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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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也只是个孩子啊。

也许,他可以对她好一点。

有了一个好的开始,那么接下来的事情也就是顺理成章了。

十六岁的少女如同一朵含苞待放的花骨朵,由里而外都散发着一股甜蜜的气息。两年的时间里,清欢变得格外美貌,用家里下人的话来说,那就是媛儿小姐长开了。任谁也想不到,那个容貌清秀身体纤弱的女孩,竟然能长成今天的样子。

楚楚可怜的眉眼,高挺的鼻梁和乌黑的眼珠,红润的唇瓣总是让人有种想要去亲吻的冲动。每当她用那双湿漉漉的眼睛看向你的时候,你会不由自主地意图为她献出自己的一切。美,是真的美,年轻的少女不需要任何化妆品的衬托与点缀,单是素颜就美得惊人。一身奶白的皮肤更是吹弹可破,柔嫩的仿佛水一般一戳便破。

然而她的身子更美。不仅仅是凝脂般的肌肤,还有她身上由内而外散发出的香气,甜甜的,似是花香,又带着稚气的奶香,虽然只有十六岁,但是胸前的小兔子已经很饱满,圆润的翘臀更是可爱又招惹人犯罪,杨柳般的细腰仿佛一掐就断,这是个尤物,但却是个纯洁且散发出诱惑而不自知的尤物。

[身娇体柔]的技能早就点满了,两年时间里,这个技能已经发挥到极限,本来的豆芽菜早不见了。而[闭月羞花]的技能也在清欢绞尽脑汁的刷倾心值的过程里达到了满值。

跟以前不一样,以前的世界里,她从来没做过天真单纯不解世事的小姑娘,即使以前有过,当她从忘川河出来以后,就已经再也不是从前的她了。戴着这样的面具,她必须表现出另外一个完全不一样的自己。虽然有点累,但清欢觉得很好玩。

主线任务进度已经到达了百分之七十五,支线任务……一直没做到,因为不管她怎么做,蒋家男人对她出去读书一事,都是决不松口的。而清欢也并不急着出去,在蒋家的这两年,她求知若渴地借由墨泽疯狂的读书学习,只要是书,她就来者不拒,也终于对这个世界有了些许了解。

但没有实践还是不够的。两年前蒋家男人把她介绍给世人后,她就一直处于水深火热的危险中。虽然蒋濯将她保护的很好,但也不妨时不时就有人想要突破大宅来抓她。倒是真正的蒋家小姐清欢没见过,也不知蒋濯等人是怕露馅呢,还是别的什么。

清早的阳光洒在卧室的地毯上,睡在其中的少女面若桃花,美不胜收,但脸色中却隐约有丝病态。[闭月羞花]的美貌偏艳丽,但清欢让墨泽给她保持了一丝病气,就是这丝病气让她看起来格外的惹人怜惜。

这两年抽血的次数和容量明显都减少了,但这还不够。

已经快十点钟了,正常情况下她的早餐是在八点的时候吃的,但因为昨天晚上她“睡着”所以抽血的缘故,今天早上清欢难得赖了一次床。两年来她雷打不动会八点钟准时陪着父兄吃早餐,但今天……她不乐意了。

这具身体已经足够诱惑男人为她心动。

清欢的睡衣都是保守且清纯的款式,她也没想过要去找点惹火的穿,那样难免会损害到她纯洁的形象。所以昨天晚上洗完澡后她穿了一条米分色的睡裙,腰间是蝴蝶结系带,如果系好的话是可以严严实实的,但……要的却不是严实。柔软的大床,轻薄保暖的蚕丝被,她睡在里头,因此显得更加稚嫩。

蒋濯一进来看到的就是这个画面。清欢睡着的模样就像是天使,两只小手乖乖放在头侧,睡衣松松垮垮的,露出颈部一段雪白的肌肤。在阳光的映衬下,这片肌肤白的几近透明。

看她睡得正香,然而眉眼下却有着淡淡的乌青,脸上的病气也挥之不去,蒋濯忍不住心疼起来。也不是没仔细给她调养身子,可这丫头娇气得很,哪怕吃了再多补品,吃的再好,她的身子也仍然弱不禁风,这也是为什么他一直不许她出门的原因之一,她的身体太弱了。

大手伸进被子里把小人儿托起来,小人儿就那样软软趴趴地被他托着,眼皮子都不肯撑开。蒋濯不禁莞尔,低头轻轻亲了清欢的额头一下,柔声道:“媛儿,该起床了。”

之所以蒋濯不爱与人接触的洁癖能治好,归根究底都是清欢的功劳。两年来她可是想尽了办法增加跟蒋濯的肢体接触。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她没有白白付出。

蒋濯叫了好几声,清欢都抓着被子不肯松开。最后蒋濯无奈,将她放下,见她两只小爪子死死抓着被角,顿时啼笑皆非。伸手去扯被子,清欢力气哪有他大,立刻便被扯开了。她感到了冷,缩了缩身子,但仍然不肯睁眼。

乌黑的眸子瞬间变得深沉。蒋濯轻轻抽了口气,眼睛死死地盯着那片软嫩看,饱满的白肉上两点嫣红娇娇挺立着,此刻因为他扯被子的动作正微微晃动着。如果果冻一般,叫人想要去摸一把,看看是不是真如看上去那般触感美好。

美,如同精雕细琢的玉器般的美。美得……让他目不转睛。

小东西长大了,两年前还是颗平板的小豆芽,现在竟然已经长成前|凸|后|翘的火辣尤物了。以后她的丈夫肯定有福气……蒋濯眉头一拧,他不喜欢“媛儿的丈夫”的这个名词。

第七碗汤(五)

“嗯……爸爸……”清欢揉了揉眼睛,佯作刚刚醒来的样子,她的所有表现都是无比纯真的,好像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一样。顺着蒋濯的视线往下看,见自己胸脯露着,便笑了:“啊,衣服开了。”

说完,光明磊落地当着蒋濯的面又准本把睡衣系上。蒋濯看着那双纤细白嫩的小手抓住系带,鬼使神差地握住了,然后声音沙哑道:“爸爸帮你系。”

清欢毫不矫情地挺起胸膛,蒋濯捏着两根薄薄的带子,带子是丝绸质地的,可这和她的肌肤比起来仍然太过粗糙。修长的指尖状似不经意地划过顶端一点嫣红,清欢的身子轻轻哆嗦了一下,往后退一退。

意外的敏感啊……蒋濯的眸子更深了。

挑逗他,戏弄他,调戏他,可不代表现在就要把自己给他。对清欢来说,和蒋濯这样英俊出色的男人春风一度并不是不可以,但不是现在。想吃的东西立刻就能送到嘴边,和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得到,本质上就是不一样的。如果蒋濯想要她,就必须付出更多的真心和精力来。

睡衣系好后,清欢又搂住了蒋濯的脖子,娇滴滴道:“爸爸背我下去。”

蒋濯失笑:“都多大的人了,还缠着爸爸。”

“嗯……要缠一辈子呢。”她用嫩嫩的小脸磨蹭蒋濯的脖子。“爸爸背我嘛。”

蒋濯到底是没拗过她,其实他本身也是很想背的,小丫头身子柔软又有弹性,嫩乎乎的,谁不喜欢。但下去之前得先穿衣服吧,他就想让赖着的小顽皮下来,奈何好说歹说都不行,小丫头非要黏着他。

别看蒋濯一副无奈至极的模样,其实他心底可喜欢清欢这样了。跟蒋濯在一起没多久清欢就摸遍了他的性子,用她刚学会的词来形容,那就是闷骚。外表冷淡的好像生人勿进,其实骨子里特别热情。看似不喜欢与人有肢体上的接触,可一旦你打破了他的心防,他就恨不得时时刻刻跟你在一起。两年里清欢与蒋濯朝夕相处,就是养条狗吧,这会儿感情也该深厚起来了。

清欢没养过狗,但这不妨碍让狗对她产生感情。

伸胳膊蹬腿儿的,清欢都非常配合,表现的像个芭比娃娃十分尽职。自从她跟蒋濯搞好关系后,就已经很久没穿那些浮夸缀满蝴蝶结的公主裙了,兴许蒋濯也看出来那种裙子不适合她,现在的衣服清欢穿起来都非常合身。

一条纯棉的及膝白裙子,足以把她干净的气质和甜美的微笑展现的淋漓尽致。就算是不喜欢她,看到这样的女孩,也不会有人舍得对她说一句严厉的话的。乌黑的头发斜斜地编成松散的辫子垂在一边肩头——蒋濯现在扎头发的功力见长,蜈蚣辫难不倒他。

真是好看,浑身都散发着青春的蓬勃与活力,就是眉宇间有股挥之不去的病气,还有唇瓣偏白,没什么血色,但也因此冲淡了略显艳丽的容貌所带来的侵略感,让她的美在夺目之外又格外的柔和,没有那么强的攻击性。

像是芍药。美,但又纯。

相比较蒋濯极其喜爱的这种美,蒋谦是完全get不到的。他不明白怎么就过了两年,父亲和大哥就对这个小东西予取予求了,瞧这架势,俨然是要把她凌驾到真正的珍宝之上,难道是要将鱼目当珍珠?

这也是清欢刻意形成的局势。她越是努力和蒋濯蒋瑾亲近,就越是要刻意挑起蒋谦的不高兴与愤怒。可以说两年里她对蒋谦非但没有亲近,还会特地去刺激他脆弱的神经。如果这三个男人都喜欢她,那么到时候她和蒋家小姐的对决,给他们就只会带来为难。而如果在这之前有人大力反对……

就好像是墨泽给她找来的心理学书里头的案例。本来没那么喜欢的东西,如果有人一直在你眼前指指点点说三道四,你就越会升起一种逆反心理。你不喜欢是吗?那我就偏要喜欢。

蒋谦越是反对,蒋濯和蒋瑾就越是离不开她,到那个时候,清欢真的很想知道,一个儿子的反对,宝贝女儿的命,和一个喜欢的女人比起来,蒋濯到底会选择哪一个。

当看到蒋濯背着清欢下楼的时候,正优雅将煎蛋送入口中的蒋谦眉头微微一皱:“媛儿,你年纪也不小了,不应该再这样黏着父亲。”

听了这话,蒋濯还没说什么呢,就感到背上的小家伙轻轻抖了一下,然后就要从他身上挣扎着下去。他一恼,厉声道:“乖乖的!”万一从上面摔下去那可不是闹着玩的。黑眸瞟了蒋谦一眼,既为蒋谦这样说感到不悦,又因为清欢这样听蒋谦的话感到不满。两种情绪交织在一起,最后要责怪的自然是蒋谦。

背上这个是他宠了两年的,蒋谦虽然是他的儿子,但父子间的关系其实并没有多么亲密。如果没有女儿的存在,他们顶多算个点头之交。“好好说话,别吓着媛儿。”

蒋谦一抬头,冷笑,这丫头脸色十年如一日的苍白带着病气,就算吓一吓又能怎么着?父亲这么顾惜着她,心里还有没有宛儿的存在?“胆子这么小,是属老鼠的不成?”

充满恶意的讽刺让清欢有些难堪,但她抿了抿嘴,细声细气地说:“属兔子的。”

蒋濯轻笑,蒋瑾把最后一口咖啡喝完,也道:“好了,你就别欺负媛儿了,媛儿,到大哥这里来。”

于是清欢双脚沾地后第一时间就啪嗒啪嗒踩着小兔子拖鞋朝蒋瑾怀里跑。鉴于她动不动就亲亲抱抱,如今蒋瑾也早习惯了和她有肢体上的亲密接触。时间一长,自然而然地就上了心。他性格比较温柔,但冷酷起来决不下于蒋濯,可以说是蒋家清心寡欲的第一人了。

蒋濯顿觉怀里空荡荡的,以往他也不是没看过清欢跟蒋瑾亲近的样子,但现在,他突然觉得心口有点堵得慌。半晌,笑了一笑,喊清欢:“快过来吃早餐,否则一会儿你又要喊胃痛了。”

蒋瑾却示意佣人把清欢的早餐端到自己身边:“我来喂她。”

红润的小口,米分色的舌头,娇嫩的口腔内壁,当她吃下一口培根时,小腮帮子就一鼓一鼓的,分外可爱。不知不觉间,蒋瑾就喂上了瘾,一口接一口的,直到清欢揉着小肚肚哼唧起来:“大、大哥,不、不吃了……”说着,眼里就有了泪花。

目睹了一切的墨泽表示,主人你很快就能拿奥斯卡了,太鸡贼了!

蒋瑾一句怎么了还没来得及问出口,那边蒋濯就冷了脸:“你喂的太多了!”又不是养兔子,这可是活生生的人!

要是清欢探知了他此刻的想法,肯定会讽刺的问一句,敢情现在你想起人家是人了,之前把人领养回来挖心怎么没想到这个?当然,现下她表现的还是非常娇弱,捂着肚子难受,脸色都白了,抓过蒋瑾的手就撒娇:“大哥……揉揉。”

温热的掌心贴着圆滚滚的小肚皮,好像真的好了那么一点。蒋瑾就着这姿势给清欢揉了起来,一边揉,心底不由得又有了内疚感。想来也是,她个儿小小的,人也小小的,想当然胃口也小,平常吃早餐都是小鸟食量,他的确是喂得太多了。

撇去蒋濯内心不爽不谈,蒋谦冷眼看着这一幕,不知怎地,就觉得特别刺眼。眼角余光瞟见清欢怯怯地看向自己,就毫不客气地瞪了回去。等到她不看自己了,心里却又有点失落。臭丫头!仗着父亲跟大哥疼她,都快上天了!天天就知道撒娇卖痴,就不知道来讨好下自己吗?!

说到这里,就不能不再次赞叹一下清欢的未卜先知。墨泽给的主线任务是——得到蒋家男人的心,蒋谦自然也是蒋家男人,她可没想过要跟他恩断义绝,真闹成仇人,未免不美。综合看了无数本心理学还有各色爱情小说后,清欢也制定了一条拿捏蒋谦的路线。

越是喜欢一个人,就越是想要欺负她,她越是不理会自己,就越是想要跟她作对。就跟小男孩喜欢某个小女孩就特别爱扯人家辫子一样,都是一个道理。

揉了会肚子还是没见好转,清欢脸色疼的发白,蒋瑾这会儿是真急了,赶紧叫家庭医生。正想把清欢抱到楼上,蒋濯却抢先了一步,还冷冰冰地看着他。蒋瑾自知理亏,便往后退了一步,仍旧眼巴巴盯着清欢瞅,看到她眉宇间挥散不去的病气,心口一疼。

要不是为了宛儿的病,她也不会变成这样。蒋瑾心头涌过一丝奇怪的感觉,但就目前为止,他还没有要放过清欢的意图。

当然不能有,要是他们都不想要挖她的心了,她怎么去虐他们的心?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她不干,不是出自真诚的感情她接收起来毫不费力,但这不妨碍她再刷一刷蒋瑾的愧疚值:“大哥……你别放在心上,是我不好,明知道吃不下,应该说的……”

蒋濯嘘了她一声:“不许说话。”

她就乖乖闭上了嘴巴。

第七碗汤(六)

好乖好乖,真的好乖,乖的让人觉得对她一点点不好都是极致的残忍。蒋濯叹了口气,揉了揉清欢的脑袋,说:“别说话,一会儿又疼了。”

医生来看过之后,说是没什么大碍,开点消食片就好了,但清欢身体状况不好是事实,平时还是要多多注意一下,尤其要少食多餐。蒋瑾在一边听得又是内疚又是心疼,看着躺在大床上那小小的小不点儿,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好像酸甜苦辣咸都有,无味俱杂。

她真是没过过一天快活日子,从小就因为心脏能和宛儿配型被领养,这么多年,虽然是好吃好喝的供着,但其实给她吃的食物都是经过严格定制的,她自己根本不能做主。时不时的抽血抽骨髓更是家常便饭,她不能出门,不能去看看外面的世界,甚至连所在的这个世界也不了解……

假使她没有被领养,就算一直在孤儿院里,也肯定是健健康康快快乐乐的,媛儿这么聪明,学习成绩肯定很好,未来前途无量,然后她会有一个充满光明的人生……

一切都源自于那颗心脏。

蒋瑾不敢再想下去了,医生都说莞尔活不过十八岁,她的身体机能日益下降,只有媛儿的心脏能救她,可是……

他看向睁着水汪汪的眼睛乖巧点头的少女,宛儿活下去,难道媛儿就要从此死在十六岁吗?这对她不公平。

清欢的肚子整整疼了两天,根据墨泽的说法,蒋宛儿很快就要犯病了,到那个时候,除了移植心脏以外没有别的方法救她。而现在她在蒋濯心里的地位还不够,无论如何,她该出手了。

从伶俐听话的女儿到多情柔软的情人,让她有种异样的兴奋感,要是以前的她,肯定不会这样的。

【因为主人你明白了啊,活着就要随心所欲嘛】墨泽说,其实心里腹诽,就是变渣了。从他的资料来看吗,以前的主人遇到这种事是绝对不会理会蒋家男人的,也不会选择这么恶趣味的做法,简直是根正苗红的好少女。

清欢哼了一声:“到时候你别看。”

墨泽被噎了一下,小小声道【人家也想要学习一下嘛……】

“想学房中术,我现在就可以让你变成大人,然后你去街上随便找个女人不就行了?前几天你刚跟我普及了‘站街女’这个名词,你忘啦?”

【嘤嘤嘤,主人你变坏了,你真的变坏了!】

清欢不理墨泽了,她坐在床上,狡黠的目光一闪而过。

时间过得很快,到了清欢十六岁生日那天,不知是为了弥补,还是别的什么,亦或者是又想拿她当挡箭牌了,蒋濯准备为她举办一个无比盛大隆中的生日宴会。他邀请了许多圈儿里有头有脸的人物,得到蒋家的邀请,众人喜出望外,要是能趁这个机会跟蒋家人套个近乎,那就再好不过了!

于是女人们打扮的花枝招展,男人们准备个冠冕堂皇,反倒是清欢的生日这个主题被忽略的彻底。

时隔两年后,清欢再一次穿上了让她浑身都不舒服的公主裙。跟两年前的豆芽菜相比,现在的她娇小可爱,美貌出众,脸蛋儿还带着萌萌的婴儿肥,公主裙穿在身上,哪怕到处是蝴蝶结,她也仍然撑得起来。

当她从旋转楼梯上慢慢走下去的时候,所有人都用着热切和惊艳的目光望着她,她像个真正的公主!高贵,美丽,让人只想要跪在她面前执起她的小手,从此宣誓效忠于她,为她付出自己的生命和灵魂!

清欢根本用不到墨泽准备的[王霸之气],贵妃、皇后、皇帝、神仙……各种各样的角色她都做过,气势自然浑然天成。

蒋濯的眼里惊艳莫名,小女孩真的长大了,宛若开的正艳的芍药,娇艳欲滴。他走上去伸出戴着白色手套的手,非常忠诚而绅士:“美丽的小姐,请问我有这个荣幸将你介绍给大家么?”

他今天穿了一件黑色的燕尾服,将他修长英挺的身材衬托的格外好看,笔直的双腿裹在适宜的西裤里,领结和袖扣还是清欢亲自替他挑选的。

“当然可以,英俊的先生。”清欢嫣然一笑。

于是蒋濯朗声将她介绍给了今晚所有的来宾——蒋家的珍宝,他的掌上明珠,蒋媛儿。

倒是有姓了。

清欢始终维持着优雅得体的微笑,见识过她撒娇卖痴的蒋瑾和蒋谦都不敢相信了,这真是平时那个娇滴滴一碰就要碎掉的娃儿么!由此可见,女人真的是充满可塑性,男人是万万无法与之匹敌的。

女人们羡慕嫉妒的目光让清欢笑了,这些人要是知道成为蒋家“珍宝”的代价是什么,不知道她们还会不会这么羡慕。毕竟就算再有钱有势再漂亮,没有命都没用。

就在蒋瑾准备邀请清欢跳开场舞的时候,一个高大的男人不知什么时候出现,执起清欢的小手,单膝跪地献上轻轻一吻,声音邪气问道:“媛儿小姐,不知道我可否有这个荣幸,陪你跳一场舞?”

清欢歪着脑袋眨眨眼,这个动作由她做起来显得格外的可爱,此刻她打量着面前的男人,即便是曾见过无数的美男子,也依旧为此人的容貌感到惊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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