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节(1 / 1)
专心致志剃胡子的炽焰城主被身后这温柔的一声吓了一跳,手一抖,一道血痕顿时出现在脸上。他低咒了一声,清欢见自己吓到他,连忙请罪:“是我不好,让城主受惊了,请城主责罚。”
“不是你的错。”炽焰说。“清欢,你我是夫妻,不要对我总是如此生疏。”越跟清欢在一起久了,炽焰越是认识到彼此之间的差距。想起刚认识的时候他还敢在她面前咆哮,自称老子,甚至威胁要揍她,现在想想尽是黑历史,要是时间可以倒流,他一定会狠狠给自己一巴掌!在自己妻子面前树立起那么一个形象,他要到什么时候才能解除啊?现在她总是对他战战兢兢的,是不是就是因为心底认为他是个粗鲁不文一言不合就会大打出手的男人?
可是炽焰又不好意思直接问清欢,总觉得这个女人虽然跟了他,身子给了他,心却仍然离他很远很远。他要怎么做才能让她变得自然一点呢?她跟那个小鬼,哪怕是跟那匹叫吉光的马,都比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柔和自然。
“以夫为天,这是应该的,还是我来吧。”清欢走过去,接过炽焰手里的剃刀,莞尔,“瞧你,脸上多了好几道口子。”原本浓密的大胡子现在剃的跟狗啃一样,不剃都不行了,因为有的地方已经露出肉,有的地方却还很茂密,东秃一块西秃一块,真是难看死了。
炽焰也知道自己不会这玩意儿,就默认给了清欢。清欢伸手从梳妆台的一个小瓶子倒出一些液体状的东西,在炽焰瞪大的眼睛中给他抹在了脸上。“这是什么?”
“做润滑的,否则该把你的脸都划花了。”清欢轻轻推着,又转身去取了水盆过来,一点点把水混合,形成类似刮胡泡沫的东西。然后把炽焰往后拉,让他的上半身倚在自己腿上。“城主闭眼。”
他乖乖地闭眼。
清欢的动作可比炽焰自己来好多了,又轻又柔,他躺在这个女人的怀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幸福和满足。炽焰的喉结动了两下,悄悄撑开一条缝去打量清欢,她面色恬淡,正专心地给他剃胡子。炽焰活了快三十岁了,可从没想到有朝一日自己也能娶到这样的娇妻。
唉,可惜自己年轻时不爱念书,虽然不到大字不识的地步,但也仅限于此了,稍微深一点的书他都是有看没有懂,但他的这个妻子却不一样,炽焰知道她是极爱看书的,要是有书的话,她可以一个人待着一天也不嫌闷。
你说这人跟人之间差别怎么就那么大呢,他真不知她为什么要嫁给他。
慢慢地,炽焰的真容呈现在清欢眼中。她几乎是有些傻眼的望着这张脸,心里总算是明白炽焰为何看不上那生得倾国倾城的绝色美人锦幽了。
废话,他自己长得比锦幽还美!
是真的美,而且是极其女性化的美,单看这张脸你会以为这是举世罕见的美人儿,可是配上他这铁塔一样的身形,你就想想吧,一头熊长了个美人脸是种什么感受?更别提炽焰一双眼睛又大又圆,清澈如水,给人一种异样的楚楚可怜感——哪怕他是在生气。要是不留胡子,他怎么统领手下?就算实力超群,顶着这样一张脸也够难受的了。
清欢在心里给这头熊点了个蜡。“……好了。”
炽焰有点不舍得从清欢腿上起来,他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叹了口气,道:“老子……我都忘了自己长啥模样了。”
清欢忍着不笑:“……很好看。”
“是吗?”炽焰本来极其厌恶自己的脸,这会儿被清欢一夸,顿时有点飘飘然。“真的很好看?”
“嗯。”要是生在女人身上的话一定完美。男人味十足的熊居然长了这么一张柳眉杏眼的脸,清欢伸出拳头抵在唇瓣轻轻咳了一下,道:“城主,梳洗一下用早膳吧。”
炽焰也是饿了,他老早就起来折腾胡子,这会儿才算完,肚子早咕咕叫了,就是在清欢面前没好意思说,不想让她认为自己是个只知道吃的家伙。眼下清欢一提,他就点头如捣蒜:“好的,吃饭,吃饭。”
端早膳进来的婢女和小厮都被吓了一跳,站在原地,嘴巴张成一个o,完全不知道这是谁。当听到清欢言辞间叫城主的时候,他们的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
第二十碗汤(八)
炽焰的脸在以清欢肉眼所能见的速度迅速飚红。赶在他发脾气捶桌子之前,清欢赶紧驱散观众。
虽然有几道小小的疤痕,但那完全不妨碍炽焰的美貌,浑身的男人味配合着美的要命的脸,居然有种诡异的和谐。清欢笑笑,给他卷了个薄饼递过去:“城主,光看是看不出什么来的,用膳吧,用完之后咱们去账房看看。昨儿个魏女官就跟我说这个月的支出需要城主过目了。”
炽焰瓮声瓮气地嗯了一声,化羞涩为食欲。
结果饭后一出门他就反悔了,所有人都在用见鬼的眼神盯着他不放!要不是新婚妻子就在身边,炽焰会用拳头教会这些人什么叫做尊重!
等到了账房,众女官一个个瞪大眼睛张大嘴,她们一直腹诽炽焰这头熊剃了胡子肯定也像熊,但现在……就连从小看着炽焰长大的谭叔都一副嘴里能塞下鹅蛋的样子:“城、城主!你、你、你的胡子呢?!”
炽焰白了他一眼:“看屁看,没看过美男子吗?”
谭叔掐住了自己脖子,像是女人一样发出尖细的声音:“十几年了……城主你居然剃胡子了!你怎么可以剃胡子!”其实心里是为自己即将输出去的十两银子肉疼。他是坚决站城主不会剃胡子的,结果……现在赢的就只有庄家夫人了吧!
炽焰冷哼一声:“关你屁事,老子就是——我就是想剃怎么着吧你!”要是可以他也不想剃,但比起亲自用唇舌品尝妻子,剃胡子真算不上什么。
只有清欢面色平静,好像完全没看到其他人的不对劲。炽焰对数字什么的非常不敏感,一听说要看账,他为了在清欢面前保持风范,就翻了几本像模像样的看起来,但没看多久,清欢先回去了,她一走他就把手里账册一甩:“以后这种事别来找我。”
魏女官跟梅女官交换了一个眼神:“可是您才是发号施令的那个人,夫人说了,不管什么事都要禀报城主。”
不管什么事……炽焰最烦那些乱七八糟的事儿,结果这些鸡毛蒜皮手指甲大点的破事她们都要来求见他请他定夺,别说他根本没这么多时间,就是有也不想管好吗!当然最主要的还是他不擅长这个,炽焰更宁愿有人上门找他单挑,这个就爽多了不是。他挥挥手,不耐烦道:“府里的事儿你们做决定就行,实在是拿不准主意了就找谭叔——算了,谭叔也没啥用。找夫人吧,我待会儿跟她说。”
梅女官试探性地问道:“那府里在外头的那些铺子……”
“嗯,也按照原样让你们自己处理。”炽焰点点头。“除了政事之外,其他的一概你们该做什么就做什么。”
众女官面露欣喜,头一回觉得这头熊看的顺眼了,这也难怪,人都是爱美的,满脸络腮胡的熊跟一个漂亮的美人……美男,任谁都会对后者比较有好感。其中兰女官不怕死地夸赞了一句:“城主长得可真美……”
没夸完,炽焰就狠狠地瞪了她一眼:“没你美!”说完转身走了。
兰女官被吼的一愣一愣的,半晌才回过神,无辜道:“这明显比我美嘛!”
其他女官连带谭叔等人一□□头,是是是,兰女官虽然也美,但跟城主比可差远了,也就只有夫人跟锦幽城主的姿色能相媲美一下下。
炽焰顶着一张倾国倾城的脸,面无表情地穿越好长一段走廊,七区八绕的总算回到自己院子,结果一进门就看见最讨厌的小鬼坐在他的妻子怀里吃东西。吃吃吃,就知道吃,他是猪吗?
墨泽欢快地捧着香甜多汁的柿子啃,察觉到那头讨厌的熊瞪了自己一眼,他也傲娇地飞起小眼神鄙视他,哼,长得跟个娘儿们似的居然还这么凶神恶煞,他要叫主人收拾他!
炽焰忍了好一会儿,那小鬼不识相就算了,竟然还变本加厉地吃完柿子又要叫他的小妻子帮忙剥石榴!他大步上前,直接把小胖子从清欢怀里提出来丢到婢女怀里:“把这胖子给我抱出去!”
墨泽怒视炽焰:“你这个坏女人!”
“说啥玩意儿?!”炽焰噌的一下就被点着了,“你这个胖小鬼好胆你再给老子说一遍?!”
短短两个时辰内遭受了无数异样目光的炽焰火大了,这小胖子竟然敢说他的女人?!“咱们俩谁像女人?老子要跟你单挑!”
墨泽在丫鬟怀里挥舞胖拳头,一张嘴就喷石榴籽儿:“单挑就单挑,我怕你!”
嘿,这小兔崽子!炽焰来火了,伸手就要去抓墨泽,墨泽噗噗噗噗拼命朝炽焰身上吐石榴籽儿做暗器,把个炽焰气得是火冒三丈,秀色可餐。清欢赶紧过来打圆场,给婢女使了个眼色让她把墨泽带出去,然后赶紧安抚被撩的马上就要炸的炽焰,这家伙很久没在她面前自称老子了,看样子是真生气了,就是不知那红扑扑的脸蛋儿是因为羞呢,还是因为怒?
当然表面上清欢还是很给炽焰面子的:“城主别跟墨泽一般计较。”
被娇妻这么一安抚,炽焰也觉得自己火发大了,他看得出来,那小胖子是他妻子的心头肉,惯的都没边儿了,她都没给他剥过石榴!于是说:“本城主怎么会跟一个小屁孩一般见识。本城主打天下的时候,小屁孩还在他娘肚子里!”
清欢暗道:那你可就错了,他比你老多了。
嘴上却道:“城主真是大人有大量。”
这马屁一拍,炽焰顿时就飘飘然起来,“那是。”
清欢微笑,觉得这人实在是有意思。就是不知道,有意思的是他本身,还是他身体里的那个灵魂?她低头掩去眼底深意,转身取出一个面具双手递给炽焰:“城主没了胡子,顶着这样一张脸未免不大方面,我给城主准备了这个。”
那是一张很普通的黑色面具,戴上去的话可以掩住面孔,这样的话就不必担心别人会看到他的脸了。主要是想要假扮炽焰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儿,他暴躁又爱挥拳头,声音体型还有武力值,那都是一等一的,想装都装不了。
炽焰露出惊喜的表情,连忙接过来要戴上,清欢却说:“但是只有我们夫妻二人的时候,城主就别带了吧。”她柔柔抚摸他的轮廓,眼神温柔,“很好看。”
炽焰刚降温没多久的脸又红了。他觉得自己得赶紧改掉这个容易脸红的坏毛病,好在这个面具大,只露出下巴和眼珠子。
为了掩饰内心窘迫,他咳嗽两声,说:“今天休沐,没有事做,走,我带你出去逛逛。”
“出去?”清欢愣了下,说起来她在城主府都一个月了还没出去过呢。
两人先去马厩里牵了马,炽焰的坐骑叫做赤兔,是难得一见非常珍贵的汗血宝马,通体乌黑,只鬃毛血红,极其威武霸气。炽焰本想跟清欢炫耀一下的,可是扭头一看清欢的马,顿时就蔫儿了。清欢的马儿跟她一样,又高贵又美丽。突然,炽焰问:“你的马是公是母?”
“公的。”应该……是吧?清欢还没注意过这个问题呢,主要是她很少让吉光化出原形,但是它变成小猫的时候都是公猫,那应该是公马。
“这样。”炽焰有几分失望。“还以为能给我的赤兔做媳妇呢。”这样繁殖出来的小马肯定是天下一绝,超越赤兔!
吉光一听,恼了,猛地冲炽焰喷了个响鼻,还想尥蹶子踹他。它可是上古神兽!是孟婆大神身边的小宠儿!这个长得像女人的男人竟然要它跟凡间马匹配种,还是个公马!呸!它不搞基!
清欢笑着摸摸吉光的鬃毛:“那城主是要失望了。”
炽焰瞪着吉光,总觉得这马灵气的吓人,就刚才那眼神,他似乎从中读出了鄙视。他……竟然被一匹马给鄙视了?!
吉光还嫌不够解气,不能对人类下手,那它吓吓动物总可以吧?于是对着赤兔瞪了一眼。赤兔吓得嘶鸣一声跪倒在地,瑟瑟发抖。说起来赤兔也是一等一的好马天下难寻,可是遇到上古神兽它又能怎么样,而且这神兽早已不是普通神兽。
炽焰觉得自己面子挂不住了,很想对着赤兔的屁股踹上两脚,妈的,这么没出息!他要换马!结果一扭头,整个马厩的马全跪了!惟独吉光傲然站立,眼神充满鄙视。
清欢悄悄动了下小指,赤兔就又站了起来,动作之快好像先前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炽焰盯着吉光,他爱马成痴,很想试马。可清欢却先他一步利落上马,而且还是裸骑,炽焰觉得自己不能输,就把赤兔的马鞍马蹄给卸了,他总不能输给自己的小娇妻吧?那样的话他有什么脸面说要保护她,让她做背后的女人?
清欢欣赏炽焰就欣赏这一点,他愿赌服输,不像是别的男人,嘴上一套,背地里又一套。
第二十碗汤(九)
虽然清欢的动作看上去很利落潇洒,毫不拖泥带水,但炽焰心里还是有些担忧:“你……能行吗?要不还是和我一起吧。”
清欢也是很久没被人这么小瞧过了,她笑着睨了炽焰一眼:“行不行,城主和我比一比不就知道了?”说完自信一笑,快马扬鞭而去。炽焰愣了一下,她已经离远了,连忙双腿一夹马腹,驱动赤兔追赶。
赤兔虽然是极品的汗血宝马,当世难寻,但是和神兽吉光如何能及,若不是清欢怕炽焰追不上特意放慢了些速度,怕是炽焰已经被甩到九霄云外去了。两人一路到了一片小树林,如今已是深秋,树叶掉了一地,秋风微凉,但骑了这么会儿马身上竟都出了汗。
炽焰惊讶于清欢的骑术,虽然早知女性大陆有不少女人骑射都是拿手的,但裸骑还能如此稳当厉害的,清欢还是他见过的第一个。外头的空气最接近大自然,这让清欢感到非常舒服。她深深地吸了口气,仰望碧蓝的天空,又扭头去看身边的炽焰。
炽焰被她看得脸又红了,真是奇怪,明明是个娇弱的女人,为什么每次在她面前他都像个毛头小子一样长不大呢?这样他的夫纲什么时候才能振起来?
两人慢慢地往前走,不多时,只听得一阵锣鼓喧天,鞭炮齐鸣还有笑闹声,很是喧腾,原来是有一户人家在成亲。
清欢没说话,炽焰也没说话,只是瞧着那十里红妆还有热闹的人群以及繁多庄重的礼节,炽焰才明白自己当初娶清欢时有多么仓促。他难得感到了不好意思,便道:“当日我实在是轻慢你了……”
“无妨,在一起才是最重要的不是吗?”清欢微微一笑,扭头去看炽焰。炽焰也笑了,但看见那新郎竟亲自将新娘背入轿中,满脸都是掩不住的喜气,心里难免有些歉疚。自己当日别说是好好准备了,就连拜堂都要让她等,炽焰突然觉得自己很渣。
继续往前走,路过城主府在外头的一家胭脂铺子,两人下马随意走进去看看,炽焰跟在清欢后头,里头的掌柜跑堂什么的全是女人,偌大的店铺,她们打理的井井有条。
刚打进金城的时候炽焰就让手下接手了这些铺子,奈何他们都不擅长这些,先不说男人没法跟胭脂水米分布匹什么的打交道,就光说一个算账,他们十个人加在一起都不如跑堂的小二心算来得快。但炽焰那会儿给锦幽烦的要命,只想把这些权全部捋下来,所以也没管男人到底能不能胜任,如今看来,这男人跟女人之间到底还是有差别的。
炽焰心中关于女人都应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以男人为天的想法悄悄动摇了。这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变的事情,在府里的时候伺候的基本上全是下人,而城主府的下人以女性居多,男人都是后来进城之后分配进来的,顶多就是干些粗活重活,算账刺绣写字什么的,就算叫他们来也是徒劳。
清欢做的其实也很简单,炽焰不大会说话,主要是他一开口说什么都不中听,而清欢声音清朗温柔,所以炽焰总是会下意识地去追寻她,揣测她的想法,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要是放在其他女人身上,谁敢跟他说女人也要抛头露面,他绝对饶不了那人。可是到了清欢这,她不用说,他自己就主动去想了。
太不正常了,这是为什么呢?
他在她面前总觉得不像是从前的自己,倒也不是说不好,只是……说不上来的,那种失控的感觉。明明她温柔又体贴,什么事都不会自己瞎做主,但炽焰完全控制不住自己想要去接近的心。
要是有一天她要离开自己,炽焰想他一定会把所有人都砍了泄愤。
“城主可知梅女官武功高强,就连谭叔都不是她的对手?”清欢突然问。
炽焰一听,下意识反驳:“这不可能!”梅女官怎么能比得上谭叔?谭叔可是从小看着他长大的,一杆铁枪耍的虎虎生风,梅女官却娇小瘦弱,这样一一个女人却想打赢谭叔?别开玩笑了,随便一个男人就能把她打倒吧?
清欢低低一叹:“城主不信?”那想当然也不会相信她也能打倒他了。
“当然不信!”炽焰哼哼。“我活到这么大,从来没见过有女人能打倒男人的——”话没说完,一记掌风扑面而来,如果不是常年行军的直觉,清欢又手下留情给了他反应的时间,炽焰会被这一掌劈中。他倏地后退几步,震惊地看向清欢:“你会武?”
“我说过我不会吗?”清欢面上没有平日的柔情似水,反倒带了几分戏谑。“今个儿我就让城主看看,女人到底能不能打倒男人。如果我赢了的话,城主可得答应让女人重新回到军营共同执政。”
炽焰觉得自己被挑衅了,他会输?听她话里话外都是要赢的意思,真以为他会因为她是媳妇的份儿上就让步?于是炽焰冷哼:“好啊,你要是能赢我就答应你,你要是输了,从今以后都不准再跟我提女人从军的事!”
“一言为定。”
虽然嘴上这么说,但炽焰还是有点担心:“媳妇,我是不会对你手下留情的。”
清欢心想,还真没见过这么自信的。“这是我要说的话呀,城主。”
说完,已经攻了过来。
平心而论,从体力上讲,女人天生弱于男人,所以如果要拼蛮力,想赢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清欢也不想用除了拳脚功夫之外的力量让炽焰输,她要让他心服口服。炽焰这个人,心高气傲,但也是真正的男子汉,愿赌服输,从来不狡辩,否则她怎么可能选择他作为伴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