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节(1 / 1)
进村的大路上,铺着碎石子,这显然不是村民出的钱。
“这路是谁修的?”沈月萝问身边的秋香。
“主子,您猜呢,”秋香冲她俏皮的眨眨眼睛。
沈月萝不说话了,转过头去看一眼望不到头的石子路。
工程浩大,也只有龙璟的军队可以做到。
这几日,他在外面奔波,连修路这种事,都记着?
“还有哪些村子也铺了石子路?”沈月萝又问。
秋香被她问的笑了,“主子,您当碎石子好弄呢,不说那些大石碎出来,有多麻烦,就是马车运输,听说殿下调了近百辆马车,连着运了两天两夜,才将这条路铺好。”
沈月萝立即明白了秋香的意思。
这条石子路是独一无二的,特别是现在处于灾后重建的紧张时刻。
秋香不再说话,静静的靠在马车边。
王爷对主子的好,其实主子自己有很多都不知道。就连他们冷战那几天,主子也做好多事。
腹部受伤这事,她也是今天早上从小春嘴里打听到的。
小春能告诉她,一定是想让她将这个事传递给主子老大。
不然,小春打死也不会泄露王爷的秘密。
王爷这个人又好面子,什么都不说。
秋香咬了下嘴唇,小心的说道:“主子,我听小春说,王爷受伤,其实是……”
秋香正要把听来的事都说了,马车却刚好驶到曲家门口。
这边也铺了石子,而且铺的很整齐,比大路那边整齐许多。
根生拉紧缰绳,“吁!主子,到地方了。”
郑老爹扛着锄头,正要出门,乍一看见门外的马车,他吓的退后一步,当看清下来的人是沈月萝时,他高兴极了,“是月萝回来了,快进来,你娘这几天正念叨着,你若再不回来,她定要进城去看你呢!”
沈月萝朝他笑笑,“郑叔,我不在的这几天,劳累你照顾我娘,这是我给您做的衣服,您看看合不合身。”
沈月萝捧着一套衣服,递到郑老爹跟前。
“这……这怎么好意思,我有衣服穿,还是你自己留着吧,”郑老爹受宠若惊。
“郑叔,你在说笑吧?这衣服是我特地给您做的,我要留着给谁穿?”沈月萝笑呵呵的将衣服塞给他。
曲氏在院里听见动静,飞快的跑出来,眼眶都红了,“
都红了,“妮儿,你可算回来了!”
沈月萝回握她的手,“担心什么,我每天都能看见郑林他们,也让他们带话,您要是实在不放心,就跟我去城里住,这样就不用担心了。”
“娘不想进城去,娘是怕你在城里受欺负,”曲氏拉着她的手,两人往院里走。
沈月萝忽然拉住她,神情从未有过的严肃,“娘,我有两件事跟你说,那个……我跟龙璟的婚事可能要提前,你别急,先听我把话说完。”
她从龙璟说的,以及孙芸说的话里头,挑了几段好听的话,讲给曲氏听。
曲氏听完,沉默了好一会,最后叹了口气,“也罢,反正你跟龙璟的婚事早已定下,提前就提前了吧,可是成亲需要的东西,娘还没准备好。”
沈月萝朝秋香招了招手,秋香递来一个包袱。
“娘,这是二百两银子,我都给你换成散碎的银子,你也不需要准备什么,我什么都不缺,而且成亲之后,我也不会去王府住,龙璟在外面买了宅子,我们住外面方便又没人打扰,挺好的,”这是沈月萝第一次,正视她跟龙璟的婚后生活。
曲氏将包袱推了回去,“妮儿,这女儿嫁人,当娘的准备嫁妆,那是天经地义的事,娘虽然没有很多的钱,娘买的东西也不一定都是最好的,但那是娘的一片心意,你懂吗?”
曲氏坚持不要她的钱,沈月萝拗不过她。
只好想着,以后将银子变成家里用的东西,买给她。
母女俩谈了一个上午,直到吃饭的时候,才暂时停下。
午饭是郑老爹做的,他手艺很不错,而且从他的语气里,沈月萝也听出,她不在的时候,都是他过来做的饭。
吃饭的时候,根生去了隔壁,跟老四老五他们一起吃饭。
沈月萝还没有将他们全部带走,一是曲氏这边得有人照应。
二是,让他们上山逮的鸟,已经开始母亲驯养。
这事对蛮夷人来说,驾轻就熟。
他们善于驯养野物,有些特别地方的人,还会驯养大雕,用来捕猎。
阿吉的兄弟当中,最小的苏提,对驯养一事最精通。
连小景,他都想驯养,可惜小景不是普通动物,才不鸟他。
郑老爹烧了一桌子菜,还搬了他藏的好酒。
一听曲氏说沈月萝就要提前成亲了,郑老头高兴坏了,直嚷嚷要给沈月萝准备嫁妆。
三人围坐在大桌边,郑老头坐上位,沈月萝跟曲氏各坐一边。
郑老头给三人的杯子都满上酒,“来,丫头,今儿陪郑叔好好喝一杯,下次再喝的,可能就是你的喜酒喽!”
沈月萝笑的牵强,“郑叔,不管多有没有嫁人,你跟我娘,都是我最亲近的人,你们都是我的娘家人,郑叔,我敬你!”
“好好,月萝说的太好了,文君,你也喝,”郑老头亲切的唤曲文君。
一杯酒下肚,辛辣的刺激感,让沈月萝眼睛发涩。
一直到酒过三巡,沈月萝才敢将心里的话往外说。
“郑叔,娘,既然我很快就要嫁人了,之前我想过的事,就不能再拖,郑叔,我不说你也明白,如果你愿意,我娘也愿意,你俩的事,等我成亲之后,立马就给你俩办了,我不希望这事再拖下去,你们先别插话,等我说完。”
知道他俩全都有话要说,沈月萝抢先制止。
“如果郑叔不娶我娘,又或者娘你不愿意嫁给郑叔,那么等我成亲之后,我是一定要将我娘接到永安城去住,因为我不可能让我娘一个人住在这里,绝对不行,这事没的商量,所以你们俩好想想,是答应前者,还是答应后者,我完全尊重你们的意思!”
说完了要说的话,沈月萝也不再吭声,坐等他俩的决定。
郑老头跟曲氏互相看了看,两人的眼神中,有犹豫,有忐忑,有太多的不确定。
但连沈月萝也没想到的是,他俩会答应的如此之快。
曲氏先开口了,“妮儿,其实在你来之前,我跟你郑叔也商量过了,本来还想再等一等,至少得等到一两年之后,你在王府扎下根来,我们再说的,可是既然你这么坚持,娘也知道你孝顺,这事你就做主吧,我跟你郑叔都没有意见。”
郑老头仰头喝了一杯酒,用手一抹嘴巴,“文君说的,就是我的心思,你跟郑林都是好孩子,我们能有你们这样孝顺的后辈,那是我们的福气,月萝,你想怎么办,就怎么办,不管了,就像你说的,人活着,干啥非得在意别人的眼光,只要自己过好,不就行了!”
沈月萝欣慰的笑了,“你们二老能这么想,我真的很高兴,以后呢,永安城跟广阳村都有你们的家,想住哪就住哪,等郑林哥娶了媳妇,再让他生个小娃娃给你们带,那样你们的日子就能过的更加有滋有味了。”
曲氏也笑了,略带皱纹的脸上还沾着点羞涩。
郑老头更是哈哈大笑,一整饭就听他大笑的停不下来。
沈月萝明显的感觉到,把话说开了,这俩人的关系又亲昵了几分。
她不能留在这儿当电灯泡,得让这俩老人,过自己的日子。
吃过饭,沈月萝去看了苏提。
小景舍不得她,因为它的个头越来越高,沈月萝上次没敢把它带进城,怕引起骚乱。
而且小景应该更喜欢山
该更喜欢山林,它在广阳村,时不时就会钻进老山林。
有时隔一天,才会回来。
刚开始曲氏还会担心,到后来,曲氏也习惯它的神出鬼没。
可要是进了城,它再想进山也不容易。
所以,沈月萝准备询问小景的意见,不勉强它。
苏提自己弄了个大型的养鸟笼子,里面分了很多小阁,用来驯养传信鸟。
之前沈月萝也是听说,并未见过实物。
还以为这种叫毕方的鸟,至少得有麻雀那么大。
可惜她想错了,毕方仅有母指长,小巧玲珑,身上的羽毛是黑色的,只有头顶一小撮黄毛,显的特立独行。
沈月萝带着小景,朝笼子走去。
快走近时,小景却不愿意再往前走。
沈月萝还奇怪呢,“怎么了,你该不会是怕毕方鸟吧?”
“小景被它们啄过,”苏提捧着一个罐子,朝她走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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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提个子不高,长相不算好看,但也过的去,五官立体,鼻梁很高,属于丢在人堆,找上八百年,都翻不出来的类型。
在养鸟这事之前,沈月萝从未注意过他。
“它们这么小,怎能伤到小景?”沈月萝显然不会相信,小景是野豹啊!
还有什么是它会怕的?
苏提忽的一笑,“你不信,我试给你看!”
他走过去,打开一个鸟笼子。
毕方尖叫一声,拍着翅膀,只一个回旋,就从笼子里箭似的射了出来。
速度异常的快,沈月萝只看到一个影子,像离弦的箭般,飚了出去。
同一时间,小景扭头就跑。
身后就是院墙,它也没处可跑,就在院子里一会跳上,一会跳下,四处乱窜。
可不管它往哪跑,毕方总能第一时间找到它,用扇着翅膀,朝小景的眼睛抓去。
小景想反击,可这小东西,太小了,它的爪子根本拍不到,反而扇到自己的脸。
苏提得意的笑着,手放在嘴边,吹了声口哨。
毕方鸟攻击的动作一收,小身子再次一个旋转,轻盈又迅捷的飞回笼子里。
沈月萝惊愕的瞪大眼,再看小景,狼狈的好可怜。
“别看它们小,性子可比虎豹还要凶猛,刚捉回来的时候,差点没把笼子啄破,我的眼睛也差点被它们啄瞎,但是只要训练完毕,它们绝对是最忠实的传信者,而且一般捕食动物,都不敢碰它,”苏提将笼子门关好,怜爱的表情,好像对待自己的爱人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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