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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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阿爹这些年送去县衙的那些孝敬,明知道沈家最后一点东西失火,县令都不派人去救,而只是找个人来悄悄传话。此人地位,肯定不一般。而如今青城内有这般地位的,除去朝廷派来的钦差,也就只剩下胡府后院养伤的那位。”

“可那位不是从虎老峡……那日本州所有精兵强将一拥而上,你不也说自己亲眼所见。”

沈金山忙说出自己猜测,事到如今他剩下的只有妄想,以及妄想所衍生出的希望。他甚至不知道若没了这层期待,自己要怎么活下去。

“我的确亲眼所见,”沈墨慈肯定道,“可现在回过头来仔细想想,万箭丛中被扎成只刺猬,只怕人当场就不行了。结果非但没传来讣告,这些时日胡家也没怎么紧张,想必小侯爷有什么奇遇。以皇家之强大,他身上有件护身的甲胄也不为过。”

护身甲胄……沈金山恍然大悟,“我沈家库房中最值钱的宝贝,莫过于前朝飞将军所用金线软甲。当时抄库房的可是小侯爷,可他查抄的东西不该上缴朝廷?”

“上缴朝廷?”沈墨慈语气中全是嘲讽,“你这些年莫非是白活了?连青城县令都敢收人孝敬,那位的身份昧下再多也不敢有人明说,区区一件金线软甲算什么。”

想到沈金山对那件金线软甲的宝贝程度,沈墨慈唇角嘲讽越发浓烈。顿了顿,她喃喃道,“没想到最后救了他一命的,竟是我沈家传家之宝。”

沈金山也想到了此点,他颓然地跌倒在轮椅上,始终无法接受现实。

“为何小侯爷会对胡家这般好?明明我沈家也不差什么。”

语无伦次半天,突然间他抬起头,锐利的目光直盯着沈墨慈,“我知道沈家差什么了,怪我,没能生出个胡瑶那般的女儿。为什么你不是胡瑶,如果小侯爷喜欢你,今日就是我们坐在金山银山上,数着金银笑话那只老狐狸如何落魄。”

说到最后他太过激动,竟撑着虚弱的身体半站起来,一双因极度消瘦而皱巴巴的手青筋暴露,死死揪住沈墨慈前襟,看向她的目光如看待杀父仇人般。

“为什么,你就这么不中用。”

她不中用?沈墨慈笑了,没再多解释什么,她扭动身子直接挥开沈金山。力道之大让对方直接跌回去,轮椅也往后退了好些,直到撞到门槛才停下来。

剧烈的撞击后,沈金山一仰脖子,直接晕倒过去。

“老爷。”管家急忙冲上前,自他腰间掏出药瓶,取出一粒给他灌下去,而后扭头痛心疾首地看向沈墨慈,“姑娘,无论如何老爷他都是你亲爹。您心中有怨,方才一口一个你,不喊他阿爹也就罢了,怎么能在他虚弱时下如此重的手。”

看到沈金山晕倒,沈墨慈也愣了,这毕竟是她亲爹。可管家的声声指责,却让她迅速从懊悔的情绪中清醒过来。

“是他先要打我,拿我当仇人看。”

“那你……”主仆有别,此刻管家明知道她不对,也说不出太重的话。

他说不出,有人却说得出。眼见管家“你”了半天说不出后面的话,门外突然传来声音,“你阿爹如今还病着,还能杀了你不成?再者,从来都只有父母管教子女,没有子女忤逆父母的。好歹你也是读过书的姑娘,青林书院学那些都进了狗肚子?来人,把姑娘押下去,严加看管。”

一直被沈金山囚禁在后院的孙氏突然出现,旁边跟着她独子,也是沈府嫡子,名正言顺的继承人。或许是这段时间接连变故,这位继承人眉宇间一扫往日纨绔,变得沉稳许多。

“母亲。”

沈墨慈随口喊道,膝盖都没动一下,竟是连表面功夫也懒得做了。

“伤了阿爹不说,连阿娘都不放在眼里,还不把她拖下去。”沈府大少阴沉地吩咐后面跟来的家丁。

在沈墨慈不可置信的眼神中,那些这段时日被她成功策反的家丁走上前,反剪起她的手,三两下将她五花大绑。

“上刑,前段时日她如何待我阿娘的,双倍奉还。”沈府大少爷尾音中透出一股嚣张。

而随着她这句话说完,沈墨慈的苦难正式开始了。前些时日正是她最抑郁的时候,她将所有的不得志报复在了孙氏身上,恢复记忆后前世在京城见识过的百般手段通通用了上来。而这些,如今全部双倍甚至更多地还到她身上。

不出两天,骨子里本就带着伤的她就已经被折腾到不成人形。

与她的悲惨境遇相反,阿瑶这边确是顺风顺水。勤能补拙,于经商一途她起步晚,可在她的不懈努力下,后宅中馈以及胡家生意逐渐踅摸出了门道。其实她能这么快适应,除却遗传自胡家先祖的天份外,也与胡九龄毫不藏私的指导有关。胡九龄那是谁,打会说话就开始做生意,天分与后天努力俱佳的完美商人。他几十年积累下来的经验,各种手段他早已融会贯通。一般小商贾云山雾绕之事,他一打眼就能看个明白,三言两语说个通透。

阖府就这么一个姑娘,不教她教谁?名师出高徒,阿瑶所学乃是最简单也最有效的法子,加上她肯学,进度简直是一日千里。

万事开头难,入门后她逐渐轻松下来。终于在青城绸市开市前一晚,她破天荒地在晚膳前忙完了今日所有事项。

“景哥哥,我做到了。”

下意识地说出这句话,伸到一半的懒腰突然顿住,她这才发现:好像景哥哥这几天都没有再黏她。

再仔细想想,最开始决定冷冷的前几天,景哥哥好像一直在她跟前转悠。虽然他竭力地表达着自己的不在意,可她还是能感觉出他情绪不高。随着她冷落的时间渐长,他的焦灼也越发严重。可不知从哪天起,突然他不再出现在他面前。

是不是她冷过了?

从没有过此类谈情说爱经历的阿瑶有点慌了,且这种惊慌有蔓延趋势。还没等慌多久,青霜端着补汤进来,柔声道:“姑娘,明日天不亮就得前往码头,老爷吩咐今日早点歇息。”

明天还有正经事,阿瑶陷入惊慌的心收回来。景哥哥的事不急于这半天,为了这次绸市她准备了那么久,中间历经那么多波折,无论如何明日都不能出差错。

☆、第131章

天公作美,开市当日是个晴天。

一大早,朗日从东山背后窜出来,照得千里鉴湖如一块巨大的镜子。走近一看,水面波光粼粼,清澈的水面下游鱼在水藻中自由的穿梭,偶尔顽皮地吐泡泡。

天蒙蒙亮便赶到码头的阿瑶这会童心大起,撂着裙子蹲在水边,随意捡起跟芦苇戳着水里的泡泡。

“青霜快看,这泡泡浮出水面,像不像珍珠?”

旁边没有任何声音,她也没太意。本来开市在即,这会应该是最紧张的时候。可方才来到后,她已经随阿爹将周围全部检查一遍。胡家本就有筹备绸市的习惯,因着这是胡九龄出任青城会首后第一届商会,本来的十足郑重又加了几成,以父女两人的细致竟然没有挑出任何问题。

前面准备时充分而认真,这会绸市开市也只是水到渠成之事,临到头她没有半点紧张。

不仅是她,胡九龄也是如此。半生经商而且还是皇商,他深谙为人处世之道。越是大事越要提前开始准备,准备时多付出些努力,等事到临头也就不疾不徐。因着心中有数,重要关头愈发从容,关键时刻表现反而比那些绷紧精神的对手要好。

他一直是这样做的,当然也会这样教自己的女儿,这会就是他命青霜服侍阿瑶出来散散心。本来他还没有这般放松,可最近那狼崽子突然不缠着自家闺女了,虽然纳闷,可他也少了好些后顾之忧。

阿瑶本不想出来,可阿爹都把话说得这般明白,同时这套道理墨大儒也换种说法跟她讲过。天地君亲师,其中两项都要她出来玩,那她只能恭敬不如从命。

刚出来时她还有些紧张,可鉴湖边难得好景色,一直紧张忙碌了好些时日的神经渐渐放松下来,潜伏在骨子里未泯的童心抬头,她玩心大起,开始拿芦苇戳那些游鱼。

游鱼左右晃动,吐出来的泡泡越来越多,兴奋之下她动作幅度越来越大,安置在身侧的裙摆慢慢下滑,眼见就要落到水里,一直静静站在她后面的那人出手了。

然后,她就看到了一截玄色的衣袖。

“景哥哥。”

扭头,她声音中带着几分不可置信,更多地则是惊喜。仔细算起来,他们已经有足足五日未曾谋面,足足十日没有好好说过话。

终于听到她甜甜的声音,这是消气啦?虽然他依旧不清楚她何故生如此大气,可她并不是那种刁蛮的姑娘,肯定是他哪里做得不好。

玄色衣袖下的手牢牢抓住少女火红的衣摆,上面绣花映在衣袖暗花上,一个张扬一个低调,明明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东西,却有几分相得益彰之感。少年长舒一口气,顺着衣袖看向她的面庞。

晨光下她皮肤白到几近透明,被红色衣襟映得多了几丝血色,美艳到不可方物。

这丫头竟是很适合红色,这般张扬的颜色,简直是为他量身打造。

心里各种激动,面上他依旧是一派矜持,“玩时小心些,衣摆落下去无碍,仔细人落水。”

阿瑶小鸡啄米般点头,想到他对她的冷落,神色间带上几丝小心翼翼。好像是她没把握好度,把他给惹恼了。再听他这会冰冷的语气,应该还在生她气?

宽袖下一双手不安分地搓来搓去,阿瑶组织着语言。

“景哥哥……”

“恩,各地商贾已经齐聚,过去吧。”

堵住她接下来要说的话,少年很自然地帮她整理好衣襟,然后向下拉起她的手,将一对玉镯带在她手腕上。

这对玉镯引起了她的注意。今日场合太过隆重,她也要配一些贵重首饰。为此阿爹早有准备,从胡家库房拿出一对祖母绿玉镯。黄金有价玉无价,以胡家百年积累之豪富,这对祖母绿玉镯也算是排上号的宝贝。镯子是就着整块上好的籽料打造,她尚未及笄身量有些不足,带着颇为宽松。方才嬉戏时,她唯恐出什么意外,就将镯子退下来交给青霜保管。

可这镯子又怎会出现在景哥哥手上?联想到方才她说话时周围的默不作声,莫非他那时候已经到此?

想到这阿瑶视线不自觉地往旁移,试图找出青霜。

“青霜还有些事,走了有一会。”

还真是他!那她方才欺负鱼,还有将泡泡说成珍珠的傻样不都被他看在眼里?

尴尬之下阿瑶低头,恰好码头边传来响亮的击鼓声。

“绸市要开了。”赶在她前面少年说道,声音一如既往地冷冽。

终于要开了,她准备了那么久。瞬间阿瑶忘却所有尴尬,双手提着裙子疾步往高台处走去。

在她身侧,少年与她并行。表面上看起来目不斜视,其实躲在各不起眼处的暗卫却惊奇地发现,他们小侯爷眼神似乎出了点问题,怎么老往胡家姑娘身后瞄。你要喜欢人姑娘,那肯定去看脸啊,看后面是什么意思?

只有跟着他最久的陆平琢磨出了其中门道,侯爷的确是在看后面,可他关注点一直在胡家姑娘的裙摆上。他这,是唯恐姑娘家今天裙子太过繁琐,走路时不小心扯到哪,跌倒或者晃悠,弄出什么意外。

京城那么多名门闺秀,说是姹紫嫣红也不为过,可眼高于顶的小侯爷何时正眼瞧过?偏偏胡家姑娘,不仅让他上了心,甚至细枝末节处也要关心。这何止是喜欢,简直是喜欢到了骨子里。

想到宁安大长公主前些时日通过皇帝之手发来的密令。那位尊贵的主也不是什么苛刻之人,相反她很宽容。只是谁家做娘的,眼见别家孩子十三四开始议亲,十五六就成婚,自家儿子都年过弱冠连个通房丫头都不沾,一副有隐疾的模样会不着急?

不管是小侯爷那混世魔王鬼见愁的名声,还是他自己对待女色上的不令辞色,都让宁安大长公主将标准一再放低。一年又一年,到如今她的要求很简单:儿子能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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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她都不抱期待了,没想到一趟青城之行,万年铁树突然开花,“龙阳君”转了性子,这怎能让她不惊喜。身处大夏绝对统治阶层,大长公主想知道一个商户的底细,那简直再简单不过。暗卫原先对各皇商明察暗访的密档第一时间摆到公主府案头,看到胡家百年来各种积善之举,她已经对这户人家教养出来的姑娘有信心。在某些时候她跟儿子的想法一样,咱们皇家已经是天底下最大的豪门,公主府与定北侯府更是哪哪都不缺权势,谁嫁进来都是高攀。娶妻什么的用不着门当户对,更不存在锦上添花一说,最重要的就是喜欢。

就是这么任性!

可任性之余她还有皇家人的多疑和谨慎,毕竟统共就这么一个儿子,还是陪着她辛苦过来的,娶个媳妇怎么能掉以轻心。

有密档还不够,必须要知道本人啥样。所以本次南下审理吴有良叛国谋逆一案的钦差还肩负一道使命,那就是查探皇商胡家千金的底细。

钦差要是早来三个月,满青城定都是沈墨慈的美名。可他们来的这时候,正是沈家倒台,沈墨慈名誉扫地,而通过几次争端阿瑶赚足人心之时。用胡家炭保住一季收成,又靠胡家势力从沈家拿到丰厚的毁契银子,出来的生丝更是要交给胡家,就这样满青城哪个人会说胡家姑娘不好?

不仅百姓说她好,阿瑶本身的表现也足够给力。为了接手胡家生意,也为了筹备青城绸市,她简直把两辈子欠缺的努力都用上了。

于是在钦差眼里就出现了这样一幅奇景,明明是个商户人家的姑娘,却是万民称赞、干练有为。论本事论品德,比起京城那些高门大户倾力培养出来的闺秀,简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再不信,有小侯爷震着,他们也不敢随意捏造,只能把所见所闻原原本本地写好,洋洋洒洒一厚摞送回京城。

京城的宁安大长公主也知道这份奏报有水分,可有水分那又如何,能把人糊弄过去也是本事。总而言之,这姑娘肯定不是个差的。

她就说自家儿子眼光不会差,看来很快就会喝到儿媳妇茶了。

大长公主表示很满意,而她满意了,太后和皇上也没法不满意。没办法,谁叫这大夏最尊贵的两位,一位曾为了儿子含泪把女儿送进了广平侯府那个火坑,另一位更是从小听娘说、本人又亲眼目睹皇姐为他付出了多少。偏偏这般付出的女儿(皇姐)从来不居功,而且还恪守礼仪,从不给他们找麻烦,这让两人连补偿的机会都没有。

如今人只是想要个出身低点的儿媳妇,并且这儿媳妇各方面都很优秀,简直是草窝里蹦出来的金凤凰,他们还有什么理由反对?

在阿瑶不知道的时候,大夏最为尊贵的三人都已经认可了她。在认可后,大长公主就给陆平发了道密令:一定要保护好她未来儿媳妇,以及有机会多促成两人感情。

没办法,大长公主婚姻不幸,她希望自己儿子可以圆满些。

后面这点陆平也不懂,只是此时此刻,看着这般紧张的小侯爷,他觉得自己已经完成了大长公主吩咐。

☆、第132章

青城百姓富庶,商贾更是富到流油,多年下来形成了斗富等奢侈的习性。胡九龄虽本性务实,有些事情依旧不能免俗。

既不想违背自己的原则,又要迎合本地风俗,同时给大夏四面八方前来青城的商贾一种财力雄厚的印象,同时借此震慑,这的确是个难题。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事虽困难,但却难不倒执行力无比强大的胡九龄。

不就是简朴又奢华么?再简单不过!

一大早,大夏南来北往的商贾来到鉴湖码头时,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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