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8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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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刘彦直特地选择这个年份作为时间锚点的原因,他要查证是谁害死了自己的儿子。

刘彦直出现在黎明的长安上林苑,皇家园林内雾气笼罩,宛如仙境,而刘彦直一身白衣在风中疾走,如同谪仙下凡,时不时惊动树丛中休憩的梅花鹿和丹顶鹤之类动物。

上林苑占地极广,今天大雾,辨别方向都成困难,刘彦直凭着直觉向北进发,飞往长安城内未央宫北面的北阙,那是皇亲国戚们居住的地方,霍去病作为皇帝最亲信的大司马骠骑将军,他的宅邸肯定坐落在那里。

长安城,大雾弥漫,城墙上旌旗低垂,西安门紧闭,还没到开城门的时间,大汉帝国的都城依然在睡梦之中,两年前霍去病带兵横扫漠北,一直打到贝加尔湖地区,匈奴远遁,从此漠南无王庭,汉朝最大的敌人被消灭,至少能保数十年平安,霍去病的功绩无人可以替代,凭此一战,他堪称中华千古将星。

而年轻的战神将在今天死去,这个日子是刘彦直从宋代遗留的前朝古籍中看到的,记录精准,应该不会错。

北阙确实有一座大司马府,占地颇广,规格极高,刘彦直趁着大雾弥漫登堂入室,发现府邸内竟然少有仆人,门房里也只躺着两个缺胳膊少腿的老伤兵,后堂有脂粉气,但女人很少,远低于大司马府该有的级别。

刘彦直凭着敏锐的感觉找到了霍去病,大将军孤身一人住在一座楼上,他身披白衣,披散着头发,年轻的脸上蓄着胡须,也许是为了增加威严,也许是为了显得没那么小。

霍去病跪在草席上,手中握着一柄宝剑,他抚摸着伤痕累累的剑鞘,眼神虚浮缥缈,似乎思绪飘荡在千里之外,亦或是什么都没想。

刘彦直悬浮在窗外,从侧后方静静看着这位叱咤风云的大将军如何自戕。

霍去病慢慢将这柄随他征战四方的长剑抽出剑鞘,剑刃仿佛感受到主人的心绪,竟然微微颤动发出鸣叫。

锋利的剑刃横在霍去病颈部,只要他轻轻一抹,千古将星就会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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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中传来一个声音:“我猜得没错,没人能杀得了你,除了你自己。”

第八章 霍去病之死

霍去病扭头看去,窗外雾霭中悬浮着一位白衣飘飘的仙人,正是六年前教他行军打仗,引导他走上戎马之路的生父。

他对这位生父并无太多感情,相反对名义上的父亲霍仲孺还有些香火,有一次他路过平阳县,拜会了霍仲孺,并将霍仲孺的儿子霍光带回长安加以培养,这种感情也许来自于对父爱的缺失,也许是对母亲和生父的怨恨,总之天才少年骄傲的内心无人能知。

刘彦直对霍去病横剑自刎的死法并不惊讶,也不出手制止,而是跳进室内,大模大样的盘腿坐下,还把脚上一双与时代不符的登山鞋脱下来摆在一旁,汉代还没有椅子凳子的概念,室内铺着苇编成的地垫,进门都要脱鞋,所谓剑履上殿的典故就是这么来的。

“把你手里那玩意放下,咱爷俩喝两盅,唠唠嗑。”

这个世界上,只有两个人能用这种口气和霍去病说话,一是当今皇帝刘彻,二就是眼前这位了。

霍去病颓然丢下长剑,与刘彦直对坐,半晌才道:“你为何今日才来?”

“我只会在你需要我的时候出现。”刘彦直故弄玄虚道,“如果刚才我不出现,你现在已经躺在地上了,你杀人如麻,一定知道割开颈动脉是什么效果,血会像喷泉一样洒满整间屋子,你会慢慢失去力量,身体变冷,意识模糊,然后死去。”

霍去病不说话,眼神依然呆滞,毫无征战杀伐多年的霸气与锐气,倒像是深度抑郁症患者,一言不合就跳楼的那种。

刘彦直暗暗叹气:“怎么,老子远道而来,你打算请我喝一杯酒么?”

足足过了一分钟,霍去病才缓缓起身,敲了敲廊下的铜钟,这是呼唤下人的工具,大司马需要安静,下人们都住在很远的地方,黎明时分依然有人值班,听到铃声后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三个头戴高高纱帽的侍从来到楼下跪倒听令。

“备酒。”霍去病言简意赅就说了两个字。

侍从们一溜小跑穿过庭院去厨房传令置办酒菜,霍去病死于九月,正是仲秋时节,大司马府的后花园略有些萧瑟,大雾渐渐散去,显露出远处高大巍峨的未央宫。

霍去病依旧不言不语,毫无交谈的欲望,刘彦直只好自说自话:“让我来猜猜你不想活的原因,首先,你觉得了无生趣,匈奴人太菜不禁打,你才二十四岁就封狼居胥,横扫漠南漠北,胜利对你来说已经没有了吸引力,刺激不到你的神经,你快了的阈值提高的太多太快,现实已经跟不上了。”

说到这里,霍去病抬眼看了一下刘彦直,露出些许认同的神情。

“但是你最大的敌人不是匈奴人,而是身边最亲近的人,他们的力量,甚至以大司马骠骑将军冠军侯的你也无法对抗,你活得很苦,你骨子里是骄傲的,你喜欢众星捧月的感觉,你喜欢被万民敬仰,被皇帝赏识,被将士爱戴,可是这些你曾经得到过,却又全部失去了。”

霍去病坐直了身子,双眼渐渐有神起来,这些话没人敢和他说,唯有面前这位仙人。

“你十七岁从军出征,一发不可收拾,战功赫赫,直追卫青,也就是你母亲的弟弟,你的亲舅舅卫青,不可否认卫青很善战,但你比他更加善战,也更年轻,有这样两位能征惯战的将军是大汉朝的福气,却不是皇帝的福气。”

这话普通百姓或许理解不了,但老于权力斗争的人一听就明白,功高震主,何况是甥舅关系的两位执掌了汉朝几乎全部军队的将军,当今皇帝刘彻从小就生活在权力斗争的漩涡中,他太明白这其中的道理了,卫青是霍去病都是卫家的人,而他的皇后卫子夫又生下一个儿子,外戚干政,后患无穷,卫家实力扩充的太过迅猛,以至于威胁到了皇权,所以说霍去病的存在,是国家之福,却非皇家之福。

刘彦直接着说:“所以皇帝刻意大力扶持你,利用你年轻人的性格,处处和卫青竞争,将你扶持起来成为另一股势力,以便与卫氏一族抗衡。”

霍去病终于开口,他凄然笑道:“什么卫氏一族,不过是平阳公主府的一群奴仆罢了。”

此话不假,卫家人全都是平阳公主的奴仆,霍去病的母亲卫少儿是女仆,卫青是骑奴,当今皇后卫子夫更是公主刻意培养的舞姬用以送入宫中讨好皇帝,只是没想到投资取得了巨大的回报,卫子夫居然当上了皇后,卫子夫的儿子很有可能成为太子,而卫家的人也非常争气,卫青年纪轻轻就统兵远征漠南,连战连捷,现在又出了一个更能打的霍去病,卫家早已不是奴仆,卫氏一族的实力事实上已经超过了平阳公主。

刘彦直道:“卫氏一族只不过是个称谓罢了,说到底就一个利益集团,平阳公主也是这个集团中的重要人物,他们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再过两年等这个驸马死了,平阳公主会下嫁给你舅舅卫青,如果你现在死了,可就吃不到他们的喜酒了。”

“公主下嫁给昔日的骑奴?”霍去病不可置信的冷笑,但是笑容越来越僵硬,因为他越想越觉得这事儿以平阳公主的脾气绝对干得出来。

“皇帝想借你分化平衡卫氏的权势,可惜他看错了你,你是个武将,不擅长政治斗争,但这由不得你,卫青麾下的将军都投靠到你账下,因为跟你打仗更容易封侯,皇帝也更加宠爱你,慢慢的你有取代卫青的可能性,于是卫家人把你当成了敌人,虽然实际上他们是你的亲人,你感受到了这种敌意,首先想到的是尽力的讨好他们,于是你冒死向皇帝进言,请求将皇子们分封出去,以便卫子夫的儿子顺利继承大统,这件事让皇帝非常失望,从此对你不再信任。”

霍去病如坐针毡,正好侍从们登楼送来酒菜,时间仓促,厨房只置办了冷菜,金盘装着的生切鱼烩,刀工非常了得,生鱼肉切成细丝,看起来如同白色粉丝般晶亮透明,加上豆豉、米醋、清酱、芫荽、大蒜、胡葱,调配的美味无比,酒水是低度的米酒,用铜爵装着,甘甜爽口。

汉朝实行分食制,每人面前摆一个小桌案,各吃各的,互不干扰,侍从们在旁边伺候,帮着倒酒什么的,霍去病挥手斥退他们,继续刚才的话题。

刘彦直夹了一筷子鱼丝品尝,点点头道:“不错。”

“接着说。”霍去病道,他不动筷子,毫无食欲。

“卫氏利益集团其实早就对你下手了,只是你不知道罢了,你杀李敢的事儿还记得?”

霍去病脸色阴沉下来,他当然记得此事,李敢是李广的儿子,因为李广自杀而抱怨卫青,以至于动手杀伤了卫青,这事儿他一直不知情,直到某次在甘泉宫狩猎,有人偷偷告诉了自己,霍去病少年英雄,眼里不揉沙子,脾气极其暴躁,对舅舅卫青的感情极好,他立刻起了杀心,毫不犹豫的当着所有人的面射杀了李敢,李敢是关内侯,郎中令,官爵品级很高,李家也是望族大户,岂能说杀就杀,这事儿虽然后来被皇帝压了下来,但对霍去病的声誉有着致命性的打击。

“别人只知道你光鲜的外表,不知道你内心的苦楚,你是大将军,却不得军心,手下尽是些匈奴降将,只认金银不认人,你是大司马,却在朝堂上没有盟友,只有敌人,他们不会给你出谋划策,只会给你挖陷阱,你是卫家的儿子,却被他们当成敌人对待,你从小就是没有父亲的孩子,母亲改嫁,对你的照顾不够,你缺少亲情,以至于将霍家人当成亲人,你曾经深得皇帝的信赖,却在却被他猜忌,你才二十四岁,不该经受这些苦恼啊。”

刘彦直说罢,举杯一饮而尽,看了看那把剑:“所以你打算自杀,你的死会让所有人满意。”

霍去病不说话,算是默认了。

“死吧,你死之后,刘彻会发举国玄甲兵为你送葬,把你的陵墓修的像祁连山一样雄伟,你会留名史册,成为历史上最善战的将军,可是你甘心么?”

“又能如何?”霍去病绝望的苦笑。

“如果我带你去一个地方,那儿可不太平,匈奴人霸占了中原,烽烟四起,群雄逐鹿,那儿没有人认识你是霍去病,没有皇帝,没有卫家,一切都要从头做起,从小卒到大将军的每一步都要靠你自己走,你愿意么?”

“我愿意!”霍去病激动得站了起来,把桌案都踢翻了。

“那好,你跟我走。”刘彦直起身过去拉着霍去病的臂膀,脚尖一勾将宝剑踢起来拿在手中,飞出窗口,冉冉升起,楼下几名端着烤羊肉的侍者惊愕的抬着脑袋,亲眼目睹了大司马被仙人带着白日飞升。

元狩六年九月,霍去病死讯传出,语焉不详,整个朝堂上下都松了一口气,正如刘彦直所言,霍去病之死会让所有人满意,没有人追究他的死因,包括他的母亲卫少儿,全长安都在兴高采烈的置办骠骑大将军的葬礼。

此时霍去病尚未离开汉代,他和父亲在空中观摩了自己的葬礼,皇帝调遣五郡玄甲军,从长安排到茂陵,规格之隆重,声势之浩大,令他不由得感叹人性之扭曲,他们如果真的不舍,又何必逼死自己呢。

第九章 先遣军

霍去病被刘彦直用乾坤袋装回了基准时空,袋内没有氧气,凝神屏息几秒钟即可,他们落在咸阳附近的农田里,霍去病从袋子里爬出来,环顾四周,影影绰绰看到夜幕下的村庄,似乎并无异常,一抬头,高空中有一架客机正在降落,机翼上有灯闪烁,这下可把他惊着了。

“趴在我背上,闭上眼睛,无论如何不要睁眼。”刘彦直道。

霍去病依言趴在他爹背上,紧闭双眼,然后就感到有风呜呜的从耳畔吹过,温度也变得寒冷起来,若是一般人肯定就吓得不敢睁眼了,但霍去病毕竟是经历过大场面的战将,世上没有什么事能吓住他,好奇心占据了上风,他睁开了眼睛,就看到自己身处万丈高空,脚下是夜晚的山川河流,城市极壮阔,灯火璀璨,远比长安城还要宏大,他不知道,那里是长安的继承者,今日的西安城。

刘彦直飞行速度日益增长,用了两个半钟头便飞到了近江,安全落在郊外人迹罕至处,路边僻静处停着一辆汽车,两人上车,前往江底秘密基地,霍去病被不用马拉就能快速移动的汽车和窗外的车水马龙加摩天大楼彻底震惊了,他问刘彦直这是哪儿。

“这是我生活的地方。”刘彦直答道。

“那就是天庭了。”霍去病深信不疑,大千世界的精彩离奇超出他的想象力,所有的郁闷烦恼不知不觉就抛在脑后了。

抵达秘密基地后,大家听说霍去病驾到,纷纷前来围观,看到这个一身白衣,长发披肩的年轻人后,都觉得和想象中差距比较大,这小伙不但没什么杀气,反而显得很文静腼腆。

刘彦直取来一些黑市购买的基因药物,这是他给儿子准备的礼物,服用这些药物可以增强体魄,具备适当的身体修复能力,这是比较基本的药物,新人类的标配,很容易就能搞到,高端的基因药物都是量身订做,花钱都买不来的。

霍去病毫不迟疑的服用下这些“仙丹”,汉武帝和秦始皇一样,也对灵丹妙药延年益寿颇感兴趣,豢养了不少东方朔这样的假仙人,霍去病跟着皇帝姨夫耳濡目染,对这一套并不陌生。

基地内已经准备好了成套的武器,一领按照宋甲制式打造的铠甲,包括凤翅盔和全套山文甲,精美程度令人叹为观止,汉代的铠甲还比较粗糙原始,只有单纯的铁甲片用皮索缀成的玄甲,武人天生喜欢这些,霍去病一见就爱不释手,当场就束起头发披挂起来,再配上长剑和弓囊箭壶,端的是一员英气勃勃的青年将军。

这就是抵抗组织为了对付姬宇乾和他的新人类计划准备的第一波先遣军,匈奴人的克星,横扫漠北,封狼居胥的一代将星霍去病。

关于霍去病能不能取得重大效果,大家的意见是不一致的,因为霍去病并不是朱元璋那种从底层混起来的草根英雄,他是皇亲国戚出身,起点极高,从军就是校尉级别,有皇帝姨夫和大将军舅舅背书,西汉相对匈奴物质上的优势,有钢铁打造的环首刀和箭镞,而匈奴人还在使用骨镞,再加上有汉武帝这个穷兵黩武的皇帝全力支持,不计成本,才有了霍去病的骄人战绩,让他孤身一人去开辟敌后战场,基本等于送死。

但刘彦直不那么认为,他相信霍去病一定会干出天翻地覆一番事业,力排众议,坚持进行此项任务。

关璐把刘彦直拉到没人的地方质问他:“他不是你亲儿子么,你舍得把你的骨肉往火坑里推?”

刘彦直说:“我去的时候,他正准备自杀,你看他的眼神,满眼都是生无可恋,我送他去那里其实也是为了给他治病,只有战场才能疗他的伤。”

“可是太危险了,以他的性格很难拉起一支队伍,就算拉起来了,也很难撑过三个月。”

“对于武将来说,马革裹尸未尝不是最好的结局。”刘彦直淡然一笑,“战死沙场就是他最好的归宿。”

“好吧,我说不过你。”关璐回头望一眼年轻的霍去病,咂舌道,“年纪轻轻,怪可惜的。”

……

霍去病连同他的装备被发送到公元1282年的某天,这是姬宇乾离开他建立的大周后的日期,近江城正被元军围困,苦苦支撑。

刘彦直也随同前来,父子二人在山巅望着远处的战场,忍不住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城内是汉人,围城的是鞑子。”刘彦直介绍说,“这是另一个世界,只属于你的世界。”

“我需要一匹战马。”霍去病冷静的说,从他眼神中闪烁的火焰可以看出,他开始进入状态了。

刘彦直下山片刻,带了两匹鞍具齐备的战马上来,得胜钩上还挂着长枪和箭壶,两人翻身上马,徐徐下山,山脚下就是元军的连营所在,父子俩对视一眼,不约而同的猛夹马腹,纵马疾驰,向辕门冲去。

这儿是元军连营大后方,足足十万元军在围攻近江,谁也没料到区区两个敌人就敢闯营,短暂的惊慌后,一队骑兵上马围堵二人,还没近身就被霍去病尽数射落马下。

俗话说得好,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这二将在元军四十里连营中如入无人之境,走哪儿杀哪儿,元军大多数都是投降的金军和南宋军队,战斗意志薄弱,遇到硬茬子就怂,两人冲到哪儿,哪儿的元军就潮水一般往后退,偶尔有一两支暗箭飞来,也被刘彦直轻而易举的拨开。

霍去病杀的兴起,仿佛回到了横扫匈奴的时代,他一马当先,枪挑箭射,一路上不知道杀了多少挡路的元兵元将,顺带着烧了十几座草料堆,五个粮草堆栈点,点燃的帐篷更是不计其数。

城头上的周军兵将正在发愁,忽然看到围城元军大营中到处冒起黑烟,还以为是来了援军,但又不敢开城门杀出去里应外合,苦苦等了半个时辰,才看到一员将浑身浴血的杀到城下。

“来将通名。”城头上喊道。

“吾乃……刘去病是也!”那将迟疑了一下,朗声回答。

姬宇乾走后,起义军没了主心骨,谁也不敢擅自放这个陌生人进来,商议了半天也拿不定主意,这时候元军追了过来,这回来的都是正宗的蒙古人,一个个膀大腰圆,骑着蒙古马,穿着厚重的铠甲,挥舞着弯刀围攻上来。

霍去病精神抖擞,摘下长枪,单枪匹马迎着蒙古兵冲过去,他早已抱着必死之心,满腹委屈,满腔压抑,只有在战场上才能得到畅快淋漓的发泄,每当长枪刺入敌人的胸膛,羽箭射中敌人的面门,他才能真真切切的感受到生命的质感,活着的意义。

蒙古人自打进了中原,就没遇到过这么强悍的敌人,宋军虽然战斗力不弱,但长于守城,用各种器械和远程武器打击敌人,在野战中可谓百战百败,长期和弱敌交战,蒙古人的战斗力也下降的厉害,一百多名精兵竟然不能杀掉敌人,反被挑落马下十几名。

城头上的起义军看的真切,这可丝毫做不得假,他们士气大振,用战鼓给霍去病助威,咚咚的鼓声和飘扬的旗帜让霍去病心中熟悉而亲切的感觉油然而生,此刻他完全恢复了最佳状态,不再是饱受政治斗争摧残的孤独青年,而是封狼居胥的中华第一战神。

忽然鼓声戛然而止,义军头目们指着元军大阵中的青罗伞盖惊讶道:“伯颜来了!”

伯颜是忽必烈的重臣,灭南宋的大将,他的名气在中原能止小儿夜啼,可见宋人对其畏惧程度,作为平叛元帅,伯颜本来是极有信心在一个月内灭掉叛军的,可是事实证明,三个月他都打不下一个近江城,这帮造反的家伙可比南宋朝廷军队难对付多了,今天还突然冒出来两个人闯营,十万元军硬是没能拦住,硬是让人家冲到城下。

“不是有两个人么,另一个呢?”伞盖下的伯颜问身旁的将军。

将军摇头:“不清楚,许是被儿郎们射杀了吧。”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伯颜板起面孔道,再看远处一箭之地那位将军,虽然留着胡须,但能看出年纪不大,最多二十来岁,白马银枪,生得一副好相貌。

伯颜不是曹操,虽有爱才之心,也不会在战场上对敌人怜悯,他环顾左右:“谁去帮本帅将此贼的首级取了。”

一名蒙古千夫长自告奋勇,取了弓箭纵马而出,蒙古人向来以骑射功夫见长,在高速疾驰的马背上射箭依然能百发百中,这也是他们在野战中战无不胜的主要原因,蒙古弓是复合弓,虽然小但蓄能极强,初速高,射程远,偏巧这名千夫长还是一名射雕手,在军中射技属于万里挑一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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