惊到了,明明洞穿他的盔甲了,为什么没有伤到他?莫非他练就了金刚不坏之身?
她当然没想到玄胤是穿了天蚕丝软甲,刀枪不入。
很快,轮到玄胤射箭了。
箭矢离弦的那一瞬,整片天地都仿佛划出了破空之响。箭矢穿透了护在皇甫燕面前的城墙,也穿透了她肩膀,城墙碎成飞灰,皇甫燕身子一僵,她从数十米高的地方,直直坠下了护城河。
玄胤眸光凛凛地看着她坠落的方向,紧了紧手中的弓箭,他原本瞄准的是她的心脏,但是——
他的手抖了一下。
……
胜利的消息很快传到了京城的玄家大营,所有人都感到由衷的惊喜,虽说玄胤从三万人的敌营中成功地救出了玄彬,可诚如玄昭所言,那是耍了小聪明和一些匹夫之勇,相信玄胤能胜出的幕僚和将领们已经追随玄胤而去了,如今留守京城大营的都是认为玄昭更合适的人,他们并不看好玄胤此次的出征。故而,当听说玄胤以两千人成功歼灭一万敌军时,全都傻了眼。
当然,傻眼的不止他们,还有金銮殿上那位。
皇帝曾与司空朔讨论过玄胤的胜算,司空朔告诉他,如果苏沐襄助玄胤,玄胤的胜算为整;如果苏沐不理玄胤,玄胤的胜算是一半。可苏沐明明就倒戈南疆公主了,怎么还叫玄胤那混小子给赢了呢?
倒不是说收复了云州,他不高兴,事实上,他挺高兴的。可坐在龙椅上的人,想法与常人往往不大一样。这场仗若换做别人来打、别人取胜,他大概不会有任何顾忌,但为什么偏偏是玄胤、偏偏是玄家军?他一边高兴一边又担心玄家崛起太快而功高盖主。
说到底,他这个半路篡夺江山的皇帝,时刻担心自己某一天也被别人给篡夺了。
“皇上,我军终于取得胜利,不如乘胜追击,夺回辽城与临淄吧!”朝堂上,一名武将附议。
另一名武将也说道:“是啊皇上,胤郡王此番大挫敌军锐气,乘胜追击吧!”
很快,不仅武将,就连文官也加入了附议的行列,全都认为玄胤应该领军南下,收复城池。他们憋屈得太久了,好不容易扬眉吐气,怎能不一口气战到底?
可皇帝不这么认为,年事越高、越容易猜忌,明明年轻时不这样的——
他烦闷的眸光投向一旁的司空朔:“爱卿认为呢?”
司空朔是人精,只一眼便瞧出皇帝不乐意让玄家继续抢军功了,淡淡地笑了笑,说道:“南疆先是死了太子,如今又失踪了一位公主,生死不明,臣以为,这个节骨眼儿上,他们就算想继续进犯我大新朝的河山,恐怕也是有心无力。而我们大新朝的将士也需要一段日子来休生养息,不如先让胤郡王回京领赏,之后再举兵南下。”
皇帝赞许地看了司空朔一眼,还是他深得帝心啊,又看向中山王道:“中山王觉得呢?”
中山王拱了拱手,表情清冷,瞧不出思绪:“臣赞同中常侍的提议。”
算你识相!皇帝满意地点了点头,对文武百官道:“就照中常侍说的办,宣胤郡王回朝!”
……
热烘烘的地下室,宁玥捣碎最后一块阿芙蓉,装进了紫红色的罐子。随后将罐子放进一个大箱子,上面写着“固元膏”。
耿中直摘掉口罩,将箱子打包好。
宁玥累得不想动弹了,摘掉口罩和手套,脱掉罩衣,扔进火堆中焚烧干净。
再也没有罂粟了,也不会再有阿芙蓉了。
一切都结束了。
耿中直将箱子搬上马车,离开回春堂,朝琼楼驶去。
宁玥拿出从集市买来的廉价口脂,丢进密室。
大火,唰的一下燃烧了起来。
从密室蔓延到地下室,融化了所有冰块。
“啊——走水啦!走水啦!快来人啦!走水啦——”伙计发现了大火,拼命叫嚷。大家被他的叫声吸引过来,纷纷提了水桶,开始灭火。
宁玥揪紧衣襟,面无表情地从火光里走出,浓烟在她身后越来越远,直至消失不见。
【v77】
凶杀案没找到目击者,也没追查到凶手,都不明白一个胆小如鼠的小乞丐是怎么得罪了凶手,居然惨遭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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