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节(1 / 1)
“去让庆项准备吧,”傅侗文靠回沙发椅背,“总长和夫人天黑到,要留下吃晚饭。”
“你和谭先生说过了吗?”
“不敢说,最近你和他都是脾气大得很。”他自嘲。
还不是因为你……
沈奚不想揭穿他的“委屈”,抱着一摞报纸,向外走。
“不止两个人来,至少四五人。还有,夫人喜欢熏香肠和生牡蛎。”他补充说。
“不吃中餐吗?”她回头问,“我以为他们许久没回国,会想要吃。”
“夫人为哄大家开心,在领事馆一直做中餐,”他回道,“今晚给他们换换口味。”
他们到法国后,雇了一个法国女人帮收拾屋子,偶尔也会做西餐。
今日正好派上用场。
天黑后,客人准时登门。除了总长和夫人以外,全是和傅侗文有交情的驻外公使。沈奚在一月欢迎宴见过他们,那天饭桌上,人人面露喜色,今日都好似老了几岁,仍是礼貌绅士地带来了礼物,和主人客套叙旧,但眼睛背后再无笑意。
晚饭安排了三小时,不到半小时,除了总长和夫人,余下人都告辞而归。
餐桌上,新鲜的牡蛎在烛光里,浮着水光。
没人有胃口吃它们。
“我去了数份电报给国内,却没回电。”总长说。
大国之间达成一致,要把德国在山东的权益转给日本人。
中国没资格讨论,也没资格反对。
代表团第一时间就把会议结果告知国内政府。
可签合约的日子一天天临近,北洋政府始终是一副推诿的姿态,不做任何决定。
于是,代表团成了众矢之的,被孤立在巴黎。他们怀揣着一雪前耻的目的,在旅途中历经磨难,到巴黎后艰难斡旋,谈判至今……却在最后被抛弃了,成为了一枚弃子。
若在那份不平等的合约上签字,就是代表团的责任,愧对国民;若是不签,也是代表团的责任,得罪与会大国。
“这字,不能再签了……不能再签了。”总长长叹。
傅侗文不是外交部的人,他只是一个商人,无权评论。
他用银叉子拨弄着白餐盘里的半块面包。
沈奚装着没留神听的样子。烛光下,她看到夫人搁在餐桌边沿的手泛着青,血管突兀,十分苍老。在此时,她才意识到夫人已是六十五岁的高龄,却还在跟着她的丈夫四处奔走……
窗外,渐起吵闹声。
沈奚放下盛水的玻璃瓶:“我去看看。”
她走到客厅里,谭庆项也在。
“是留法学生,有上百人,”谭庆项快速地说,“他们不是一直在驻法领事馆前抗议吗?怎么找到这儿的?”
“总长的车在草坪外,要找也很容易。”沈奚说。
“我先出去看看,你去给领事馆打个电话,让人来接一下?”
谭庆项话音未落,傅侗文和总长、夫人先后从饭厅出来。
“这些天,他们都在领事馆外,我和他们里边有些人也算打过交道了,”总长苦笑,“让我先出去说一说。”
傅侗文想阻拦,被夫人摇头制止。
他们只好跟随着,一同到花园里。公寓外的花园是半开放式的,草坪连着马路,路灯下,沈奚看出去,全是一张张年轻的脸。她因为傅侗文昔日在上海被袭的事,对学生活动一直心中有惧。但好在,这群大学生并没有动手的意思,只派了一位女学生和总长短暂交谈。
她好像看到那个女学生拿着什么,没看清。
不远处,法国警察也在观望。
“我们真不要通知领事馆吗?”她低声问傅侗文。
傅侗文没做声。
短暂的对话,结束后,总长掉转头,踩着草坪,向傅侗文他们而来。
谭庆项立刻把大家让到门内,落了锁。
总长透过玻璃看人群,轻声道:“那个学生代表在袖子里藏了一枝花,装成是枪,威胁我不要在合约上签字。”
夫人苦笑。
“她摘花时,我看到了,”总长忽然一笑,看向傅侗文,“外面种着什么花?”
“玫瑰花,”傅侗文陪着他,故作诙谐地说,“是一把浪漫的枪。”
很快,领事馆另外派车来,接客人离开。
汽车驶离时,那个用一枝花装作枪的女孩子,正在慷慨激昂地演讲:“若他敢签字,我们就要了他的命!他是万万不敢签字的!”
马路上,汇聚的留法学生们群情激昂,把那个女学生代表簇拥着,振臂欢呼。
……
谭庆项无意看这些,他先回到饭厅,把没吃完的东西都挪到自己面前,坐下,慢慢吃。今晚的晚饭特殊,他方才是怕自己在,大家不方便谈正事,所以没出现在饭厅里。
可到了今日,也没什么好谈了。
浮光掠影的巴黎,这是法国最好的时代。
全世界的艺术家们都汇聚于此,在咖啡馆里聚会,在酒馆、在街边分享自己的艺术作品。红磨坊里夜夜笙歌,红色风车模型,高耸在天际的铁塔……经历过那个年代的文人,后来描写法国,会称那时的巴黎是“一场流动的盛宴”。
而这些,都是别人家的辉煌。
国内报纸称上海是“东方巴黎”,也只是皇帝的新装,试问在巴黎,有没有租界?有没有法国人不能进入的种种高级场所?
傅侗文到谭庆项身旁,拽出椅子,落座。
他这半月像是在等花谢的人。
明知结局,不到签字日,仍不肯离去。
餐桌上的白葡萄酒是为夫人准备的,生牡蛎腥气重,配白葡萄酒刚好。他拿了细颈酒瓶,给谭庆项倒酒,是倒满的,这是中国人的倒酒方式。
待他要自斟时,谭庆项捂住了他的玻璃杯:“有家室的人了,你顾着点沈奚的心情。”
傅侗文笑笑:“我不喝,只是想敬酒。”
他拉开谭庆项的手,把自己的酒杯斟满。
他执杯,和谭庆项轻碰,明明没有喝,竟有了酒阑人散的目光:“今天是个值得敬酒的日子。”
“第一杯,要敬沈家,”他把满杯酒全倒在地上,隔着烛光,遥遥望着沈奚,“不是你父亲,我不会走上革命的路。”
沈家和谭庆项没交集,他听着,没倒酒。
傅侗文拿起酒瓶,再倒酒。
将满未满时,这瓶酒没了,他懒散地单手撑在餐桌上,够另一瓶没人喝过的红葡萄酒,把杯子填满。
“第二杯,敬侗汌,”他举杯,“是我无能,他走这么久,我却没做出什么大事。”
暗红的酒液被倾倒在地。
这回,谭庆项也随他敬了酒。
空杯再次满酒。
“这第三杯……”给谁呢?
不是没人敬,是死去的人太多。
“庆项,你没经历过维新,那也是一干好儿郎。”傅侗文问。
“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谭庆项笑,“谁没听过?”
“过去,有人劝过我不要掺和维新,”傅侗文回忆,“那是一位宫里的红人,他送了我一句话——劝君莫作独醒人。”
其实中国没有独醒的一个人,只有早醒的一群人。
国土分裂日,同胞流血时,他被惊醒,发现身边已经站满了人。
“最后的酒……敬故人。”傅侗文最后道。
“敬故人。”谭庆项附和。
敬所有志士,那些为强我中华,收复国土而努力……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的故人们。
两个异姓兄弟,同时倾杯,把剩下所有的酒,悉数倒下去。
真是荒唐的敬酒,人家是小杯倾倒,他们两个却举着大玻璃杯……水流汇聚,四下里全是酒。半个饭厅的地上全是酒,两人的皮鞋鞋底都湿了,她的鞋也是。
沈奚低头,看脚下的水流。她不想打扰他们,就着自己的杯子,也在小口喝着酒。她酒量不好,三两口,面颊就热烘烘的,眼里也蕴了水光。
三杯酒敬完,傅侗文坐回到椅子里,他看着满地的酒水,久久不语。
久到沈奚察觉了不妥,他恰巧探手,去拿水杯。在傅侗文喝水时,她分明看到一滴水从他的下颏滑落。这个角度,谭庆项是看不到的。
谭庆项没反应,喝水的傅侗文也没反应,她要不是亲眼所见,都以为是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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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奚的喉咙哽住,一口饮尽杯中酒。
她装着担心,扭头看向窗外:“好像都走了,那些留法学生。”
“我们这儿又不是领事馆,”谭庆项拿起叉子,在吃生牡蛎,“要围,也围那里。不过也没什么好围的了。”
那晚,傅侗文说了不少的话。
后来,他的少爷脾气全上来了,把书房的唱片机抱到卧室里。
他说:“三哥这戏瘾上来了,谁都拦不住的。”
他又说:“还是满江红最好。”
他再说:“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这句最是好。”
沈奚烧了开水,端到房间里,给他擦脸、擦手。
“三哥教你唱好不好?”
沈奚抗议:“我没天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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