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3节(1 / 1)
白洁背着登山包出现在这里新建的一所小学当中。
她看着苍茫的大山,回首望向山外,嘴角带出一丝笑容来:“沈卫国,为了你,我连母亲都舍弃了,你……绝对逃不出我的手掌心。”
六年之后
七月流金似火
大中午的天气里,太阳正照着大地,柏油马路上几乎热的流油,连四周的树叶都垂着头,一副无精打彩的样子。
沈临仙从一个公共汽车上下来。
她穿着短裤背心,露出修长白皙的大腿,背着一个大大的双肩包,一手拉着一个长的漂亮可爱的小姑娘。
小姑娘也穿着同样的白背心以及牛仔短裤,她抬头看向沈临仙:“妈妈,舅舅就在这里吗?”
沈临仙笑着点头:“舅舅就在这个市里工作,一会儿我们就能看到他了。”
小姑娘就是沈临仙的女儿沈灿。
沈灿环视四周,撅了撅嘴:“这里真破啊。”
沈临仙笑着摸摸沈灿的头:“已经好多了,你舅舅才来的时候这里更破,你舅舅在这里工作了几年,这个市里已经算是大变样了,其实说起来,市里变化还不算太大,这个地区的乡下以及山上变化才算真的大呢。”
“妈妈,我好热的,我们赶紧找舅舅吧。”沈灿拉着沈临仙不住的催她。
沈临仙笑着说了一声好,拉着沈灿步行往市政府而去。
沈灿看着身旁不住经过的出租车,还有公交车,她热的满头大汗,真的很想坐上有空调出租车,可是,她知道她如果提出来绝对会挨训的,而且,她妈妈是不会叫她这样轻松的,所以,只能忍着心底的温饱望,迈着小短腿紧跟上沈临仙的步伐。
沈临仙一点都没有要凑沈灿的意思。
她的步子很正常,该走多快就走多快,是绝不会停下来等沈灿的。
沈灿小嘴撅着。
她就知道,跟着妈妈出来历炼要吃很多苦头,哪里比得上跟爸爸出来轻松。
可惜,一直以来,还是妈妈带她出来历炼的多,她也只能多吃点苦头,谁叫她很爱妈妈呢,是那种很爱很爱的,她不忍心叫妈妈失望,也不愿意叫妈妈伤心难过,所以,她要很努力很努力的追赶妈妈的脚步,要成为一个优秀的人。
其实,沈灿小小的心里觉得跟妈妈出来历炼除去要吃点苦之外,别的都是很好的。
她见识了很多不一样的风景,也认识了好多人,懂了好多东西,最紧要的是,她可以每天都和妈妈在一起,可以多一些父母陪伴的时间。
她上幼儿园的时候,就看到好多小朋友父母根本没有时间照顾他们,不是把他们交给爷爷奶奶照料,就是交给家里的保姆。
有好几个小朋友家里很有钱很有钱的,可是,他们父母都太忙了,忙到好几天都见不了一面,他们很想自己的爸爸妈妈,真的很希望每天都和爸爸妈妈在一起。
可是,他们的爸爸妈妈总是说很忙的,要多挣钱,为了他们多多赚钱。
沈灿不希望自己的爸妈那么忙,也不希望有很多钱。
她觉得现在这样就很好,家里没有太多的钱,可是也足够一家三口生活的,爸爸妈妈有很多空闲的时候,可以带她到处游历,放假的时候她每天都和爸爸妈妈,或者其中一个人在一起。
而平常,家里也总是不缺人的。
爸爸工作的时候,妈妈会在家里照顾她,会给她做饭,会教她学习一些东西。
如果妈妈出去的话,爸爸会留在家里。
沈灿觉得,她比别的小朋友要幸运的多,也幸福的多。
沈灿小跑着跟上沈临仙,抬头看看沈临仙漂亮的脸,幸福的笑着,妈妈真的好漂亮的,对她也很好,会舍得那么多赚钱的时间来陪伴她。
母女二人走了有二十多分钟,终于到了政府大院。
沈临仙在门口给刘玲打了一个电话,过了片刻,这里的门卫就叫沈临仙和沈灿进去了。
沈临仙带着沈灿顺着院子里的大道往里走,最后在一栋很普通的二层小楼前停下脚步。
这个小楼挺旧的,盖的有些年头了,墙壁上满是爬山虎,把整个小楼染成了绿色,小楼前边是一个小院子。
院前用篱笆隔开,院子里并没有种花,而是种了两棵大树,另一侧则是种了好些青菜。
现在这个时候正是青菜长的最好的时节,满院的青菜长的很茂盛,可谓瓜果飘香。
沈临仙和沈灿进了院子,她就看到结的红彤彤的西红柿,以及嫩嫩的黄瓜,还有一些小油菜和茄子之类的时鲜的青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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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紧进屋来。”
刘玲推开门招呼沈临仙和沈灿进来。
“看灿灿这小脸热的,你也真狠心。”一进门,刘玲就数落沈临仙:“打个车过来又能怎么样,这么大热的天就让孩子一路走过来,你到底是亲娘还是后娘。”
沈临仙笑着,她把包放下,去浴室拧了一条凉毛巾出来给沈灿擦汗:“正是因为我是亲娘,所以才不能惯着她。”
“你啊。”刘玲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说沈临仙了。
她是挺心疼沈灿的,可是,对于沈灿的教育不说她了,就是季芹都插不上手,沈天豪都放任不管,她一个当舅妈的还能怎么着。
第891章 熟悉
“灿灿。”
刘玲把沈灿拽到一边:“舅妈给你拿酸梅汁喝啊,你先去洗个澡换个衣服,看这衣服都汗透了。”
沈灿笑着答应了一声,她从背包里拿出带着的干净衣服,捧着衣服自己去浴室洗澡去了。
刘玲看的真不放心,她推了推沈临仙:“你也不看着点吗?灿灿还那么小。”
沈临仙摇头:“没事,她自己一个人洗澡洗惯了,不用看着的,嫂子,你就真别担心了,灿灿的生活能力很强的,她不只能自己洗澡,还能打扫卫生,自己做饭,有时候还给我们洗衣服。”
刘玲听的更加的心疼。
她坐在沙发上叹了口气:“你说说,咱们沈家也不缺钱,也不缺人脉,你们两口子偏偏就叫灿灿受这种罪,咱们老沈家多少口子人盼了整整十年,才算盼了这么一个心肝宝贝,要是放到别人家里,那得宠的上了天,就跟个小公主似的,可灿灿真是比乡下那些苦孩子还苦呢。”
沈临仙笑道:“孩子并不觉得苦,其实有时候都是大人自己觉得孩子受不了,孩子根本没什么感觉,说不定她还乐在其中呢,嫂子,你就只看着灿灿这个那个的,怎么不想想我们小时候,个头还没锅台高呢就开始烧火做饭,哪家不是大的带小的,成天的出去野,大夏天的时候觉都不睡就出去玩,晒的头上长热疮,痒的直挠,可哪个孩子不是高高兴兴的。”
刘玲就知道她说什么沈临仙都不听,索性也就不说了。
其实她也不过是白抱怨几句,她心里明白沈灿和别的孩子不一样。
这孩子不只要继承沈家那么大的家业,以后还要修炼的,长大之后要面对的危险很多,如果小的时侯娇宠着,长大了恐怕是生活不下去的。
沈临仙这样做,其实也是为了灿灿好。
姑嫂两个人说了会儿话,沈灿就洗好澡换好衣服出来了。
她出来之后端起酸梅汁喝了一口,长舒一口气:“真舒服,可算是活过来了。”
“好吧?”刘玲笑着问。
沈灿使劲点头:“大舅妈最好了。”
“那你就给大舅妈当闺女好吧。”刘玲笑着把沈灿揽在怀里:“大舅妈给你做好吃的,给你买好衣服穿,一家都宠着你,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你愿意吗?”
沈灿愣住了,她努力的想啊想的,想了好久才摇头:“大舅妈很好,可我不能给您当闺女。”
“为什么呀?”刘玲不解的问。
沈灿把她心里的想法毫无保留的讲了出来:“大舅妈有军哥啊,您有军哥跟您亲近,而我妈妈也有我,如果我给您当孩子,妈妈就没孩子了,妈妈会很伤心,就像是如果军哥给别人当孩子,大舅妈一定也是很伤心很伤心的。”
刘玲愣住了,过了好久才笑着摸了摸沈灿的头:“我们灿灿真是个好孩子。”
看着时间不早了,刘玲起身道:“我去给你们做饭,灿灿想吃什么?”
沈灿一听立刻道:“我想吃鸡腿,想吃红烧排骨,还想吃虾……”
“好。”刘玲忙着应承:“大舅妈给你做去。”
她从冰箱里拿出鸡腿还有排骨以及大虾来,拿着进了厨房。
沈临仙让沈灿自己看电视,她也紧跟着进了厨房。
刘玲看沈临仙过来帮忙,赶紧往外推她:“你歇着去,看会儿电视,和灿灿说说话都行。”
沈临仙笑道:“我不累,我给你搭把手吧,对了,我哥什么时候回来。”
刘玲想了想:“今天中午够呛,一会儿我给他打个电话问问。”
沈临仙就对着客厅里的沈灿道:“灿灿,给你打舅打个电话问他要不要回来吃饭?”
沈灿笑着答应了一声,翻出手机就给沈卫国拨了过去。
刘玲一边做饭一边问沈临仙:“小军在京城还好吧,有没有捣蛋?最近学习成绩怎么样?”
沈临仙一直说好:“大嫂,自己生的孩子你还不知道,小军聪明着呢,学习一直都是学校前几名,我和他们老师谈过,原先学校想保送他上京大的,只是小军不愿意,他想凭自己的本事考京大。”
沈临仙一边说话,一边从乾坤戒里拿出一些灵米,还有一些灵水:“用这个煮饭。”
她又弄了点用灵米灵面做的点心,自己拿着灵符把点心弄热装到盘子里端出去给沈灿吃:“咱家的几个孩子从小吃着这些灵果灵米长大的,比别的孩子都要聪明一些,身体也健康许多,你看小军从小都没闹过病就知道了。”
说起这个,刘玲是真的挺感激沈临仙的:“多亏了你啊,这些东西有钱都难买,要不是有你和韩扬,小军哪里吃得起这个。”
沈临仙笑了笑,拿出锅来煮米。
她对自家这三位嫂子都挺满意的。
最满意的是三个嫂子都很有自知之明,也很通情达理。
如果换成那种贪婪愚蠢的人,肯定要眼热沈家的家产,到底沈天豪那里创下的家业大着呢,或者别人几辈子都挣不来,那样丰厚的家业,又有几个人不眼馋。
可是沈临仙的三个嫂子心里都清楚,沈家的家业是大,可没本事又哪里能够守得住?
她们三个,包括她们的丈夫孩子都不是修行的材料,根本不可能修炼符术,终身也只能做个普通人,那么,给他们太多的家业,只能是祸害,根本就不是什么福气。
所以,她们一向对于沈家的家业敬而无之,从来不插手,也从来不会乱说话。
她们其实心里也挺满足的,除去沈家的家业,沈林和季芹也挣了不少的家产,这些以后都是要给他们分的。
而且,沈卫国兄弟三个在各自的领域里都做出了一番成绩来,就是没有老人给的东西,她们生活也很优越的,这也就足够了。
沈临仙一边思量,一边帮着刘玲做菜。
过了一会儿,沈灿在外头喊上了:“舅妈,电话。”
刘玲擦了手出来,接过电话听到电话里传来的声音笑了笑:“白洁啊,你就在外头,行,你进来吧。”
沈临仙把排骨炖上,出来问刘玲:“谁啊。”
刘玲笑着挂了电话,进厨房跟沈临仙道:“白洁,就是那个被铁英雄利用的女孩,其实她命挺苦的,人也不错,原先她跟我道了歉就进山支教,我还想着一辈子怕是见不着了,没想到还真挺有缘份的,我跟你哥来了贵省这边,有一回陪着你哥进山去考察情况,正好就碰上她了,她对这边的情形挺熟悉的,也帮了我们挺多忙,一来二去的就熟悉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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