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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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帘子放下时,他望过来:“原本要留你过年的,没想到忙到这时候,要对你说句抱歉。”

沈奚配合他作假:“也没什么,你一贯很忙,我早习以为常了。”

他笑:“庆项方才和我说你要为苏磬诊病,我才晓得你还懂妇科。”

沈奚答:“在仁济实习时,我会被要求科室轮转,普通的检查都能应付。”

傅侗文一笑,将书倒扣在茶几上,人披着衣裳,下了地,趿拉着拖鞋走来。

她从口袋里摸出来一张摺好的信纸:“我走后,你再看。”

他接了,搁在窗边:“好,你走了我就看。”

离得近了,能闻到他身上沐浴过的味道。

他刚刚洗了澡,换过衣裳,衬衫的袖口纽扣还没来得及系好,发梢拭干了,仔细看头发还微湿着。男人就是这点占便宜,头发干得快,装也装得逼真。她像能看到,他听说她被带来了,难免要凶谭先生三两句,随即下床,让人准备沐浴,烫衬衫……只为让她闻不到久病的药味,以清隽和干净的面容相对。

“这一走,再见不知是何时,”他说,“方便的话,可以给我写信,像过去一样。”

她“嗯”了声。

“其实要嘱咐你的话,和在广州时没大分别,”他说,“我不会回信给你,信上也不要留你的住址。外头想要我命的人很多,把过去的事全藏在心里。”

“还有,不要对人说自己的身世,”确实都是在广州的原话,不过又加了两句,“日后不论发生什么,凡和沈家有关的,先要来问问我。你记住,我是你最该信的人。”

这点她从不怀疑。

两人都静着。

沈奚盯着他衬衫最上边的纽扣,看了会,发现他在自己解纽扣。每回都这样,他要亲她都要先做这个,是为了透气,也为活动方便。她默不作声,伸出手去替他解,也因为这个举动,摸到他的皮肤很烫。正烧着还要晨起洗澡……

谭先生和他一定已经为此吵过了。结果显而易见,傅侗文占了上风。

她手指的温度在他颈旁,忽远忽近。

“有酒就好了,送别要有酒才好。”他低声说,双手按在她双臂旁,在一霎失神后,低头吻上了她的嘴唇。明明知道这样会让她知道自己在病着,还是没控制住,他人在病着,昏沉着,咬她的力气重了,自己察觉了,喘了口气,将她放开来。

沈奚眼睛通红地望着他,刚要开口。

他又低头,再次亲上她。

他这一生要说是风流快活,只在年少时,青衫薄性少年郎,享着泼天的富贵,读着圣贤的书。后来和侗汌留洋,处处被外国人瞧不起,也还是坚持读了下来。留洋归来,个人前程似锦,家国前路黑暗,他就再没一日做到真正的快活。

他烧得意识低迷,却还在亲着沈奚,直到两手从她的肩挪到她的脸上,摸到她的脸,才发现自己的是手真是烫的可怕,离开她的嘴唇,脸挨着她的脸,半晌低语:“三哥有句话是真的。”

身付山河,心付卿。

沈奚眼泪夺眶而出:“我知道,我知道……”

他在告诉她,她没有错爱他。

她抹掉眼泪,没来得及再擦,嘴唇又被他吻住。这是第三次在吻她。

沈奚只觉得天塌了下来,耳边轰隆巨响,眼前全黑着,身体里的全部血液像奔涌的洪流,东流的逝水,毫不留情地冲刷过她的身体,过去日夜,点滴分秒,都是被洪流卷过的泥沙,水能过去,可沙土全都留在了骨头缝里,永难逝去。

傅侗文舍不得自己,他没有说,可这一吻又一吻,是把他的心事全说尽了。

第35章 第三十四章 逝水东流去(2)

沈奚感到他手掌压着自己的脸颊,拇指一左一右,在眼下头,拭去了泪珠。

“过年哭不成样子,也不吉利。”他说。

这样静的屋里,呼吸都是大动静。

沈奚出门匆忙,并没多顾上自己的发辫。傅侗文看着她歪七扭八的辫子,给她解开,蓬松的长发披在肩上,他试图为她重新编起。试了两次,都是徒劳,只好放弃。

“还是不行。”他笑。

傅侗文唤进来万安:“昨日没听见爆竹动静?”沈奚在这儿,万安不好说是因为他睡着,人家莳花馆的伙计怎么有胆量点爆竹?讷讷地回说:“是有的,爷估计是忘了。”

“去拿一些来。”他说。

万安离去。

沈奚心绪起伏着,看见傅侗文去拿呢子的西装外套,傅侗文背对着她,从衣架上摘下外套,在手里抖了抖。

“走吧。”他披了上衣,出了屋。

冬日清晨的日光,落在他脸上,几日没下榻,陡地吸入冷气,肺腑清凉,倒让人清醒了。谭庆项一直在西厢房等着他们,见傅侗文出来了,也拨帘走出。万安将一盒未拆开的百子响和一大盒三百响递给傅侗文,喜红包装上是寿星公和梅花鹿,还有个穿着肚兜在作揖的小童。

谭庆项晓得他要给爆竹起火,从怀里摸出火柴盒,递过去他。

“去,给三爷搭把手,万安不熟这个。”苏磬吩咐伙计。

伙计上来,行了礼:“三爷?”

“我自己来。”他说。

披着衣裳就是为了手臂活动方便。

盒子拆了,挑了三百响,伙计殷勤地扫了屋前雪。

傅侗文躬着身子,颇有耐心地铺开了爆竹。

傅侗文把一根火柴拿出,半蹲下身子,偏过头去,仔细将火柴在掌心里划亮时,多看了沈奚一眼。仿佛这爆竹就是为她送行了,辞旧迎新,不要回首。

最后他收回视线,去起火,霹雳一般的乍响,震得屋檐上的雪都落下来,落了她头上肩上都是。

响连四壁,白烟飞起。

留宿的恩客都被惊醒,不大会全披着衣裳,在女子的搀扶下出来看热闹,其中不乏笑着嘲三爷兴致好的旧相识。

沈奚站在东厢房的门槛内,捂着耳朵,隔着一蓬蓬的白烟和散落下的飞雪,看白烟后的他。傅侗文从蹲下身点爆竹就没站起来,肩上披着的西装上衣下摆扫在身后台阶上,沾了雪。

金黄的日光,将屋檐上飞落的雪都镀了光,他半蹲在那里,像在漫天飞扬的金粉里,对着她笑。

这是他在胭脂巷,为她留的最后一点念想。

爆竹燃尽,烟雾未散,傅侗文也交给她一封信。

早备好的,本想今日让谭庆项代自己送沈奚去车站前,交给她。

他把信对折,放到她大衣口袋里:“央央送出去的钱,已经到了前线。”

暖意袭来,这是今日唯一的好消息。

谭庆项叫轿车到门外候着,替沈奚提了皮箱子出来,立在垂花门内,等着他们。

“三哥……”她是临别词穷,不晓得如何告别。

“三哥教你个道理,”他看破她的心思,“话不要说尽,心里的路就不会走完。”

沈奚颔首。

谭庆项送她出了门。他是想送沈奚去车站,可不放心留傅侗文一个人在莳花馆。于是就将行李放到车上,叮嘱万安亲自送沈小姐上了火车,才能回来报信。

他回来,见傅侗文人已经坐在了台阶上。

冰天雪地,他一动不动地在那里,两只手交叉而握,撑在鼻梁下,看着一地纸屑狼藉,兀自出神。

这样的傅侗文,谭庆项见过一回,是傅侗汌自杀那夜。

跟他久了,谭庆项难得会停下来,想想过去。

他初见傅侗文,是在东交民巷的六国饭店,那是北京城最高的建筑,因为是英、法、美、德、日、俄六国合资,所以许多的军政要客,尤其是已经下台的都会去那里避难。那天,傅侗汌在火车站接了他,驱车直往饭店去。傅侗汌和他是同学,比他还要有天分,却放弃了继续攻读的机会,提前回国,后来屡屡去信,让谭庆项回国救国。

在英国,他有很多机会见傅侗文,都错过了。

在那晚,六国饭店的西餐厅里,他和傅侗汌先到了,坐在餐桌旁等他来。突然有人从他和侗汌之间伸出手,直接去拿桌上的餐单:“让我来看看,今日有什么来招待这位新朋友。”

傅侗汌笑:“三哥你从后门进来的?”

傅侗文无趣地合上餐单,扔到傅侗汌面前:“刚见得那位十分谨慎,怕有人泄露他的行程,会要刺杀他,于是走了趟后门。”

谭庆项刚要起身,被他的手按下去:“坐,随便些。”

那日的傅侗文正在人生的高台上,傅侗汌也还在世,两兄弟和他这个外人,把酒言欢。

六国饭店的餐厅里都是上层人,西装革履有,老派长褂有,傅侗文他们这种早留了短发的男人在外被人称作“假洋鬼子”,西洋人的外貌和谈吐涵养在晚清的北京城,是如此格格不入……外人料定他们是营营逐逐,争名夺利,谋权谋势的洋派势力,他们却是一群傻子,然,在北京城,在中国各地,在海外像他们这样的傻子可不少。

那一年……早是经年隔世。

这里还是那个北京城,那个莳花馆,可走了侗汌,又走了沈奚。

真应了: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等沈奚回了魂,人已经在南下的路途中。

在南京长江的游轮上,船舱里有许多从北京赶往四川的军官亲眷,都是北洋军的人。大家言谈中全是战事,蔡锷将军仿佛是战神一样的存在,竟以一己之力,带领不足北洋军十分之一的兵力,抵挡住了进攻……

涉及战事,她难免听得仔细,可到后头这些军官亲眷一片低泣,是有人说自己家人阵亡的事了,余下的女眷被牵动多日忧心,也陪着哭。

沈奚头枕着窗框,因昨夜未睡好,阖眼后天旋地转,在哭声里陷入深眠。

梦里是烽火连天,全是同胞的血。

“央央。”

惊雷炸在耳旁,她被强拽出梦境,茫然四顾,是陌路,是陌生人。

刚刚哭过的女人们都敛容,在闭目养神等待下船,有个在给孩子喂夹心面包。无人唤她,除了江面上的鸣笛,再无其它。

乍醒来,目光游离,心也像在江面上的灯火,浮荡不稳。她摸到大衣口袋里的信,折成两折,好好地放在那里。从北京离开屡次想拆,都没做到……

沈奚把信封拿出,干净的外封,不留一字。

他会写什么?信没有封口,打开即可。

打开第一封是陌生的字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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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谭庆项写给自己昔日同学的信,请同学帮忙推荐她到沪上医院就职。

另一封信还是谭庆项的字迹,全英文。

是他写给自己昔日大学教授的信,请教授引荐她去英国读书。

除此之外,没第三封信了。

他在安排自己的前程,又不能用他自己的人脉,怕给她带去麻烦,都是在借助谭庆项的手。在仁济时,大家看到她是女孩子都会惊讶,这个社会能找到工作的女人是凤毛麟角,连留洋归来的富家女儿也是嫁人享乐为众。他知她前路艰难,也知她的抱负和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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