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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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边的山顶都结着积雪,彷如厚实的酪乳块。偶然有一两只山鹰孤独地在山壁间盘旋。

秦嫣和鹿荻正拉着马匹,向着山梁上攀爬。忽然,一道微弱的闪光从秦嫣的眼角滑过,她轻轻一拉鹿荻:“有人在这里动刀兵?”

“哪里?”鹿荻如今越来越像个汗王了,一听到这件事情便拉着黑大鸟往旁边闪去。这条路上是向着高昌国的路上,又是在年头上,她想看看,对方如果是寻常马贼也就罢了,如果是什么左右局势的事情,总得关心一下。

秦嫣也将白小飞找了地方拴住,跟着鹿荻,脚步轻捷地向着光秃秃的山梁攀爬过去。

她们看到山梁上,趴着一堆男人。

领头的是一个满头卷发的年轻人,额头到眼角有一条非常大的伤疤,几乎将他的左眼挂瞎。眼皮底下一双晶眸,在天山雪光中显得寒气毕射。

“是贯郢部落的人。”鹿荻对时罗漫山上下的各个部族挺熟悉的,一看就认得了。秦嫣也认出来:“是郅别。”

图桑族的构成十分复杂,除了拥有王姓的步陆孤族以外,每个王姓之下还有其他铁勒部族依附。贯郢部族就是长久以来依附处罗部落而生存的。全族均为处罗王族的马奴。

其中部落首领的儿子,一个名叫郅别的青年,因擅长骑射而逐渐以军功在处罗部落获得地位。

当处罗部与葛萨部和处月部展开斗争以来,这位郅别王子每每都冲杀在前,给葛萨部和处月部带来很大的威胁。秦嫣也曾经跟他交过数回手,靠着霍勒大师亲授的阵师之道,让对方输过几场战,但是对方的能力依然是不容小觑的。

“他是在伏击什么人。”秦嫣看着郅别趴伏在山梁上。

鹿荻轻声道:“先看看,他们在打什么人的主意。”郅别对她而言,因附属于处罗部落,算是个敌将,本着敌人的敌人,说不定是自己的朋友。鹿荻决定看看情形再说,如果有必要,横插一杠子,让郅别的计划破产,也是不错的选择。

郅别完全没有发现身后有人在觊觎,他的心思全部摆在了面前那条夹山沟之中。押着他姐姐的马车队,即将从这里秘密过去,他要去将自己的姐姐救出来,从此反出处罗部落。

郅别有个美貌的姐姐,名叫伶耶。

伶耶公主本来已经与他们部落的一位名叫胡别的年轻人情投意合,准备成婚了。可是,在一次处罗汗王宴请图桑王姓贵戚的酒宴中,伶耶公主被步陆孤骞岸,无意中见到了。

那步陆孤骞岸是现任大可汗最心爱的儿子,一向骄横跋扈,见伶耶公主温柔可人,便起了占有之心。

郅别当时正在与处月部落激战在金娑草场,即将成为他姐夫的胡别,死在战场的冷箭上。战斗损耗这本来很正常,姐姐伶耶也是个想得开的女人,最近也在慢慢找旁的男人。

可是,如今战事停了下来,郅别回到了自己的部落。

他发现了有图桑王姓之人,不时前来他姐姐的帐房里探视。郅别顺藤摸瓜之下,很快查清楚:步陆孤骞岸想占有伶耶,处罗部落的人为了献殷勤将胡别暗箭杀死。

入冬之后,处罗汗王与步陆孤骞岸之间进行了一番交易,处罗汗王认为,如果能够通过骞岸,讨得图桑大可汗的青睐与支援,那可比依靠郅别这个马奴去打仗,要可靠得多。更何况,郅别在与处月部落的那个娜慕丝王妃作战多次,皆以失败而告终,在处罗汗王的心目中,郅别已经成了一块可有可无的鸡肋。

相形之下,步陆孤骞岸开出的条件就明显有诱惑力多了。

于是处罗汗王找了个岔子,将郅别问罪,然后将伶耶公主抓起来。骞岸听说美人已经可以落入自己手中,喜不自胜,连夜亲自来时罗漫山,打算将美人带走。

郅别在处罗王部的铁牢车里,终于知道了这一切的真相,陷入了愤怒之中。他虽然只是一个小部落的低贱小王子,但是自小结识了一群与他一样生死场上打滚的兄弟。这些兄弟设法砸开了处罗部落的铁牢车,将郅别王子救了出来。郅别带着这帮兄弟,到毂梁屯设伏,准备打掉骞岸的车队,救下自己的姐。他们要彻地反出处罗部落,进入天山为沙匪去了。

郅别他们也不是第一次做这种杀人越货的事情了。

当年,伶耶姐姐在草场上放牧,被石/国使者抓到了车队中。郅别不过才十三、四岁,带着这几个光腿子兄弟,一路隐忍不发,直到唐国境内,石/国使者的扈卫队放松了警惕,他们才蜂拥而上,把整个车队都干掉了。

等候多时的骞岸马队终于出现在了视线中,那个图桑最尊贵的特勤,带着浑脱帽,黑辫飞扬,骑马正在前头。咥毕低声命令道:“准备——”

“杀!”轻促短捷的一声命令,六十多名壮年男子,呼啸着冲下了山梁。

可是,骞岸毕竟是大可汗的王子,手下兵将十分骁勇强悍。咥毕始终没有办法接近载着伶耶的马车。他不甘心地向着骞岸发起一次又一次攻击。

秦嫣旁观了一下,看出来咥毕带着的都是他在部落里最精锐的亲信。如果多耗一会儿,咥毕死去的兄弟将更多。她耳力好,很快在郅别与骞岸军队碰撞的喊杀声中,分辨出了郅别的目标:他是想救出自己的姐姐伶耶公主。

秦嫣道:“伶耶公主在那辆马车里。”

“难怪他要这么拼命了。”鹿荻道。

“我们帮他吧。”秦嫣建议道,“伶耶公主不应该成为男人们争夺的牺牲品。”伶耶公主她们都认识,是个落落大方的草原姑娘,漂亮又无辜。

“行,你自己小心些,我在这里牵制住他们。”鹿荻也知道,凭娜慕丝的武功,这种小型作战,简直是手到擒来。

秦嫣说干就干,拿起一大块麻布,将自己的头部和衣衫都裹得几乎看不出自己。她拔出腰间的弯刀,一声不吭地杀入了战局。

她是阵师之眼和阵师之耳,在如此纷乱的场面之中,很容易就能够找到切入点。她穿过郅别的手下,轻易地飘忽到了骞岸马车队的中心。来到了伶耶公主的马车侧边。数名守着马车的军卒,挥刀向她砍来,被她几下子便打得歪倒在地上。

她轻轻打开车门,一道寒光划过脸颊,她微微侧让避开。右手准确伸出,一把握住了伶耶公主纤细的手臂。

“公主,我是来救你的。”秦嫣拉下遮住脸面的麻布巾。

伶耶公主大惊失色:“娜慕丝?”处月部落的女苏尼,娜慕丝王妃,那可是与她兄弟郅别,在时罗漫山的大漠中多次鏖战的仇敌啊?伶耶公主的手臂被她捏得酸麻,根本无法逃脱。绝望地道:“你要我命就痛快些!不要羞辱我,我也是一个部落的公主啊。”

秦嫣听出她的悲哀,伶耶虽然也算是公主,但是她那个部落不过是终身为处罗王的马奴而已。她空有一个名头,放牧、浆洗、干粗活,样样都要做。只是因为有一张美好的脸面,一直都是个祸事。如果不是有个武功高强的兄弟,她早已不知沦为哪个贵人的玩物。

伶耶一介弱女子哪里是秦嫣的对手,被她一把拖出马车,挟裹在手臂之中,用麻布包着她,飞快地冲出了骞岸军队的包围。

她一走出包围圈,便将伶耶公主抱着竖起来,自己重新以麻布巾裹住面目,高声道:“郅别,你的公主姐姐在这里,你快住手!”

咥毕绝望了,本来明亮的双眼顿时蒙上了一层灰蒙蒙的泪水:“你要将伶耶怎么样?你们到底要干什么?”一个骞岸已经是他打不下的,更何况又冒出一个神秘的对手来?

秦嫣不多说话,扛起伶耶飞快向山梁上而去。

郅别本来的计划是救出伶耶之后,还要绑架骞岸为人质。为自己部落争取反叛处罗王,逃离时罗漫山的机会。如今,姐姐已经被人劫走,骞岸他也久战不下。

此刻,山脊上传来一阵破空之声,数十支竹箭上带着火苗,射向了骞岸的马车。郅别见姐姐被劫,也无心跟骞岸军队作战,趁机大声道:“援军来了,快撤!”

有了鹿荻他们的掩护,咥毕带着自己受伤的军中同袍顺利撤出了毂梁屯的山谷。步陆孤骞岸被郅别吓得不轻,见对方撤走,也匆忙带着人马,向大可汗浮图城的方向逃窜而去。

郅别忧心自己的姐姐,爬上山梁一看。

一名身形修长的年轻人,正英姿勃发骑在一匹大黑马上。咥毕停住脚步。看到“他”手中依然握着一支点燃了石脂的箭。郅别心中惊了一下:“处月汗王?”

伶耶公主发现咥毕出现了,哭叫了一声从白小飞身上跳下来,踏着积雪向他扑过来,羊毛披风扑起层层雪花。

郅别扶住自己的姐姐,安慰了几句。

郅别至此,当然看得出鹿荻并无恶意,而且还是救了他姐姐的恩人。他推开自己的姐姐,单膝跪下,右手按胸,行了个牧人的大礼:“郅别见过处月汗王。”

他这一跪,敌我的立场便分明改变了。郅别再也不是处罗汗王的一名悍将。

鹿荻策马走近咥毕。她上下打量着这个曾经给他们的战局,带来很多麻烦的小部落年轻人,还有他背后那数十名一看就是力猛威武的男子。

两人的身影被斜下的夕阳拉出一条长长的蓝影。面对鹿荻,桀骜不驯的咥毕显得非常谦恭。鹿荻和咥毕的交谈持续了很久,过了半个多时辰,鹿荻才圈转马头重新回到了秦嫣身边。郅别则带着人离开了山梁,他还不时回过头,将目光停留在鹿荻身上。

“你们聊什么聊那么久?”秦嫣问。

“原来我们以前就见过,郅别就是小狼崽。”鹿荻扯着马缰绳,道。

“什么小狼崽?”

“当初我和你们相遇的时候,不是告诉你们,石/国使者被一个小孩子带人杀了吗?”鹿荻说,“原来就是郅别。”

“那个被抢的姑娘就是伶耶公主?”秦嫣觉得伶耶真是太可怜了,她很庆幸自己方才放下成见,出手救了那个姑娘。

鹿荻说:“当年我掩护了他,他居然还记得我。”

秦嫣说:“你没趁机将他收为麾下将军?横竖如今处罗部落他们也不能回去了。”

鹿荻忍笑:“郅别倒是肯降服于我,不过他的条件,我没法接受。”

“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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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我与他联姻,他给我卖命。”鹿荻道,“他要将伶耶嫁给我。”

“啊?那可要不得。”秦嫣道,鹿荻可是个姑娘。

鹿荻笑道:“是不是很好笑?”

两个姑娘说说笑笑着,马蹄嗒嗒地,轻快地在雪湖、山梁之间穿行着。远处的雪山脚下,一座辉煌的城池正在等着她们的到来。

高昌大城里,过新年的气氛喜气洋洋。

第151章 琵琶

秦嫣和鹿荻紧赶慢赶, 在一个繁星渐消的清晨,踏着初升的阳光,来到了高昌。西域气候干燥, 多以黄土、黄石垒屋子, 只有那些富户人家有精巧的楼阁亭台,才需要使用到木材。这里的屋子很少怕走水, 加之又是节日,到处都悬挂着大红灯笼串, 等到夜黑上灯时分, 可以想见有多么热闹了。

鹿荻是收到高昌掌政驸马邀请的, 当然在高昌王宫外的典客署,是有一席之地的。不过,鹿荻这种会吃会玩的, 知道,高昌的精髓在宫外,不在宫里。一旦进入了典客署,来往人群都是各处使节, 他们处月部落在时罗漫山地位刚刚崛起,在西域依然势力不显,难免仰人鼻息。还不如自己事先订好一间闹中取静、房舍干净、店家殷勤的客栈, 来得更自在逍遥。

至于处月部落带给高昌国的礼物,早几日就已经被处月部落的长老们,护送着入了高昌国。他们就住在典客署里,等待自己的汗王莅临。

秦嫣跟着鹿荻来到了客栈。

这间客栈是波斯风格, 波斯国虽然国灭王死,但是他们对于奢华的追求,昳丽的审美情趣,始终在影响着这条古老通道上的每一处。客栈的拱顶结构在天穹高处,形成一个圆形屋顶。洁白的石灰石大柱两侧,墙面均贴着琉璃彩砖,上面雕刻着蔓藤花纹。

踏入其间,浓烈的香料味道,让整个客栈浸染在一股异国风味之中。

圆形穹顶下,一队身着白纱,头戴着水晶首饰的舞女,在不断旋转着跳舞。如同一朵朵盛开在屋舍中的优钵昙花。秦嫣看得一双眼睛左转右转。如果说敦煌之富贵豪奢,还都是偏向于唐国汉人味道的。这座高昌则肆无忌弹地将世间各地最美的音符,都毫无节制,绚烂璀璨地堆放在一处。

鹿荻拉着她的手,将她带到她们定好的屋子里。

屋子里贝母镶嵌的白纱卧床,雪白的墙面上,一颗颗绿松石般的琉璃片,镶嵌出波斯国辉煌过去的壁画来。这些本来是一百年前,波斯王族炫耀武功的方式,如今,则成了高昌这樽富贵美酒中,增加情调的一点香油。

鹿荻一入房间便张开手臂旋转起来:“王妃,有没有一种回到故乡的感觉?”秦嫣对于当年与鹿荻的初遇,跟鹿荻透露得不算太多,是以后来在遇到桑迟之后,她就将自己的身份定位娜慕丝公主了。鹿荻虽然有些怀疑,但是能够帮着她出生入死拯救部落的人,她有什么好多计较的?

“王妃,今晚我们住这里,如何?”鹿荻跳上床铺,拉起床铺上的一张薄纱,边上还镶嵌着一道道腰果形的金色花边。

“这也太铺张了吧?”秦嫣坐在梳妆台一侧,这屋子她当然是喜欢的。可是……她的手指提起一个搽面油的小盖子,连这样的小盖子上都鎏金错银,这样的屋子想来住一晚价值不菲。

“没办法。”鹿荻从床铺上坐下来,双腿晃荡着,“我怎么知道我们部落这么几个月就能翻身呢?根本就没有计划来高昌。这两日能订到,只有这种屋子了。”她顺手摸了摸旁边鎏金的床头装饰。

秦嫣甩下遮在脸上的麻布巾子,愉快地从行礼中拿出一套自己常穿的紫色裙衫,说道:“我可不想再遮头盖脸地去逛街,我要打扮得美美地去看晚上的灯会!”高昌国各国风俗都有,但以汉族风俗为主的。高昌王族在重要场合,也都是说汉语,着古汉礼服的。如今正是汉族的新年之后第十一日,再过几日就是元宵佳节。这两日已经陆陆续续,有商家将那些费了不少时日制作起来的凤鸟、莲台、牡丹、人物、戏文等各色彩灯,开始张挂起来,以招徕客户。

秦嫣去后面的沐室里,稍微洗去一些身上的风尘,便去换衣衫了。

如今秦嫣穿上的是,新做起来的紫色波斯女裙。这与数月前鹿荻在小镇上随便给她买的衣服质地当然是不一样了。紫纱翩跹,搭配上鹿荻给她定做的白水晶头面,一头微微卷曲的长发,如同华美的丝缎,在波斯风的屋子里,越发显得相得益彰。

秦嫣走到鹿荻面前,带着白水晶大戒指的手指,修长白皙,轻轻敲着床头:“汗王,出去吗?”

鹿荻挠挠头:“我们先去楼下,用个茶点再出门。”他们一路赶过来时,早膳是在马背上对付了一下。鹿荻换洗了干净衣衫,走出来时看到秦嫣,道:“王妃还是将面纱戴起来吧。”实在太扎眼了,站那里都美得像月光下的一朵白昙花。虽则鹿荻并不担心她被人欺负,但是,在这种三教九流的地方里,还是能避让的避让一下。

秦嫣只要有得玩,还是挺听话的,便将脸上的面纱遮起来。

哪怕是这样,高挑的身子,婀娜的姿态,也还是挺招人的。不过幸而这里是高昌,各国红肥绿瘦的美人聚集的地方。外人又看不到秦嫣的脸,想来就是个波斯美姬。况且身边还陪着一个图桑男子,图桑族在西域地位不低,也就没有人来骚扰秦嫣了。

她们在客栈的用饭之所,寻到了一个位置坐下来。

鹿荻问侍者拿来了菜单,熟练地点了几道在高昌小有名气的菜肴,两个姑娘要了点葡萄汁酿做的饮料,优哉游哉地等着上菜。这里来往的侍者,也都打扮成波斯男子的样子。头上包裹着高高的包头巾,上面装饰着大块大块的鎏金水晶装饰。令秦嫣和鹿荻想起她们的桑迟将军,桑迟将军应该在波斯帝国属于侍卫长,可是在部落中总是穿得十分朴素。鹿荻开玩笑地道:“看来回去要给桑迟大人,也准备几套像样的礼服了。”

她们正在说笑间,鹿荻发现自己案桌的不远处,隔着一道白绢屏风。上面一笔字也没有,一点画也没有,与四周格格不入。

鹿荻是个对于视觉感受很注重的人,觉得不舒服,便去招了侍者,过来询问。侍者走过来:“请问,先生有什么要求?”

鹿荻指着那屏风道:“我有几年没来你们的客栈了,什么时候多了这么一架屏风。白惨惨地看着好不舒服,不如撤去?”

侍者一看是那架屏风,道:“回禀先生,这座屏风是蜜姑娘的。不能撤,姑娘弹琵琶要用它遮着的。”

“什么蜜姑娘?”鹿荻少年时,曾经出入这种风月场,知道事若反常必有其妖,想来这蜜姑娘应该有着不俗的缘故和来头。

“蜜姑娘全名叫扎罗斯古尔蜜。”侍者解说道,“是一名粟特人,专擅琵琶。尤其擅长中原名曲《归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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