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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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修道之人,她竟连最基本的道都忘了,如今落得这般下场,还要师父师兄拼命解救方能笼聚一团残魂,女鬼凉雪恨不得魂飞魄散以谢罪。

清欢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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鹅毛大雪,三个衣衫破碎浑身是伤的人艰难地在雪地里走着。他们中走在中间的那个人体积特别大,仔细一看才发现,原来他背上还背着一个昏迷不醒的人。天寒地冻,如果再找不到落脚处,他们很快就要死在这里了。就算找到了落脚处,能不能活着走出这座大山也都是个问题。

正在这时,突然传来一阵微弱的婴儿哭声。为首的白发老人一愣,连忙四下看去。

“师父,怎么了?”背着人的青年问,他满头满脸血污,已经看不出本来长什么样子了。

“好像有孩子在哭。”

“什么?”青年毫不犹豫地说,“那快找啊!”

即使是在这样的关头,他们也仍然没有丧失那颗赤子之心,宽容正直且善良,清欢突然觉得,能拯救这样的人,也是自己的荣幸。

老人颤巍巍地拨开了雪堆,在落满了雪的枯枝败叶中看到了被包裹起来的孩子。小小的婴儿已经冻得浑身青紫,连哭声都是微弱不堪的。他连忙把孩子抱起来,说:“咱们得再加快点速度了,否则不仅我们得死,这孩子的命也保不住。”

“是,师父。”从来最爱和师父对着来的青年没有像以往一样口没遮拦,而是非常恭顺。

走在最后的少年咳了两声,但他立刻把嘴巴捂住,指缝流出鲜血,他又像是没事人一样擦掉,然后继续跟上。

说也奇怪,在见了这孩子不久,他们就看见了山脚下的火光。师徒四人连忙上前敲门,屋里没人,只有火炉烧得旺盛,而桌上则摆着蒸好的大饼和小菜以及几盘酱牛肉——简直像是为他们准备的。

四人犹豫片刻,老人才道:“事到如今,也只能如此了,快吃吧,待会儿离开时,将身上的值钱物品都留下。”否则又要背负一场因果。

真正的修道之人过得是很苦的,道家两袖清风,想要超脱,就只能苦修,否则像那些神棍一样,去算个命看个相什么的,他们难道还愁没好日子过吗?郎老头一生收徒就讲究两点,一是缘二是品,他那小徒儿虽然对不该喜欢的人动了凡心,但自始至终品德无污。就连那生死攸关的时刻,也是她挡住了攻击,否则他们哪有现在的活。

正想着,一双软软的小手突然打到了脸上,郎老头低头一看,那孩子在火炉的烘烤下渐渐暖了,正睁着一双又黑又亮的大眼睛看着他。冰天雪地被丢弃的孩子,想来即便是找到父母也是没用的。郎老头叹了口气,一向吊儿郎当不着调的脸上涌现出一片哀伤。

这时,少年把温热的米汤端了过来,“师父,喂这孩子一点儿吧。”

郎老头嗯了一声,用汤匙给怀中婴儿喂起米汤来:“守贤呐,你也去吃点东西吧,咱们休息会儿得快些赶路,免得你师叔他们没死,又追上来。”

“知道了。”名叫守贤的少年转身回到炕上坐下,咬着大饼看着郎老头怀里的孩子出神。“师父啊,这孩子咋办啊?要找到她的亲生父母咱们再走吗?”

“大冬天的丢孩子,又是个女娃,想来是不想要的,就算找着了也没用。”青年喝了口烧酒,淡淡地说,神色有些哀伤。他背上那虽然形容狼狈却依然丰神俊朗的男子被放在炕上,刚才强硬地灌了点米汤,这条命全是吊着的,谁也不知道能活多久。药丸早在大战的时候吃光了,能活着回到山上就算是他们的好福气。

“那咋办啊师父?这孩子?”守贤担心地问,又看了一眼青年。“怪可怜的。”

“……带着她吧。”

突然响起的沙哑声音让所有人都愣住了,守贤惊喜地道:“大师兄!你醒了!”

说着欢快地跑过去,拿了吃的塞到英俊男子的手上。

男子咳了几声,没有回答,而是看向了郎老头:“师父,老天爷带走我们一个小师妹,这不是又还了咱们一个吗?”

是啊,在这般生死关头,如此相遇着实巧合,然后找到这间木屋,里头还刚好有伤药和食物……郎老头叹了口气,说:“是啊,有缘。”

“给这娃娃取个名字吧!”娃娃脸的乐观少年这样说。

郎老头想了想,这时候男子又说话了——其实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突然脑子里就冒出了这么个名字。“叫清欢吧。人间有味是清欢的清欢。”

第十一碗汤(二)

时光荏苒,一眨眼,清欢已经五岁了。这五年里,她一直跟着郎老头师徒四人生活——哦,现在不应该叫郎老头,要叫师父。

当年回到山上后,几位师兄都受了重伤,但经过五年细细调理,也都好了七八成,但大师兄的双腿却是彻底废了,这五年里过得挺苦的,要不是有清欢这个娇滴滴的小丫头在,说不定几个男人的生活还要再邋遢点儿。

清欢虽然叫郎老头师父,但却并没有行拜师礼,郎老头说收徒弟是要庄重点的,沐浴焚香什么的不能少,再说了,一个女孩家,当什么道士?所以郎老头的意思是,等到清欢年纪再大点儿,比较懂事了,如果她真愿意学道,那到时候再让她拜师。

清欢从小就是被这几个男人养大的,说话走路全是他们教的,可随着时间流逝,郎老头师徒越来越心惊。丫头越长越漂亮,又懂事又乖巧又可爱,有时候郎老头都奇怪,怎么有人舍得把这样的孩子丢掉呢?很小的时候清欢就会照顾他们,就是爱撒娇,性子也有些迷糊,但不可否认的,有了这颗开心果在,他们的日子才没那么难熬。

当年那一战实在是受伤太重,四人付出了一百年的寿元,大师兄年纪轻轻,但鬓边已经有了白发。二师兄内伤迄今未愈,至于三师兄……也是直到后来,大家才知道那场大战中他丢了一魂一魄,所以经常会出现失忆迹象,郎老头就更不用说了,其实他不过六十岁,看起来却已如耄耋之年。

这样的好人,正直,温柔,勇敢,坚定,甘于平淡清苦,默默无闻,却在危险来临时挺身而出。清欢不知道自己有什么理由不去照顾他们,拯救他们。

所以她在十岁那天便正式拜入师门。虽然郎老头只是个散修,虽然他们无门无派,虽然没有什么好处,但清欢仍然恭恭敬敬地给郎老头磕了三个响头——即便这只是个普通的凡人。

他值得。

拜师后,清欢的日子就没那么轻松了,以前她每天就只是给师兄们解解闷,自己在山中玩耍,看书弹琴,郎老头虽然看着挺猥琐,但却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无所不晓,大师兄更是如此,他双腿残废后便开始主攻医道,没有了双腿,他是再也不能战斗了,可他也有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比如说研制出更好的药丸,能够一瞬间恢复精力或是补足的,比如说……总之有很多事情可以做。

从来没有过怨天尤人。

二师兄三师兄虽然各有缺陷,却都十分努力。就连郎老头也经常琢磨些新法门。

十岁到十五岁这五年,清欢是在无穷无尽的书籍古典符咒中度过的。这些东西也不知是何人所传,但对付妖魔鬼怪确有良效。清欢学得很用心,郎老头经常赞叹说她是他所有弟子中最有天赋的一个,每当这时,大师兄就会坐在木制轮椅上笑眯眯的看着,二师兄会说两句讨打的话,师父就会追上去踹他屁股,三师兄就在一旁哈哈大笑。

这样的日子,平淡,却又无比幸福。

轮椅是清欢做出来的,大师兄拿到的那天,虽然没说什么话,但他的眼神有多激动清欢看得出来。她小时候还为了抚平他紧皱的眉头往他身上爬,现在长大了,也不能那样做。十五岁的姑娘再苗条也有几十斤,大师兄的腿受不住。

这十五年,清欢一点一点过过来,她从来没想过别的,甚至连墨泽都没有带在身边。这四个男人温暖了她的心,让她那颗属于自己的心也开始有了温度。有的时候清欢甚至希望这样的日子一直过下去,永远都不停止。

但她知道,总会停止的,她的宿命就是永生,而她的永生,不会有任何人陪伴。

这是她自己选择的路,她永远不会后悔。

可这样令人心动的温暖,就让她权且抓的再紧一点吧。

做好了午饭,清欢惯例先把米饭盛好,然后挨个去叫人。

大师兄平常就在院子里的大树下看书,好叫,但他大多时候会看入神,这种时候清欢不会叫他,直接推着轮椅进屋就好了。然后是去找二师兄,二师兄在屋里踏北斗步,早就饿了,喊一声就好,三师兄经常会忘记吃饭时间,随着年头过去,丢失的魂魄对他的影响越来越大,清欢喊他吃饭,他会觉得已经吃过了,有时候坐在桌子前面,甚至会忘记怎么用筷子。

最后是师父。那老头一大把年纪了,身子骨还硬朗着,常年没事就到处乱窜,经常跑到山脚下,在一个小镇一蹲就是半天,盯着人家卖包子的流口水。包子铺的大娘见他可怜,会给他一个,臭老头拿到手上咬了一口就不吃了,念叨两句没我家小徒儿做的好吃,背着手就走,这会儿包子铺的大娘看到他就翻白眼。

简直是神龙见首不见尾。

不过清欢也有招儿。她的脑袋比起郎老头只聪明不会笨,早就在郎老头身上下了咒,到了饭点上柱香一念,小老头儿就会在半个时辰内狂奔回来。原因无他,小徒儿手艺太好,做的饭菜好吃的能叫人把舌头都给吞了,他不快点,那三个没良心的徒弟可不会给他留!虽然小徒儿乖乖的会给他留饭,但郎老头觉得,没有人抢食的午饭是没有乐趣的!

他最爱干的事儿就是从徒弟们筷子里抢食,仗着自己是师父的身份,当着他们面把嘴张大,然后得意洋洋地吃下去。

特别不要脸,但是特别可爱的一个小老头。

饭后的碗筷清欢不刷,是二师兄的,她只要把大师兄再推回树下就好了。风吹过来,大师兄乌黑的头发里夹杂了不少银白,清欢有些心酸,她虽然跳脱六界之外,可却还不足以抗拒天道,更何况,世间要讲究因果,即便有能力,有些事情她也不能去做。

这是她和天道互相的制约和平衡,也是彼此都有的默契。只不过她有人形,而天道没有。她有意识,天道也没有。

如果她想这四人日子过得好,就必须自己想办法。

山中有野味,道家不讲究吃素,但杀生终究不好。郎老头素来爱口腹之欲,辟谷他能做到,但舍不得那人世间的纷繁美味。迄今为止,清欢就只有一个心愿,赶紧找个理由让她能下山一趟,这样的话,也许能想到什么好办法。

她不是不可以弄来那些东西,但清欢发现了一件事,当她彻底投入其中,不动用任何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力量时,她的心跳动的比平常有力。她如果想要感受七情六欲,就必须学会克制。

“欢妹!欢妹!”

屋子里又传来郎老头的鬼叫声。“欢妹你给为师做的零嘴儿去哪儿了?欢妹!守礼偷吃为师的东西!”

看看吧,她在这个门派里,明明辈分年龄都是最小的,却干着大家长才干的事情。郎老头为老不尊,总是跟师兄们一起叫她欢妹。一开始清欢打哆嗦起鸡皮疙瘩,现在也麻木了。“来啦!”

说完她低头轻轻把大师兄的头发梳理好,用发带扎起来,叮嘱道:“我给你熬的药放在石桌上,你不要忘记喝。”

大师兄乖乖点头,温柔的目光凝视着清欢。“好的。”

清欢笑了下,回到正殿,郎老头跟三师兄守礼就差打起来了——不过这画面也没多好看,三师兄揪着郎老头的胡子,一只脚蹬在郎老头的胸口,而郎老头的爪子巴在三师兄脸上,剪刀腿锁住了对方的头。这两人……三师兄没了魂魄后就跟个小孩子似的,跟当年清欢被他们捡到时的性格没差别,但郎老头不是小孩啊,他都这么大岁数了,还爱吃零嘴。

偷清欢晒的果干地瓜干什么的不要太频繁哦。

清欢看不下去,给他专门做了一份,放在篮子里,为了防止野猫老鼠偷吃就挂在大殿的柱子上,郎老头今天一摸,嘿!没了!这想都不用想,肯定是守礼这小兔崽子吃的,就这小兔崽子嘴最馋!

这让她评理呢,清欢好言好语劝了两句,老顽童跟小顽童都不听,她的脸猛地拉了下来,吓得俩人赶紧松开对方,小孩子般站好不敢乱动。

清欢对着墙角一指:“面壁去!”

郎老头嘟着嘴分外不爽,去面壁的同时还不忘踢三师兄一脚。三师兄则含着眼泪,瞪了郎老头一眼。

清欢无奈地抚了抚额头,这几个人啊……

正在她准备去摘点野菜的时候,突然听到外头传来一阵吵闹,山上只有他们师徒五人,山下人只知道山上有座道观,也偶尔会来添点香油钱,但自打小镇郊外建了座寺庙以后,已经好几年没人到道观来了。郎老头为这事儿还闹过脾气,凭啥香火都被秃驴们抢走了?!要是给他们点钱,他们也能吃好点不是?

唉,做道士就是苦啊,他都苦了六十多年了,心塞塞。

第十一碗汤(三)

不过也有个好处,那就是不用被欢妹罚面壁了。郎老头嘿嘿一笑,正要拔腿朝外奔,清欢问了:“去哪儿呀?”

“呃,这个……欢妹啊,你瞧这外头来人了,身为一观之主,为师咋说也得出去看看,你说是不?就让守礼替为师面壁吧!”说完就想溜,清欢却笑眯了一双美眸。“师父啊,有本事你就动一下给我看看。”

郎老头立刻站住不敢再乱动,一张嘴噘了起来,跟个孩子似的,不住地碎碎念,欢妹不是好娃子欢妹不是个好徒弟欢妹欺负他这个孤寡老人肯定是不想伺候他照顾他不想认他这个师父了……没完没了的。

清欢早受不了的出去了。

外头大师兄已经把吵闹的人都安抚好了,清欢一过去,瞧见石桌上的药碗,脸一沉:“大师兄。”

大师兄那春风拂面的笑容立刻就僵了,他连忙看向清欢,这才想起自己调理身体的药没喝,赶紧对清欢露出一个讨好的笑容,端起药碗咕嘟咕嘟。清欢看了他一眼,一个个的,都不叫她省心。“各位乡亲,发生什么事儿了,你们怎么会上山来呀?”

“清欢姑娘!清欢姑娘你们可得救救我们啊!”

“陈老伯您别激动,坐下来慢慢说。”

这个陈老伯算是跟道观的师徒五人比较熟了,以前寺庙没盖起来的时候他来进香挺勤的,后来有了寺庙来了大和尚,就没再怎么见过他。但清欢还是记得他的,这老人虽然有点迷信,但心肠好,就算后来没再来添香油钱,也经常托进山的人捎点大米白面什么的上来。

俗话说靠山吃山,山里美味珍馐无数,但没有山下的大米白面还有食盐酱油,所以说陈老伯算是跟他们师徒很熟的了。

陈老伯坐到大树下石桌旁的石凳上,唉声叹气:“这要不是事情严重了,我们也不想来找你们。关键啊……关键是这、这庙里的和尚也都全遭殃了啊!”

“到底是什么事呀?您能给我细细说说吗?”清欢柔声问。

她的声音清甜柔软,仿佛能让人在一瞬间情绪得到平复。满脸慌乱之色的陈老伯也终于慢慢平静下来,大师兄喝完药后给陈老伯倒了杯茶,放到他面前。陈老伯颤抖着双手捧起了茶杯:“这事儿啊,得从一个月前说起……”

一个月前,不知怎的,镇上突然发生了奇怪的事件。先是有人半夜听见女人哭声,然后就是窗外的白影,接着看管尸体的义庄的守门人不知何故突然死了,死前双眼圆睁死不瞑目。然后有几户人家正值壮年的儿子失踪了!他们去报官,官府派兵出来找找不着,县太爷干脆就撒手不管了,让他们自行解决去。大家找啊找的找不到,结果过了几天,失踪的儿郎的尸体就出现在了义庄!镇民们商量了下,觉得可能是闹鬼,就凑钱请寺庙的和尚去做法。

谁知道那些和尚,浩浩荡荡地朝义庄去了,那天晚上,镇民们胆小没敢跟着去,结果第二天就活了一个小和尚,还被吓疯了,嘴里就知道喊什么不要过来不要过来,其他的一句话也听不进去,不管谁跟他说话都不理。

再往后,连靠近镇子的几个村里都出了事,失踪的全是年纪在十七八岁的大小伙子!这大小伙子谁家不是块肉啊,哪个舍得?有的还是家里头的独苗苗!这不,实在是没办法了,陈老伯就想起了山上还有座道观。

他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布包,摊开,里面是些碎银跟铜板,有些羞愧地道:“之前一起筹钱给和尚,这、这是村里能凑出来的全部了……”

大师兄眸中闪过一丝不忍,正要开口婉拒,清欢却将小布包收了起来,放到他怀里,笑吟吟道:“陈老伯你放心吧,等明天我就让师父师兄他们下山看看。”

陈老伯等人千恩万谢的走了,他们走后,大师兄问道:“欢妹,你为何要收他们的银子?他们已经过得够清苦的了……”

“咱们的日子就不清苦?”清欢瞄了他一眼,“要不是有我,你们现在还住在猪窝里呢。”小时候她不会说话不会走路还能忍受,等大了一点就完全受不了了,这几个男人真的太邋遢了。

他们就是凑合过,有吃有喝就行,不管味道。还记得清欢幼时尝到师父跟师兄们做的饭险些吐了。那可都是野味啊,他们竟然能弄的看起来像屎吃起来也好不到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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