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节(1 / 1)
那个样子让在场的人看了都不寒而栗,食发虫直接钻破纸人头部,而纸人又是仿照真人。也就是说,这玩意儿会钻破人的头部,寄生在头皮里。
幸好不是寄生在头脑里,要不然就没那么容易取出来了。
茅九手指一划,摆了个姿势。纸人便迅速席卷起来,将食发虫包裹在里面。因为茅九之前在纸人身上画了符,因此鬼蛊无法挣脱纸人。纸人一卷起来就变成了黄符,黄符点燃,将里面的鬼蛊焚烧殆尽。
包间里发出凄厉的惨叫,很快销声匿迹。外头的服务员听到声音,敲门进来一看,桌上有个瓷碗,碗里一团灰。
这一看就感觉不是正经人。
服务员眼里存着警惕,询问几人是否点餐。言语里有让他们赶紧离开的意思。
早在服务员敲门进来的那瞬间,茅九就迅速的把香炉和供香收了起来,而且事情也解决了,没必要再留在这儿。因此他们倒是很爽快的离开。
这儿有公交可以乘搭,所以茅九等人就和车主分别。
临走时,茅九对车主说道:“你带你女儿去医院看看,治疗她头顶上的脓疮。过段治好了后就会长头发的。”
转而又对那女孩说道:“别随便供奉什么东西,也别随便和人交换。通常来说这些跟别人交换的,都是搞传销的。认真你就输了,而且代价不是你给得起的。”
女孩既感激又脸色古怪,怎么那么恐怖阴暗的邪术行为在茅九眼里就成了传销?但仔细一想,仿佛说得挺对。
好像一开始她知道人鱼屋和藻婆婆就是朋友那儿听来的,朋友又是朋友那儿听来的,以此类推,谁也不知道到底藻婆婆什么时候出现的,怎么就突然出现的。后来她去见了藻婆婆,对方也神神叨叨的,说话间什么重点都没有,但到了最后她脑海里就只有一个念头——信藻婆婆,她就能实现梦想。
这跟传销洗脑的手段没太大差别。
女孩这么想着就把这些告诉了茅九,还告诉他:“藻婆婆在人鱼屋,但具体位置不知道是在哪儿。之前是在公园的游乐屋里,也有人在游乐场见过她。只要看到人鱼屋,就有藻婆婆。因为她说自己是占卜师,所以人鱼屋会经常出现在一些占卜屋里面。通常没有熟人带过去是找不到的。我也只知道这些了,都是听来的。不过你可以去网络上查一查,在某些论坛里会有比较详细的介绍。”
“还有论坛介绍?”
女孩摆手:“不,不是特别的论坛介绍。是ghost,鬼怪论坛。”
张小道扬眉:“鬼怪论坛?”
女孩:“你知道?这是个所有鬼怪爱好者的论坛,里面有好几个大师——”
车主打断她:“囡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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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讪讪的笑:“呃……我知道这不好,以后只看,不去掺和。”
车主对女儿的保证虽不满,但也知一时急不来。没再说什么,冲着茅九感激的道谢,然后带着女儿去医院了。
茅九三人坐上公交,往法医中心而去。
张小道把刚才拍的视频检查了一遍,确认不会暴露茅九之后就把视频传到了围脖,用新开的九师叔这个账号。
发完一时间当然不会有什么回应,毕竟那几万的粉都只是僵尸粉。所以张小道把手机收起来,趴在椅背上回头问茅九:“九哥,你不担心那个藻婆婆再害人吗?”
茅九抬眸:“担心有用?”
“嗯……没用。”女孩都说了,藻婆婆行踪不定,除非熟人带着过去。即使担心,不知道人家在哪儿也是白担心。
“但,藻婆婆跟之前的草鬼婆有什么联系吗?”
茅九向张小道投了一枚赞赏的眼神,因为他能把虫蛊和鬼蛊联系在一起,没有说直接忽略掉。
“虫蛊和鬼蛊都是蛊术,蛊术中有一支名为黑巫,专以邪术害人。鬼蛊极邪,与虫蛊的危险程度不是一个级别。这么说吧,天师界有个规定,凡见鬼蛊者,格杀勿论。”
蛊大部分是虫蛊,虫蛊也是巫术的一种。蛊术落在正直之人手里,就是祛病驱邪的用处。落在心术不正的人手里才会被拿来害人。所以天师界并没有对蛊术赶尽杀绝,反而是将之归纳为道术的一支。
唯独鬼蛊,直接被划分为邪术。只因鬼蛊,必要见血。无论是炼成之时,炼成之后,必然要害人性命。因为鬼蛊本身就是靠着其他人的命来延续自己的存在。
“同属黑巫,又同在帝都,定有联系。”
黑巫虽冷血无情,却因数量少以及境遇相同所以联系较为紧密。
“但接二连三的出现,且目的不寻常。还是需要再看看。”
草鬼婆的目的是引起民众恐慌,藻婆婆的目的却不知道。茅九需要确定这两人的目的是否一样,倘若一样,就说明黑巫真的在筹划阴谋,到那时就需要定好应对之策。
“不过现在担忧这个也没用,还是去法医中心替钱队看看那几起凶杀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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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到了法医中心,老钱早在那儿等着他们了。茅九一到,老钱就把情况都跟他说清了。尤其强调了死者父亲的诡异行径。
茅九若有所思:“不孝顺……”
老钱问:“茅小友,你想到什么了?”
茅九摇摇头:“不太确定,带我去看看死者。”
老钱带着三人一同去看死者黄忠,在带上小山的时候有些犹豫。他是有私心的,他想把小山当接班人培养,但他现在还未满十五岁,带着去看那尸体有些血腥。他担心会给小山造成心理阴影。
茅九看出老钱的思虑,心里挺满意。这证明老钱是真心为小山考虑。所以开口道:“小山也进去吧。”
小山点头,一脸无所谓。
小山村里有时会发生一些意外,人命脆弱至极,而且安全隐患存在很多。曾经村里有个人,骑着自行车从乡道上摔了下去。下面是田地,高度只有半人高,土地也松软,按理来说连擦伤都不会有。只好巧不巧下面放着个锄头,那人的头直接磕上了,被削掉半边儿,白花花的脑浆留了满地,死不瞑目。
类似这种惨烈死法的发生过好几起,而村里人都是好奇且并没有说阻止小孩子去看的意思。最多是说说两句,而村里孩子又胆大,经常跑去看。
所以小山对尸体并没有什么阴影。
说来也怪,小山村里的人对先人敬畏,对尸体反倒没有敬畏之心。
几人进去,只见验尸台上摆着一具尸体。走进了看发现尸体四肢和躯干是分开的,而且没有头。
茅九问:“没有头?”
老钱说:“没有。找不到。”
张小道绕着尸体走了一圈,疑惑的说道:“九哥,没有魂。”
茅九挑了一下眉,问老钱:“死了几天?”
“不超过48个小时。”
“也就说死了还不到两天。”
老钱见茅九和张小道脸色都有些怪,不明所以的问出心中疑惑。
茅九让张小道解释,张小道开口:“人一死,七魄立刻离体消散,魂魄需二十四小时才会离体。枉死之人一般三魂要在身体里徘徊比较长一段时间才会离开。”
茅九突然说道:“还有例外。你说说。”
张小道思索了会儿说道:“要么枉死之人临死之时受到惊吓,把三魂吓跑了。要么三魂被邪术拘走。”
茅九点头,满意。然后对老钱说道:“大约就是这些情况,按照你所说的,黄忠的死确实很诡异。而且我还能感觉到淡淡的鬼气,不过另外两宗凶杀案却感觉不到鬼气。我以为是人为,可尸检报告又说明了其中还有许多诡异。不过我觉得是人为的可能性很大,也许是有什么东西协助人杀了玉美蓉的两个人。我想这些还是需要你们专业的破案高手去查。”
老钱把茅九的话听进去了,尤其是玉美蓉那两桩命案。只要是人为,就在他们的专业领域内,他有信心查得到凶手。
老钱把几人送出验尸房,东拉西扯的说了许多话之后终于拉回到正题:“小山也不是什么道士,你们去查案,他也无聊。不如让他过来,这儿有挺多人陪他玩。”
茅九瞥着老钱,陪小山玩儿?
他这是把手下刑警当成幼师还是把小山当成三岁小孩?
老钱腆着脸先从茅九这儿下手,反正他是看明白了,小山不听他的话可听茅九的话。起先是心里酸,后来想通了,不就是把需要讨好说服的人换了一下吗?
没差。只要徒弟还在,能拐到手就行。
茅九眼里带笑,自然猜到老钱的心思。不过他不明说他自己也左右不了小山的决定,就默认了老钱的讨好。
毕竟直接从小山这条路过反而不容易,从他这边来说,倒是能由他来推着小山往前走。对于老钱认下小山这个徒弟,他也是乐见其成。
茅九问小山:“小山,要不你就留这儿?”
小山握着书,抿着唇,不语。
他是不想答应老钱,想要拒绝的。但话到了嗓子眼又吐不出来,就保持沉默了。
见状,老钱得意的笑。怕茅九反悔,急忙把人赶走,然后招呼自己手下警员赶紧把小山奉起来。
茅九和张小道直接被赶出了法医中心——当然是很客气的请了出来,但本质没变,他们就是被赶走了。
张小道忍了又忍,没忍住吐槽:“钱队快把小山当眼珠子供起来了。”
茅九耸肩:“没办法。求贤若渴。”
张小道搓搓胳膊,转念一想,问茅九:“九哥,你觉得黄忠的头会在哪儿?”
“大概在凶手那儿。”
“他为什么要拿头?当成纪念品?还是战利品?黄父那句话什么意思?他为什么对自己儿子那么冷漠?难道是因为被家暴以至于对亲生儿子的死亡都变得很淡漠了?可是不是说近两年来,黄忠对他父亲都百依百顺的吗?”
“直说吧,你怀疑黄父。”
张小道挠挠后脑勺,嘿嘿笑:“九哥聪明。那我们去找黄父?”
“先不急。我问你,当你看到黄忠的死法,听到黄父说的话以及他的冷漠,你联想到什么?”
张小道愣了一下,面对茅九虽温和还有莫名压迫力的目光时不知不觉的就按照他提供的思路思考,试探性的假设:“难道是黄父觉得黄忠不孝顺,杀了他?”
茅九一个利眼扫过去,吓得张小道缩了缩脖子。
“那鬼气怎么说?”
张小道语噎。
茅九恨铁不成钢,特别想敲张小道脑袋。“你没法儿学道术,好歹认真学习。不求你考哈佛剑桥,至少清华北大要考得上。”
张小道:“……”这么看得起我突然让我有点受之有愧……还有点小兴奋。
茅九:“一般来说,遇到这种情况就要思考这些有什么联系,更要回想以前有没有相类似的案例发生。鬼神之事,其实很多都有迹可循。你遇见的并非首例,也许以前已经发生过了。如果你能想起类似的案例,那么你就能知道杀人手法、杀人目的。既然知道了这些,找到真正凶手也就不难了。”
“那、那九哥,你联想到什么了?”
茅九瞥他一眼,往前走:“孝。”
张小道没能懂。
“黄父嘴里说的不孝顺,黄忠以前对自己父亲的家暴行为以及近两年来突然对黄父百依百顺,还给买保健品,所有联系起来就一个字,孝。你知道车裂……就是五马分尸,在古代是什么罪才要受这刑罚的吗?”
“叛国?”
“不算错。那你知道古代不孝是什么罪?会受什么刑罚?”
“大罪。十恶不赦都没这个罪行重。”
这点张小道知道,古代对孝顺的法律要求严苛到现代人完全无法理解甚至于觉得残忍的地步。古代最重的罪行是谋反,其次为不孝。
只是辱骂父母一句,都可以将其处死。而且很多律法都很莫名其妙,到了很不人道的地步。曾有一母,向邻居借钱。儿子偷偷替她还债。母知,愧而死。官府便将儿子处死。
听来简直不可理喻,但确实如此。而且古代法律对不孝的程度有非常明确的律法规定。
“如果儿女私藏钱,被告发,要受车裂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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