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7节(1 / 1)
她身材娇小,猛地往前一冲,这宽大的乞丐装穿身上,就好像翅膀一样往后舒展。
转眼间,她就消失不见了。
“要不,我也去吧?”林岫有些不好意思地请示。
李九真瞥了她一眼,轻蔑地说道:“你杀几个人还成,抓野味的话,未必有这本事。”
“……”林岫有种被侮辱的感觉。
抓个野味而已,这还搞不定?
换做以前,她多半会很生气地说不信走着瞧,然后就去用实践来证明自己。
不过自林景荣死后,大受刺激的林岫整个人就变得格外安静,虽然也会笑,也会皱眉,但像以往那样活泼……却是很难做到了。
所以她没有辩驳,也没有不服气,反而认真思考了一下,点头道:“你说的有道理。”
她身上没有枪,只是依靠脚力去追去抓,在这崇山峻岭中,还真不容易。
她可不是经验丰富的猎人,也不是经过野外生存训练的军人。
杀手中的菜鸟,身上短板太多了。
李清歌也没经验,也没经过训练,但架不住她底子好实力强,要抓几只野味,还是没问题的。
漫步在林间的李清歌,都不需要刻意观察,就能感应到周围有没有鸟兽的踪迹。
不久之后,她手臂上缠着一条死蛇,接着又抓了只兔子。
一只山鸡,被她用石头砸死掉下来捡走。
大概也够一顿吃的,于是她折返回去,顺着李九真等人留下的脚印,追到了他们。
一座村子外面的小河边上,李九真洋洋得意地用一把刀子灵活的解剖野味,然后洗干净。
林岫去村里要了一点盐巴,这时候就蹲坐在旁边,静静地看着他脸上的笑意。
不远处,白过希面无表情地捂着吞口水的小小白眼睛,再将饭团往他嘴巴里塞。
一直到李九真生火,开始烧烤,传出香喷喷的肉味,周围所有乞丐的眼睛都亮了起来。
其实他们不是没钱,也不是没有去抓野味的实力,只是白布衣约束,只用乞讨的方式获取食物而已。
这大概也是一种修行吧,如同和尚化缘。
也正因为如此,即便他们盯着李九真的食物吞口水,也还是没有去效仿他的做法,继续吃自己的。
这在李九真看来,就是脑子抽了。
道不同不相为谋,李九真也没精神去说服他们,更不会把自己这么一点吃的和他们分享。
自己吃饱了再说呗。
“熟了没有?”李清歌双手抱着膝盖,坐在篝火边,用脚尖戳了戳李九真的腿侧。
李九真翻转着棍子,悠哉游哉。
“熟了没有?”李清歌继续戳。
“哎呀,马上马上,你着什么急啊!”
“记得腿都是我的。”李清歌理直气壮地说。
“都是你的?你吃的完吗?”
“吃得完。”
“我觉得你吃不完,还是我帮你分担一点好了。”李九真一脸认真地看着他。
“头都是你的。其余的分给她。”李清歌指了指林岫。
“凭什么?这不公平!”李九真脸上的得意和悠闲一下子就消失了。
“凭这些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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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你抓的而已,这还都是我烤的呢。”李九真哼了声。
“反正头都是你的。”李清歌执拗地说。
“……算我怕你啦!也是我现在受伤,换平时,你敢这个欺负我吗?”李九真撇嘴,一脸不爽。
林岫目光淡然地看着他,能够感觉到他对李清歌不满下所流露的宠溺——
曾经也有一个人这么宠着自己,可惜最后却被自己杀掉了。
林岫眼眸深处,浮现出一股化不开的忧伤。
第三百二十九章 如有得罪,过来打我啊!
就在李九真他们将烤肉吃得只剩骨头,脸色发黑的白过希站起来说要走的时候,从另外一条羊肠小道,走过来一群人。
“咦,这里怎么这么多叫花子?”其中一个年轻人奇怪地说了句。
另一老者目光毒辣,能从这些乞丐身上觉察到强横的气息,再定睛往白布衣脸上一看。
“原来是丐帮的兄弟!”老者眼前一亮,立刻带着人上前,抱拳打招呼,一脸笑呵呵的,“白帮主,久违了!”
白布衣也带着笑容,上前拱手:“我道是谁,原来是黄老板!难怪隔得老远,我都闻到了钱味儿。”
“哈哈,钱味儿可少咯。这年头市场不景气,钱没怎么挣到,债务却是越背越多,生活不易啊!”
“再不易,从身上拔根毫毛,也都比我们腰还粗,黄老板你过谦了。”
“哪里哪里……”
这群凑过来的人们,全都一身名牌,穿金戴银,一看就是大富大贵的有钱人。
要不是这样的山林中公路都开始消失了,他们也不会撇下汽车步行。
双方碰头,在这山丘上,一富一穷,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不远处一个村民经过,看到这一幕,很是诧异。
他不明白,为什么这些有钱人,会和乞丐称兄道弟。
李九真倒不会再奇怪了,因为来时路上,白过希已经稍微讲过这次中原大会,会有一些什么人参加。
其中有他们乞丐,也有一部分是商贾。
这些商贾,与杨洗连、朱世龙那样的商人是有一定区别的。
后者,是现代社会发展起来的。
而前者,比如李九真眼前这些人,是从古代就一直传承下来,没断香火的世家。
或许这种古老世家明面上的家产,比不得当代顶级商人,可他们的底蕴丰富,在博大的华夏根深蒂固,却也是另外一种优势。
虽然称兄道弟,可李九真还是能够从这些人目光中,觉察到一种深深的轻视和鄙夷。
再看他们这帮人,年轻人数目占了一半,个个精光乍现,太阳穴鼓起,朝气蓬勃,却又实力深厚——
是的,他们是商人,却不妨碍他们有武功,而且老龄化并不严重。
想来也是,任何一个势力传承下来,都必须得有新鲜血液注入。
虽说白布衣的丐帮也不是没钱,但架不住他们名字是叫花子不好听啊!
有实力的年轻人,有的选的话,谁不想当光鲜的商人,干嘛要当乞丐呢?
“咦?”
站这个老者身边的年轻人,本来一听对方是丐帮中人,就有些兴趣缺缺。
不过目光不经意一扫,却是留意到了林岫。
他很奇怪,为什么丐帮中会有这样一个美女。
不过以他的身份,和林岫级别差不多的美女也不是没见过。
自持身份下,他也按耐住了搭讪的想法。
可等到李清歌洗完手,转过身来,一张精致无暇的脸孔展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
“竟有如此绝色的美人!而且还是个乞丐!”
一种强烈到极点的暴殄天物感,使这人心尖儿都为之一颤。
他毫不犹豫地上前,深吸一口气,对李清歌说道:“在下黄亦难,不知可否知道姑娘芳名?”
像他们这种传统的世家子弟,礼貌的时候,用几分古腔,也很正常。
这倒不是他刻意卖弄和搞怪。
至少他行礼的姿势,很符合古人的标准。一般演古代电视的演员,还真很难模仿出这股神韵来。
可惜这股神韵,注定是抛媚眼给瞎子看。
李清歌完全将他视作空气,只是将手伸到李九真面前。
李九真会意,变戏法一般从身上取出一张干净的手帕,帮李清歌将湿漉漉的手搽干。
“……”
黄亦难面子上有些挂不住,皱了皱眉,暗怪李清歌没礼貌。
再看李九真脸色苍白,怎么都掩饰不了那几分虚弱,如同一个无力的病号。
加上李九真“伺候”李清歌的样子,很像个软男人,使得黄亦难在完全没接触过他的情况下,也还是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厌恶感。
好吧,他承认自己是有那么一丁点嫉妒的成份,但也只有一丁点而已。
“哼,下九流就是下九流,果然一点礼貌都不懂。”他轻蔑地瞥了李九真一眼,丝毫不掩饰自己的声音,如此点评了一句。
这李九真一个病号,看样子也是去参加中原大会的?
这可真是一个笑话啊!
“咦,我怎么听到有狗在叫唤?”李九真耳朵一动,一边用毛巾的角轻轻转动着李清歌青葱手指,一边东张西望,旋即对白过希说道:“是不是那个村子里的狗没栓好,要跑出来咬人了?我们还是快走吧,不然被咬的话,还得去打狂犬疫苗。”
“你——”
黄亦难如何听不出这家伙是在骂自己?真是好大的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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