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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章 聘礼
再飓大的风总有停歇之时, 秋格明塔什的山谷中沙尘湮落,渐渐恢复了平静。微风吹过,砂砾不断滚动。寂静的山谷中传来了一声声轻慢的马蹄声。一名身材高大的年轻人, 手中带着一匹马, 出现在这片无人的万仞石崖之下。
仔细看去,他并不是一个人, 那马匹上坐着一个身形矮小的侏儒。身穿一身合体的灰色麻布僧衣,双手合十端坐在马背上。他虽然身形残疾, 但是脸面却清秀干净, 法相一派庄严。
诡异的是, 他的马背上不知扛着什么,随着马匹一步一步地走动,不断滴下血珠来, 很快便汇入了此处野马干涸的紫色血迹之中。
那高个子少年身强力壮的,眼神却如三岁幼儿一般清澈而茫然。这座山谷前不久有野马迁徙而过,它们在这里遇到了黄龙风暴。野马乱走之后,留下了不少马尸体。
少年一个个尸体看过, 他的脚步停在一小团灰糊糊的物事前。他睁大无邪的眼睛,呆呆地看着。本能告诉他,这不是一具马尸, 而是其他什么东西的尸体。而长清哥哥,就是要他找这么个东西。
灰衣侏儒僧人感觉到了平安停了下来,他从马匹上朝下看着:“平安,把上面的沙土弄干净些。”平安依言蹲下, 将尸体上的灰土拍下来。长清默默看了一会儿,半晌方道:“是嫣儿。”
少年嚎叫起来,说着自己在这个世上,难得会的几个词:“阿娘——”
长清带着平安,深入天山腹地,想要找出老巫,阻止他向星芒教献出莫血控制手下刀奴药物的配方。可惜晚了一步,平安带着他,从江湖前辈们与巨尊尼决战之处,找到了这里。
长清道:“把老巫给我放下来。”
平安一边哭,一边从马背上卸下一个人来,此人跟秦嫣差不多高,面目苍老,正是这些年与莫血在一起管理草字圈的老巫。
长清将老巫拖到山崖边,让平安赶着马匹过去,然后促动马蹄一下又一下沉重地踩着老巫的身体。这些年,他在这个人的手下,不知残害了多少无辜的孤儿,不知酿造了多少西域血案,今日,都在这里做个了结吧。
长清端坐嫣儿已经看不清人形的身体旁。
长清面对这毫无佛性的踩踏,他的脸上却依然与方才来时一样庄严,默默念着降魔咒:他不是在杀生,他是在除魔。
他要让这个居心险恶的巫师,为自己的妹妹做祭奠!他的妹妹死于乱马践踏之下,这老巫也当受此粉身碎骨之痛。
许久之后,正当他要起身,让平安将嫣儿的尸骸收敛起来时,一只包裹着厚厚灰壳的手,颤着抬起,摸上他的衣袖……
长清心头大震,低头一看,没想到,嫣儿被踏成那样,又过了那么多天。依然还有呼吸和热气。
长清心中有了希望,立时低下身体,仔细看了看秦嫣的伤势。她身上的骨头都几乎被踏断了,怀里还碎了一个琉璃瓶,里面不知道盛过什么东西。他看了看她的后背,摩尼奴的青莲标记,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变成了红色。长清蹭了蹭,那红莲在斑驳的血迹中栩栩如生。
长清不知道,那朵藏在秦嫣怀里的鲜活红莲,琉璃瓶碎之后,就进入了她的身体。因她身为“摩尼奴”的特殊体质,那红莲舒展在她的肩头上。
他让平安将妹妹的身体抱上马匹,自己也翻身上了马,踏着最末的一丝斜阳,向着黄沙漫天的西域深处走去。
谁也没有注意到,秦嫣脖子里挂着的一枚昆仑籽玉吊坠,断了绳索,落在了染红戈壁的夕阳中,鲜血斑斑中,一抹脂白,柔润如初。
……
……
七日后,秦嫣还是停止了呼吸。
长清和平安带着她往阿尔金山而去,那里有一座死火山,火山高耸入云,火山口深不可测,常年冷雾缭绕。被称为“绝寒冰雾”。据他的楼兰祖裔传说,那里是世间最寒冷清净之处,任何肮脏、血腥,都会在那里封冻起来,化作冰晶消失在人间。楼兰祖裔相信,将有杀孽的尸骨扔下那里,会涤荡身上的罪孽,早日转世投胎。
路途难走,但长清很坚决,他的妹妹必须早日脱离炼狱苦海。他看着平安将嫣儿抛入绝寒冰雾中。
长清失去了妹子,心灰意冷也不想回大唐境内了。
那里的圣人,夺走李承安性命的凶手。他当初同意回中原,不过是抱着想要和嫣儿在一起的心思。如今嫣儿已经走了,他俗缘已了,要寻枯荒之地静修。他将平安托付给了一个驼队,让他们带着他回到敦煌去,他相信,那里的人会看在嫣儿和他的脸面上,容平安有一个安稳的日子过。
长长的粟特驼队里,平安不知分别,不懂离愁,被驼队的热闹吸引地坐在一匹大骆驼上,嗷嗷嗷欢叫着。
长清站在黄色土崖的高处,默默颂祷:“生老病死,轮转无际。事与愿违,忧悲为害。欲深祸重,疮疣无外。三界皆苦,国有何赖。”他目送着自己的过去,离他越来越远。
……
……
绝寒冰雾的重重冰晶乳白世界里,有一个山洞。这里冷得根本没有活物可以出入。山洞的深处藏着一个斗形石潭。石潭里的水,上面是明黄,渐至湛蓝,底下红艳如同火山的岩浆。里面的红莲似乎感受到了什么,有几根变得特别细长,来到了潭水顶,然后伸出去,伸出去……
……
……
秋格明塔什的山谷里始终人迹罕至,戈壁上寸草不生。偶然有迁徙的岩羊会经过此处。入秋的肃杀之气横扫荒漠,一队羊群经历了一整天的奔跑,遇上了风沙,便成群躲在山壁下休息。一只调皮的小岩羊已经长得半成年,觉不到疲倦,耐着性子在母羊身边趴了一会儿,便开始好奇心十足地四处拱来拱去玩。
小岩羊毛绒绒的脑袋在石砾中左拨右翻着,忽然顶到一件很温润柔和的物件儿。小岩羊侧过眼睛,仔细看了看那东西。那是一枚玉坠,埋在一堆碎骨砂砾中,被它碰巧顶了出来。岩羊用蹄子尖一顿乱刨,用扁扁的羊齿咬着那含着宿血咸味的绳子,将玉石坠子拖出来,砸吧着羊唇,吃着绳子里面的味道。不远处,母岩羊发现风沙停了,“咩”地招呼一声,羊群开始了新的路程。
小岩羊还没啃够玉石坠子上的绳子,只得晃晃自己绒绒软软的头,恋恋不舍地放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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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群本来还是比较慢速地前进,领头的公羊感觉到了什么,后腿一弹迅速向前奔跑起来。跟在后面的岩羊群都跟着一起奔跳起来,向着山谷的一条小岔道往山壁上攀爬而去。
岩羊们的蹄子所掀起的烟尘刚过,一人一马出现在山谷口。
那马在骑者的控制下,滴滴答答走得甚是缓慢。牵马之人头上裹着遮阳的布巾,不时停下来凝视着什么。手中缰绳控制着那马匹,马儿只能在原地不耐烦地踢着碎石。他几乎是一寸一寸在扫着这山谷。天黑了,他就生了一个篝火,简单地围火睡觉。第二日天蒙蒙亮,他又带着马儿在山谷中搜寻。
第二日白日暴晒中,他停住了脚步,绕开遮住口鼻的布巾,露出一张清俊的面容来。一双乌眸停在面前六尺之处。
那里,正是昨日小岩羊翻搅踢刨过的小土坑,旁边是它踏碎的一摊细骨。经过一年的风化和野兽的啃咬,此处曾经横卧的野马尸骨都已经变脆碎裂了。这里唯一一具人类的尸骸,连头部都不知道被啃拖到了何处,只能看到一段碎裂残存的身骨。
翟容盯着那残骨发怔。
从骨骼的长度形状来看,的确是一名个子矮小之人的骨骼。从骨骼的色泽和酥化的程度来看,的确是一年前左右,骨碎筋断的尸骸……他在四处仔细寻找,也再也不能找到其他的骸骨。倒是一枚已经被啃断了绳子的白玉吊坠,安静地躺卧在土坑一侧……
一年前,若若和他一起跌下山崖,万马王催动了数万野马践踏谷底而过。
正在那无法脱身之时,银狼王罗夜带着黑大山和黑小山,出现在了他们面前。若若将他绑在黑大山的身上,让罗夜和黑小山将他护送着出了这万马奔腾的山谷。她自己站在他们的身后,竭力挡住那狼奔豕突的疯马群,为他开了一条道……
翟容走过去,弯下腰将那枚玉坠拿在手里。
用手指抹去干灰——正是他们翟家的嫡子夫人聘礼。
此前,他求了旁人无数回,让人来找若若的踪迹。可是,这道山谷连绵十几里,他们当时又是被挟裹在野马群中,他说不清楚方向位置,那些人来寻了几次都不能给予他满意的答复。
他重伤之后,养了一年方寻到机会,独自出来这一趟。
他站在那段骸骨前,从午后站到天黑,终于再也受不住了。身子摇晃了两下,人往旁边一靠,靠在了马身上。那马儿一开始还支撑着他,过了一会儿厌烦了踱开步。翟容就倒在了地上。
第三天清晨,明光微现的初升旭日中,他终于能够接受眼前的这个事实。
他坐在石壁边昏睡了一晚,四肢都已经僵硬了。他看着晨光中,若若的骸骨就躺在自己一尺多远的地方。他笑了起来,嘴唇裂得出了血道,也不觉得疼。他想,她最喜欢跟自己一起睡觉,这不是又可以了吗?
其实,那是被长清以马蹄踏碎的老巫残骸。
第137章 变身
参起宿灭, 花开花落,云卷云舒。万马王被灭的五年之后,蒲昌海迎接来又一年的夏季。
夕照大城的废墟旁立了兵哨, 白龙堆沙漠年年风卷狂沙。
蒲昌海上湖水碧蓝, 天空如洗,一朵朵棉絮般的浮云从湖面缓缓飘过。
仿佛铜镜一般的水面, 偶然有游鱼接喋,在水面上荡漾起圈圈浅淡的涟漪。有一个涟漪却经久不散, 越来越清晰深刻。湖水破开处, 露出一个头颅。
那水中冒出来的是个女子, 肤白浓睫,一双瞳色赫然透着一股深蓝的琉璃之色。她从水中向一面植满胡杨树的湖岸游去,她没有急着上岸, 而是在水中浮游了一会儿。
在她停留的湖岸旁边,立着一株高大的胡杨树。这里是风沙留下的纪念,岁月抹不去的痕迹,这株胡杨树岿然不动地立在蒲昌海的岸边, 不知道已经有了多少年。
而她记得,有一年,这株斑驳如根雕的胡杨树根上, 曾经散腿坐着一个面色苍白的少年,他受了伤,靠吃药撑在这里,等她一天一夜。
只是那时候彼此都太年少, 他不懂得如何表达自己对她的关心,她则心思重重,两个人闹得还很不愉快。
秦嫣默默地看着那根胡杨树根许久,仿佛他还在那里等着自己。
待到日光偏移,几乎直射自己的眼睛时,她才眯起双眼,重新潜入水中,找了一个树林密集的地方,爬上了岸。
黄粱一梦,岁月一瞬。她躺在天疏潭里,人事不知过了多久。
她长高了许多,身上依然紧紧裹着自己十七岁时的衣裙。十七岁时候她并没有多高,如今这衣服可笑地绑在肩背上,那裙子更是短得无法见人。秦嫣蹙眉看着自己的衣衫,先要解决一下这个问题。可是她没有坐骑,穿成这样,如何在大漠中行走。更让人犯难的是,这些衣物的布料似乎有些疏松了,稍微动作大一点,就很容易撕裂。
她站在树丛里,一双蓝眸四处转看,耳朵也全力倾听着,看看能否好运气,遇上路过的旅人,帮助她解脱眼前的困境。她向来很仰仗的视觉和听力并没有给她带来什么有用的消息。反而是她的鼻子,给她指引了方向——一股浓郁的烤面饼味道,从不知什么地方传到鼻子里,立时钻入肠胃中。她感觉,自己像是很久很久没有吃过世间的食物了,这股味道有着巨大的魔力,拖着她就朝前走。她越走越觉得自己饿得头昏眼花,循着香味找过去。
蒲昌海一里开外的一片小草丛边,正有两个人在烤着饼,一个白胖一个黑瘦,显得差异很大,颇为可笑。
“你小心一些,将面饼烤糊了,看汗王不责罚你?”
“把你能的,你来啊!”黑瘦的那个愤愤不平道。
“这不给你一个锻炼做事的机会吗?”白胖的显然是个恬不知耻的家伙。
“老子都锻炼了十几年了,需要锻炼吗?你个懒货!”
“嘘,汗王过来了。”
他们的不远处,烤饼香味的下风处,叉腰站着一个中等个子的图桑青年。此人腰细头正,唇上薄薄留着一层胡髭。梳了一头密密麻麻的图桑男子发辫,看起来是个很清秀的年轻人。这样的身姿长相,放在大漠是很讨女孩子喜欢的。
三个人中,显然那一胖一瘦的两个是奴仆。而叉腰站立的则是他们口中的“汗王”。图桑帝国处在地广人稀的大批区域之中,主要的王部分为十部,被称为十部王姓。这十名王姓的部落首领都被称为“汗王”或者“可汗”,整个西图桑帝国则会有一个势力最大的王部,统领整个帝国,王部的首领被称为“大可汗”。
这种松散的政权结构,是受此处的地域辖制而不得不在为之。优点在于,平时各个部落逐水草而居,可自行发展势力;战争时,各个王部又以联盟起来共同对敌,显得比较灵活。可是,因各个部落的发展各有不同,这些王姓之间也经常发生抢夺“大可汗”的战争,导致了西图桑帝国虽然兵强马壮,控弦之士有数十万,依然无法稳定发展,时不时陷入同姓兄弟们的战争中。
那位图桑国的年轻汗王,抬手在额前搭起凉棚,不停地张望着,半晌,失望地放下手,重新叉腰站在沙坡上。
烤饼的黑瘦男子知道,自己汗王还是没有看见他们在寻找的东西,道:“跟着汗王出来这么多天了,一直没见到那只憨货。真不知道转到哪个山里去了。”
白胖的青年盘坐在火堆旁,其时夏天的阳光已经非常燎烧了,他也懒得挪动一下屁股。一边磕瓜子一边流着油汗,道:“说不定让山里狼给掏了。”
黑瘦青年用手扇着鼻子,道:“乌鸦嘴。你少吃一点吧,这满身的油水,臭死了。”
胖鱼道:“再不抓紧吃,部落完了我们就没得吃啦。”
“我说胖鱼,你哪天能说些不让人丧气的话?”黑瘦青年不爱听。
“老子丧气不丧气,汗王都不管,要你管?”
黑瘦青年被呛到了,怒道:“看老子揍死你!”作势要上前,胖鱼忙将手中的瓜子一把揣到怀里:“汗王!黑头打人啦!汗王救命。”
那名年轻的图桑小汗王走过来:“在闹什么?面饼看着点,烤糊了要你们的命!”
“没烤糊,”一直在太阳底下贪吃偷懒的胖鱼,此刻立即换上了一张圆滑的嘴脸:“我和黑头都仔细看着呢。”他终于肯挪动他那盘肥肉颠颠的大屁股了,起身将自己坐的一块石头又拍打了一下:“汗王先歇歇,这大热的天儿……”他用自己的袖子给汗王打着扇子。年轻汗王不耐烦地挥手:“去去去,别胡乱来卖弄殷勤,看你的臭汗都滴我身上了。”
“汗王就是体贴咱们下人。”胖鱼见自己汗王没有心情吃自己的马屁,便识趣地让开了。黑头全程以无比鄙视的目光看着胖鱼。看着火架上的面饼似乎快糊了,出手将柴火压得低一些,然后把面饼翻了个身。他用力闻着那股香味,脸上露出陶醉的表情。胖鱼也连忙凑过来吸了一口香气。
年轻汗王看到胖鱼凑过去,提醒黑头:“黑头小心些,别让胖鱼碰了。”
“是!”黑头精神百倍地应道,别看胖鱼会拍马屁,在汗王面前嘴巴甜得抹了蜜糖似的。可是,他们家的处月汗王可是英明神武、聪慧公正的啊,就知道,他,黑头,才是真正可靠的男人。黑头郑重其事、神情肃穆地守着那块被烤得金黄的面饼,仿佛守护着一件旷世宝珠似的。
话又说回来,面饼这个东西,在他们如今落魄的处月部落里,的确是十分珍贵的东西。如果不是今天有特殊原因,他是连这个香味都闻不到的。
三年前,处月部落遭到了一场大雪灾,损伤无数,时罗漫山的其他图桑王姓趁火打劫,将他们的属下小部落都接管走了。使得部落一天比一天衰落,这个夏天因牧草丰富,天气暖和,处月部落的男女老少还尚能满足最低标准的一点温饱。可是,很多老人都在私底下说,这个冬天,恐怕就……唉,眼看着夏天一过就得入秋,一入秋就是冬天……
黑头正在叹息,听到胖鱼又在说丧气话:“那憨货最爱吃这面饼,烤得这般香都不见过来。只怕会不会引了什么不该来的东西。”
黑头怒道:“汗王,你听听,胖鱼又在乌鸦嘴!!”
年轻的处月汗王道:“胖鱼的乌鸦嘴哪次应验过?黑头,你少那般忌讳。”他将手伸到胖鱼边上:“瓜子。”胖鱼耸耸眉毛,知道自己汗王最了解自己,不可能不带着零食。只得从衣怀深处挖了一小把瓜子出来,伸手摊开,让汗王用瓜子。处月汗王撮了一颗瓜子吃着,顺手抛了一颗给黑头:“一起吃,等那蠢东西出来。”
三个男人便头并头,蹲在草丛里吃着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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