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 / 1)
下午五点前,七台手术已经完成了,病人全部进了病房,进入到正常的监视护理中。
一天的工作在紧张中结束了。
下班了,人们洗手,换工作服,向外走。
我在更衣间换衣服时耽搁了一会儿,最后一个出来,脑子里还在想着中午发生的事。
我骑车下班,阵风吹来,将路人的谈话送进了我的耳朵:“……我要是上了三十岁,我就不活了……“
我禁不住扭脸看去。
路人是两个姑娘,衣着时髦。
我笑了笑,带着点过来人的宽容和讥诮。
我毫不怀疑说话人的真诚;我同样毫不怀疑的是,除非天灾人祸,这两个女孩上了三十岁后会依然活着。
我已经三十七岁了。
做为甘肃的省会,西宁同周边城市比较起来还算一个象样的城市,虽然对于从小出生成长在南方大城市的我来说,它也确实在各方面太落后了一点,但在这里已经生活了十几年,我对它已经有了感情。
十字路口车水马龙,等待红灯的时候足够一个人想完一生。
人很奇怪,原本陌生的人和物,一旦接触时间长到一定时候,都会产生一种熟悉亲切的感觉。
西宁已经成为我的家乡,因为这里有我的家,我的儿子,我的丈夫。
也许每一个女人都和我一样,哪里有家,哪里就有自己的根。
十四年前我不顾家人的反对大学毕业作为支援西北的一名大学生来到这里,然后就没有再回去,在这里嫁人,在这里生子。
从二十多岁的豆蔻年华到现在已近四十,这十几年我人生最美好的岁月都在此度过。
我至今还清楚的记得我独自从家乡坐着北上西去的火车来这里的情景。
在轰隆作响的火车上,想着时光会如广阔的田野伸延到远方。
充满神秘和传奇。
火车驶过黄河,一路上翻山越岭、钻隧道、过田野。
我向窗外看去,但见荒山野岭,山光秃秃的,被流水冲刷的痕迹很明显,很少有草,不见一棵树,黄茫茫一片。
周围的一切在阴沉沉的天空下看起来是那么萧瑟,一派肃杀景象。
从有山有水四季常绿的南方来的我心情不免随着天气沉重起来,现实与想象相差甚远,虽然事先有所预料,我还是隐隐后悔自己的决定。
现在仍然记得家乡雨中的西湖。
记得是在西湖边,就在苏堤上。
大雨有时而作,下到极处天地一片,湖水烟波浩渺,整个杭州城淹没在茫茫雨雾之中。
西山和西里湖也逐渐隐去。
忽然间雨声渐小,眼前渐趋开阔,西山和湖心岛也逐渐显露出来。
云或雾飘来飘去,南屏山和西山一带隐隐露出屄绿的颜色,叫人感觉捉摸不定。
但转眼之间,雨又下大了。
无数次回到我梦里的家乡啊!
是那样一段年华,清新如雨后林间洒入的晨光,丝丝缕缕映射着青春的凝露。
少女时的我多愁善感,也许与我喜欢古诗词有关,有时候心情不好时,看见一朵花谢了,一片叶枯了,我都要惆怅半天。
假如看到一本煽情的书﹑一部感人的电影,我总会感动得眼泪流个不停。
我最喜欢晚上在家门口那株老桂树下看星,在桂花清清的香气和随风飞舞的花瓣中念: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现在我却在这个远离家乡几千里的地方。
人向来都是随着环境改变而改变的,我虽然很热爱自己的故乡,但在这个城市十年了,感觉自己渐渐融入了这个繁华的城市。
一晃十几年过去了,我已经熟悉这里每一个狭小的街道,熟悉这里每一种西北特有的面食。
三十七岁的我说起本地话来没有人会怀疑我是一个土生土长的西北人。
当然,认识熟悉我的人会说我永远不会成为他们真正的本地人,因为我仍然拥有的南方女子特有的娇嫩的肌肤和我说话间偶然蹦出的江南话。
一转眼已经是人到中年。
记得几年前我走在路上,被一个问路的少女叫我一声“阿姨”,当时,我望着我,半天说不出话来 ,我不知道我是在叫谁,后来,我又接着怯生生地问了一句:“阿姨,我在叫你啦!”我没好气地回了一句:“你会不会看人啊?”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
那一刻,我接受不了角色的转换、辈份的升级,一直还以为自己是疯狂而浪漫的青春少女,于是,无法接纳“阿姨”这个称谓。
我很欣赏余秋雨先生的一篇文章(还生命以过程) 。
里面有这样一段话写得非常好,“只要历史不阻断,时间不倒退,一切都会衰老。老就老了吧,安祥地交给世界一副慈祥美。假饰天真是最残酷的自我糟践。没有皱纹的祖母是可怕的,没有白发的老人是让人遗憾的……还历史以真实,还生命以过程。”
当有人叫我阿姨时,我会流泪的,不是为这个来得太早的称呼,而是为我曾经的16岁。
我总在不经意地想起在我那个花样年华里,我发生的故事,我不敢轻意去回首,因为我的少女时代,有着血迹斑斑的印痕,被我尘封在一个精致的日记本里,那里记载的是懵懂的少女情怀和曾经迷失的灵魂。
在某个寂寞的夜晚,它象磨力盒一样,一页页地打开,放映着咖啡色的记忆。
时过镜迁,那一切都已经不再重要了,因为我已从一个青涩的果子慢慢走向成熟。
真羡慕年轻可以有大把的时间挥霍 ,也可以重新来过,只是那段岁月留在我终生难忘的记忆里。
再看到十几岁的女孩从我眼前象蝴蝶一样飞过时,我终于体会到这就是岁月,它能让人轻松地阅读着往事,让我从少女走向而立,从姐姐走向阿姨了……
当每次我去书店抱回一叠厚厚的书,晚上洗完澡,窝在床上专心的阅读.那个时候的我是最专心也是最投入的.我不知道我算不算很女人,喜欢看的都是一些很女人的书,这个爱好,做为男人是不会有体会的。
从小说到随笔,从张小娴到安妮宝贝.淳子,亦舒,张爱玲,三毛,席暮容.开始在书店里疯狂的寻找杜拉斯的书.是不是这些书都是很够女人呢?只不过风情万种罢了.
也许是我,一直都在自己的世界里寻找,寻找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影子,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在我心里的每一片空白的地方.踪影未被踏破,却又依稀可见芳影.
少女时代,我是琼瑶的小说迷,很欣赏绿草萋萋,白雾茫茫,有位佳人,在水一方”的意境。不过,现在已经过了那个年龄段了。
但我现在还是喜欢那种意境,一杯清茶,一束阳光,一张方桌,一把躺椅,一本著作,手捧沿边,悠哉游哉的徜徉在书的海洋里,浑然忘我,乐不思蜀。
渴了,轻呷几口,细细品味,水见杯底,起身冲茶,静望水汽缭绕的袅袅“炊烟”,随着水温的低落,慢慢的散去,渐渐的消失在视眼中。
累了,伸伸懒腰,舒舒筋骨,围着小桌绕一圈圈,偶尔童心大发,找根橡皮筋,温习儿时的乐趣,绕圈圈,打出五角星、十角星,自得其乐,雀跃不已。
抑或,累坏了,宁静片刻,趴在书桌,闭上眼睛,脑海中腾出一片休息的乐园。
也可,撒播一粒粒种子,洒下一滴滴水珠,任其在沉睡中发芽,醒后接受丰收的喜悦。
困了,不自觉的闭目养神,上下眼皮来一个亲密的接触,让睫毛快快的拥吻,一解这山望着那山的相思,痛快一把。
安然的神情,不需要过多的言语,平和的入眠,一切的语言都是惘然。
无论是心情高兴时,还是悲伤时,我习惯于用文字把我的感受说给这个世界听,我总是喜欢在一个人的时候,翻起那些发黄的日记,我喜欢这些有着潮湿味道的文字,一页一页,有心伤,有幸福…………我看到了那些记忆里的人,记忆里的事,我看到了一个女孩在日记里跌跌撞撞地长大。
我喜欢在阳光下回忆那个穿白裙子的女孩,一如安妮笔下的女孩,素面朝天,赤裸着小腿行走在阳光里;我喜欢在夕阳里回忆那个穿大大的黑色毛衣的女孩,一如暗夜里的指甲,影影幢幢,倦曲着身子躲在黑暗里,看着这灯红酒绿的世界,看着带着面具的人群,吞噬着自己的心灵。
这么多年经历了很多,我也在成长中不断认识自己,知道了不是所有的付出都有回报、所有的感情都有结果、所有的事情都会公平。
我想,我永远也修炼不到对人对事冷漠的境界,那么,我就做我自己吧,一个有过迷茫中的错误但却是真性情的女人。
我感谢生命的历炼,让我可以凡事面对它、接受它、解决它、放下它………… 已经快四十岁了,我一遍遍地对自己说:放下那些曾经的开心/伤心,带着沉淀下来的成熟和坚持,让我的人生可以从每天醒过来的每一天开始。
我把一切经历都当做一种过程,一种必然,一种……成长。而我,仅仅是其中一个小小的点,站在那里,寻找什么,或忘却什么。而我更知道,未来还没来,我的内心还有期待在,行走也就会存在。终究会有一天,我遇到另一个“点“,我依然会珍惜,会珍惜如生命。就如同这些字,我一字一字地读下去,我欣喜,我没有丢了自己,我珍惜着自己。
丈夫是本地人,十几年来我并没有拥有一个幸福的婚姻。
甚至一开始结婚的时候我都知道这是一个错误的选择,但在当时情况下,我没有别的办法。
我不能再回到原来那个家庭里去,甚至生活在一个城市里也不行,虽然那里有我的母亲,弟弟,这两个这世上除了儿子和我有最近血缘关系的人,但我仍然必须要离开我们,而且越远越好。
而对于继父,我也并不恨他,我甚至承认从没恨过他。
特别是到了现在的年龄,对男人懂得更多了以后,有时候,我还会想起小时候他对我的种种好。
生活像一个喜怒无常的怪人,喜欢捉弄红尘中的凡夫俗子,看他们作茧自缚,看他们痛不欲生,看他们后悔莫及,看他们算来算去算不过命运。
在半路上我习惯地拐进那个熟悉的菜市场,十分钟出来以后,摩托车后面已经多了很多蔬菜。
自从有了儿子,这样的日子就大同小异地几乎伴随着我的每一天。
不过,有个孩子也不坏,不是吗?
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我刚确诊怀孕的情景:当我刚从医院回来,婆婆就敞开六楼大门鼓掌欢迎我回家了。
那种殷勤叫我浑身不自在,要知道我过去可是当我左看不惯右看不惯,我搀着我走路,还亲自送到沙发边。
丈夫斗胆替我倒了杯茶――主动的,就在婆婆眼皮底下,婆婆居然笑逐颜开。
我的眼睛快乐地瞟到屋顶,来回转着眨。
真是母凭子贵啊!
那天下午,我被婆婆安排着在卧室使劲睡,把以前一向缺的睡眠补得足足的,窗帘拉成夜的样子,外头一点动静也没有,连公公以前不时的咳嗽都没听见,以至于我想,那公公以前咳嗽是不是装的,怎么一听到自己怀孕了就没声了。
睡到自然醒,天色转暗,看着要黑的样子。
婆婆凑上来递个苹果,皮削得干净,慈眉善目地挂着讨好的笑说:“休息得好不?你现在就要多睡睡,旁的啥都甭想,我怕你爸吵你,你一睡觉我就把他赶出去溜达了。”我都觉得不好意思了,不知道怎么答话,简直受宠若惊。
那时候,全家热切盼望的就是我生一个男孩。
如果在封建社会,管你生男生女,都是女人所为,可是主导这一切的确是男人,但把孩子生出来的却是女人,女人从旧社会开始为替男人承受传宗接代的压力,在那个时候,有没有爱情,最后还是由生产出来的婴儿性别来决定,女人一生的悲哀在现在这个时代依然存在着。
比我早一年,丈夫的姐姐生孩子的时候,我在产科外和婆婆、姐姐的婆婆和姐夫期待着孩子的降临。
但是,那天从产科出来的都抱的是女孩,姐姐的婆婆说:生男生女都一样。
能一样吗?
带把的和不带把的能一个类别吗?
当她婆婆欢喜地抱着大孙子乐不拢嘴的时候,我算是看明白了。
好像命里注定的,虽然我自己并不十分期盼,但最后却也生了一个男孩。
呵,时间过得可真快,十几年前的事情仿佛就像昨天发生的。
现在呢,生活琐事像一池温吞水,不冷不热不咸不淡地浸泡着我,让我时时感到困倦和沉沦。
每个女人不都是这样吗,把一生最好的时候献给了孩子和家庭,自己却一儿子地琐碎下去,憔悴下去,衰老下去。
等儿子长大了,我也老了。
今天,丈夫出差回来,我买了他喜欢吃的。
快到家了,我才猛然想起忘了一样东西,停车,进了路边药店,买了一盒毓婷。
他不喜欢用套,十几年来我都是吃药。
好笑的是,药店里卖药那小伙子在我临走时莫名其妙对我笑笑。
我没理他,做为我这个年龄的女人,在药店里买这些东西已经不再会象小姑娘般难为情。
事情发生在我从药店出来以后,忽然一个声音在旁边喊阿姨,喊第二声的时候我扭回了头,药店的墙边,站着一个十四岁的男孩。
我怔了一下,那破破烂烂的衣服,那秀气的女孩一般的脸,我认出了他。
虽然有快一年了,而且我们只有一面之缘,但我仍然认出了这个孩子。
阿姨,他又怯怯的叫我。
小青,我叫出了这孩子的名字。
时间回到大概一年以前,我所在的单位组织了一次旅游,实际上也不是公费旅游,是我们医院的一把手邓院长过生日,也不知道发什么神经,要与民同庆,要大家对他大送特送大出血以后,还硬要我们一起去青海湖玩。
西宁离青海湖不是太远,我们院里绝对多数人当然都去过。
因为邓院长新调来,他没有去过〔所以这是他硬要去的原因〕。
剩下唯一一个没有去过的人,可能就是我了。
没有一个人想去的,但也没有一个人敢不去,正赶上评职称,这时候谁敢得罪院长啊。
于是我就去了青海湖,就在那里遇到了小青。
青海湖是为众水回归之所”,有一百零八条河水倾注于浩瀚的湖里。
青海湖的绚丽多姿,是与它广袤平坦、苍茫无际的千里草原相映成趣的。
青海湖在不同的季节,它有着我不同的景色。
山清水秀,天高气爽,景色绮丽的是这里的夏秋;冰封玉砌,银装素裹在阳光下终日闪着夺目的亮光的是这里的冬天。
而那时,正是盛夏。
天气酷热难当,太阳白花花地烤着大地,一拨一拨的热浪一股子一股子从人们的脚下上涌,整个世界好比一个硕大的桑拿房。
湖边就是草原。
小青就是在那里牵着一匹马,供游客骑马的孩子。
在那里做这生意的人很多,大人孩子都有,可我一眼就注意到了他。
我瞄到他的一瞬间心里一动,太象了,他太象我二十年前的弟弟了。
我很少碰到这么眉清目秀的小男孩,长长的睫毛,黑水潭一样的眼睛。
照完像同事们一哄而散,很多人都跑到这些租马的面前。
没有犹豫,我就挑了这个男孩和他的白马。
这是个腼腆的男孩子,说话总是轻声细语音调不高,人多时说话还低着头,清秀的脸上会泛红很可爱的样子,虽然话不多嘴不甜,但所有见过他的应该人都喜欢他,一眼就能看出是个好孩子。
他牵着马我提心吊胆地骑在上面。
他见我害怕的样子笑了,他说阿姨没事的它还是一匹小马呢。
等我慢慢不太害怕的时候,我就逐渐把注意力集中在周围的景色和面前这孩子身上。
没去过西北的人,是体会不到那里的美的。
辽阔得遥远,天是醉人的蓝,草是醉人的绿。
广漠的草原,水草丰美,天高云淡。
我和马下的孩子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他告诉我他叫小青,他告诉我他十四岁了不再上学了,因为家里没钱。
我没有惊呀因为我知道西北的穷,只是深深为这个孩子惋惜。
阿姨,你这么漂亮,工作一定挺好吧?
一定儿子吃白面馍馍吧?
男孩仰着头问我。
我一阵心痛,白面馍馍对于面前这个孩子竟然也有这么大诱惑力,这个社会怎么了?
另外眼前这个只有十几岁的腼腆的小男孩竟然会说我这个年龄的女人漂亮,我内心还是隐隐地有些小得意。
生活中的我知道自己虽然不丑,但也绝不是那种令人惊艳的类型,充其量算是一个容貌端正,举止稳重娴静的女人。
临走,我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给小青留下了我西宁家里的住址,可能我当时觉得这个孩子挺可怜,另外他和我弟弟小时候那么像也是一个原因吧。
时间过去一年,我已经早已经在脑海里把这一切抹去了。
直到现在,这个孩子又站到我面前。
他明显高了一些,但和比他小一两岁的我儿子小东相比,他还是显得瘦小。
看着这个孩子我想了很久,是的,这个孩子是来找我的,他怯怯地告诉我了,他和同村的人一起出来打工,他那些老乡都挤住在大棚里,而他,想起了这里他有一个阿姨,我写给他的字条他一直保留着。
我很为难,但我没有办法,我领着男孩还是往家走去。
丈夫是一个有洁癖的人而且脾气不好,我不知道他会以一种什么态度面对这个突然出现的陌生孩子。
现在,只有盼望他还没回来。
到了家,还好,丈夫儿子都没在家。
我火速让小青去洗了个热水澡,然后,让他换上了小东的衣服。
小东的T恤穿在他身上却怪合适。
阿姨我找到工作就走,只住几天找到工作就走。
小青很乖巧,大概察觉到了我的心情一再对我说。
我不置可否,确实,我这里没有让他长住的条件。
果然,丈夫一进门弄明白怎么回事之后就阴沉个脸。
总算他脾气虽然不好总是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当着小青的面他没有发作出来。
四个人默默的一起吃了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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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我试图打破沉默但没有用,儿子丈夫都对小青不理不睬。
吃完饭我刷完碗,回到客厅,看见另外三个人都还凉着就打开了电视。
一起看电视吧。。。我说,招呼那个孩子。
是本地新闻报道,我边拖地边扫了一眼,新闻追踪主持人的旁白:一个15岁的初中男生,在偶然看了男女亲热的镜头后,从此无法遏止的想知道“女人的身体到底是什么样的”。
性的懵懂和巨大的神秘感,驱使他制定了一份可怕的 “性犯罪计划书”——“劫持一个女孩以此揭开女性身体的秘密!”此计划书被他妈妈发现后,为了拯救儿子不使其走上犯罪道路,竟以裸露自己身体的方式,来满足儿子的好奇心理……
都是什么呀!
我一边感叹世界上还有那样的事,一边又因为当着两个孩子的面有些不自在,他们和电视上那个孩子一样大,让他们这么大的孩子看这样的电视节目也不知道好还是不好。
到了晚上该睡觉的时候了。
儿子小东也是的,因为家里是两室一厅,我只有安排小青睡他房间,他大发脾气死活不愿意。
但怎么能让小青睡客厅呢,客厅里只有一对小沙发睡不了人的。
最后我发了脾气,下了最后通牒,小东才撅着嘴不闹了。
等两个男孩都进了房间,我才进浴室。
我彻底洗了个澡。
他一两个月才回来一次,我知道我作为妻子的义务。
另外我毕竟还是一个人。
人有七情六欲,生来是人,便是命中注定会孤独、会寂寞、会怕冷。
另外,如果说青春少女是一朵含苞欲放的花骨朵的话,结婚后的女人就是一朵已经盛开的鲜花,爱情的呵护和性爱的滋润会让这朵花更加水灵,但是一个没有爱情的呵护和性爱的滋润的女人,就像一朵失去水分的花朵一样会在很短的时间枯萎。
我觉得自己就是一朵失去水分的花朵,我和丈夫之间没有爱情,有的只是这一两个月一次的味同嚼蜡般的性爱,这让我有时候感觉自己就像久旱无雨的土地,每寸皮肤都像龟裂的土地一般渴望一场痛快淋漓的爱之雨。
进了房间,我上了床。
他没有关灯,只是稍稍调暗了灯光。
他不喜欢黑暗中做这种事情。
过去我试过拒绝,但他如果看不到我的脸甚至那根东西根本就硬不起来。
西宁的夏夜是很适合做这种事情的,绝不闷热,赤身裸体也绝不会着凉。
爱情是精神世界的心理学,婚姻是世俗世界的社会学,性欲是生物世界的生理学。
它们本是彼此独立的三个世界和三种感情,然而所有的女人都想将三者合而为一,所有的男人却都想将三者截然分开。
我和面前这个男人没有什么感情却一起生活了这么长时间,不过想想人的一生有几件事情是自己愿意的呢?
他不是我喜欢那种类型的男人,我喜欢男人文雅干净,他矮且黑,虽然也是大学毕业但身上却找不到知识份子的味道。
而且最要紧的他自私狭隘,封建保守的让人吃惊。
原本对于他我是下嫁,但新婚之夜由于他发现我不是处女,本来对我低三下四的他马上暴跳如雷,从此这件事情一直让他耿耿于怀,对我以后这些年也一直是居高临下的态度,颐指气使。
我忍了,我只能忍,这是我自己的选择,是对自己过去所作所为的惩罚。
如果时间能够回到过去,如果我和弟弟没有发生那种不该发生的事情,如果从小到大我的家庭是一个正常健康的家庭。
我觉得我应该按照自己最初的决定,去报考幼儿师范。
做一个幼儿园老师,每天和那些柔软透明的小生物在一起。
他们无邪的笑容像阳光一样纯粹。
他们清澈的 眼神像雪山一样遥远。
我要在他们躺在绿色的小木床上午睡的时候,一个人坐在窗台边的地板上,看 樱花树在风中摆动。
黄昏的雨天,最后一个孩子被母亲接走,然后在空荡荡的教室 里弹钢琴。
已经记不清在哪儿看到过这样一句话: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天涯和海角,而是我虽然在你身边,却不能将彼此的心系于一起。
我和他现在就是这样。
张爱玲说婚姻是长期合法的卖淫,太正确了。
我刚躺下,他就翻身把我压在下面。
虽然其貌不扬,不可否认,他对女人的相当熟练。
如果我闭上眼睛,把他幻想成心仪的男人,他确实可以让我满足。
他开始一声不吭,舌由上到下,从容的从头发一直舔到我的脚尖,在这个前戏过程中他并没有急于碰我最敏感的部位。
他懂得把握节奏。
我闭上了眼睛。
作为一个已经三十七岁的女人,我不能拒绝自己生理上的要求。
当他终于把头埋进我两腿间时,我嘴里忍不住终于发出了低低的呻吟。
我讨厌我现在的生活,每一天的重复,就像是一滩死水。
从来没有像现在一样渴望着自由,渴望看见外面的阳光。
我需要点新鲜的空气,或许一场舞会,哪怕会像玛蒂尔德一样,付出一生的代价;或许是一顿丰盛的午餐,花掉所有的积蓄;或许是一件廉价的衣服,像若干年之前,发现它,爱上它,花很少的价钱买下它;或许是一场远游,背起行囊离开这尘嚣的世间,无牵无挂行走在陌生的城市,无限期地流浪下去…………..
第二天和平时一样早早起床。
我把电饭锅的插座插上,从冰箱里拿出几个鸡蛋,清亮的油在平锅底上摊开,鸡蛋磕上去,锅里瞬间热烈起来,像久违的人重逢,争相诉说自己的见闻,之后渐渐归于平静,金黄的煎蛋就做好了。
做好早饭,梳洗打扮后对着镜子仔细端详自己的脸。
岁月是最无情的刀子。
我发现女人一过三十多岁,一些改变似乎是约定俗成的,眼神不再澄澈,皮肤不再光洁,眼角一笑就露出细细的鱼尾纹,害得我再也不敢肆无忌惮地大笑,但是一个女人即使青春的容颜不再,最重要的是还有一颗温柔年轻的心,这话不记得是谁说过,在这一刻想起来我觉得似乎是专门对我说的。
希望现在还不晚,我对着镜子笑笑,我的笑容是比较可爱的,嘴角微微上翘,一对可爱的小酒窝就在脸颊荡开,似乎是平静水面的一袭涟漪。
我应该算不上特别漂亮,但胜在端庄典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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