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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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语气任性又娇憨。

程等听着,姿势没变,重重地撞她一下,想起白天那个她始终没回答他的问题。

不由得计从心来。

“那你告诉我,吉他是怎么学会的。”

他喘着气,灼热的呼吸都喷在她耳畔,激得她不停地想躲,躲得程等一恼,干脆咬住她的耳尖,慢慢地磨。

虽然他小时候曾教过任珂弹吉他,可当时任珂学得不用心。去美国前,甚至连五线谱都认不全。

任珂听到他的话,再次咬着下唇,不说话。

程等就一下一下地撞她,再慢慢地磨,“说不说?嗯?”

他压着动作,极有耐心,九浅一深,每一下都磨得任珂酥了骨头。

初时,还能忍,到后来,越发受不住。

“我早就学会了!”她叫得声音发哑,“那时候,说不会,只是……想让你,多……多教我几次。”

程等“哦?”了一声,放慢动作,笑得更贼,“还学了什么?说!”

“口风琴。”任珂趴在他怀里呜咽一声,“没了,真的没了!”

闻言,程等意外地一怔,下意识问道:“为什么?”

小时候,父亲独自抚养他,没钱给他买吉他,只送过他一个手风琴。

他时常吹给任珂听,但从没教过她怎样吹。

“因为,因为,”任珂咬着手,渐渐哭出声来,“你喜欢啊。”

吉他是你教我的,所以我一直记得如何弹奏。

手风琴是你最喜欢的,所以我悄悄去学。

程等心里软软的,也暖暖的,微微笑了笑,不再闹她,伸手扯开她碍事的裙摆,动作越发激烈。

这一晚,浴室里的声音持续了很久,直到任珂沉沉睡去,程等将两人简单清洗一番,才重新抱着她回到床上。

彼时,任珂已是累极,被程等圈在怀里,睡得人事不知。

月光下,程等凝视着她泛着粉红的小脸。

拇指指腹温柔地抚过她眼眶下,渐渐变浅的痕迹,不由得微微地笑。

手落下,他不知从何处摸出一枚铂金指环,偷笑着举至任珂面前。

“阿珂,你愿意嫁给我吗?”

彼时,任珂呼吸清浅地睡着,哪里会回应。

程等也不在意,他清清嗓子,自顾自地回答自己,“肯定愿意。”

说罢,就将那枚戒指,戴在任珂的无名指上。

如此自问自答,便算求婚完毕。

待任珂翌日醒来,看到无名指上的戒指,自然气得想打人,奈何两人武力相差甚远,不免又被男人按在怀里,狠狠欺负一番,累得再次睡去。

很久之后,程等才告诉任珂,那戒指是他用出道第一年的全部工资买的。

那时候,他名气不高,来钱的路自然有限。

但丁成没亏待他,收入均按照合约一笔一笔打给他。

他把钱存在银行里,攒了整整一年,才买下她小时候说过的,最喜欢的那家牌子的戒指。

这些年,他不停地向前走,却将这戒指一直随身带着,每次摔倒,都把戒指拿出来看一看,想象着,下一秒,她就会重新出现在他面前。

……

这一次,任珂睡了很久,久到当她醒来时,房间里昏暗一片,窗外夕阳悄落。

她迷迷糊糊地躺在床上,怔楞许久,才回过神。

抬起手,目光一秒落在无名指的戒指上。

看着看着,就不由得笑出声来。

真好看。

好看得让人舍不得再摘。

任珂来到片场时,夜幕已经黑透。

程等之前打过电话给她,说晚上有一场夜戏要拍,会很晚,让任珂先吃饭,不用等他。

任珂乖乖应了,却没照做。

随便垫了一点零食,就跑去片场找他。

夜色里的片场,像个巨大的发光体,她从远处走过去,像爱丽丝踏进光怪陆离的小世界。

丁成正在片场门口打电话,他最先看到任珂,招招手,冲她打招呼。

任珂也微笑着,向他挥挥手,指间的闪烁,让丁成一眼就看到了那戒指。

他匆匆挂断电话,“嘿”了一声,走过来,“程小等终于给你了,什么时候给的?”

昨晚……吧。

任珂不说话,只顾眯着眼睛笑,笑得眼睛弯弯的,像个邻家小姑娘。

丁成看着她这幅模样直呼受不了,可最后还是摸着她的头发,如一位老大哥似的感慨着,“你们俩啊,真是让哥操碎了心!”

任珂冲他翻个白眼,“那你快点给我们找个嫂子啊!最近那位影帝要回国,安迪姐可是很抢手的!”

话说完,急忙跑开,留下丁成看着她的背影,气得冷哼。

影帝,影帝确实是情敌!

任珂在片场转了大半圈,都没找到程等,打电话也没人接。

远远看到陈罡,这才急忙迎过去,“陈叔,等等呢?”

陈罡也是一怔,愣了愣,回忆片刻,才卷着剧本一拍脑门,“哦,他和姚媛在那头对戏呢。”

说着话,手指一个方向给任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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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珂跟着望过去,果然看到程等和姚媛站在角落里,在说着什么。

她还未走近,程等却已率先发现她。

他扬眉一笑,冲她招手,“阿珂,过来。”

任珂走过去,程等拉过她的手,握进掌心,下颚一扬,示意姚媛,“该叫什么?”

那声音,虽清润依旧,但任珂却敏感地从那稍低的音调中,品出些许不同寻常的压迫来。

像是……在欺负人?

她眨眨眼,看向两人身前站着的那个女孩。

姚媛也正看向她,笑得甜甜的,很是讨巧,“按年龄,我该叫嫂子,按辈分,我该叫婶子。任医生,你喜欢我叫你什么?”

嫂子?婶子?

差别这么大?

任珂懵懵地看程等,却见后者目光一沉,“叫师婶!”

姚媛耸耸肩,从善如流叫人。

任珂却没应,许是看出她有些不赞同,程等才稍作解释:“她是师姐的学生,叫我师叔,自然叫你婶子。”

话虽如此,可程等竟然逼着这么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孩子叫她……婶?

任珂总觉得有些……不对劲。

而她的猜想,也在当晚众人聚餐时,很快得到验证。

作者有话要说:  姚小媛:师叔好!师婶好!

程小等:嗯。

任小珂:要给晚辈发红包吗?

姚小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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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攒了几处错字一直没修,今天更新略早,我去前面修错字,若看到更新时间,大家不必重看哈~

算了,我怂怂地发现要改的是第26章,太危险了,我还是留着错字吧!你们都懂的哈!嘘~

晚安,么么哒^^

☆、第 29 章

今夜的戏拍完, 陈罡请客,众人热热闹闹地去吃夜宵。

他们去的晚, 店里全空着, 老板娘闲来无事, 就着小板凳坐在门边上, 远远地看到他们, 老远就笑开了, “老陈说你们晚上过来吃夜宵,我还生怕店里人多的时候招呼不到哩,没想到你们这会儿才来!再等不到你们啊, 我都要关门回家哩。”

说虽如此说, 但老板娘看到他们却笑得很开心。

拍拍手上的瓜子屑,就起身回了后厨。

不一会儿,小店老板就笑呵呵地亲自出门来迎。

小店的老板姓王, 大家都喜欢喊他一声“王哥”。

王哥当年曾和陈罡一起在剧组里摸爬滚打十多年, 两人之间的交情好到可以同穿一条裤子。只是有一次,他跟着剧组走南闯北时,意外在这小镇上遇到了今天的老板娘。

浪子回头, 这才一朝靠岸, 就此落户小镇。

王哥做饭的手艺是祖上传下来的,味道不错, 但小店刚开张时,难免生意萧条。

他本就存款不多,多日入不敷出, 小店维持地甚是艰难。

北方男人骨子里的硬气,让他无法对自己的女人开口,最后还是陈罡得到消息,大老远地特意跑过来,点了一桌子菜,同他喝了一瓶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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