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1 / 1)
霍云松把糖芋苗端到她面前,言简意赅:“我。”
“啊?”
“她们说我是你男朋友,所以叫我老板娘。”霍云松答得异常淡定。
孟樱好一会儿才缓过来:“那你不解释?”
“我和你住在一起,我给你做饭,我照顾你……”霍云松对她一眨眼,“解释好像也没什么用。”
不是没用,是你不想解释吧。孟樱心里想着,决定不和他争辩这个,她笨嘴拙舌,到时候肯定被他绕进去。
不如先吃糖芋苗。
她没吭声,没发微博解释,这对霍云松而言已经足够了。
孟樱下午又去输了一次液,顺便刷了一遍微博,还是按照原先她的风格,能答就答,不能答就艾特别人。
于是大家都知道香老板的病好了,大家也都知道,老板娘不见了。
孟樱无视了下面一波刷“求老板娘”的留言,淡定地点开一个视频看,结果发现是《正室街头怒打小三,小三街头裸奔痛哭》。
不堪入目。
孟樱有时觉得自己如果不是还上微博,大概就要和这个世界脱轨了,她按部就班地过着自己的生活,可外面的世界已经翻天覆地。
“饿吗?”霍云松半蹲下来把盖在她腿上的披肩整理好,“想吃什么,我晚上给你做。”
孟樱想了半天才说:“吃咸的吧。”
她的病已经渐渐好了起来,再每顿都吃甜就腻了。
“好。”
昨天那个给孟樱扎针的护士来换班,看到霍云松半蹲着和她说话的样子,忍不住又说了一句“你男朋友对你真好”。
孟樱一怔,霍云松握住了她的手,她低头去看他却看不到他的表情,就是那一霎的心颤,她没有开口解释,但也没有否认,只是略显腼腆地对护士笑了一笑。
但是做完她就后悔了,她不觉得自己在给出明确回答前有资格误导霍云松,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如果不喜欢还留恋着他的温暖,那也太卑劣了。
“对不起。”她低声说,“我应该说清楚的,对不起。”她说着就要去拿手机发微博解释清楚。
霍云松眼明手快地阻止了她。
“阿樱,有时候人们只愿意看到他们想看的事,而并不在乎真相是什么。”霍云松握着她的手不松开,“我是不是你男朋友,其实那位护士小姐并不看重。”
孟樱低声说:“我不想你误会。”
“我没有误会,我知道你现在还没有答案。”霍云松微笑着说,“你没有说谎不是吗,你没有说是,我怎么会误会呢。”
孟樱仍然迟疑:“可我让她误会了。”
“就算你说不是,她也会觉得你是害羞,人们只看到自己想要的答案,事实真相如何并不在意,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那个护士最近和男朋友吵架了,也许是忘记了纪念日,也许是不够体贴,所以她才会接二连三地感慨‘我对你好’,关键不是我是不是你男朋友,而是好不好。”
孟樱微微错愕:“啊?”
“你不信?”
“也不是。”孟樱想了想说,“我只是突然发现你对人观察得很仔细。”
观察很仔细?霍云松感慨万千,这也许是他得到过的最温柔的评价了,通常情况下人们都更倾向于给他标上“老谋深算”“心机深沉”这样褒贬难辨的定语。
他难得心中不安:“你不会讨厌我这样吧?”
“怎么会?”孟樱奇怪,“心思细的男人很难得的。”说着说着,她自己先笑了起来,“我没觉得有什么不好。”
霍云松不想放开她的手了,他知道孟樱说的是真心话,她总是这样,从不以恶意揣测别人,因为如果一旦以有色眼光看待别人,那么,那个人无论做什么你都不能客观对待。
她曾经说过:“我不想变成我不喜欢的那种人,我希望自己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对得起我的良心,那样就算死了,我也可以很坦然。”
所以,前世那个问题就算没有问出口,他也能猜到她的答案,那一定是“没关系”。
前世,孟樱的死是源于别人对振灵香的觊觎,他现在还不确定这是巧合还是有人刻意为之,但可以肯定的是,振灵香是造成她红颜薄命的罪魁祸首。
可他呢,他难道是无缘无故去苦海寺见她的吗?当然不是。
那是因为振灵香的受益者是他,那支香辗转多人,最后落到霍家手里,霍家老太太亲手点燃了这支振灵香,把他从昏迷中唤醒。
于是两个没有任何可能的人有了交集。
他痊愈后去寻找这支香的主人,得知她已经离婚重病,打听到她在苦海寺,千里迢迢去见她。
初见的那一天,她伏在案前画荷花,她已经很瘦很憔悴了,但眼睛却很澄澈,看不到对命运的怨恨,也不见对世事的愤怒,她专心画着荷花,哪怕四月里,荷花一朵都没有开。
他站在一边看了很久,心生畏惧,不忍惊动。
就是这一眼,他改变了主意,原本只是顺路过来聊表谢意,现在变成在苦海寺小住避暑。
这后来也改变了他的命运。
他一连三天去看她画画,孟樱看见了他,请他进来喝茶。
他不知道自己的感情什么时候开始发酵,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拖延了三个月都没有走,他更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办法开口告诉她真相。
后来孟樱死了,他终于明白过来,他喜欢她,所以不希望在她活着的时候知道自己在她的悲惨命运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他希望她走的时候,记忆中的他是一场美丽的邂逅。
重生回来,处心积虑,步步为营,终于回到她身边。
这一次,不是为了感激救命之恩,也没有不能说出口的残酷真相。
只有,一个纯粹圆满的爱情故事。
☆、第20章 狸奴
孟樱生病的意外多多少少给香铺里“同居”的两个人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比如孟樱经常半夜点开微博,看着下面的粉丝热热闹闹地呼唤着只出现了两天的“老板娘”。
她好几次都想回复说那不是她男朋友,可指尖点在屏幕上半天,她还是关掉了页面翻身睡觉。
还有更多的改变是她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就好比她从前睡觉都一定会把门反锁,可这两天霍云松进进出出照顾她,她完全放松了警惕心,已经连续好几晚睡觉没锁门了。
霍云松似乎也感觉到了她那细微的改变,他不仅没有趁热打铁,甚至还微微后退一步,以免短时间内他靠的太近,令她觉得不适。
以退为进这一招,真是不管什么时候都好用。
他稍稍克制,孟樱就把那天他替她换床单的尴尬忘记了。
他偶尔也会猜测孟樱前世的事,她不肯和他说太多,但以孟樱的性格,如果和左晨旭在一起了,应该会一心一意对他,反而是左晨旭,一开始喜欢她的温柔美好,到后面会不会觉得她淡而无味,不比红玫瑰热烈奔放?
“阿樱。”他突然问,“你有想过以后吗?”
孟樱正在浇花,闻言一怔:“什么以后?”
“你希望和什么样的人结婚,结婚以后过什么日子吗?”
孟樱低声说:“我不知道,陶柏说,我很容易结婚,但可能很难找到喜欢的人,他说如果不喜欢,宁可就不要结婚,不结婚也没什么,但要多交朋友,以后老了还能一起出去玩。”
“他说得对。”能左右孟樱的因素太多了,她可能因为长辈的压力结婚,也可能被哄着哄着就松口结婚了,她性格绵软好拿捏,又好骗,娶回家当老婆不必担心后院起火,而以她的性格,就算受了委屈也不会提出离婚,多好。
可那样,她的一生都毁了,所以还不如不结婚。
“你也觉得吗?”孟樱面露迟疑。
实际上,她有件事没有和霍云松说,这两天同学群里不少人都看到了那个帖子,大家为他们义愤填膺,更有甚者直接说“不如你们俩在一起得了”、“孟樱等了你那么多年,早该修成正果了”。
她不知道为什么他们都会觉得她和左晨旭是一对,更不知道什么时候她在等他,她不断地说“没关系”、“没有这样的事”,可大家就好像没看到一样,自顾自high着出主意。
更让她心里没底的是,左晨旭竟然也没有直接否认,只是反复强调“这件事是我对不起樱樱,我会补偿她的”。
可她不喜欢左晨旭,左晨旭也应该不喜欢她,他为什么要那么说呢。
霍云松仿佛知道她在想什么似的,笃定地说:“是,不喜欢就不要结婚,不过,”他顿了顿,孟樱朝他看去,他微笑起来,“不过,选我就不用考虑这些了。”
孟樱:“……你怎么自相矛盾?”
“因为或许我没有办法保证给你最快乐的生活,但至少可以像现在这样”他问,“你喜欢现在的日子吗?”
现在的日子?孟樱想了想,点头:“喜欢。”
她想不出现在的生活有什么不好的,一日三餐有人操心,家务琐事有人全包,她想画画想养花都可以,随心所欲,自在悠然。
如果结婚以后过的是这样的日子,好像也没有那么可怕。
可她毕竟不是象牙塔里的小公举,网上隔三差五就有出轨抓小三、勇斗恶婆婆、极品亲戚来我家的好戏,和另一个人在一起生活,谈何容易。
霍云松说:“如果结婚之前就能看明白,也不至于不容易。”
“……”孟樱诧异极了,“你是不是会读心术?”
霍云松忍俊不禁:“是呀。”
孟樱:“啊?”
“骗你的。”霍云松笑了笑,“你不是说我观察仔细吗,我是随便猜的。”
孟樱觉得离奇:“你猜对了。”
“还想再听听吗?”
孟樱换了一盆花浇水,五月里,芍药开得花团锦簇,看着就觉得热闹。
霍云松说:“那我来说说你理想的结婚对象吧。”
孟樱隐约猜到了他的用意,但她不做声,抿唇笑了笑:“好的呀。”
他便说:“第一,你不擅长和人打交道,很多事你虽然不说,但并不意味着没有想法,所以和你结婚的人最好要很懂你,有些话你不用说他就知道,这是首要条件。”
孟樱想,这个世界上灵魂伴侣难得,有一个人能懂你已经弥足珍贵:“这也挺难的。”
“你不要着急,我接着说第二,”霍云松略一沉吟,道,“你很温柔。”
“嗯?”她微微侧头,看起来有些许少女的娇憨,“是吗?”
“当然,”霍云松清了清嗓子,歪头杀是犯规的,他尽力往下说,“很多人会误以为你很温柔所以你会是一个持家的好妻子,但实际上……你不喜欢做饭,不喜欢洗碗,也不喜欢洗衣服,你讨厌做家务吧?”
这下轮到孟樱不好意思了:“很明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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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大部分的人都不喜欢做家务,这很正常。”霍云松说,“所以,这个理想对象就算不是特别爱做家务,但至少都会做,不能因为你是妻子就把所有的事都理所当然地交给你一个人。”
孟樱若有所思地看了他一眼:“还有呢?”
“很多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都是因为没有共同语言,你喜欢画画看书,对方至少要知道四书五经,最好哪天你问起家里种什么花的时候,他可以回答‘梅令人高、兰令人幽、海棠令人艳、牡丹令人豪,但群芳纵好,不及樱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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