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节(1 / 1)
光想想,就让人热血沸腾。
两只鹰,蹲在窗台下,不怀好意地笑。
先是听到里面两人争持激烈,但这些两只鹰并不担心,吵的越凶,就预示着感情越深厚,不是有句话叫,打是亲骂是爱么。
激烈的争持完后,自家主子那个骄傲的尾巴都翘到天上的货,竟然先服软了,这给两只鹰惊吓不小,更是哀叹不妙,照这情形发展,主子以后那是妥妥的惧内啊。
两人互看一眼,吞咽一下,心里已经打定了注意,那两人以后若有意见不统一的时候,应该听谁的。
吵也吵完了,接下来应该要干正事了吧。
什么正事?当然是爬墙的人都干的事情呗。
两人正一脸猥琐,心急如焚等待时,就听不远的草丛里猛地发出一声狗叫。
这声狗叫立马吵醒了静寂的将军府。
将军听到是闺女的院落,鞋子都来不及穿就赶了过去。
两只鹰有些傻眼,这狗之前他们已经找了好几遍,实在没想到它会在草丛里。
此狗正是大黄同学,由于偷喝了那女人酿的酒,已经在草丛里睡了一天了,这会儿才醒过来,刚爬起来,就跟窗台下的两人对上了眼,给大黄惊吓的一嗓子就吼了出去。
当然,大黄的警觉还是够的,不等吼完,撒丫子就死命地跑啊。
将军已经赶到了院门口,“闺女,怎么回事?”
屋内的宝春急坏了,扔下被褥,跳下床,拉着爬墙的某人就往门口走,“快走,被将军爹发现就完了。”
回头看见那人一副无所谓的表情,给气的不行,“不行,大门走不出去,将军爹马上就到门口了。”
拉着人就往窗台上塞,“大哥,求求你了,快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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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铮说,“走可以,明天不许见那戏子,不,以后也不许见。”
这个时候,只要能将这尊瘟神送走,宝春当然说什么应什么,“不见,不见,赶紧得吧。”
荣铮坐上窗台,跳出一只脚,却停那儿了。
宝春光着脚,急的都快给这位跪了,“快些啊。”
只见,他一手拦住她的腰,按上自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狠狠亲了上去,直把宝春亲的气喘吁吁才放开,摸摸嘴角,意犹未尽,身子一跃,便不见了人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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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小时,码了三千字,我也是醉了。
第110章 宝春发威!
把将军爹打发走后,宝春躺回床上却是再也无法入睡。
给儿子掖好被角,轻轻起身,来到了窗台前的躺椅前,嘎吱一声响,坐了进去。
夏日明月的清辉,透过开启的窗户,洒在她的脸上,照亮了她紧皱的眉头。
对这荣小王爷的强势和蛮横,她是深感无力和措手不及。
她和她那位前男友,从相识,相爱,直至谈婚论嫁,不管是热恋,还是争吵,都没有让她如此措不及防过。
如果说把之前的那段感情比做杯温水,那荣小王爷就是那杯滚烫的水,一不小心,就会灼伤到人。
不,确切的说应该是一团滚烫的火,稍有一点风吹草动,就会风助火势,席卷你,灼烧你,吞噬你。
这样的人,宝春那里见过,从小到大,身边的都是斯文人,更是秉承你情我愿,不行,依旧是朋友的原则。
没有那个人会因为失去谁而活不下去,结束一段感情,那预示着即将开启另一段新的感情,这是她那个时代大部分人的感情理念。
就比如她自己,发现男友在外沾花惹草,她很伤心,觉得无法忍受后,决然分了手。
可那也只是伤心,出去旅游一段时间,到外面走走看看,收拾好心情,再回来时,依然是那个她。
再过不久,碰到合眼缘的人,说不定她还会投入感情。
感情很重要,可这个世界上有比感情还重要的东西,比如事业和家人。
失恋了,可以找个人再恋,可事业和家人却是贯穿你一生的东西,这是独立女性大部分人所持的观点,包括宝春自己本人也是。
可显然,荣小王爷不是那种说放就放的人。
照他那种性格,就是他不在了,也会让你陪葬的那种人,只要是他看上的东西,就要紧紧握在手里的人。
若他不是这样,宝春倒是不介意在异世与他同行一段人生路,毕竟要回去,还不知道猴年马月。
这并不是说,她是个多看重颜值的人,当然了,好看的外表谁都喜欢看,她要说的是,这荣小王爷的魅力真没有几个人能抵抗得住,风魔万千少女,那可一点不假。
宝春摸了摸估计已经红肿的嘴唇,不由叹了口气,色字头上一把刀,沾不得,否则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福全楼,被月雅公主包了,专一宴请明月。
宝春没去,这当然不是因为荣小王爷的警告,她是不想去当电灯泡,妨碍人家办事。
月雅公主和那明月一顿饭大概是吃出了感情,饭点都过了两个时辰了,两人还没出来,眼看都到了晚饭点了,也还没出来的迹象,看这架势,是要吃了晚饭,留宿福全楼了。
留宿后,两人要干什么,傻子都知道。
夜色深沉,街道两边店铺均已关闭,街面上,几乎看不到行人,这个时候,早已过了安寝的时间。
宝春和兰香,缓缓走在街面上,宝春的手里还提着一坛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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