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6节(1 / 1)
“这个沈小姐也真是个无情无义的,咱们离儿舍命救了她,她却一转身嫁别人去了,做人哪有这么不厚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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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莫子离归京
三天后,终于到了莫子离回京的日子,一大早,老夫人就不断的打发人去城门口瞧,半年不见她的宝贝金孙了,他们夫妇早就想得夜不能寐、抓心挠肝了,恨不能一下子见到了才好。
被打发的人去了一拨又一拨,直到晌午时,莫子离的车子才在一群下人的簇拥下,缓缓的停在了理国公府的大门口儿。
老夫人早就守在大门口等着了,当她见到瘦脱了相的孙子从车上走下来时,心疼得一下子哭出来。
“你这冤家,怎么把自己磋磨成这副样子啊?你这不是要祖母的命吗?”
莫子离大病初愈,虽然清瘦的很,但精神头却很好,见到祖母为他伤感,急忙向前几步,跪在了老夫人的面前,虔诚的磕头道:“孙儿不孝,让祖母费心了,往后,孙儿定好好的守在祖母的身边尽孝,再不任性妄为了!”
听到孙儿一回来就想自己忏悔,还保证以后能守在她的身边儿再不走了,老夫人虽然心里还疼着,但却欣慰了不少,她上前几步,扶起跪在地上的幺孙,老泪纵横道:“能知错就改就好,快起来吧,地上凉,回头受了潮气,腿又该疼了。”
莫青山夫妇也下了车,见老夫人竟然跑到大门外来迎接他们了,不觉又急又痛,忙上前来向老夫人请安。
老夫人看着憔悴的幺儿,清减了的媳妇,又是一阵心疼,连连道:“好,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快进去吧,老爷子在藕香榭里等着你们呢!”
说着,一手扶着孙儿,一手扶着儿子,颤巍巍的往府里去了…。
到了藕香榭,理国公和莫远山早就等在了那里,彼此相见了,难免寒暄一番,理国公看到憔悴的儿子和孙子,心疼的不得了,虽没有像老夫人那样哭眼抹泪儿,但苍老的脸上却流露出了深深的痛意,同时,心中对沈家的过河拆桥之举更加不满了。
“老爷子,离儿说这次回来再不走了!”老夫人喜悦的对老爷子说道。
理国公捋了捋花白的胡须,痛惜的脸上露出了几分欣慰:“嗯,经此一事,总算是懂事了,也算是没白遭这场罪!”
莫远山道:“离儿真的大好了吗?我瞧着脸色还是不太好啊,不如请姚院判过来再瞧瞧吧!”
“是呀,离儿这一病就是小半年,身子一定受损不少,要我看,打明儿起,就安心在家养身子吧!”
武氏也关心的说着,这是他们夫妻跟老夫人事先商量好的,等莫子离回来后就想法设法让他留在家中,不让他去见沈菊花,等慢慢的试探出他对沈菊花的感情,再做定夺。
若是他真的爱上的了沈菊花,非沈菊花不可,理国公府便拼着做点儿不光彩的事,也要帮他把沈菊花抢过来;若他仅仅因为沈菊花像湘云,只把她当成个代替品,那么理国公府就设法再找一个更像的代替品,舍弃她就好了!
莫子离道:“有劳大伯大伯母挂心了,侄儿回来之前,汴州府最有名的叶大夫已经给看过了,说确实已经大好了,大概是这些日子坐车累着了,所以看起来精神短了些,应该是没大碍的。”
理国公道:“有无大碍,回头姚院判看过了就知道了。”
说罢,对此后在下面的人说:“来人,拿我的帖子去太医院请姚院判,着他马上过来。”
莫子离还想出去一趟,看看菊花一家,可听到祖父传了太医,就只好留在家里等着太医了,及至姚院判来了,把过脉后,大惊失色的说:“离公子这场大病,已经伤了七八分的元气,如今表面看来算是痊愈了,实则脉象表明,他的伤寒根本未痊愈,体内的余火也未清干净,须得卧床好好的调养上一阵子才行,不然,积成大病了,就再治不好了……”
他说的非常严重,莫子离也不由得相信了,毕竟姚院判的医术是大晋国人尽皆知的,容不得别人怀疑。
莫青山夫妇也被姚院判的说辞吓坏了,失张失志的张罗着,把莫子离送回到了秋爽斋中,安排他开始“养病”了……
莫子离想去看看菊花,但莫青山夫妇不允许,老夫人也疾言厉色的要求他静心养病,不许想别的,有什么事儿等到病好了再说……
背着他的时候,老夫人沉痛的把沈菊花订婚的事儿告诉了莫青山夫妇,白氏听了,气愤的说:“这个沈家太过分了,离儿为了救他们的女儿,差点儿把命都折了,要不是离儿,他们女儿早化成一抔黄土了,他们怎么能做出这么违背良心的事儿呢?不行,我得去找他们理论去!”
莫青山黑着脸没有说话,但也算是默认了妻子的看法。
老夫人说:“理论又有什么用呢?如今整个京城的人都知道沈家招赘了上门儿的姑爷,咱们要是闹上去也不好看啊,没的像咱们离儿娶不到媳妇儿,非要仗势欺人抢人家闺女似的,照我看,不如你们每天陪在离儿身边儿,好好的探探他的意思,要是他真个非沈家姑娘不可了,咱们说不得也只好仗势欺人一回;要是她在离儿的心中没那么重要,咱们就放开手吧,强扭的瓜不甜,何况那沈家跟皇后还是故交,弄得太僵了也不好!”
老夫人说得很有道理,莫青山和白氏对视了一眼,说:“还是母亲想的周全,全凭母亲安排好了!”
事情就这样决定了,莫青山夫妇便轮流的呆在儿子的身边儿,做起了儿子的心理咨询师来……
一转眼,元宵节到了,往年的这个时候,正是一年中最热闹的时候,因为每年的元宵节,大街上都会悬挂彩灯、表演秧歌和高跷,还有焰火晚会,猜灯谜什么的,热闹的不得了,但是赶上今年国丧,朝廷早就下令,禁止民间的一切欢庆的活动,所以举国上下,一片安静,一点儿过年过节的气氛都没有。
空间里,采薇正带着三个包子做元宵,新磨出来的糯米面,分黄糯米和白糯米,还有她精心制作的三四种馅料,有黑芝麻馅儿的,有水果馅儿的,还有白糖五仁儿馅儿的,用的都是产自于空间的食材,既好吃,又滋养的很。
三个包子不会包元宵,采薇便给了他们每人一块和好的糯米面,让他们坐在一边儿当橡皮泥玩儿,三个包子拿着黏糊糊的糯米面,好奇的把糯米面捏成了各种形状,并不时的把自己的作品举起来,向采薇献宝。
“娘,你探——”
听到一声奶声奶气的呼唤,采薇抬起头,像献宝儿的明珠报以一个温柔的微笑:鼓励说:“珠儿捏的真好,捏的是一个……是一个…。呃…。”
她仔细的辨认了半天,绞尽脑汁也没辩出那软趴趴的一坨到底是什么,后来还是明珠包子脆生生的替自己解释说:“乌堆!”
“啊?是乌龟?”
采薇怔了一下,看着那不成形的一坨,抽了抽嘴角,随即想起什么似的举目四望,确定龟大仙不在后,才违心的小声赞了一句:“哇!珠儿捏的真像哦,简直一模一样,呵呵呵…。”
瑾儿看了看妹妹手里那一坨,粉嫩的小脸儿上立刻显出了与他年纪不相符的鄙夷来,特别是听到母后那句言不由衷的话后,一张鄙夷的小脸儿上顿时多出了受够了的神色,他举起自己手中的糯米手工作品,傲娇的说:“娘,果果!”
他手中的糯米团,已经基本被捏成了圆形,虽然不是很规则,但至少能看出是圆形,把它认定为果果也未尝不可,毕竟大多数的果果都是圆形的嘛!
瑾儿才十几个月大,就能捏出圆形,已经很了不起了。
当下,采薇毫不吝惜的把他狠狠的夸奖了一顿,把不怎么爱笑的瑾包子夸得嘴角都翘起来了。
瑜儿捏了半天,也没捏成什么,失望之余,索性把手里的那块糯米面塞进了嘴里,“啊呜”咬了一口,当采薇把那块糯米面儿抢下来时,糯米面儿上已经多出了两排稀疏的小牙印儿,跟一件抽象的艺术品似的。
于是,把最佳创意奖被采薇颁发给了最小的瑜包子,把他这个无意中的创作也毫不吝惜的夸奖了一顿,夸得瑜儿张开粉红色的小嘴巴,眼睛都笑弯了……
娘儿几个正在空间里愉快的玩耍着,空气中都浮动着淡淡的温馨,这时,外面忽然响起了南宫逸低沉磁性的嗓音:“朕回来了!”
南宫逸处理完政事后,回到御书房,见采薇和包子们都不在,自然知道他们去哪了,便唤了一声。
于是,他倏地消失在原地,被采薇接到了空间里了。
这两年,空间比从前大了不少,大约有七八亩地大小了,里面的灵气变得越发浓郁了,疲惫的时候进入空间,立刻浑身舒坦,觉得每个毛孔都在呼吸一般。
林子里郁郁葱葱,里面的野兔和山鸡到处奔跑,走到林中,随处可见珍贵的草药和人参,虽然原先的人参已经被挖走了大半儿,但是被挖去的地方又都给采薇补种上了,虽然补种的人参年头不如从前的老,但空间里的作物生长速度是外面的十倍,人参种在这里一年就相当于外面的十年,所以,她从不担心人参会被卖空。
空间四周的边缘地带,被采薇种上了各式各样的水果,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南宫逸未曾见过的,比如浑身长刺的榴莲,两三斤重的大芒果,还有可以喝的椰子,还有外壳紫红的山竹等,每种都很好吃,南宫逸常常飞身上去,采摘下来给采薇和孩子们吃。
随处可见活跃的山鸡野兔,野鸡们随处下蛋,每天孩子们都会像寻宝似的满空间里寻摸着鸡蛋,找到后放在库房的一个筐里,留着自家吃或者给外祖母他们送去吃。
灵溪里多了不少种类的鱼儿,都是罕见的观赏鱼,是采薇准备开一家专门儿卖观赏鱼的宠物店准备的,大晋国富庶,百姓们也乐得花钱买乐子,所以,她的宠物店一定会大赚一笔的,别的不说,就光是建安侯府进的凤金鳞鱼,就可以卖它几万两的银子。
当然,这个计划得等服完莫太后三年孝再说……
南宫逸进入空间,很快找到了采薇和孩子们,见到采薇正在包元宵,便也想要去帮忙,采薇说:“我这儿都差不多了,你去抓一只野鸡杀了收拾了吧,待会儿给你们炖鸡汤喝。”
于是,男人听话的出了小院儿,往林子里去抓鸡了。
今儿是十五,采薇预备像模像样的整治一桌儿来跟夫君孩子们庆祝,所以,不仅预备炖一锅浓浓的鸡汤,还命御厨做了一只酱板鸭,凉着切盘就可以,不辣,有一种桂花的甜味儿,穆采薇很爱吃。
鱼准备清蒸,用孩子们最爱吃的凤金鳞鱼做食材,做了一条蒸鱼,外面浇汁,色香味俱全,想想都能让人食欲大动。
不过,只有鸭子是御厨做好的,其余的都等着男人去做,不是她不做家务,昨日晚上说好的,要是折腾她,今日的活计就他一个人全包。采薇被男人折腾的腰都要断了,今儿还能撑着分担他一些,已经很不错了!
南宫逸抓了鸡,杀死后用热水烫了鸡毛,又连续换了几盆热水清洗,去除鸡内脏,将鸡收拾得干干净净后,带到了厨房中,跟采薇一起忙活起来,两人便干活边聊天儿,倒也不寂寞。
“朕刚刚收到鲜卑来的边报,鲜卑的内乱已经结束了,一个叫贺兰昊的王族子弟夺得了大位,不日即将登基了。”
“这么快?这个贺兰昊到底有什么能耐?为什么是他夺得大位了?”采薇嘴里问着,手里已经包完了最后一个元宵,她将包好的元宵整齐的摆在竹帘儿上,放进了存放食物的架子上。
“具体他是怎么夺得大位的朕也不清楚,不过,听说他今年才二十岁,骁勇善战、足智多谋,能成为这场王位角逐最后的胜利者并不奇怪。”
“那,他会按照惯例娶了朝瑰做他的王后吗?”
“会的!”
南宫逸异常笃定:“他刚登基,天下局势尚不稳定,所以一定需要咱们大晋给他做后盾,想拉拢大晋,最好的办法就是娶了咱们大晋的公主做王后,何况,朝瑰长的还算漂亮,人也够聪明,他应该不会拒绝的。”
说话间,鸡肚子里已经被他塞进了香菇、枸杞,葱段、香菜等调味,随后便被他下锅了。
灶堂里燃着耐烧的果木,火苗跳动,哔哔啵啵的,无须经常添柴火。
“薇儿,你看着锅,我去捞一条凤金鳞鱼过来蒸。”南宫逸交代了一句,起身去外面捞鱼了。
几个包子已经玩儿够了手中的糯米团子,见爹爹往外去了,便纷纷的迈着小短腿儿追爹爹去了。
厨房里清净了,采薇趁机点了另一个灶,炸了些肉丸子,甜辣花生,小麻花,江米条,炸大红枣等点心配菜,又做了两道凉拌青菜,加上南宫逸即将做的蒸鱼,能摆满满的一大桌子。
有好菜,自然少不得喝上几杯,采薇去了院子中的榕树下,抱了一坛子果酒回来。老实说,这果酒真真是好喝极了,甜津津的,甘冽芳醇,采薇和南宫逸都很喜欢喝,只是,每次南宫逸喝过酒后,总是酒后失德,把采薇折腾得求饶不迭的,所以,尽管爱喝,采薇轻易也不肯让他喝的。
但是今天是元宵节,家家团聚的日子,采薇怕他响起莫太后和朝月来心中伤感,所以便冒着自己被他折腾的危险,抱了一小坛子的果酒回来,打算一会儿吃饭的时候跟他对酌。
饭菜终于都做好了,一家五口儿坐在了桌旁,采薇给南宫逸倒了一杯酒,递到了他的手中,自己也斟了一杯,打算一会儿陪着他喝。
“逸,待会吃完饭你打算做什么?”
“……”
南宫逸沉默片刻,抬起头,俊美的脸上带着慵懒的笑意,他的眼神魅惑,仿佛能摄魂一般,采薇很多时候不敢和他对视,就怕被蛊惑了,失去自我。
“哎,你怎么不说话?”
采薇低头,忙着给明珠夹一只鸭腿儿,她刚刚已经给瑜儿夹了一个,瑾儿不喜欢吃鸭腿儿,正挥舞着胖胖的小手,在跟一只鸡翅作斗争。
“做你。”
片刻之后,南宫逸戏虐的吐出两个字,然后举起了酒杯。
采薇的大脑有瞬间的短路,和他干杯,一饮而尽之后才懵懂的反应过来,什么,做…。她?
南宫逸的眼底渐渐浮现出笑意,如平静的水面荡漾的波澜,每次语出惊人,自家娘子的反应实在太有趣,原本他是想说去栖霞宫给太上皇请安的,但看到她那认真的模样,话到嘴边,不知不觉就变了。
被自家夫君调戏,采薇闹了大红脸,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嗔道:“不要脸!”
明珠听了母亲的嗔怪,鹦鹉学舌的跟着说了一句:“不要撵——”
把采薇逗得“噗嗤”一声笑了,南宫逸摇摇头,无奈的笑起来……
桌子的旁边儿,有一张小矮桌儿,上面摆放着跟大桌上一样的饭菜,长眉、鹦哥和龟大仙等,坐在小矮桌上吃着,龟大仙本是火上房不着急的性子,但是跟他们一起吃饭后,便不由得把自己的速度提快了许多,因为鹦哥儿和长眉吃饭的速度简直太快了,有的菜转眼之时就被它们吃光了,为了自己不被饿肚子,龟大仙也只好打破了自己慢了几百年的习惯,也变得速度起来…。
这一桌子的配菜中,油炸大枣是众最好吃的,饱满的大红枣上,裹着一层芝麻和薄面,又脆又甜,配着果酒滋味也好,几个奶包子都吃了不少。
吃过饭,采薇带着孩子们去睡觉了,南宫逸出了空间,去栖霞宫给太上皇请安,虽然明知道太上皇十有*不会见他,但是该尽的义务他还是必须得尽的。
太上皇已经一年没出来了,连太后死了他都没什么动静,已经完全醉心于修行之中了,等闲不肯轻易踏入红尘中……
……
一转眼,就到了阳春三月。京城的三月是春暖花开的季节,也是采薇最不喜欢的季节。这个时节冰雪消融,万物复苏,可这路上到处是雪溶化后变成的水,有时候的时候房顶,屋檐的落雪融化,滴滴答答流淌,和下雨一般。
在宫里有青石板路还好一些,到了宫外的弄堂里,因为是土路,车马一过,泥水飞溅,周围的百姓们可要遭殃了,衣衫裤脚都是泥点子。
采薇最不喜这样的气候,每天躲在空间里不出来,宫里的潇芷和春柳对她的神出鬼没已经见鬼不怪了,两个人都心照不宣的帮她守住门儿,任由她在寝宫内自由的出入空间,她们也不来过问,更不来打搅,采薇只有在有事时才会出来待一会儿,其余的时间,完全都呆在空间里。
这两天,她一直在研究慈海真人留下的库房里的各种青菜的种子,春天到了,她想向百姓们推广几样好吃又有营养的青菜,不然,大晋国百姓们所吃的青菜太单调了,无非就是茄子、豆角、白菜、菠菜、黄瓜、冬瓜等等,像紫甘蓝、西兰花、番茄之类的青菜还没有见过呢,所以,她挑选了一些她认为值得推广的青菜,在空间的一块空地上种了下去,准备收获后,利用收获来的种子,在大晋国大面积的推广种植物!
这个时节采薇虽然不喜,菊花很喜欢的很,因为天终于暖和了,她终于可以脱去臃肿的棉袄,换上利落的夹衣出去玩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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