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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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瑶也明白他话中意思,她对阿爹是一万个放心。想当年阿爹也是东山书院有名的才子,其才思敏捷不亚于前世那个盛名累累的宋钦文。若非胡家八代单传无法脱身,他定会走科举那条路。

“阿瑶代家父谢过侯爷。”

“还叫什么侯爷,日后大家都是一家人。”

长公主戏谑的声音传来,阿瑶先是一愣。单线程的脑袋这会终于有功夫去想其它。能打破科举的藩篱推阿爹入朝为官,景哥哥得费了多少功夫?他对她的心意是如此明确,她又怎能因为一点小小的困难而轻言放弃?

再度抬起头时,她脸上羞涩已经全数退去。起身从罗汉床上走下来,她跪在长公主面前,满是歉意地开口:

“公主殿下,阿瑶与景哥哥之事想必您也有所了解。阿瑶自知出身商户人家,即便阿爹侥幸入朝为官,身份比之公主府、定北侯府仍是天壤之别。但阿爹阿娘自幼谆谆教导,阿瑶自问胡家教养不比高门大户所出之女差。至于出身所决定的眼界以及其它,若是有幸得伴景哥哥左右,定会知耻而后勇,悉心学习,不堕侯府门楣。”

说到最后她声音无比坚定。虽然知道世人如何看商户,可阿瑶从未因出身而自卑。她的阿爹是全世界最好的阿爹,他给了她富贵悠闲的日子以及世间罕有的如山父爱,让她无忧无虑长大成人,她深深地庆幸自己能生在胡家。当然胡家门第不够高也是事实,许多贵族礼仪她可能不了解,可她愿意为了景哥哥去学。

“阿瑶……”

原来他的丫头是这般喜欢他,喜欢到愿意为他付出对胡家生意那样的努力。陆景渊挪到她身侧,双手高举过头顶,以五体投地之姿朝长公主叩拜下去。

“儿子心悦阿瑶,这辈子惟愿她一人,请阿娘成全。”

景渊有多久没这般郑重其事的行礼了?记得上一次,好像还是他离开京城,随空海云游四方之时。那一年,他好像才六岁。

十几年一眨眼就过去了,当年稚嫩的、不得不出京躲避杀身之祸的儿子已经长成玉树临风的少年。业已立,如今只等成家。

这是好事啊!她为什么要反对呢?

“看把你们俩急的,本宫又没说不答应。提你出身不过是怕日后你过门,京里那些眼皮子浅的背后说闲话。虽说咱们不怕那些,可苍蝇嗡嗡叫也是烦,所以想着一劳永逸,找个法子堵住所有人的嘴。本宫原想着入宫走走太后的路子,没想到我们娘俩想一块去了。”

这就是长公主最初的想法,先抻阿瑶两天,再卖她个人情,让她对自家儿子多上点心。

阿瑶信了,可陆景渊没信。抬头,他略有深意地往城门方向看看。

臭小子,眼尖得跟什么似得。刚在内城马车里,她就觉得他那一眼不是白扫的,果真被他瞧见了。

亲自扶阿瑶起来,她赌气地没搭理儿子。两人并排坐在罗汉床上,抓住她的手,长公主叹息道:“其实本宫也有私心,胡家统共就你这么个女公子,自幼肯定是万千宠爱于一身。你也不是那没良心的孩子,自然会顾念爹娘多些。本宫就景渊这么一个儿子,他待你如何?你还能不知道?可怜天下父母心,本宫也盼着他能得偿所愿,被你倾心相待。”

虽然活了两辈子,可阿瑶还是个黄花大闺女,刚才凭借一股冲劲说出那些话,现在确是羞得耳根都红了。

低头,她声若蚊蝇:“阿瑶自会对景哥哥好,孝顺公主殿下。”

“好孩子。”长公主欣慰地拍拍她手。

婆媳间矛盾来得快去得也快,依母子俩的意思,自是恨不得连夜入宫求份赐婚旨意。可他们也知道胡九龄还未正式授官,如今还不是最好的时机。

虽然理解了长公主苦心,感激景哥哥用意,可阿瑶终究被他的突然袭击给弄怕了。用过午膳后,她便借口进贡绸缎之事向长公主告辞。

知晓她的顾虑,长公主也不好强留,只能恨恨地瞪一眼儿子。

终究还是吓到她了。此时此刻陆景渊终于有了点悔意,他的确是太着急了。最起码多走几步,到房里人瞧不见的地方再慢慢行事,那样或许能亲更久些?

依依不舍地把人送回去,前半夜小侯爷辗转反侧,梦中全是那股柔软的甜香。后半夜他终于忍不住,于是继青城之后,京城入夜又闹鬼。玄衣野鬼飘过房顶,最终落入锦缎胡同占地最广的商号后院。点了守夜的青霜睡穴,死死盯住床上小丫头柔软的唇瓣、还有被下几乎看不出来的隆起,堂堂大夏朝最年轻的的小侯爷转行做起了采花大盗。

同样的夜晚,离公主府不远的广平侯府后宅,早已废弃的院落灯火通明,狗叫声此起彼伏,打破深夜的寂静。

陆继祖盘膝坐在虎皮铺就的毯子上,他的面前摆着三只笼子。左右两侧笼子里是半人高的大狼狗,那狗正在笼子里嗷嗷直叫,仔细看过去,狗后腿间的家伙已经膨胀到成年男子手臂那般长,显然是喂过药了。而最醒目的却是中间笼子,那里面关着个赤*条*条的女人。女人生得极美,细*皮*嫩*肉*纤*腰*丰*胸,只是贯穿脸上深可见骨的疤痕生生破坏了这份美感。

“今日本公子就请诸位瞧瞧,何为与狼共舞。”

随手捏起一粒花生米咽下去,陆继祖——广平侯府庶子,同时也是广平候最器重的儿子端起酒杯,朝围在他身边的大臣示意,而后一饮而尽。

“奏乐!开笼!”

笼子被打开,经过特殊训练、早已“饿了”多时的狼狗朝沈墨慈扑去。

作者有话要说:  没啥不合法内容吧,我们这么纯洁~

☆、第143章

作者有话要说:  上章主要讲的是:

小侯爷和阿瑶做了点羞羞的事,被大长公主看到,然后逼婚啦……

以及长公主的一点小手段。

我觉得朱熹大大的“存天理灭人欲”在一定程度上是悖论,有些事是人的天性,只要写得不是太露骨也没必要那啥,就不改了(好吧是鱼丸懒,承认,对手指),有兴趣的可以度娘下看看。

逼着读者去度娘,鱼丸很委屈。

东方露出鱼肚白,陆继祖放下酒樽。环顾四周放浪形骸的大臣,他眼中哪有半分昨夜觥筹交错间的放纵和沉溺。

皂靴抬起越过低矮长几,他走到篝火旁,居高临下看着旁边虚弱的女人。

被他施舍的目光扫过,沈墨慈眼底飞速划过一抹屈辱。

“怎么,阿慈不乐意?”

明明是再平静不过的声音,她却从中听出了不悦。脑海中前世关于男人的种种传闻闪过,那喂药的狼狗虽已被牵下去,可双腿间如被劈开的疼痛却印证着传言的真实。

先前她明知广平候府是最有利的靠山,却依旧选择与陪都那边合作,原因便是如此。可沈家抄家灭族后,沦为丧家之犬的她已无其它选择。毕竟是未来的广平候,公卿世家教养出来的子弟,又怎会如传言中那般荒诞和狠辣?抱着侥幸心理,她走上了唯一的、亦是最后的退路。

可昨晚地狱般的遭遇却告诉她,自己那抹侥幸心理是多么的可笑。陆继祖本人比传闻中还要阴狠、毒辣。

胡瑶,我今日承受的一切,皆是拜你所赐。

恨意灼烧着内心,身上的疼痛倒没有那么明显了。捋捋额前汗津津的刘海,不顾自己不着寸缕伤痕累累的狼狈样,她双膝跪地,以无比恭顺的姿势趴伏在皂靴前。

“阿慈愿助世子成就大业,赴汤蹈火,再所不辞。”

蠢女人,怪不得连个涉世未深的闺阁少女都斗不过。若沈家还像先前那般家大业大,自己或许会善待她一二。可如今的沈家不过是被抄家灭族的逆贼,势力皆被同城的胡家所掌握。

想起胡家,他便不由想起昨日在城门口的惊鸿一瞥。那胡家姑娘当真是个尤物,身量还未长成,一张小脸儿却已初见媚态。更要紧的是,自己那处处碍眼的嫡兄,对她可是看重的紧。

若是能抢过来受用一番,不仅能打击自己那嫡兄,更能借胡家万贯家财助力侯府百年大业,简直是一箭三雕的好买卖。

想清楚后,他嫌恶地挪动下距沈墨慈最近的脚尖。

“别以为本世子不清楚你那点小伎俩,胡氏女不能动。昨夜你将本世子爱犬伺候得不错,就暂且与它们住在一处。”

说完他没理会脚边人骤然僵硬的身形和绝望的神色,开门传唤一众美婢进来。

“伺候诸位大人梳洗。”

昨夜酒过三巡,欣赏着“与狼共舞”的奢靡景象,这些大臣可是透露了不少朝中机密,又答应了他不少条件。投桃报李,趁今日休沐,他可得让这些人好生松快松快。

从西北回来的满是西域风情的美婢任由一位位脑满肠肥的朝廷命官搂着,朝着早已安排好的院落走去。

迈出门槛的陆继祖没注意到的是,人群中有位婢女摘下面纱,扶起了正中央的沈墨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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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玉。”

“嘘。”

食指抵在唇间,青玉脱下身上多穿的那层外袍披在她身上,遮挡住四周探视的目光。

其实这趟京城之行她本可以不来,在沈家抄家灭族后,小侯爷已派暗卫传信,告知她使命已然达成。她在沈家的奴籍已消,回复良民自由身,且获得了一笔足够下半生花用的丰厚银钱。凭借这笔傍身银子和多年来在沈家的见闻,她找个寻常人家做正头娘子,平安顺遂一生并非什么难事。

她知道小侯爷已经遵照约定,给了她最好的安排。可看到跟在胡家姑娘身边,记账、照应生意、管束下人,每日过得那般充实,她突然涌起一种不甘。

难道就那样如死水般的过一辈子?双重身份游走于沈家,几次三番差点被识破身份,她渐渐习惯然后喜欢上了这种刺激的感觉。

而且这几次与她接头的暗卫,每次被他注视着,她总有种心跳加速的感觉。而且她也能看得出,那暗卫看她的眼神,不似前面那位般冰冷,那里面有些不一样的东西。

爹娘疼宠兄长及幼弟,身为女儿很小她便知道,喜欢的东西一定要争。天上掉馅饼,那也得张嘴之人才能吃得到。

她要做一名暗卫。

下定决心后,她将这些年在沈家的月钱送回家。本打算拜别爹娘,可沈家被查抄的消息传来,爹娘见她如瘟神般。银子照实收,转过头却背着她点起蜡烛,合计着如何将她卖给人牙子,远远地将她打发走避祸。

即便早在被卖时便已知晓生身父母狠绝,可隔着帘子听到这般话语,她心下依旧难掩委屈。眼泪止不住流下时,一块帕子递到她眼前。扭头,那张怎么都预想不到的脸出现在面前。

她所料无误,他对她有情。

“带我走吧。”

声音惊动了帘后的爹娘兄嫂,在他们满脸的猝不及防中,她打开随身携带的破烂布包,亮出里面寻常农户一辈子都不敢想的大额银票。

“青玉自知在沈家呆过,是个拖累,早已将户籍迁出。本想着留些银钱供你们买几亩薄田,在乡间做个地主,享受安乐。奈何人心易变,八年生养之恩,八年沈府邸为奴时光皆以偿还。自此请离,愿今生今世不再相见。”

在他们望向银票痛心疾首的目光中,青玉将手搭在来人脖子上。

暗卫身形僵硬,小心翼翼地环抱住她的腰,足尖轻点带她翩然离去。待到平静处,这男人语无伦次,言明对她多有轻薄,欲要对她负责。

可刚经历过家人背叛的她,实在对婚姻大事提不起兴趣。当即直接言明想做暗卫,与他并肩而立。

男人在失望过后又闪过一丝欣喜,当即修书一封向小侯爷推荐了她。而后两人一路进京,在咬牙坚持下半个月风餐露宿、时不时半夜急行军后,她终于被指派任务,混入广平侯府胡姬中,协助沈墨慈。

沈墨慈……

对于这位自己曾经伺候过的姑娘,青玉态度几番变化。从最初的尊敬,到中间想劝她迷途知返,再到今日的鄙夷。

没错,就是鄙夷。

从沈墨慈身上,青玉深刻地明白了一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出身富贵、容貌娇艳、头脑聪慧,她拥有普天之下女子羡慕的一切。可偏偏自己贪心不足,心术不正,一次次妄图去害别人。可惜天理昭昭,最终她自吞苦果,沦为丧家之犬。

这样的人不值得半分可怜。

陆府占地面积颇广,饲养狼犬的院落也颇为开阔。一路倚靠在青玉肩膀上勉强回来,沈墨慈几次试探,皆为发现破绽。坐在阴暗逼仄的后罩房内,见她断水进来,看向自己的眼中隐隐有泪光闪过,她终于放下最后一丝疑心。

患难见真情,以前的青玉不也总是在自己最需要的时候出现?虽然这种巧合让她心惊、继而怀疑,可更让她感动和依赖。

巾帕上水渍沾得伤口愈发疼痛,她迫切地想说些什么转移注意力。首当其冲,她咒骂起了阿瑶。

落到如此田地依旧死不悔改!鄙夷之心更盛,青玉不动声色地引导着:“姑娘向来是有主意的人,当初在沈家那般被夫人挤兑,您依旧掌控了沈家产业,正是这份本事让奴家钦佩不已、誓死追随。”

青玉极擅察言观色,这番话也拿捏得恰到好处。

沈墨慈最喜欢的是什么?不是别人夸她容貌,自幼她便知自己长得好;更不是夸她仁善,没有人比她更清楚这两个字根本就同她不沾边。她最喜欢的,便是有人褒奖她才智。能从看大夫人脸色的怯懦庶女变为暗中掌控沈家生意的风光人物,她靠得便是自己的才智。

如今她正处于两世最大的低谷,青玉这番对她才智的肯定,于她而言不啻于久旱逢甘霖。

前面狗叫声传来,瞬间将她刚热乎的心打入谷底。

“方才进来时你也看到了……纵使有万千计谋又如何,终究比不得定北侯以势压人。落到这步田地,我只怕翻身无望。主仆一场,我却不忍让你同坠阿鼻地狱。趁入府时日尚短,你且早些出去吧。”

若是常人,听到这番话定会心软。可青玉早已不是昔日那个单纯的小姑娘,在经历爹娘毫不留情的抛弃后,她心智越发成熟,自然看出了沈墨慈眼底来不及掩去的试探。

曾经的自己竟会同情这样的人!

心下气闷,青玉演起来越发卖力,此刻的她显然是个恨不得代昔日主子受苦的忠仆。

“姑娘受这般委屈,看在奴婢心里疼得跟什么似得。可姑娘,日子还得往前看。在沈府时您曾讲过,越王勾践卧薪尝胆,孙膑被挖髌骨忍辱负重,成大事者哪个又不是历经千锤百炼?虽然眼下境况堪忧,可姑娘人还在。以您的才智,日后定会东山再起。而奴婢也愿在旁,助您一臂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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