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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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雅如风,常伴吾身。”

“……服。”

世人是怎么赞叹他的来着?公子世无双,光华斐然殊。公孙异叹了一口气,真想让天下人看清此人华而不实附庸风雅的真面目。

“别光服,把船上的血擦干净。租来的,弄脏了要赔。”

“……我擦?”

“不要口出秽语,不雅。”

“我是说为什么你弄脏的要我善后!我堂堂追魂公子——”

话未说完,斐然殊身子一歪,病蔫蔫地又吐出一口血,“斐某,有伤,在身。”

“草!”公孙异自认无法做到这么不要脸,只好心不甘情不愿地挽起袖子。

放眼小舟,并无可擦拭之物,又不想撕坏衣物,公孙异趴在船上想了下,灵机一动,站起身来,双手运功卷起左右两边的湖水冲刷小舟:“哈哈哈哈哈哈,我真机智!”

机智的公孙异很快地将小舟冲洗干净。

快到斐然殊根本来不及反应。

斐然殊坐在舟上,望着没到他腰处的水,说:“总有一天,我会被你蠢死。”

公孙异大手一挥,潇洒道:“没事儿,这点水,再弄出去就行了。”

斐然殊闭眼,一脸生无可恋:“不,船被你砸了个洞。”

……

行歌吞下最后一口煎饼果子,望着湖边的两条“尸”,陷入了沉思。

原本只是听闻太湖日出很好看,特来夜宿,结果目睹了一人击穿船身到两人被冲上岸双双昏迷的全过程,她有那么一瞬间的犹豫——过程中两人毫无挣扎反抗怎么看都像是在自杀?救了会不会多此一举?他俩要是决定再自杀一次岂不是浪费了她的好意?

也只有这么一瞬间的犹豫,行歌便决定了,救。

首先,这个腰间别着笛子的男人长得很好看。

其次,另一个男的更好看。

总结:要是妙善法师在的话,也会这么做的。

行歌首先探了探二人颈间脉搏,笛子男还好,脉象比较平稳,应该没喝太多水,另一个男的就惨了,脉搏虚弱,有断绝的危险。行歌脑中还没想好怎么做,手就有意识一般按压起了男子的胸口,按压了十几下之后,迅速用手粗略清洁了下男子的口腔,而后捏住他的鼻子朝他口中吹气。

如此循环数次后,男子终于开始呕水,脉搏也渐趋恢复。

行歌累坏了,瘫坐到一旁,一偏头,正好对上笛子男,也就是公孙异目瞪口呆无语凝噎的脸。

面面相觑。

行歌十分大气地拍胸脯说:“不用谢我。”

公孙异看了看皱着眉仍未清醒的斐然殊,又看了看一脸坦然无伪的行歌,回想方才看到的她的举动,虽然大致看得出是在救人,可如此救法……爱面子某些方面又有洁癖的斐然殊能接受吗?

突然看清行歌衣着,公孙异瞠目道:“你……你是道门中人?”

行歌腰板一挺,自豪地点头。

公孙异顿时面露苦色,“咳,仙姑,为了你的性命着想,你还是快走吧。”被一个道姑如此救法……爱面子某些方面又有洁癖的斐然殊恐怕更不能接受吧?

“哦。”行歌二话不说起来收了包袱走人。

路过二人时,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果然是因为不容于世的爱情而殉情的情侣啊,眼瞅着被我救了撞破□□,碍于救命之恩又不能杀了我,只能赶我走。

……咦,我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想法?

行歌拍了拍脑袋,意识到自己又发病了,不禁加快了脚步。

“等等,仙姑,可否告知名号?救命之恩,来日必报。”

嘴上这么说,公孙异心里想的却是,唉,斐然殊这人恃貌傲物眼高于顶,说这是他的初吻也不无可能,总归要替他知道对象的名字,才不算太冤枉。

行歌心道,这小白脸是反悔了假意放我走实则要事后追杀吗?!

这么想着,便脱口而出道:“不要问我叫什么,记住,我姓雷。”

言毕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雷……”

就在公孙异沉吟之时,斐然殊醒转了。他缓缓起身,望着夜空,星子错落,在浩瀚苍穹之中显得那么渺小,想来凡人在星子眼中也是如此。不过就算是星子,也有晦明之分,人亦然。

“公孙异,今日月色不错,不如你我割袍吧。”

“为什么啊!我不是把你救回来了吗!”

“你愚蠢的气息,实在影响斐某的风度。”

“可是我会吹笛啊!”

“不要再留恋斐某了,斐某要换个水性好的人做好友。”

“可是我会吹笛啊!”

“你能换一句吗?”

“我的笛声可以烘托你出场时的风雅啊!”

“……有理。暂不割袍。”

身为天下江湖武林仲裁,其实武功如何绝顶反而并非首要。首要是使人心悦诚服。如何使人心悦诚服?以德以行,以姿以容。德,需要日久见人心,而最立竿见影有效的就落在行、姿、容之上。故而保持风雅,至关重要。

此外,乐声还可分散注意、降低心防,亦属心理战技巧之一。虽然他也精通音律,琴艺更是一绝,但背着琴到处跑,累。有人代劳,自然最好。

斐然殊被说服了。

就在公孙异松了一口气之时,斐然殊突然端肃着脸,问道:“公孙异,跟斐某说实话,在斐某醒来之前是不是发生了什么?”说完又舔了舔唇,皱着眉头,一脸思索。

公孙异心中警铃大作,默默退后两步,小心翼翼地试探:“你怎么会这么觉得……”

斐然殊又细细舔了一遍唇,脸上表情越发凝重。

大事不妙啊,被他知道他嘴巴的贞操被人玷污一定会迁怒于害他落水的他,被他绝交事小,以后再也不能去天下第一庄蹭吃蹭喝蹭武功、避寒避暑避难这才事大!

三十六计,走为上!

主意一定,公孙异趁斐然殊功力尚未完全恢复,连忙施展绝妙轻功扬长而去。

看得斐然殊是一头雾水:“斐某只是想问,这满口的煎饼果子味儿从何而来……”

☆、我是上仙,你别笑

时序入秋,漫山枫染。行歌离开太湖后,漫无目的,一路踏莎而行,游山玩水。

行至村落,便招猫逗狗,蹭吃蹭喝,为村民观星测雨换得一些干粮。

行至城镇,便支个小摊,测字卜卦代写书信,也能混个三餐温饱。

就这样走了月余,行歌来到四方城。四方城比行歌到过的任何一处都要热闹繁华,遍地的酒肆歌坊,满街的新奇玩意儿,商户林立物繁人胜,就连街道也分为行人道与车马道。

一品居的酒,太平苑的舞,骑鹤楼的点心,很快地将行歌攒下的积蓄掏个精光。

于是行歌又操起老本行,在街市口支了一个算命摊子。

年轻女冠独行毕竟扎眼,行歌生得不丑,言行又介于方外之士与精神病人之间,久而久之也闯出了点小名号。四方城里提起行歌仙姑,谁不是竖起拇指,说一句十卦九不准呢?

不错,行歌是没学过周易之术,卜卦也只懂个架势,算命全靠察言观色。但她收费低廉,嘴皮子耍得又有趣,四方城的城民们纵使知道不准,还是乐意花上几个铜板与她聊上两句。

说来她并未受箓,算不上女冠,穿着道袍着实有坑蒙拐骗之嫌,却也是事出有因。

一来她查看了包袱,那身所谓她来时所带的衣裳,分明是件嫁衣。若是个寻常女子,定要苦恼纠结自己究竟是何身份,是否已有婚配?夫婿何人?又为何身着嫁衣昏迷失忆?是途中遭遇强盗还是被抢亲?可行歌不是寻常女子,她是个异常心宽的,看到嫁衣转手就扔了,管它前尘是缘是债,忘了就是忘了,旧物留着也是祸患,毁尸灭迹最好。

二来她是有病,又不傻。本朝以道为尊,女冠总比寻常女子多些自由与尊重。像妙善法师,虽为女子,却比男子更贵重,每年宫里都要请她去讲课。她喊穷,唉,谁信。

拿她二十两真不冤。

那包袱里除了随身衣物,还有一个锦囊,内藏一颗珠子,上书镇魂二字。

行歌拿起它,它便隐入行歌掌心之中。

行歌想,她一定是个上仙,下凡来历劫。

妙善法师知情,所以赶她下山。

嗯,以后飞升重列仙班了要好好提拔一下她,加持一下洗月观什么的也必不可少,至于狗蛋这个病友,收她在身边做个炼丹的小童好了。啧,不知她在天上人缘如何?一定是羞死百花闭嫦娥,男仙爱慕女仙妒,唉,她真是个罪孽的小人儿。

行歌想得太投入,忍不住嘿嘿嘿嘿笑了起来。

“行歌,行歌!”

几声呼唤,行歌一惊,醒过神来,只见摊子前不知何时竟呼啦啦站了一大群人,叫唤她的正是隔壁卖字画的游子仙 。游子仙是前两年金榜题名的探花郎,好好的天子门生不去做,却跑来卖字画,也是个有病的,心疼他。

这游子仙不似旁人重道,从不叫她仙姑,心情好时叫行歌,心情不好就是疯子疯子地叫。平日里见她总没好脸色,今日倒是笑容灿烂。

只见他拢着袖,让了让身子,笑眯眯地说:“行歌啊,有差爷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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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爷?行歌有些摸不着头脑,还愣愣地问:“差爷测字还是看相?”

亏得本朝尊道,差爷也懂得先礼后兵,拱了拱手施了个礼,道明来意。原来四方城城规严明,商户摊贩均需登记在册方能营生,行歌这摊子一摆月余,属于无证营业,违法乱纪。

行歌从布袋中倒出这几日攒下的一钱银子,笑道:“贫道初到四方城不久,不懂规矩,给差爷添麻烦了。这点银子,请差爷喝茶。贫道明日便上衙门,办清一切手续,还望差爷海涵。”

原本差爷是可以收了银钱,睁只眼闭只眼的,奈何……

“行歌仙姑,不是我们不通人情,实在是有人密报,说你冒充道门中人,坑蒙拐骗。”

行歌瞪圆了双目,受伤的眼神扫过周围众人,蹙眉捧心,倒退两步,语声怆然道:“你……你们……贫道对你们的一腔赤诚之心,终究是错付了!贫道代表无量天尊鄙视你们!”

众人连忙看天。

只有游子仙仍是满面笑容,腰板挺得笔直,平白高人一等,扬声道:“疯子,别忙着唱念做打了,你若是真的,便拿出那劳什子符箓来给差爷看,你若是假的,呵呵。”

“哦,符箓啊……”行歌神色一滞,默默拿出包袱,有一茬没一茬地找着,心中陡然涌起一阵沧桑。符箓她就是没有啊!有的话她还会在这儿吗?有的话她早就在洗月观修真养颜踏上人生巅峰了!唉,是劫躲不过,看来只能暴露她是上仙这个秘密了,嗯。

“咦。”

一声惊叹,只见游子仙敛去满脸笑意,拿起从行歌包袱里掉落的一本南华经,“这……”

两位差爷都知这位游子仙的事迹,知他见多识广声名远播,虽从不曾入朝堂,时至今日仍有不少朝中要人想招他入幕。此刻见他神色大变,不由凑过去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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