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1 / 1)
应朝禹扒着人家胳膊,硬塞一串车钥匙给她:“你去我车里!去我车里,把袋子拿出来。”
“什么袋子啊。”
“谦南哥给我的袋子,我给忘了!”
一群人围着应朝禹,静悄悄地干等着。助理风风火火提来购物袋,里面是个橙色的盒子。
装了一只白色birkin。
助理大约以为这是应朝禹送给温凛的,看向她的目光顿时莫测起来。绪康白的眼神掩藏在镜片底下,那是另一种复杂。
他知道,这是杨谦南送的。
那天她从风雪里赶去见杨谦南,丢了一个包。他抱着她,不经意地说:“改天给你买一个。”后来他一直没提过,她也没放心上。
温凛看见它的时候,心想志气别这么短。一个包而已,对他们这些人不算什么的,实在没必要感动。
可是应朝禹满脸醉醺醺捧给她,说:“谦南哥叮嘱的,不能忘了!”郑重其事,像护送一块和氏璧一样,塞她怀里。
她抱着昂贵的礼物,喉咙都在发紧。
再一次见到杨谦南,是三天之后了。
那天按日程表是mba班开课的日子。温凛出门的时候留了个心,但并不觉得他会来。谁知傍晚时分,他给她发了条短信,说上课需要,让她帮忙送一台电脑过去。
装得还真像那么回事。
温凛嘲弄地笑着,恶狠狠拆开birkin包的纸膜,用来装笔记本电脑。
经管学院致力于向社会输送商业精英,连楼都建得和普通教学楼不一样。底层有一个咖啡厅,每层走廊里摆着茶色软椅和桌几,采光明亮,供人商谈。
走到三楼,几乎已经见不到什么人。
整段走廊只有他一个身影。杨谦南穿了身正装,桌上摆一杯咖啡,望着窗外浸入黄昏的校园。斜晖洒在他身上,像电影里的人物。
这模样是来上课的就有鬼了。
温凛连包带电脑,不太客气地丢上桌子。
那是最柔软的鸵鸟皮,被电脑压得都有点变形。
杨谦南眼疾手快救下一杯咖啡。那表情非常明显,心疼的是咖啡。
温凛眼眸一撇,在他对面落座。
杨谦南气定神闲地,拨了拨包里露出半截的电脑,笑:“人家都是买椟还珠。你这是打算把椟和珠一起还给我?”
温凛淡淡说:“哪个是椟,哪个是珠呢?”
他这样把人骗过来,与她状似轻松地开玩笑,存的是和解的心思。但小姑娘较起真来没完没了。他喝了口咖啡,长出一口气。
杨谦南表情渐渐严肃。他的面相使然,不笑的时候总是看起来分外漠然。
温凛知道自己聊死了天。杨谦南拿出手机在发什么东西,她没耐心等,起身就走。
“等等。”
他扣住了她的手腕。
温凛垂眸去看,他已经又换上了一张浮浪不经的脸,仰在椅子里,把手机秀给她看,说:“你等一下啊,我让她接个电话。”
那屏幕上赫然是她的号码,通讯录名字被他改了,存成了“小珍珠”。
温凛口袋里的手机一直在震。
她努力忽略这个震动,忍了很久,还是拿出来,把电话掐了。
杨谦南特别惋惜地凑过来看一眼她的手机,说:“好歹接一个?给点面子。”
温凛暗自抵住下唇,没有回答。可他也没有再打。
杨谦南斜眸觑她,用食指轻轻地摩挲她手腕内侧,目光柔柔地亮起来:“晚上一起吃个饭吧?”
温凛被他缠缠绵绵地揉着手腕,心里想,这段关系里,真的没必要讲什么骨气。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早就默认她同意。
那晚她破天荒地,点了一大盘马肉沙拉。
温凛把生肉片吞下去,混着鲜血般的红酒,有一种嗜血般的快意。杨谦南默然地叉一瓣又一瓣的水果,权当在看她表演。
她第一次在他面前吃那么多,生的熟的荤的素的,不给胃留尺寸之地。他见她风卷残云地吃,放下酒杯吩咐侍应生,把她点的所有菜都重上一份。
但唯独漏掉了那盘马肉沙拉。
温凛听着他报菜名,手里的叉子就慢慢地,落下来了。
像士兵的旌旗,像将军的宝剑。落下来。
没等侍应生走掉,温凛的眼泪就跟着下来了。
她是很懂礼数的人,在安静的餐厅里,连哭腔都很淡,声音有股子压抑的平静,说了今晚第一句话:“杨谦南,我知道你不怎么喜欢我,但你别让我撞见好不好。只要别在我面前,我都随你。”
小姑娘都已经在平静地跟他说“我知道你不怎么喜欢我”,他还有什么话可说呢。他甚至有点兴味索然地想,下一句她应该要提分手了。
感情有时候是需要两个人一起装傻的,像一台戏,剧本要两个人一起对。如果搭档只会对着你念一二三四五六七,你的满腔爱火也难以为继。
你知道,都是戏。
但那天他是真的入了戏。
杨谦南笑笑说:“我也没干什么啊。真的冤枉,小珍珠。”他给她递了块餐巾,心疼地帮她擦眼泪,越擦越多,无奈道,“你人这么聪明,看不出来我有没有做什么吗?”
他很少在人面前作解释,更不用说告饶。这大约是他人生第一次哄人哄得这么窝囊,像个低幼儿童一样给她作保证:“我不帮她的忙了,行吧?”
温凛至今也不知道钟惟要他帮什么忙。那不重要。
她确实很聪明。聪明人都会举一反三,想到随便一个女人都能用这种法子和他做皮肉交易,那他从前是什么作风,也就不言而喻。
温凛哭到走出餐厅还伏在他怀里。杨谦南隔着厚厚一件外套和衬衣,还能感到肩上一片热乎的湿意。那一刻他的愧疚都是真的,在心里叹气,怎么把小姑娘弄成这德行呢。
他迫切希望她高兴一点,摸着她的脑袋,像欺负小孩子似的,虚虚朝外一指,附耳对她说:“你看看,大家都在看你呢。”
温凛打了他一巴掌。没敢打脸,拍在胳膊上。
真的有几个人在看他们,然而再老头的男人心里也住着个小孩子,杨谦南仿佛化为真正的低幼儿童,兴高采烈地捏她的手,嗓音耍着花腔:“要不要找个隐蔽点的地方,方便你家暴?”
温凛怀疑他是酒喝多了。
可他把她拉进怀里,俯一点点身,温柔地蹭一下她的鼻子,笑容清醒而绵柔:“怎么样?要不要?”他说着“要不要”,嗓音渐渐地放低放柔,干咽了一下,然后就渐渐侧过了脸,吻她的嘴唇。
她哭了一晚上,整张脸都有点水肿,嘴唇好似也被泡软了。
又热又软,唇上残存几分红酒泛甜的涩味。
他很认真地品尝,认真到,连他的承诺都听起来像是真的:“凛凛,你别怕。我这辈子,总不会有别人。”
作者有话要说: 杨老板:哄到泪流。
今天的bgm应该是这首:「宁为他跌进红尘,做个有痛觉的人。」
瞄了眼昨天的评论区,怎么说呢,唉其实不用这么担心凛凛的。我凛是个有野心也有能力的姑娘。我们还是担心担心楼上那位除了撩妹什么都不会的杨老板吧,出手还这么败家,以后我凛养不养他都是问题。
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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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那个年代,鸡汤博主们就已经在不遗余力地宣扬——真正爱你的人永远只会说三分,留七分。
而杨谦南是那种有三分的爱意,能说到十二分的人。
温凛听得,都笑了一声。
破涕为笑。这笑声听着不像讽刺,反而像是他终于把她给哄好了。
温凛吸吸鼻子,心想,就这样吧。两个人之间闹腾不就这么回事儿,他把台阶砌这么足,她再昂着脖子不下去,倒是她不识抬举了。
其实那天他对她的照顾,已经远远超出她的预期。
“看你这哭的。”杨谦南略带嫌弃地擦擦她的脸,她一挡,他就笑。然后瞄了眼商场的导览牌,果真找到个隐蔽的地方。
“晚上散散心,去看个电影?”
温凛慢慢抬眸看他。
杨谦南勾起嘴角:“你前阵子不是在做绪康白那个项目?正巧帮你支持下他的票房。”
温凛都没揣摩出他说这话是什么心理。
杨谦南包了在映的三个厅,带她进最小的那个厅看。
影院的vip座都长得差不多,深棕色的皮椅,让她想起初遇的那个晚上。
那时是深秋吧,如今是春天。太阳光在南北回归线间溜了一圈,又回到了中点。
今天人更少,整个厅里只有他们两位。杨谦南肆无忌惮,跟她边看边聊。
这电影是爱情片,主打受众是年轻女性,杨谦南强行来看这片子,看男女主角打打闹闹,有时会忍不住当笑话看。他的嗤笑声很轻,但在绝对安静的封闭空间里,还是过于刺耳。温凛入不了戏,幸好这片子她撰稿的时候看过许多遍。当时看的是草剪的素材,还没最终配音,她如今完整地看一遍,好像只是完成一个仪式。
杨谦南知道了这事儿,看一段就指着屏幕,让她剧透。
出来个新人物,“这女的是他前女友?”
“不是。就是个路人。”
又或者,
“他俩后来到底分没分啊?”
温凛想说这个是主线,应该留给你自己看,但想了想还是说:“分了。”
有一搭没一搭地给他解答。
到后来,他没事就指着个人,吊儿郎当地问:“这人后来死了没啊?”
温凛觉得他是故意找事儿,咬着牙说:“这是都市爱情片,人哪有那么容易死。”
杨谦南煞有介事地皱皱眉,说:“那可不一定啊。这男的不是背着他老婆出轨么。我看他挺该死的。”
这语气可逼真了,连温凛都反应了一会儿,才去拧他胳膊。
就你贫。
杨谦南笑得满不在乎,说:“你都看过了,无不无聊?无聊就躺我身上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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