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1 / 1)
“不是刚交稿,又忙着写什么?”周末,陆钦难得休息在家,徐思垚依然坐在电脑前噼里啪啦打字。
“。”徐思垚头也不回,开头真的好难写,她终于体会到了苏烨卡文的痛苦。
陆钦凑到电脑前瞄了一眼,“沈彦博让你写的?”
“不是,我自己想写的。”徐思垚挡住屏幕,不让他看。写的好难看,她自己都不忍直视。
“怎么想起写了,要发到网上?”陆钦问。
徐思垚叹了口气,靠到椅背上,“本来是想发到网上的,但我又觉得自己已经有了点读者的人,去网,对那些新人不太公平,会惹人非议。而且我写文速度太慢了,根本无法保证日更。”
之前关于这件事她和苏烨讨论过,最后还是放弃了去网的想法,自己的风格还是更适合走实体出版。
陆钦点头,“也是,那你想发到哪里?或者直接投稿?”
“我写好三万字先投给沈彦博看看,如果他觉得不好,我改改再投别家。”
陆钦心说那必须写的好,老沈敢说他家垚垚写得不好,必须立马绝交!
徐思垚以前听苏烨说一两个小时写一章,以为写能比写散文快很多,但当她真正开始写才发现,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儿。
就一个开头,她已经写了好几遍,第一个版本是从女主和男主初语写起,写完觉得太没新意,于是换了第二个版本,女主被抄家,可是出场人物太多,背景很难交代清楚,于是开始考虑第三个版本,男女主重逢,然后开始回忆之前的事情,同样,感情有点太突兀,读者很难进入状态……
写了五六个版本,终于定下来,从女主被好心的戏班班主收留开始,一点点揭开女主的身世,同时让她和男主重逢。
开头定下来,后面的就容易了,徐思垚每天上午写微信公众号上的文章,下午看书学习给自己充电,晚上花两三个小时写,不到一个月,总算把三万字写出来了。
她给这本书取了个名字就叫《旧戏》,把三万字加大纲一起发给了沈彦博,“我的,你看看行不行?”
“你还真写了。”沈彦博以为她早忘了这事儿。
徐思垚:“当然了。”徐思垚在别的事情上瞻前顾后,在写作上则是很想挑战自己。写痛苦时的确是痛苦到抓头发,但快乐时也是写其他文章不能比的。
沈彦博无奈,还真执着,“行,那我看看,今晚给你答复。”
动笔之前她一再对自己说,能不能出版不重要,但真发出去了,还是有些忐忑,晚上和陆钦出去吃饭都有些心不在焉。
陆钦给她夹了一块糯米藕,“想什么呢?”
“想,”徐思垚道:“不知道沈老师觉得怎么样,我第一次写心里特别没底儿。”她本来是想把拿给苏烨把把关的,可是又怕耽误人家学业。
陆钦笑着劝她,“你也知道是第一次,那就别对自己要求那么高,就算沈彦博不喜欢,别的出版社说不定喜欢,就算他们都不喜欢,我肯定喜欢。”
徐思垚也笑起来,“你喜欢有什么用。”
陆钦:“……”深深被打击到了,早知道自己该做出版行业的,不知道现在转行还来不来得及。
两人吃饭的地方比较偏,旁边有一个很大的公园,但里面人不多,陆钦便拉着徐思垚进去散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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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秋天高云淡,公园里空气清新怡人,两人十指相扣,偶尔说几句话,大部分时间只是沉默,但气氛依然安静美好。
两人刚走过小桥,就见一个戴眼镜的中年男人迎面走来,陆钦微微皱眉,轻声道:“是沈彦博。”
徐思垚:“……”终于要和传说中的沈彦博见面了吗?自己一定要当心,千万别掉马啊!
沈彦博偷得浮生半日闲,谈完生意便到公园里散散步,见到陆钦,赶紧上前打招呼:“哟,这不是小陆吗?续小姐,可算见着真人了!”
陆钦装模作样给徐思垚介绍,“这位是沈老师,我和你说过的。”
徐思垚:“久仰久仰,经常看沈老师的文章。”虽然身份不能暴露,但是仰慕之情还是要表达一下的。
“是吗?那我真是太荣幸了,”沈彦博笑得见牙不见眼。
旁边正好有个供人休息的石凳,三人便坐下聊天。
沈彦博是个特别健谈的人,又是在大美女面前,一下就打开了话匣子,从微信公众号的受众聊到他写文章的初衷再到什么样的文章值得读。
暮色四合,沈彦博还在滔滔不绝,感觉遇到了徐思垚像是遇到了知己,要不是陆钦在场,恨不得上去拉着徐思垚的手使劲儿摇,大美女不但颜值高,而且还挺博学,对自媒体居然也有所了解。
徐思垚郁闷,自己只是适当地回应了几句而已啊,一来面前的人算是自己的伯乐,二来他说的话题自己的确比较感兴趣。
可是他为什么就是停不下来了呢,说好了今晚给自己答复,再这儿聊这么久,回去还有时间看自己的吗?
陆钦更郁闷,好好的二人世界被打破就算了,还要听沈彦博在这儿开演讲。垚垚是有吸引话唠的体质么,才走了个苏烨,又来了个沈彦博,而且后者段数明显更高。既是朋友又是合作伙伴,自己还不能表现的太过冷淡。
夜色有些凉,徐思垚忍不住打了个喷嚏。陆钦赶紧关切道:“冷了吧,别感冒了。”
徐思垚缩了缩,又打了个喷嚏。
沈彦博忙道:“别冻着了,快回去吧,我也回去了,还答应一个朋友,帮她看看呢。”
徐思垚心想,幸亏没忘,她都想偷偷发微信提醒了。
三人一边往公园门口走,沈彦博一边道:“就是那个徐三土,散文写的好好的,非写个。”
徐思垚立刻悄悄竖起耳朵。
陆钦笑,“她的文笔,写应该很不错,我挺期待的。”这种时候一定要表达对徐三土的崇拜之情,顺便捏了捏徐思垚的手,示意她赶紧给自己推荐。
徐思垚只好跟着道:“是呀,我也是她的米分丝,她如果出了我一定买。”自己夸自己什么的,太羞涩了,幸亏路灯比较暗,沈彦博看不到她脸上浮起的红晕。她如果能继承点徐影后的演技就好了。
“是吗?”沈彦博道:“我原本还不太看好她写,毕竟现在的都是以故事情节吸引人,徐三土的优势则在于文笔。”
陆钦赶紧面不改色替自家媳妇儿说话,“你都没看过她的,怎么就知道她不擅长故事情节呢?说不定她能文笔与情节兼顾呢?再说了,我觉得徐三土的优势在于有自己的风格,只要她能保持这种文风,以前的读者肯定会继续买账。”
沈彦博想了片刻,“你说的也有道理,可能是我先入为主了。”
陆钦点头,“我看很有可能,反正我作为读者,是很想看她写的,毕竟总看散文,有时候也会审美疲劳嘛。要是她写的好了,拍个电影电视剧什么的,肯定有更多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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