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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两个人已经十分熟稔。

肖璐走到她旁边,刚好林静深扫完地背着书包离开教室。

于渺渺忍不住看她,身为组长,她就这么放心……都不留下来检查一下打扫得干不干净。

肖璐看见她的眼神,忍不住笑:“我跟林静深初中的时候是同班同学,记忆里她一直都是这样,对谁都爱搭不理的。”

于渺渺点点头,心想,人家是尖子生,长得又好看,的确有资本。

而肖璐像是想到了什么,又补充一句,“不过她对颜倦有点不一样,初中的时候,颜倦在我们隔壁班,我有时候会看到林静深去隔壁找他问题。”

擦玻璃的动作顿了顿。

没注意到她的小动作,肖璐不经意间看了眼墙上的时钟,瞬间着急起来,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渺渺,我先走了,我妈今天来学校接我,你擦完玻璃也早点回家吧,今天就麻烦你锁门啦。”

于渺渺回过神来,体贴道:“没事儿,你快点走吧,别让阿姨等急了。”

***

没过多久,教室里变得空空荡荡,只剩下她一个人。

思绪乱糟糟的,全都是肖璐刚刚的话。

意思是……林静深和颜倦之间的关系,要比普通同学亲近一些吗?

于渺渺瞎想了一会儿,晃晃脑袋,决定不再自我折磨。

擦完玻璃,她小心翼翼地下来,又把自己踩过的板凳仔仔细细擦干净,这才回到座位收拾书包,准备离开。

就在这个时候,透过刚擦干净的玻璃,却突然看到一个熟悉身影。

她眨了眨眼,疑心是自己看错了。

下一秒,像做梦一样,她看到颜倦从后门走进来。

于渺渺睁大眼睛看着他,努力控制住扑通扑通的心跳,主动跟他打招呼:“你……还没回家啊?”

对方抬眼看她,礼貌地回答:“王老师找我有事。”

“哦……好巧啊,今天我值日。”

她说完,笑容有些僵硬。

这有什么巧的……

颜倦似乎没在意她的话,径直走到座位上收拾书包。

于渺渺也垂下眼收拾,下一秒,却恰好看到自己放在桌洞里的一盒草莓牛奶。

今天下午上学的路上,她去便利店买水,刚好看到货架上有这个牌子的草莓牛奶,鬼使神差地就买下来了。

而此时此刻,她心跳得厉害,犹豫半天,终于还是伸手去拿。

眼尾余光里,看到颜倦背好书包,摆好桌椅往教室后门走过来。

她深呼吸,转过身快步跟上:“你怎么回家呀?走路吗,还是骑自行车?”

对方看她跟过来,放缓脚步,耐着性子回答:“走路。”

“哦……”于渺渺有点失望地垂下眼,她要去车棚牵车,这次没法顺路了。

握着牛奶盒的手指无意识收紧,然后,她露出一个阳光明媚的笑容来,鼓起十二分的勇气朝他伸出手。

语气小心翼翼:“颜倦,你想喝草莓牛奶吗?”

说完,怕他误会,于渺渺下意识地信口雌黄道,“我之前买的,一直都忘了喝,今天从冰箱里拿出来,发现保质期快过了,所以……”

所以就拿过来给他喝?

于渺渺有些风中凌乱,觉得自己像一个智障。

颜倦听到她发颤的尾音,停住脚步,微微低下头。

视线里,女生伸在他面前的手白皙纤细,握着牛奶盒的指尖却在抖。

她很怕他吗?

为什么?

眯了眯眼,颜倦突然想起那天夕阳下,他拒绝她之后,对方失望至极的眼神。

沉默一会儿,终于还是伸手接过。

他垂眼看她,露出一个极淡的笑容来:“谢谢。”

一张清冷冷的脸刹那间冰消雪融般,要命的好看。

于渺渺看着他微微抿起的嘴角,只觉得大脑一片空白。

她恍惚间想起乔笙之前给她传纸条时摘录过的话:我前半生最强烈的三次心跳,分别发生在上课被老师点名,下楼梯一脚踩空,和你对我微笑的时候。

溶溶暮色下,他的笑容像是金黄色的麦芽糖,发着光。

她一口咬下去。

是甜的。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是甜甜的渺渺和颜倦。

ps:晋江可能抽了……上一章的红包我明天再发给各位小天使,大家不要急~

第11章 第十一篇日记

如果可以……我真的很想告诉他。

请驯养我吧,哪怕你最终还是要回到你的星球,拥抱那朵带刺的玫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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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于渺渺的日记

周末,天气晴朗,阳光明媚,空气中偶尔有风拂过。

于渺渺骑着自行车,慢悠悠走在去银桦图书馆的路上。

等她停好自行车走上图书馆二楼的自习室时,发现乔笙竟然破天荒先到了,现在正对着化学练习册发呆。

于渺渺走到她旁边的位置放下书包,看了一眼周围都在认真学习的同学,压低了声音道:“离三点还有二十分钟呢,来这么早不像你的一贯作风啊。”

乔笙抬头,幽怨地看她一眼:“我爱学习,学习使我快乐。”

于渺渺笑,又看了一眼她桌子上摆着的化学练习册,毫不留情地拆穿:“是因为快期中考试了吧?”

听她这么说,乔笙立刻垂头丧气地趴在桌子上:“我跟爸妈立了军令状,说这次要是考不进班级前二十就交手机。你知道的,交手机大于等于要我的命。”

“我也保证过这次数学最起码得及格,虽然目前看来……也很艰难。”于渺渺叹气,“你说我们学数学到底有什么用呢?明明知道以后根本不会用到。”她说完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反正我以后肯定用不到。”

不过像颜倦、赵熠然和程立轩那种理科大神,以后说不定要从事一些研究类工作,每天都要跟数学打交道……

这对于于渺渺来说,光是想想就觉得毛骨悚然。

两个人吐槽完,唉声叹气地开始学习。

因为很快就要期中考试,所以即使是周末,图书馆里也是座无虚席。

气氛很安静,周围静悄悄的,几乎没有一个人开口说话,稍稍有些压抑。

于渺渺深呼吸,低头认真研究起数学题,过了一会儿实在是写不下去了,于是站起来,打算去图书馆一楼的租书区域去找本书看看放松一下。

于渺渺就是这样,当她觉得无法静下心来学习的时候,就会暂时放弃。

这种学习方式有利有弊,最大的弊端就是她永远学不会逼迫自己,因为一个人往往只有把自己逼到了极点,才会知道自己的极限在哪里。

图书馆一楼相比较二楼而言,气氛明快不少,时不时能听到别人三三两两地聊天。

于渺渺轻手轻脚走下楼梯,径直走进“文艺”类书籍区域。

大多数的人都在课外阅读区,所以这里并没有多少人。

乐得清静,她慢悠悠地一排一排书柜看过去,犹豫半天,终于决定去拿那本《小王子》。

伸出手,刚摸到柔软的蓝色书封,却突然有另外一只手覆上来,不经意擦过她的指尖。

那短如朝露的刹那,像触电一样。

于渺渺一怔,视线望过去。

如果非要说些什么来形容的话,于渺渺必须承认,这是一只好看至极的手。

美色当前,她下意识地松了手,打算割爱。

寂静空气里,却突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他开口,音色如水:

“你也喜欢《小王子》?”

说完,把那本她已经让出去的书,又推了回来。

于渺渺有些不可置信地抬起头。

午后日头晴好,光线透过橱窗斜斜照进来,落在他身上。

空气中有微尘浮动,看在她眼里,恍然如梦。

颜倦就站在她对面,清冽眉眼隐在一片刺眼日光中,显得雾里看花般模糊遥远。

心跳逐秒掠过,于渺渺有点紧张地接过书,好不容易找回自己的声音:“对呀……好巧,你也喜欢啊。”

她竟然跟他,有共同的喜好。

颜倦耳朵里塞着一副白色耳机,她开口说话的时候,他很自然地伸手把耳机摘掉。

是一个下意识的动作,透露出他良好的教养。

这场突如其来的偶遇,让于渺渺紧张到手都不知道往哪放,只好紧紧抓着手里的书。

她抿抿唇,努力地寻找话题:“我记得在书里,小王子走过很多地方,遇到过很多人,你……最喜欢哪一个?”

颜倦侧了点身,懒散倚在书架上,想了想,然后简单地回答:“玫瑰。”

那朵刻薄任性,娇嫩脆弱的玫瑰?

这是一个完全出乎意料的回答。

于渺渺想问为什么,又怕他不想回答,犹豫了半天还是试探性地开口:“我最喜欢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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