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3节(1 / 1)
“那、那你什么时候帮我驱鬼?”
清欢看着丁毅的脸,他的眼中,有对死亡的恐惧,有对过去的排斥,还有对鬼魂的怨恨,唯独没有对颜小小的愧疚。你看,谁说他变好了?他根本就没有变好,直到现在他也没有意识到他曾经怎样的伤害过一个人。她实在是太不喜欢丁毅了,哼了一声道。“那谁知道,看我找不找的着人了。”
她不想让已经变成怨鬼的颜小小魂飞魄散,那太残忍了,这个女孩子生前没有做过任何坏事,不应该得到这样的结果。可她死后化作怨鬼,吃了人也是不争的事实。应该得到救赎,也应该受到惩罚。所以如果能够让颜小小解脱再好不过,可从丁毅身上着手很明显是不可能的,这人一点愧疚都没有,唯一的希望就在颜小小的父母身上了。
听说清欢要去隔壁市找颜小小的父母,连跟段都要随着一起来,清欢却拒绝了,她不想把无辜的人牵扯进这样的事情里去,普通人就应该过正常的日子,还是不要跟她在一起好。
但是她忘记了,丁毅不一定会听自己的话。这个人见她态度不热切,根本不将她说的记在心上。不仅没有乖乖地呆在家里,还找了人来收鬼!
可那些人怎么能收服颜小小?这世上真正的天师手指头都能数得过来,大部分驱邪的都是招摇撞骗混饭吃,根本没有真本事,丁毅找来的这些人不过是给颜小小当了晚餐,啃的尸骨无存!
清欢回来的时候早闹大了,丁毅跟他老婆已经失踪三天了,她气得不知该说什么好,真是作死老天都拦不住,她能怎么办?
查遍了整个城,根据那张避鬼符——清欢真不知道自己该不该高兴,至少丁毅一直把避鬼符带在身上?否则颜小小早把他吃了!这人真是生怕自己死的不够快。
她赶到了颜小小的藏身之处,正是丁毅家多年前一直使用的那栋办公大厦,不过这些年下来已经荒废了,因为有闹鬼的传说,这里很多年没人来过。白惨惨的月光下,整栋大厦都显现出一种诡异的黑色来,大大张开的破碎玻璃门如同一张腥臭的嘴,叫嚣着等待着猎物的进入。
这种地方,光是站着都觉得冰冷刺骨,那些骗子竟然也有胆子进来。
她叹了口气,这时候传来汽车声,刺眼的车灯让她忍不住捂住眼睛,然后震惊地看着从车上下来的两个男人:“……你们?!”
“你还没回家,爸妈等着你,我不能让你只身犯险。”段仍旧是笑眯眯的,他穿了一身迷彩服,看起来装备齐全。注意到清欢一直在看自己的武器,他摊手说:“这些都是我买的,里头装的是盐弹跟冷冻过的黑狗血,我可是做过功课的。”虽然不知道网上说的实不实用,可没用过怎么知道。
而且,他真的很兴奋啊!见鬼,这种事可不是随随便便什么人都有的,他当然得来见识一下!
清欢又看向同样装备齐全的连,感觉头有点发昏:“你们……根本就是来捣乱的吧?”
“怎么会呢?”段很冤枉地说,“我是真心想帮你。”
“对,你一个女孩子太危险了。”连皱着眉说,“不管怎么说,我都不会让你一个人进去。”
清欢定央央地看着他,心头涌过一阵暖流,除了师父,从来没有人这样关心过她。她一时间不知该如何反应,低头道:“很危险的,你们最好还是在外头等我。”
“一起吧。”连上前一步握住了清欢的手,他的手宽厚又温暖,把她的小手包裹在掌心,似乎是在告诉她,她不需要如此坚强,什么事都自己一个人扛。
可是,这是她自己选择的道路呀,不会后悔的,哪怕一个人承受,也不会逃避。
她不需要依靠别人,也不需要寄托什么,因为这样的生活就让她感觉到幸福了。能够拯救他人,能够呼吸这世间的空气,能够看到花草树木太阳月亮,偶尔还能吃一顿好的,为什么连总是觉得她过得不好呢?
“一起就一起吧,那你们记得跟在我后面不要乱跑,不知道颜小小现在变成什么样子了。”应该不会吃掉丁毅,毕竟颜小小对丁毅的爱大家有目共睹,可丁毅的妻子就不一样了,颜小小可不会放过她。
虽然早就想到了这一点,可当清欢上到顶楼看见颜小小跟丁毅的时候,还是震惊的无话可说。
世界上有好人,也有坏人,有人愿意默默无闻无私奉献,也有人自私自利只求自己安全。清欢见过后者,可似丁毅这样的,也许可以说是狼心狗肺了。
婚礼上他对着神明许下誓言,那个晚上他抱着昏迷不醒的妻子焦急不已,就连段都说丁毅遇到了真爱。
可这真爱在面对死亡的时候又算什么呢?
丁毅手上紧紧地抓着清欢给的避鬼符,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而颜小小手里则扯着一具看不清本来模样的人体,她威胁着丁毅:“这个女人还活着,如果你再不把那个鬼东西丢掉,我就再扯掉她一根胳膊!”
她手上抓着的是丁毅的妻子,丁毅带着避鬼符她就无法靠近,可这个女人没有,她用她来威胁丁毅,丁毅只是把头埋进膝盖不敢抬起。颜小小已经当着他的面折磨过这个女人了,可丁毅从始至终都没有抬头看过。女人一开始还会叫着老公救我,到了后来她也绝望了,因为她知道,丁毅并不像他平常说的,爱她胜过他的生命。
他最爱的只有她自己。
清欢离得远,她吩咐连与段不可乱动,自己从颜小小背后将她推开,掌心灼热的天雷印让颜小小发出痛楚的惨叫声,清欢顺势从她手里将丁毅的妻子抢出来。仔细看了看,四肢健全,虽然身上伤口无数脸也烂了,但至少还活着。
颜小小竟然当着丁毅的面折磨了这个女人三天三夜。
“又是你坏我好事!”颜小小张牙舞爪地说,她的眼珠已经变成了鲜红,“你是个什么东西!”
清欢一开始对她尚且有几分同情,如今只剩下了厌恶,“不知死活的鬼物,死后便该入土为安,你执迷仇恨却罔顾无辜之人的性命,难道就不怕天打雷劈吗?!”
颜小小哈哈大笑,“若老天真的有眼,为何不劈死这个男人?!你知道吗,我抓来这个女人,他巴巴地赶了过来,我以为他真的爱上她了,可他过来之后,竟然是带着和尚来收我!他骗我!既然如此,我便让他不得好死!”
清欢懒得听她长篇大论的废话,“今日是我收了你还是你自己放手,你选一个。”
颜小小似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一个小丫头,大言不惭的也想收服我?也不掂量掂量自己几斤几两重!”
清欢举起右手,掌心的天雷印闪着金光:“可是你怕我呀,你连我画的避鬼符都搞不定,还以为自己是我的对手?”她是天生的修道之人,师父说过她天赋极高,心思又纯正,颜小小这样的邪魔外道,就是再练个十年八年,她也不怕。
☆、第七十七碗汤(十二)
第七十七碗汤(十二)
果然,颜小小看到了清欢掌心的天雷印,后退了一步。她简直要气急败坏了,如今女人在清欢身边,丁毅有避鬼符,她根本没有什么东西能要挟对方,这个女孩跟之前来收她的那些骗子不一样,颜小小害怕了,可让她放手,她不甘心,也不舍得。
她又看向丁毅,因为清欢来了,丁毅也大起了胆子,此刻正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对清欢叫喊:“快救我!快救我啊!快把这个女鬼弄死!快弄死她!”
她心心念念的都是他,结果他却要让人将自己弄死,颜小小流出血泪来,她发狂地扑向丁毅,似乎是要背水一战了。清欢心惊,正要去拦,颜小小却越过了丁毅,从她身边擦过,把藏在不远处的连与段抓住了!
清欢险些骂娘,这跟剧本不一样啊,说好的颜小小性格单纯呢?变成鬼之后这么鸡贼是什么设定?!她快气死了:“快把他们放开!”
“好啊,你把丁毅给我,我就放了这两个男人。”
清欢冷笑一声:“丁毅就在这里,有本事你来拿。”
“我没本事。”颜小小一字一句地说,勒紧了双手,清欢眼睁睁看着连和段逐渐呼吸困难,气得她直跺脚:“你要是敢伤了他们,我非要让你魂飞魄散不可!”
“我不怕威胁,我只要丁毅!”颜小小发狠,“快一点!”
见清欢走近自己,丁毅快吓尿了,他攥紧了手上的符,“不要过来!不要过来!你不是抓鬼的吗?你怎么能抓我?快杀她!杀她啊!”
他越是这样说,颜小小就越是被激怒,而她越愤怒,力量就越强大,顶楼刮起了一阵妖风,吹的人遍体生寒。清欢说:“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了,谁让你不听我的话,我掐指一算你今天得死在这儿,既然这样的话,你不如临死前做点好事救救我的朋友。”
丁毅真的吓尿了:“我不要过去!我不要过去!”
“这可由不得你。”一个人渣换两条人命简直太值了。清欢提小鸡一样扯住丁毅,把他手里的避鬼符抢了过来,见状,颜小小眼睛一亮扑了过去,可与此同时,她并没有放开连与段。
“喂,你这鬼,怎么说话不算话?说好我给你丁毅你放人的!”
颜小小得意极了:“是吗,可丁毅是我抓来的,你不过是拿走了一张破纸而已。”
“这么说,你是打算出尔反尔了?”
这两人,从某种角度上来说简直就是绝配。
“是又怎样?”
“不怎样。”清欢突然笑了一下,“我只是想告诉你,身为天师,从来不跟鬼物做交易,也从来不相信鬼物的话,尤其是像你这样怨气横生的厉鬼。”
颜小小听她的语气就觉得不对,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觉得身上传来一阵被烧焦般的剧痛,那种疼不是*上的,而是来自灵魂。是雷!她尖叫着丢开手里的三个男人,再一看自己掌心,鬼爪焦黑一片,疼痛钻心。她几乎要恨毒了清欢,可是又对她的天雷惧怕不已,一时间双方也只是僵持不下。
清欢见她仍然执迷不悟,问她:“你到底想做什么?你低头看看这个男人,你就喜欢上这么个货色?你觉得这样值得吗?”
颜小小咬牙切齿:“与你无关!”
“当然与我无关,可你害了人就跟我有关系了,你吃了很多人才能积攒到现在的力量,可是你知道这样会遭报应吗?你只图一时的爽快,都不在意自己的来世了?”
颜小小只是瞪着清欢,她说话的声音与人类是不一样的,粗重浓厚,尖厉可怖。她早就不是生前的颜小小了,那个颜小小从楼上跳下去之后就彻底消失在了这个世界上,如今存在的不过是一团怨气的集合体,令人作呕。
“你是很可怜,活着时候的那个你也的确应该被更好的对待,得到应该有的幸福。可现在的你没有那种资格了,你恨丁毅,大可找他报仇后投胎而去,但你却选择了吃人,这个女人。”清欢指着倒在地上早已昏死的丁毅的妻子。“她根本不知道丁毅的过去,她认识的丁毅是成熟稳重的人,她不知道你曾经遭遇过什么,她也是被父母捧在手掌心的宝贝,她每年都给福利院捐款,还会抽出几个月时间去支教,她一件坏事都没做过。可你对她做了什么?你附了活人的身,她就是好过来,身子骨也彻底坏了。你利用她引来丁毅,折磨她伤害她,这一切是这个女人该受的吗?”清欢一字一句,字字铿锵。“身为厉鬼的你,跟身为人的丁毅有什么区别?!”
不过都是,无所顾忌的伤害他人的东西。
“不用你管!”颜小小大声叫着,她拒绝去听清欢说话,因为那只会让她恐慌,让她怀疑。“杀了你!都死!都死!所有人都死就好了!”
她不顾一切地朝丁毅的妻子扑过去,清欢要拦住她,却发现颜小小的目标根本就是自己!卧槽,她脱口而出骂了一句,又来?!跟刚才一样的招数?
偏偏自己还上当了!
可就在这时,一个人挡在了她身前,是连。他不知什么时候从窒息中清醒,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双手紧紧抓住颜小小的鬼爪,然后对着段吼叫:“快一点!”
同样清醒的段则掏出枪,里头的盐弹与黑狗血打入颜小小的双臂,立刻就冒出真真黑烟化作灰烬,颜小小尖声叫着,清欢来不及做别的,掌心的天雷印直接击中对方的天灵盖。颜小小抽搐着逐渐发生变化,黑气散去,红眸变淡,竟像是生前的模样。
“有空的话,回去看看你的父母。”清欢对她说。“在丁毅开着豪车住着别墅穿着名牌遇到真爱,幸福的结婚的时候,你的父亲为了给你讨公道四处奔走被撞断了双腿瘫痪在床,你母亲终日以泪洗面哭坏了眼睛,你的房东将他们夫妻俩赶了出去让他们流落街头以乞讨为生。他们很想你,你父亲出事的时候还叫着你的名字。”
颜小小说不出话来,因为她已经化作了虚无,彻底消失了。
清欢也不知道颜小小的父母会是那样的下场。她赶到的时候,他们夫妻里都不在那里住了,几经周转才知道,这对老夫妻已经苍老的不成样子,一个不良于行,一个不能视物。他们住在一个废弃的工厂里,和一堆乞丐一起。清欢到的时候听到他们在聊天,聊的内容是自己的孩子。
颜小小的父亲带着骄傲说:我家女儿又漂亮又聪明还懂事,次次考试都是年级第一,老师都说她有出息得很。我跟她妈起早贪黑的摆摊卖水果,就是希望她以后能过得好。
一群人都发出羡慕的声音,颜小小的母亲说,可是这丫头不孝顺啊,这么多年了,也不知道托个梦给我跟她爸,我们可真想她啊。
清欢没有进去,她觉得就让夫妻俩认为颜小小不存在了也挺好。如果他们知道自己的宝贝女儿生前所遇非人,死后又化作厉鬼不得安息,又会怎样难过。
她捡起了地上那条脏兮兮被血浸湿的红裙子,小心的叠起来,红裙子变作一缕红烟,钻进了清欢的小瓷瓶里。她低声说:“你给我好好反省个几百年,我会每日为你念往生经,等我救了九九八十一个人,抵消你吃掉的这一些,你赎了罪,上天一定会原谅你的。”
小瓷瓶动了动。
清欢这才有心思去看连,他被鬼爪所伤,虽然严重,但并非不能救,这人在危急时刻挡在了自己身前,清欢心中有着说不出的感激与慌张。她先给连处理了一下伤口,让段扶他,然后将丁毅的妻子扶起,她还没有醒。清欢叹了口气,打了120叫救护车。
转过身,看向欣喜的快要发狂的丁毅,丁毅正感恩涕零地跟她道谢:“谢谢你!谢谢你!你要多少钱我都给你!你救了我,我一定会好好报答你的!”
“像你这样,随意玩弄他人感情,多年不知悔改,又罔顾誓言不顾妻子安危的人,真是无情无义,令人恶心。你的钱我才不要,而且我也没说要放过你。”说完,清欢上前一步,把小瓷瓶打开对准了丁毅的嘴,红烟瞬间钻了进去。“从今以后就让颜小小跟着你,只要你不死,她就存在你的身体里,日日夜夜,与你作伴。”
而与人化作一体的颜小小,会日夜受烈焰焚身之苦,她吃了太多人,总得受到惩罚。如此到丁毅死去,再回到清欢身边修行,直到所救的人与吃掉的人持平,才有机会重新投胎。
至于丁毅这样的,就算死了,下辈子也顶多做个畜生。
丁毅卡着自己的喉咙想吐出来,身体里的颜小小叫着他的名字,一声又一声,一个男人的身体里发出了女人幽怨的声音,在这漆黑的深夜,格外令人毛骨悚然。
☆、第七十七碗汤(十三)
第七十七碗汤(十三)
丁毅的事情清欢自认已经仁至义尽,再让她做的更好也没办法了,丁毅就应该受到惩罚,只是可惜了他的妻子,那么漂亮的女人……脸上的伤还有好的可能性,可心灵上的伤却永远都不会愈合了。
一个男人,耽误了两个女人的一生。
连的伤势不轻,但并不是没救,只是需要休养很长一段时间才行。他是为她受的伤,无论如何清欢也不能丢下他不管,再加上段家夫妻拿了亲子鉴定,她现在根本是哪里都去不了。
清欢从小就跟着师父生活,师父是个不着调的糟老头子,干的事情十件有九件不靠谱,她很小的时候就学会洗衣做饭照顾自己,甚至还要照顾师父。她没有家人,也不曾跟别人一起共同生活过,她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日子。可现在她突然有了血脉相连的家人,也有了……喜欢的人,这种感觉让她无所适从。
段爸段妈对她非常好,就算她因为照顾连没有回到他们身边,他们也没有生气,反而每天都会到连家来看她,给她买了好多衣服首饰,似乎是想把亏欠她的这十几年全部还给她。
他们太好了,清欢不知道该怎么拒绝。她第一次感受到父母的爱,她深深地心动了。
还有连。
“……你怎么又起来了?”清欢一推门就看见不安分的连从床上坐了起来,她赶紧放下手里的餐盘跑过去按住他的肩膀,满脸的不赞同:“不是跟你说过要老实休息吗,被鬼气侵蚀需要静养的。”
“没关系,我就是躺的难受,让我坐会儿吧。”
他语气很委屈也很温柔,清欢只好在他身后垫了个枕头:“只坐一会儿。”
“好。”连眉眼含笑,“都听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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