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8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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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子!为夫!

听到这两个称呼,采薇的脸蛋儿热了一下,咳了一声,嗔道:“少浑说,快吃饭,当西我把你赶出去!”

南宫逸好脾气的笑起来:“好,我闭嘴就是了,再浑说贤妻就要变成河东狮了!”

说着,笑着夹起一块嫩白的鱼肉,放在自己面前的吃碟里,细心的挑起鱼刺来。

采薇白了他一眼,小声嘀咕了一句“不要脸!”

便低下头去吃饭了。

这餐饭是她在空间里做好拿出来的,用的原材料都来自于空间,所以每样东西都很好吃,特别是米饭,用灵溪水蒸出来的米饭又白又香,就算没有菜,光吃饭也能吃下一大碗。

采薇正埋头吃着,碗里忽然多出了一块儿精白的鱼肉。

“来,吃鱼!”

采薇微怔了一下,随即夹起那块儿鱼肉放进了嘴里,顿时,一股海鲜特有的鲜香在口腔种法弥漫开来,让采薇清秀的眉眼弯了起来,她觉得这块儿鱼肉的味道真真是鲜美至极,比她从前吃过的鱼都要好吃!

“来,再吃点儿蟹肉吧!”

南宫逸剔了一壳子的蟹肉,送到了采薇的面前,语气温柔的像是在哄孩子。

这一桌子菜,本来是做给他吃的,结果倒成了他来哄她吃了。

采薇有点儿过意不去了,她夹了一块儿带着筋头儿的酱牛肉,放在他的吃碟里。

“别光忙活我了,你也吃!”

这是采薇第一次夹菜给他,从前在她闺房里养伤的时候不算,那时候她给他夹菜是他威胁来的,而现在,是她心甘情愿的。

这项认知,让南宫逸感到很窝心,他夹起那块儿色泽红润的酱牛肉,放进嘴里细细的品尝起来。

小妮子做的酱牛肉,肉质松软、细嫩,肉块儿中油花分布均匀,肉筋极肥肉极少,吃起香嫩不腻,软烂醇香,那味道,和他在军中吃的那些粗劣的伙食有着天壤之别。

“好吃吗?”

采薇满脸期待的问。

她对自己的厨艺很有信心,但还是担心他在富贵乡中长大,把胃给养叼了,等闲之物合不了他的胃口。

然而,南宫逸给她的回答是,温暖的一笑,又夹起一块儿,放进嘴里。

见他喜欢吃,采薇就放心了,因为担心他在军中的伙食不够好,她将早上在蒙奴人那里买到牛肉选腱子全部都割了下来,做成了酱牛肉,准备给他带回到军中去,以后若是军中的菜不合口味,也可以切一块儿来下饭。

剩下的牛肉,她把它们全部都做成了牛肉干儿,牛肉干儿是脱水的肉类,味道鲜美,且可以保存很长时间,既可以下饭,又可以当零食吃,若是有了这两样东西,以后在军中的伙食在难以下咽,有了这两样,也能少吃不少的苦头。

大概是在军中伙食太差,也可能是因为采薇亲手做的饭菜很香,这顿饭,南宫逸吃了很多,那盘儿凉拌蕨菜和那盘儿葱油螺片都被他给吃光了,酱牛肉和清蒸鲑鱼也吃了不少,还吃了满满的一碗白米饭。

吃过饭,采薇唤了顿珠姐妹进来送水,她和南宫逸洗了手,漱了口,就命顿珠姐妹把剩下的菜撤下去,给她们姐妹二人散福。

顿珠和丹朱大概许久都没吃到肉了,把那些肉菜拿到外面后,便坐在窗下吃起来。

采薇听到她们狼吞虎咽的咀嚼声,不禁想起刚才的话题来,她看着男人,问道:“对了,你不是说吃完饭再告诉我什么是女儿礼吗,现在饭已经吃完了,告诉我吧。”

望着她好奇的大眼睛,南宫逸宠溺的一笑,顺手将她拉坐在自己的腿上,低声说:“既然薇儿想听,我告诉你就是了。”

采薇被他抱在腿上,有几分微囧,但一想到两人将来还要做比这更囧的事儿,便没有反抗,只乖巧的坐在他的怀中,只当是自己提前体验与他的亲密了。

南宫逸见她没有反抗,反倒红着一张小脸儿乖乖的依偎在自己的怀中,像极了一只安静乖巧的兔子,心中顿时软的一塌糊涂,情不自禁的在她的脸颊上轻轻的抚摸起来。

“所谓女儿礼,就是用刀子割掉女孩儿身体的一些部位,然后在用线缝合,很残忍,每年都会有不少的女孩儿为此死掉……”

他说得很笼统,没有说割掉那个部位,也没有说要怎么割,怎么缝,像是不愿她知道这些事儿一般。

但是,不用他说,采薇也已经明白了。男人口中的女儿礼,正是她那个时代非洲、印度等落后国家对未婚女孩儿实施的一种残忍的仪式,她那个时代的人都知道。

而且,联合国还下达了法令,认定割礼属于违法的行为,没想到这种恶心愚昧的习俗在这里竟然还存在,这是太可恶了!

这些残忍的残害女性的行为,采薇是非常抵制,也是非常痛恨的,怪不得顿珠姐妹宁可在大晋要饭,也不愿回到蒙奴去,换做是她,她也情愿出来讨饭,也不要回到那种愚昧野蛮的地方。

“这些愚昧残忍的习俗真是太过分了。”

采薇愤怒的说:“南宫逸,等咱们打下岭北,宣布的第一条法令,就是把女儿礼废掉,谁要是再敢对女孩儿实施女儿礼,就将他的兄弟切下来,让他也尝尝被割阉的滋味……”

她的一句‘等咱们打下岭北’,着实取悦了南宫逸,他扬起唇,暖暖的笑着:“好,都听娘子的!”

虽然南宫逸好脾气的依了她,采薇怒气尤为消,她握着拳头恨恨的说:“还有,那些主张自己女儿行‘女儿礼’的父母,一经被查出,当论残害幼童罪处,没收他们全部的财产,驱逐他们,让他们变成无家可归的乞丐…。”

因为愤怒,她那双清澈的大眼里跳动着两簇愤怒的火花,精致的鼻翼一张一翕,气息也变得粗了起来,柔软娇嫩的嘴唇也抿得紧紧的,仿佛要咬人一般,瓷白细腻的小脸儿上满满的都是怒气,虽然是在愤怒,可那生动的表情,精致的五官,却美得让人叹为观止,

南宫逸默默的看着她,觉得她身上的每一个部位,都完全契合他的审美标准,仿佛她就是上天特意为他量身定做的一般!

蓦地,他忽然一压,毫无征兆的吻住了她的双唇。

采薇正怒着,被他猝然一吻,登时大囧,一面推脱,一面含糊不清的低斥:“南宫逸,你……唔…。别…。”

最后,她的声音被淹没在了男人忘情的吮吸中……

采薇被他吻得几乎缺氧了,两世为人,这是她严格意义上的第一次接吻,本想留下一个甜美深刻的印象,以作日后美好的回忆,可惜,男人的吻技实在不敢恭维,差劲儿的像一个没吃过肉的毛头小子,除了一味的进攻,一点迂回都不懂,采薇真不知该为此庆幸,还是该为此郁闷。

哎,连接吻都不会,他这是有多纯洁啊!

南宫逸有军务在身,不能长期离开军营,跟采薇又腻歪了一会儿,就回去了。

临走时,采薇将做好了酱牛肉切成一块儿一块儿的,用油纸包好,又在空间里摘了许多青菜,让他带回去,嘱咐他留着以后军中伙食不好的时候切来吃。

南宫逸接过采薇递给来的东西,心里暖暖的,忽然觉得自己就像一个即将离家的丈夫,而她,就像是一个准备了大包小包,为丈夫送行的妻子一般,虽然没有什么华丽的语言,但最质朴的行动,就是她真情流露的最好的诠释。

“军队明日休息一天,后天就要翻山去打岭北了,我明天大概来不了了,你要好好的呆在这里,等我得了空,就过来看你……”

南宫逸低声嘱咐了几句,带着追风和逐月,恋恋不舍的离开了。

南宫逸走后,采薇回到写了一封家书,让鹦哥给爹爹送去。

一晃,她离开京城已经三天了,家里还不知是什么情况呢,祖母的眼睛不知好了没有? 娘是身孕是否安泰?两个小娃子是否用功读书?还有她的铺子,这些日子她不在,不知有没有顺利的经营?

这些事,都是她最挂心的,偏这会儿她又不能回去,只能靠鹦哥传信给家里,以此来安父母之心。

鹦哥走后,采薇独自一人到街上去了,将顿珠和丹珠留在了客栈里。

她打算在此买一座庄子,南宫逸和蒙奴的仗马上就要开打了,她需要一座庄子来存放她为南宫逸提供军需物资,而且,有了庄子,自己在这里居住也会方便许多的。

这次买庄子,她没有像从前那样去找中人,而是采买了几样礼物,去了知县大人的府上,却求见知县大人的夫人崔氏。

青县不同于京城,这里与辽丹和蒙奴比邻,属于边境城市,治安不是很好,采薇怕自己遇到骗子,所以让崔氏帮忙购买,尽量避免遇到骗子的可能。

来到知县大人的府邸,采薇通报了自己的姓名,让门口的小厮进去帮忙通报一声。

------题外话------

今天,由于某种特殊的原因更少了,求谅解,嘤嘤嘤…。

☆、第四十一章 沈菊花

采薇被请进了县令大人的府邸,由一个婆子领着,向崔夫人平日里常呆着的小花厅走去。

路过府中的花园时,看见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迎面走来。

那少女面孔略圆,皮肤白净,眼睛亦是圆圆的,灵动有神,头上梳着祥云髻,鬓边斜插着一支仁风普扇簪,身着一袭樱红的团锦琢花衣衫,脚上穿一双云丝绣鞋,通身的打扮,既贵气,又不显张扬,一见便知是大家的小姐。

果然,婆子见到少女后,立刻停住脚步,向少女行了一礼,叫了声:“大小姐!”

那位大小姐没理会婆子,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却定在了采薇的身上,面带不善的看着她,问那婆子:“她是谁?来家里作甚的?”

婆子道:“回大小姐,这位姑娘是夫人的客人,是来拜访夫人的!”

“哦,这样啊!”

少女拍了拍胸脯,如释重负的舒了口气,吐着舌头笑道:“吓我一跳,我还以为又是那些个溜须拍马的给爹送来的小妾呢!”

小妾?

采薇的额角划出一片竖线,自己明明都这么端庄了,怎么还能看起来像小妾呢?还是这位小姐的爹爹经常有人送小妾过来,所以她看谁都像小妾?

不过,虽然被这女孩儿误会了,但采薇对她的印象并不坏,所谓面由心生,女孩儿生就一副单纯可爱的模样,让人想讨厌她都难。

“见过大小姐!”

出于礼貌,采薇也向少女福了福身子,算是打招呼。

那位大小姐一点儿架子都没有,笑眯眯的说:“不必多礼,刚刚是我误会你了,对不住的很,姑娘可千万别怪我哦!对了,我叫沈菊花,姑娘叫什么名字?”

沈,菊花!

听到这个名字,采薇顿时嘴角狂抽,被沈小姐这个极有喜感的名字给雷到了,她真是想不明白,古人为什么都这么喜欢菊花,并赋予了菊花许多高雅的称谓,难道他们都看不出来,菊花和人体的某个部位极度相似吗?还是后人太过猥琐,把原本高洁的花中君子给亵渎了!

她家里的丫鬟春柳,原来的名字就叫菊花,后来她受不了这个名字,才改成春柳的。

不过,沈大小姐的名字她可没权更改,只能尽量适应了,因此,采薇忍着滚滚的天雷,含笑客气道:“不知者无罪,况且,沈小姐嫉恶如仇、爱憎分明,采薇佩服还来不及呢,又怎会怪罪沈小姐?”

沈菊花眨了眨眼,“噢,这么说你叫采薇?这名字可真好听,哪像我的名字,沈菊花,哎,俗气死了!”

采薇抿了抿嘴,将即将喷薄而出笑意硬是憋了回去,心里寻思着:菊花小姐,你若是知道菊花的另一层含义,就不止会抱怨俗气了......

一直站在沈菊花身后的一个婆子开腔说:“大小姐快别这么说了,您的名字是老爷亲自取的,老爷最爱菊花的气节,才给您起了这个名字,别的小姐羡慕还来不及呢!”

沈菊花撇了偏嘴,哼了一声:“说什么‘芳菊开林耀,青松冠岩列;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百花中,’听着倒像是他多有气节似的,结果呢”

“大小姐!”

刚刚立在沈菊花身后说话的婆子,忽然开口打断了沈菊花的话,似乎想阻止她说出什么,见采薇向她投来诧异的目光,才缓下语气来,赔笑对沈菊花说:“夫人还在等着这位姑娘呢,大小姐若是跟这位姑娘还有话说,不如等夫人见过了她在跟她聊,不然夫人该等急了!”

沈菊花的话被婆子打断了,脸上不禁有些不高兴,但却也没有怪罪她,只上前挽住了采薇的手臂,说:“反正我现在也没什么事儿,就跟采薇一起去吧!”

说罢,拉着采薇一径离开了。

服侍在沈菊花身后的几个丫鬟婆子急忙跟了上去,跟在了采薇和沈菊花的后面,簇拥着二人,来到了崔夫人常歇的小花厅里。

进去时,崔夫人正穿着家常的旧衣裳,坐在拔步床上看账本儿,榻边儿的矮几上,还摆了算盘、茶杯等物。

“娘——”

沈菊花一进屋,就松开了采薇的胳膊,笑嘻嘻的跑到崔夫人身边儿,贴着她的身子坐了下来。

崔夫人一脸慈祥的摩挲着她的头发,笑嗔道:“瞧你,都多大的人了,还跟娘撒娇呢,也不怕被人笑话。”

沈菊花吐了吐舌头,说:“采薇才不会笑话我呢,再说,没准儿她在家里时比我还能撒娇呢!”

采薇笑了笑,也没反驳她的话,上前一步,对崔夫人恭恭敬敬的的福下身子,问了声好。

崔夫人笑道:“早上刚跟你分开,你这丫头就巴巴的寻上门来,可是有什么事有求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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