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0节(1 / 1)
第七十九碗汤(二)
不过今天太阳很好,坐在地上也暖洋洋的,清欢忍不住想起自己跟师父住在山上的情景,有花有树有鸟有泉水,鸟语花香景色宜人的多美好,后来臭不要脸的师父跑出去玩也没关系,她一个人过得也很好。想想都怪那场挨千刀的雷阵雨,山里那么多棵树,你说你劈哪棵不好,你非要劈那棵百年老树,不知道那棵树都要成精了吗?劈也就劈了吧,断几根树枝再说难免,你把整棵树从中间劈成两半说得过去?人干事?
劈成两半也算了吧,坛子竟然也被劈碎了,当时清欢就知道要糟糕,她眼睁睁看着数十团黑气从坛子里冒出来然后瞬间消失不见,连让她去抓的时间都没给。
最可气的是,劈完坛子之后雷阵雨就停了,气死了,好像它也知道自己做错了事所以不敢再下雨,毕竟清欢的衣服晒在外面没来得及收。
……扯远了,她就是觉得坐在墙角懒洋洋的晒太阳很舒服,要是能舒舒服服的泡个热水澡再换身干净衣服就好了,这辈子都没这么邋遢过,半个多月穿同一身衣服,幸好现在初夏不是太热,否则要是天天出汗,清欢立刻就回山上避暑去。
她盘腿坐在马路对面的墙角等婚礼结束,结果等着等着被阳光晒的昏昏欲睡,等到她醒来,就看见一张在面前放大的俊脸,吓得清欢一个后仰,脑袋恰好撞在墙上,疼得她眼泪狂飙:“啊……”
“没事儿吧?”男人问,想要给她揉一揉却被清欢躲开,她委屈死了:“你干什么吓我啊!”
“不好意思,我就是看到你在这里睡着了,所以想提醒一下你而已。”
清欢现在过得跟流浪汉一样落魄,兴许她穿得还没流浪汉好呢,这男人怎么这么善良?她揉着脑袋打量起眼前的这个人,哇,长得真好看。在心里感叹了一句,“有事?”
“我是刚才那场婚礼的客人,听到你的话,挺有兴趣的,你手上的东西可以给我看一下吗?”
这个倒是无所谓,清欢伸出右手,她的天雷符是自然生在掌心的,寻常鬼物根本不敢靠近,平时她就以这个来区分有足够力量幻化出人身的鬼物。但从来没有人靠她这么近过,而且这个人还在轻轻地用指尖划她柔嫩的掌心。
清欢怕痒,忍不住瑟缩了下将手抽回来:“不要动手动脚的。”
“不好意思。”男人温柔地笑了笑,“对了,婚礼已经结束,新郎新娘去酒店了,我们准备吃喜宴,你要来吗?”
清欢很想有骨气的拒绝一下,但她肚子叫了……漂亮的猫眼本来懒洋洋地半眯着,现在睁的大大的:“可以吗?我可以去吗?我这样去不太好吧,新郎新娘不会欢迎我吧?我能吃吗?”
问了一连串的问题,说白了还不是想吃饭。男人被她逗笑了,刚才在会场他就觉得这姑娘很有趣,而且也实在是好奇这年头怎么还会有人穿成这样说些迂腐过时的话。“当然可以,我这点薄面他们还是会给的。”
听了这话,清欢立刻从地上窜起来:“那还等什么,快走啊!”
男人将她带到酒店,清欢才知道他的名字叫连,也不知道姓连还是名连,反正所有人都叫他连先生,而且个个毕恭毕敬好像他很厉害。清欢这辈子见过的男人,满打满算,下山之前就那么一个,还是个胡子拉碴的糟老头。这样英俊又温柔的男人实在是让人招架不住,她差点都要动凡心了,好在及时想起自己勉强算是出家人,才堪堪把持住。
婚宴上新郎新娘过来敬酒,对连很尊敬,包括两边的父母,看到她就在连的身边也没说什么,态度和之前在教堂里完全不一样。清欢不在意别人对自己如何,在她看来,救人是她的责任,别人是否感谢她是别人的自由,所以她从不强求,只要给碗饭吃就好,如果有钱的话……那给点也不是不行。
不过这一次她没心思想这些,而是一直在看新郎背上的女鬼。她看起来似乎并不恨这个男人,而是非常爱他,脸颊贴在他背上,沾染着血污的头发遮住了眼睛所以看不出什么表情,但从她周身表现出的气场来看,她似乎没有要害这个男人的意思,她只是想……跟着他,让他鸡犬不宁,日日夜夜难以入眠。
有恨,也有爱。
清欢忍不住叹了口气,她虽然是个新手,但勉强也算是有点经验的人,理论知识尤其丰富。她所见过的,师父讲过的,师父收过的那些女鬼里,大部分都是为情所困,很多人生前温柔善良,可是死后她们都会抛弃那份温柔与善良。
她们不知道自己丢失了什么样的宝物,伤害她们的人也不知道他们做错了什么,这个世界有时候残酷的一点都不留情。
连很给面子的喝完了那杯酒,对清欢微微笑了一笑:“怎么了,你看起来很沉重。”
“没什么。”普通人是不会信的,所以清欢一般能不说就不说,连这个人很好,带她来吃饭不说还这样轻声细语的跟她说话,下山的这几个月她遇到过很多人,看到她这样穿着打扮的,不是觉得神经病就是敬而远之,说起来连还是第一个主动靠近她的人呢。
清欢饿了,所以她虽然脑子飞速运转,但嘴巴跟手都没有停。别人聊天的功夫,她已经吃了桌子上菜的三分之一了——一个人完成轻而易举,谁叫她之前整整三天没吃饭,就剩下几块钱总得给未来打算打算吧,过日子得有规划啊不能乱花钱。
连看出来她不想告诉自己,轻轻笑了一下,清欢瞄准了果盘里的一块西瓜,结果筷子刚伸过去,一只修长的大手就快一步将西瓜拿走,她只能用渴望的眼神跟着西瓜看过去,这才发现自己对面坐着一个不亚于连的英俊男人。
只是这个男人和连比起来的话就非常不一样了,显得更加随和,也更加慵懒。他的黑衬衫开了两个扣子,露出一片白皙却结实的胸膛,此刻手上拿着那块清欢很想吃的西瓜却并不吃,纯粹是拿在手上玩而已,看的清欢心都要碎了——你不想吃的话可以给我呀,我不嫌弃的!
可能是她的眼神充满渴望,黑衬衫男人发现了,先是瞧瞧西瓜又瞧瞧清欢,笑起来:“你想要?”
是啊是啊,她猛点头。
男人对她嘿嘿一笑,拿起来,就在清欢以为他要给自己的时候,他放到嘴边咔嚓咬了一口。那声音清脆的哟,清欢都能想像出来,那块西瓜有多么饱满,咬一口,甜美的西瓜汁就充满口腔,咽下去更是美味。
唉。
连注意到了,然后清欢面前就多了一个果盘,里面是切的整整齐齐的新鲜西瓜,她惊喜不已,对连拱了拱手,小猫一般:“你真是个大好人!”
说话的同时再看一眼黑衬衫男人,那眼神表达的很明显了,都是人,差距可真大啊!
黑衬衫男人被清欢这一眼看的说不出话来,捂着心口有点发懵,哎哟这脏兮兮的小道姑怎么回事……那一眼瞧的他心脏发热啊,怎么眼睛那么亮的,明明头发乱糟糟脸上还有灰尘,说起来连那个家伙不是有洁癖么,怎么会对个小道姑这么照顾。
然后男人想到连家里的状况,顿时了然,想来是病急乱投医了,这小道姑虽然说不知道什么来历可能是招摇撞骗,但到底是有两把刷子,刚才教堂里那一幕大家都看到的。
清欢不知道这些人心里在想什么,她也一点都不在意,她现在最在意的是自己能不能在这盘西瓜吃完后不去厕所,这样的话就能等到下一波了!
完全没有意识到桌子上其他人都看她,因为大家都不好意思动筷,唯独她一人吃得开心。尤其是因为两个美男子都坐在这一桌,同桌的年轻女孩们就更不好意思吃了,结果美男子的注意力全被这个胡吃海喝的脏丫头吸引走,你说气人不气人?
又过了半小时清欢才吃饱,她拍了拍肚子感动的差点哭泣,这样的话她就不用担心未来三天的食物了,吃一顿顶好几天不饿。
吃饱了,才有心情来解决问题。
她又朝新郎看去,随着新郎新娘每一桌敬酒的举动,他背上的女鬼也会随着他的动作做拿酒杯的样子,看起来就像是它也是个新娘子。
这两人之间的感情纠纷是肯定的了,就是不知道到底怎么回事。清欢不大擅长处理这个,因为她所见到的恶鬼都听不懂人话,它们决定留在这个世间的时候,其实就已经失去了作为人最重要的东西。
想一切如初,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所以才说,人鬼殊途。
☆、第七十九碗汤(三)
第七十九碗汤(三)
有句老话怎么说来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哪怕你是无神主义者,也应该对鬼神报以敬畏之心,不相信可以,但绝不能口出狂言,否则一定会惹来祸事。
清欢吃完婚宴就蹲在酒店门口看新人们被送回新房,晚上自然还有一番热闹的景象,但她觉得自己不用跟过去看了,新郎的母亲看到她就翻白眼,刚才要不是连带她进去,估计她早就被赶出来了。
人家不相信,她也不能强求,可不救人也不行,所以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待在这,至少要保证出事的时候她能将损失挽回到最小。
只不过到那个时候,想解决都晚了。
唉,她老气横秋地叹了口气,一双黑色的皮鞋停在她身边,清欢忍不住看过去,然后又看到自己的鞋子。她穿的是自己纳的布鞋,因为一路跋山涉水脚趾头都露出来了,这样落魄,也难怪别人不信她啊。抬头瞧见连温柔的笑脸,清欢在心底想,要是自己也跟连一样穿得人模人样的,肯定不会赶出来。
不过修行之人难免过点苦日子,她早习惯了。十五岁之前的虚荣贪婪早已在这几年的清心寡欲中变得暗淡,现在唯一能吸引清欢的只有吃,如果有好吃的,那自然另当别论了。
“你准备去哪里?”
“就在这等着,他们肯定会回来找我的。”清欢说。
“这么确定?”
“对呀。”清欢理所当然地说,她有十足的把握会出事,说来也是新郎命中注定有此一劫,更何况他做错了事,不受点惩罚实在是说不过去。再说了,不是她不救人,是他们自己拒绝她的。有些事情一旦做下,想要将其当成过去彻底掩埋,那根本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个世界都看着呢,你做了什么,都看着。等到以后,是非曲直,自然有一番定论。“他们撑不了几天的。”
“那这几天你打算怎么过?”
“就这么过啊。”还是很理所当然的态度。“到哪儿不能过?只要能喘气就是活着,我又不是什么千金大小姐,我师父说我天生孤煞命,注定孤独终老,反正不会死能活到老,管他呢。”
修道之人活到老其实是一种折磨,一生都与鬼怪纠缠,正常人的日子半天都过不上。
“那……不如去我家吧。”
“啊?”
“去我家。”
清欢确认自己没听错才掏掏耳朵,立刻就心动了,如果有地方住,当然比露宿街头强,她本来打算找个天桥或者哪里窝几晚上的。但是连既然提出来了……偶尔占点便宜应该也没什么,毕竟她做的都是好事,不要老天爷给奖励,占别人点便宜应该不为过吧?再说了也不是她强求的,是连自己提出来的啊。
“我家也可以啊。”
清欢回头一看,是宴会上那个黑衬衫。此刻他双手环胸,笑着倚着门边,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
和穿着白衬衫的连比起来,两个人简直就像是完全不同的两面,清欢挠挠头,“我什么时候这么受欢迎了?”
“漂亮的女孩子总是让人青睐的。”黑衬衫说,走到清欢面前很不顾形象的蹲下,黑眼珠跟清欢的对视,两人都在对方瞳孔中看到了自己的倒影。“怎么样,要不要去我家?我家很好的,你可以洗个热水澡,然后换件衣服吃零食。”
零食!
连说:“什么时候你也喜欢跟我抢客人了?”
“怎么能叫抢呢?我在教堂的时候对这位美丽的少女一见钟情不可以吗?”黑衬衫理直气壮的说,一看就是特别不要脸的那种人,他的眼睛明明是黑色的,却透露出一股灰色的光芒来,就像是在引人堕落。“连,不要总觉得我居心不良啊。”
连淡淡地转开视线,对清欢说:“其实我是想请你帮个忙……”
话没说完被清欢打断:“包吃吗?”
“……包的。”
“那就行啦。”清欢心安理得地说。“我去你家好了,不管什么忙到时候再说,只要我力所能及。”这样的话就算是做成一笔生意了,那她在连家吃饭睡觉就不算问心有愧,真是机智。
黑衬衫被拒绝了也不难过,而是塞了张名片给清欢:“上面有我的电话,有什么事可以第一时间打给我,我什么忙都会帮的。”说完对清欢抛了个飞吻,转身离开。
清欢盯着他的背影看了半天,觉得这真是个怪人,然后顺手把名片揣进兜里,欢快地对连说:“我们走吧!”
连一边走一边说:“你说世界上有鬼,是真的吗?”
“你想是真的还是假的?”清欢随意一问,“这种东西,信则有不信则无。”
“那你……”
“你家里不会是有什么问题吧?”清欢笑嘻嘻的。“那找我就对了,我可是专业的。”
俊朗的面容略有一丝尴尬,“说是问题可能也不太恰当……”
“嗯?”
“已经很多年了。”
“到底怎么回事?”清欢好奇起来,连给她拉开车门她就坐了进去,然后忍不住在心底感慨一句这个男人可真绅士啊,一举一动都透露出极其良好的教养与温柔,和他相处实在是叫人如沐春风。
“我的祖父今年八十五岁了,按理说这个年纪得点病也是正常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从三十年前开始,他突然就不开口说话了,每天什么都不做,谁都不理会,一跟他说话他就说好困啊好困啊,可是他怎么也不睡觉,每天眼睛睁的大大的,你看到他肯定也会惊讶的。”
“不睡觉?他不想睡?”
“我也不知道。总之他每天都是这样,从来没有变过,总是叫着困却又不睡,我也不懂是为什么。找了很多医生都看不出来病因,家里急病乱投医也请过一些和尚道士什么的,可谁都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他声音温和平静,但仍然能听出其中的焦急心疼来,清欢很喜欢孝顺的人,所以对连也很友好,“这也难怪,现如今沽名钓誉的人太多了,招摇撞骗的江湖术士更多,真正的天师才不会扬名立万,他们只会安静地除妖驱鬼。”就像是她师父,恶鬼危害人间的时候拼了命,可谁也不知道,也谁都不告诉。
他们安静的活着,一生勤恳致力除魔,这才是天师存在的意义。
是为了让活着的人们过得更好。
“是啊,所以在教堂里看到你的时候我很惊讶,因为实在是没有别的办法了,只好冒昧地请你看一看。”
“不冒昧不冒昧。”清欢摆摆手,“不必客气,我吃了你的饭的。”
一针一线一口水都得清清楚楚,没等连说话,清欢就问他:“那待会儿到你家,你先带我去看看你爷爷吧。”
“好。”
从酒店到连的家里大概需要一个多小时,清欢在车上颠呀颠的很快就困了。她先是打了个呵欠,然后把头靠在车窗上,结果磕了好几下,疼得她打盹都皱着眉。连看见了,悄悄伸手到她脑袋旁边挡住,清欢的眉头这才慢慢舒展开来。
等到了目的地清欢都没醒,连也不急着叫她,就坐在车里等她睡醒。大概又过了一个小时,清欢才缓缓张开眼睛,她先是打了个呵欠,眼睛带着朦胧的水汽,干净又天真,让连的心狠狠地跳动起来。他连忙低下头掩饰,而后轻声问候:“你醒了。”
“我睡了很久吗?”
“两个小时吧,你看起来很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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