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1 / 1)
“少爷,对于这件事情,你还是听老太爷的吧,等到你该知道的时候,老太爷自然会告诉你的。”
看着李护卫离开的背影,方天朗久久的没有收回视线,。
从他见到迷雾山中的墓地开始,他便一直都想知道那墓地中葬着的究竟是何人。还有那个守墓的老人也很古怪,他跟墓地中的那些人又是什么关系?可是每一次问老太爷,得到的就是那一句,“你还小,待你长大了,我自然会告诉你。”
他不是没想过自己去查,可是查了这么多年,却是一直没有结果。
方天朗有些丧气的一杯接着一杯的喝着汽水,大有把这当酒,一醉方休的架势。
转眼便到了午饭时间,方勇过来请人。方天朗这才扔了杯子,拐到饭厅的时候,方老爷子已经坐下了。
方天朗眼见老爷子脸色不好,到底老老实实的坐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方老爷子也不理他,径自拿起碗筷吃了起来,方天朗看了一眼桌上的菜色,心中不由感动,十个菜里有一半都是他爱吃的。
“愣着作什么,还不快吃!”方老爷子吃了两口,发现孙子竟傻傻的坐着不动筷子,不由眉头皱起。
“好。”方天朗应声,拿了筷子,伸手夹了一块粉蒸肉放进了嘴里,轻轻的咬了一口。
结果,这一咬不要紧,他立时感觉自己整个牙都像是要掉下来了一样,忍不住倒吸一口冷气。
他赶紧放下手里的东西,一手捂着腮帮子,眉头紧紧皱成一团。为什么满口的牙变得酸软无比,别说吃东西了,就连吸口气都觉得难受。
“朗哥儿?”方家老爷子顿觉奇怪,疑惑问道,“可是这菜不合你胃口?”
“没,我只是嗯,牙疼。”方天朗的眉头紧紧的揪在了一起,不明白这好端端的,怎么会牙疼呢?
“要不要找个大夫过来瞧瞧?”方老爷子放下碗,一脸担心的看着孙子。
“不用,不用,过会儿应该就好了。”方天朗摆了摆手,倒是方勇在一边看着,总觉得自己忘了什么。毕竟少爷之前一直好好的,怎么会突然之间牙疼?
突然,他猛然想起一事。
好似先前卖汽水的那个小姑娘特意交代过,汽水虽好却不能多喝,容易酸倒牙,他回来之后也没想到汽水会被少爷拿走。当时也没想到要提醒一句,想必少爷是喝得太多,酸倒牙了。。。
第014章赚钱就是为了花的
时值春日,原本该是万象复苏的季节,然而整个甘沛县像是却陷入了风沙之中,天地之间混沌一片,尘土飞扬。
如今正是麦种下地的时候,可惜等了半个月,连一场下雨都不曾下过。这没有水,地里的麦子压根就长不出来,更别说之后的收成了。
季山担了一个整天的水,此时托着疲惫的身子往家走。虽然之前带着季礼早早的便将麦地翻了,但这会儿看着这天气,他还是还无奈的叹了口气。
以前每年也都要担水浇地,可每次都有婆娘陪伴在侧,累是累了些,却很是幸福。 如今,婆娘已经不在了。
一想到这里,季山的心中便溢满了苦涩。若是婆娘还在的话,家里的日子应该会好很多,闺女也有娘亲教养。
提起闺女这两个字,他突然想到家中正在等着自己回家吃饭的孩子们,心情便又好了起来,脸上也露出了笑容,加快了脚步往家走去。
“阿大,回来的正好,正准备开饭呢。”刚准备出门叫父亲回来吃饭的季冬,一开门见季山已经到了门口,不由露出开心的笑容。
“嗯,好。”看到大女儿面上的笑容,季山隐隐嗅了嗅厨房传来的菜香,将手里的扁担一放,便去洗手了。
“阿大,今日的饭菜可都是秋儿亲自做的,您可得好好尝尝。”季秋麻利的拾掇了饭桌儿,末了禽兽将盘子里的一块红烧肉送到了父亲碗里,一脸希冀的望着老爹。
“哎!好!”季山闻言脸上便笑开了花,既是欣慰,又是酸涩。小女儿如此懂事,婆娘的在天之灵,想必也会很欢喜吧。
“嗯,不错,没想到咱们秋儿的厨艺竟是这般的好,比阿姐可是强多了。只是不知以后会便宜了哪家小伙儿?”季冬也是吃的开怀,忍不住拿妹妹打趣。
“阿姐。”季秋闻言不由一阵脸红,立刻开口反驳了回去,“若说要寻婆家,怎么着也轮不到我啊,倒是阿姐到了寻婆家的时候了。是不是啊,阿大?”
季山原本只是兴致勃勃的看着两姐妹笑闹,可是听到季秋的话,也不由得细细思量起来,一时间竟是忘了回应。
季秋也不在意,她不过是开个玩笑,毕竟姐姐如今议婚确实早了。倒是季冬听了这话,不知想到了什么,一张小脸腾地一下便红到了耳根上,头也深深的埋进了胸口。
“对了,阿大,如今家里汽水卖得挺好,以后咱们有了一定的收入,等娘亲的百日祭一过,就可以让二兄回学院读书了,您也不用再为银钱的事情操心了。”见父亲陷入了沉思,而大姐又羞得不敢抬头,季秋便又岔开了话题。
“好,好。”听到小女儿的话,季山不由抬起头来,欣慰的看着自家两个闺女,眼神里不由满满都是骄傲。相比以前,小女儿整个人都活泛许多,这就是应该欢喜的好事。
“阿大,二兄,阿姐,你们多吃点,以后秋儿每天都给你们买肉吃。”季秋殷勤的为几人布着菜,笑嘻嘻说着闲话儿,一顿饭,一家人吃的无比温馨。
接下来的日子,忙碌而又充实,季家姐妹每日制作汽水拿去县城卖,而季礼则是每天去外面找蜂窝掏蜂蜜,闲下来就是在家读书。
天气越来越热,季家姐妹汽水摊子的生意也越来越好,季秋每日收摊的第一件事就是买肉,买鱼,最后才是买制作汽水的材料。在她心里,全家人吃好才是第一要务。
季冬和季安见此也是见怪不怪了,以前季冬还会说她两句,到后来也就不再管她了,每日由着她去,只要她欢喜就好了。
不知是不是错觉,季冬就是觉得幺妹已经不是以前那个什么事情都要靠家人的小孩子了。幺妹很有主见,只要是她决定的,就是八匹马都拉不回来。索性,就依着她自己折腾好了。
这日,季家姐妹刚收了摊子,季秋边拉着阿姐一起却为家人置办新衣,全家人老少一人一套。
季冬看着手里飞速缩水的钱袋子,虽然知道妹妹是给大家买的,却也是心疼得嘴角直抽抽。
“幺妹,我看还是不要了吧,咱们还要存着银子给二兄交束脩,还有娘亲的百日祭,还有……”
见到姐姐又开始唠叨,季秋无奈的苦了脸。她这个姐姐什么都好,就是太喜欢唠叨了。不过,对她这个在前世没有受到过家人关爱的孩子来说,有人唠叨也是件幸福的事情。
在她的观念里,赚的钱就是用来花的,钱存在银行是数据,放在口袋是废纸,只有用出去的,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于是她每次都是耐心的解释着,“阿姐,咱们这么努力的赚银子,不就是为了让生活变得更好一点嘛?银子花了可以再赚,放心,我会想办法让咱们的汽水生意做得更大,你再也不要为银钱的事情担心了。”
“嗯,好,阿姐听你的。”季冬听得眼睛酸涩,还记得那幺妹生病的时候,她整日嚷嚷着东西不好吃,不肯吃,却又一直强调会赚很多的银钱,让家人过上好日子,吃上大鱼大肉。
当时不只是她,父兄也都是一笑而过,并未当回事。然而如今,家里虽然不算大富大贵,却也顿顿有肉吃,手里也有些存银了,这都是幺妹的功劳呢。
姐妹俩回到家,季秋就迫不及待的将自己买来的新衣分到了众人的手里。
“阿大,这是给您的,您赶快回屋试试看合不合适?”季秋将手里一件水青色长袍递给老爹,将他推进了屋里。然后又分别拿出两件递给季礼和季冬,“二兄,这是你的。阿姐,还有你的。快,都回屋换上给我看看合不合适,若是不合适咱们自己动针线改一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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