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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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涯耸耸肩,暗叹倒霉的扶起他,好歹算半个老乡吧,帮人就帮到底吧,她扶着比自己高了一头多的塞缪尔去了医院,又送他回旅馆。

庄涯很快结束旅行回到帕勒莫的咖啡店,开始新一季的工作。

帕勒摩(palermo)是西西里岛的第一大城,也是个地形险要的天然良港,歌德来此时曾称赞帕勒摩是“世界上最优美的海岬”。 随着统治者改朝换代,帕勒摩历经多种不同宗教、文化的洗礼,因此市区建筑呈现截然不同的风貌。曾有一位地理学家这样形容帕勒摩:“凡见过这个城市的人,都会忍不住回头多看一眼。”这里的古迹建筑虽然没有金碧辉煌的傲人外观,但都已经与巴勒莫的公园绿地、市街广场融为一体,因此丝毫不显得突兀。

庄涯工作的咖啡店在主要街道艾玛纽大道上,咖啡店的做的都是来此旅行者的生意,非常忙碌。

这天老板庄尼找到她,说自己的侄子想要学习做咖啡师,请她帮忙教导他,庄没多想就答应了,等她看到那个阳光天使般的美少年的时候,就开始后悔。她才不相信世界上有这样的巧合,不过她懒得揭穿,对于这个美丽非凡的少年,她并没有太多想法,只觉得麻烦而已。

塞缪尔十分热情,称她老师,并且恭敬地向她请教咖啡的各种冲泡方法,态度认真,庄涯无语,想着也许是这位少爷一时兴起,等他开学了,总要回罗马读书的,那时候自己就解脱了。

可赛缪尔对她却十分殷勤,他关注她的口味,她的喜好,他拿手机偷拍下她的照片放在自己的空间里,他称她是他的恩人和师傅,对她关怀备至,殷勤体贴,无论她怎么找麻烦,怎么冷淡都不生气,总是喜滋滋的看着她,好像她冰冷的嘲讽他几句都是世界上最动听的音乐。

庄涯只好郁闷的等着他开学,终于塞缪尔开学了,她以为自己终于可以松口气了,谁知道,塞缪尔几乎每天一个电话的问候她,如果她不接,就会有无数短信飞奔而至,塞缪尔有着意大利人热情浪漫的天性,在短信里有殷勤的问候,有浪漫的诗歌,甚至甜的腻人的歌词。庄涯干脆换了手机,总算清净了半个多月,可惜,塞缪尔没有放过她,居然利用实习假期跑来看她,庄涯无可奈何的问他:“就算我是你的恩人,你报答的也够了,麻烦你能不能回罗马去,你整天这样缠着我干嘛?”

天使般的美少年瞪大了眼睛,诧异的问:“我在追求你啊?难道你感觉不到吗?”

庄涯张大嘴巴半天没吭声,咽了口吐沫才说:“小孩,我比你大九岁你知不知道?”

“知道啊,那有什么关系,这跟我爱你有关系吗?”塞缪尔理所当然的说:“从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我就爱上你了,你的英姿,你的美丽深深烙印在我心上,回到罗马这些日子,我觉得度日如年,没有你的日子每天对我来说都像是煎熬,庄,接受我好吗?”

庄涯深呼吸,再深呼吸,然后将烟弹出很远,义正言辞的说:“听着,小子,我不喜欢比我小的男人,也从来没有打算找个你这样的小男孩做男朋友,你的喜欢,我深感荣幸,但是谢谢,我对你没感觉。”

塞缪尔的眼睛迅速的黯淡了下去,仿佛湛蓝的天空瞬间被乌云笼罩,他死死的咬住嘴唇,看着女人没有一丝留恋的背影,心里像被炸了窟窿出来,冷嗖嗖的。

夜晚,庄涯一个人在公寓里喝酒,她想起这些年自己到处流浪,茫然四顾,最终还是形单影只,她想起十几岁跟着小胡子老师跑到英伦小镇去玩,那晚下了大雨,老师怕她害怕来找她,发现她正躲在桌子底下,抱着膝盖,两只漆黑的眼睛嵌在苍白的脸上,像两颗熠熠生辉的黑水晶,老师一低头,也钻了进来,轻柔的问她:“你在干吗?”

女孩木然的看着前方,保持着这样的姿势,一动不动,声音嘶哑:“妈妈说,这样就不会被闪电打死了,这样就可以不害怕。”

“老师陪着你,你一样不需要害怕。”

女孩轻蔑的看了他一眼“你不能永远陪着我,我早晚都是一个人,我妈妈就是这么告诉我的,桌子比男人的诺言可靠的多!”

老师无语,怔怔的看着她良久。

那以后,不管他住多远,不管她在那里,只要下雨,老师都会赶过来陪她,陪她一起坐在桌子下面。

他没有许给她任何诺言,但他陪了她十几年的岁月,虽然最终,他还是走了,也许正是因为早知道这样的结果,他才保持了沉默,到死都不给她任何诺言吧!

☆、第139章

大概是因为她果断的决绝吧,塞缪尔消失了一个月,一个月后,消瘦的少年又出现了,他毕业了,并且在岛上一家建筑公司找到了工作,每天都来咖啡店报道两次,虽然不怎么纠缠她了,但那双火热充满渴望的眼睛还是时刻追随着她。

老板庄尼有此开玩笑似的说:“庄,所有人都看出来塞缪尔在迷恋着你,疯狂的迷恋你,你现在也没有情人为什么不接受他呢?”

庄涯冷冷的说:“他比我小九岁,还是个孩子,他只是一时对我有兴趣罢了,过段时间就会忘了!”

庄尼耸耸肩,不解:“小九岁怎么了?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正是精力旺盛的时候,会是最热情的情人,会让你满意的!”

庄涯翻了个白眼,她忘了意大利人浪漫的天性,对他们而言,在爱情和□□中根本没有年龄之分,只要你喜欢,哪怕差三十岁也可以成为情人。可她还是没有忘记中国的传统观念,没办法忘记两个人之间年龄和身份的差异。

中国人的中秋节到了,一些岛上的华人都离开这里回去过节了,庄涯忽然觉得分外孤单,她在酒吧里喝了很多龙舌兰,这家酒吧的主人是墨西哥人,这里卖最正宗的龙舌兰酒,酸涩清新激烈的味道冲击着味蕾和感官,庄涯最喜欢这种酒。

那天她喝了很多酒,还没忘买了一瓶酒回家,晃晃悠悠的回了公寓,刚躺在床上,一个雷就在半空炸开,刺眼的闪电撕裂了沉厚的乌云,庄涯的酒瞬间就醒了,她几步就跑进了桌子底下,抱着酒瓶子瑟缩在里面,她分外憎恶这样恶劣的天气,每到这样的时候,她都会觉得自己分外无助和软弱。

她抱着肩膀靠在桌子腿上,迷迷糊糊的听见有人敲门,她挣扎着开了门,门口赫然是浑身湿透了的塞缪尔。

庄涯大吃一惊:“你,你怎么来了?”

塞缪尔喘着气道:“走来的,车子被雨水灌的熄火了,今天的雨下的真大,我打你电话你一直不接,我怕你出事,来看看你!你没事吧?”

“没事”庄涯觉得自己有点不知所措,塞缪尔住在罗马大道,离这里开车都要半个小时,走来起码要一个多小时,在这样电闪雷鸣的大雨天里,他顶着暴雨走了一个多小时,就为了来确定她好不好?

赛谬尔挥挥手,干脆的说:“你没事就好,我走了!”

庄涯忙拉住他:“你浑身都湿透了,先去洗个澡,我给你烘干衣服,等会雨停了你再走吧!”

塞缪尔高兴的露出雪白的牙齿和两个深深的酒窝。

她的公寓里没有男士衣服,塞缪尔洗过澡只好围着浴巾坐在沙发上,宽宽的肩膀,健壮的肌肉,每一块隆起的肌肉和流畅的线条都流露出男孩子的性感。庄涯有点不好意思,她给塞缪尔冲了杯热咖啡,可男孩子一眼看到了那瓶龙舌兰酒,兴奋的道:“你也喜欢这种酒?我最喜欢龙舌兰了,给我一点喝好不好,我觉得有点冷。”

庄涯看他双眼流露的渴望,只好无奈的倒了一杯给他,又问:“需要柠檬片或者海盐吗?”

“不,我喜欢这么喝。“塞缪尔兴高采烈,痛快的喝了一大口。激烈的口感让他发出嘶嘶的声音。

庄涯低头笑了笑。也拿了杯子倒了一杯酒,慢慢的喝。

两个人就这样你一杯我一杯把酒喝了个底朝天。不知道是因为酒精的关系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庄涯迷迷糊糊的靠在沙发上,一双迷蒙的凤眼波光潋滟,她难得的温柔妖娆让塞缪尔倒吸了口凉气,脸一下子红了,他浑身发热,热烈的看着她:“你真美”

庄涯意识朦胧,吃吃的笑了起来,用手指戳着他的胸:“你也很美啊,我第一次看到你,还以为是个可爱的天使呢!”

塞缪尔湛蓝的眼睛一下子幽深了起来,他靠近她,小心的将她带入怀里,在她的耳边小声的说:“是吗?你觉得我美丽?那你喜欢我吗?”庄涯被耳边传来的热气刺激的有些发麻,身子软软的靠着,手无力的抬起又落下,懒洋洋的说:“喜欢,你长的好看,可以摆在家里当装饰品,呵呵”

塞缪尔生气的在她耳朵上轻轻一咬,当装饰品,她拿自己当石膏像吗?

他的手伸进睡衣内直接摸上她浑圆的顶端,轻轻揉捏,庄涯情不自禁的发出低低的□□来。

她离开前一任情人已经两年多了,太长时间的寂寞让她在这个雨夜变得分外孤单和软弱,她舍弃了白日里的坚硬防护,任凭身体背叛自己的意志,她热情的回应男孩的深吻和抚摸,任凭他将自己剥的一干二净,他的热情温存,他的激烈狂暴,他的辗转吮吸,他的花样百出,她都热情的响应顺从,这一夜,她听凭自己放纵在欲望的国度,她觉得心内那个自私的小魔鬼在欢欣鼓舞的歌唱:“就这样,就这一次,让这个男孩帮我赶走寂寞”

天还是亮了起来,理智仍然回到了庄涯的脑子里,她小心的从男孩八爪鱼一样霸道的怀抱里挣脱,郁闷的看着自己浑身青紫色的吻痕,腿间白色的汁液印子,满室凌乱不堪的样子,室内空气里散发着腥甜的气味。

她懊恼起来,自己怎么会跟这个麻烦的小男孩上床?天啊,以后该怎么办?

塞缪尔睁开眼,看见收拾整齐的庄涯坐在沙发上抽烟,他慵懒的起来,毫不在意自己赤条条的裸着身子,走到她身边,温柔的看着她:“你醒了?怎么这么早?”

庄涯懊恼的看着他,咬咬牙清清嗓子:“你去洗洗澡吧,我做了早餐,吃了你还要去上班,我也该去店里了,昨天的事,嗯,你当没发生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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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缪尔身子一僵,不敢置信的看着她,这个女人在说什么?昨天的事当没发生?她把自己的爱当成什么?他的脸一下子沉了下来,身上忽然散发出冷冽的气势来,倒让庄涯吓了一跳。

塞缪尔站起身子,一把把庄涯拽了起来,将她圈在自己的怀里,他狠狠的亲吻□□她的嘴唇,直到她喘不上气来,才沙哑着嗓子说:“当什么都没发生?小姐,我还是处男呢,你得对我负责任!”处男?庄涯简直快被口水呛死了,他一晚上跟她做了四次,每次都变着花样来,说他身经百战她都信,说他是处男?她打死也不信,可这种事女人可以有证据,男人你还真没办法证明,她气的半天都没说出话来,塞缪尔看她被气的怔住,反而高兴了,大咧咧的说:“亲爱的,你们中国人不是很看重这个的吗?我的第一次交给了你,你一定得对我负责啊?”

庄涯气的拿起钱包抽出一打钞票,准备摔给他,可塞缪尔看了看,笑道:“这些钱,怕是不够吧?”

“那你要多少?”

“亲爱的,像我这样的人才起码要一千块才够,我说的是欧元,而且是每次,我们昨晚做了四次,要四千欧元呢!”真是无耻的没天理啊,他以为他是谁?汤姆克鲁斯?

庄涯抛了个白眼给他:“你以为你是谁?”

塞缪尔伸长舌头忽然在她的颈子上舔了一口,庄涯一个激灵:“干嘛?”

“我是你的塞缪尔,亲爱的,既然你不给我钱,那就这样偿还我吧!”他忽然一把抱起她来,将她抛在床上,然后在她跌的头晕眼花还没反应过来时,合身扑上来,以庄涯的身手,当然可以三下五除二将他摔下去,可是塞缪尔十分聪明,他仗着男人的力气将她的四肢死死的压住,伸着嘴唇在她身上的敏感部位四处挑逗她的热情,让她僵硬的身体一点点的柔软下来,等她的理智再回来时,她已经被吃干抹净了。

☆、第140章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庄涯更为懊恼的发现,自己被这个比自己小九岁的男孩吃的死死的,他无耻的将自己的身份定位成她的情人和男朋友,他经常带着鲜花来咖啡店,当着所有人的面送给她,如果她表示拒绝,他就沮丧的像一只被主人遗弃了的哈巴狗,眼巴巴的看着她,眼睛里的伤感让所有女同事都指责她的无情,他风雨不误的准时出现在她的公寓门口,如果她不开门,他就门口唱意大利情歌,高亢嘹亮的嗓音引来所有人的侧目,然后她不得不放他进门,进了门他就化身人狼,不停的挑逗她,勾引她,直到把她勾引上床,他像所有意大利男人那样热烈浪漫,半夜里拉着她翻墙进公园散步,压着她在公园的树上热吻,如果不是她及时喊停,他们很可能在公园里亲热开了。他知道她害怕雷雨夜,每到雷雨夜里,他就搂着她抱着她哄着她,仿佛她比他小很多是个脆弱羸弱的小女孩似的。

这样热闹的日子颠覆了庄涯的生活,他霸道的闯进她的生活,似乎无所不在的入侵她的世界,让她冰封的外壳一点点的融化,她开始惶恐,自己是不是真的爱上了这个小男孩。

直到那一天,一个娇小美丽的中国女人找到了她,她自称是塞缪尔的母亲。

那一刻,庄涯知道,她的梦,该醒了。

“庄小姐,我叫郑朗月,你可以叫我月姨,”月姨是个美的精致的女子,身上的高贵气质和穿着让庄涯明白这个女人来历非凡。

“月姨。”

郑朗月安静的看着庄涯,半晌,叹了口气:“庄小姐,我们都来自同一国度,本来可以成为非常好的朋友,我儿子喜欢你,前几天他回家告诉我他爱上了一个女孩,非常的爱,他疯狂的迷恋着这个女孩,想娶她为妻。”庄涯震惊,他从来没有说过。

郑朗月接着说:“塞缪尔是我们家最出色的孩子,从小就有很多女孩喜欢他,但是他都不喜欢,我曾经怀疑这孩子性取向有问题,苦恼了很久,他宣称爱上了你,老实说我非常高兴,于是我派人调查了你,很抱歉,我知道这很不礼貌,可对于我们欧德思卡尔基家族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欧德思卡尔基?”有一秒钟,庄涯觉得自己很傻。她居然从来没有问过塞缪尔他姓什么,如果早知道,他姓欧德思卡尔基,也许,她会跑的远远的,永远当做从来没认识过他。

欧德思卡尔基家族,意大利人人皆知的贵族,其渊源可以追溯至达芬奇时代,虽然已经取消了君主制,但对于上流社会来说,这个家族的存在就以为这高贵血统的存在,意味着高贵永远存在,等级永远不能平等,欧德思卡尔基是意大利贵族的标准,他们家的城堡和传说永远都是意大利人向往和谈论的神秘所在。

郑朗月也愣了一下:“你不知道塞缪尔姓什么?”

“不知道”庄涯面无表情。

“你比他大九岁,是个咖啡师,这都没什么,可是你是个私生女,这一点,我怕家族的老人们无法接受,庄小姐”郑朗月忧愁的看着她:“我不知道该怎样跟你说,才能不伤害你”

“不必说了,我离开他。”庄涯冷静的放下杯子,礼貌的微笑:“夫人,我明白自己的身份,配不上塞缪尔少爷,不,也许应该称他王子殿下,您的好心我明白,也一定会尊重您的心意,我会尽快离开意大利,并且永远不再回来。”她干脆利落的让郑郎月吃惊。

三天后,庄涯离开了意大利,在欧洲绕了一圈回到英国,又从英国返回中国,从此消失在塞缪尔的世界。

她以为,她和塞缪尔的故事终于结束了,他们此生再也不会相见,他将成为她暮年时充满浪漫的回忆直到,他又一次出现在,在她面前。

她狼狈的奔出酒吧,身后那个高大的身影追了上来。

她站定,冷冷的看着他,美丽的少年长大了,变成了一个充满魅力的男人,只有那双澄澈的蓝眼睛依然深情款款。

“你有什么事?你怎么来这里的?”

“来这里?我追随者你的脚步来到中国已经五年了,可你进了中国就像石沉大海,我只好在博客上发了你的照片,讲述了我们的故事,网友们同情我,在网上发起了人肉搜索,在各个城市寻找你,终于在前天,一个博友发了一张你在调制咖啡的图片给我,确定你在这个城市,我就飞来了。”

庄涯大惊:“你来了五年?”

“是,我找了你五年,从意大利到英国再到中国。五年,亲爱的,终于找到你了!”塞缪尔深情款款,手紧紧的抓住她,好像怕她忽然飞走了。

庄涯压住心底巨大的震撼,努力向后撤了一步,拉开两人的距离,可是却挣不脱塞缪尔的大手:“松手,很多人在看。”

“我不在乎”塞缪尔根本就不看周围,只牢牢的盯着她:“我只在乎你。”

庄涯只好拉着他的手走到僻静的角落:“你想怎样?”

“我爱你,始终如一,嫁给我吧!”

庄涯揉揉眼睛,低下头,理了理思绪,尽量让声音听上去平静:“塞缪尔,我比你大九岁,我是个私生女,你是欧德思卡尔基的贵族,我们是不同世界的人,我们”

一双大手捂住了她的嘴巴,堵住了她接下来的话。蓝眼睛幽深的像黑色丝绒布上的蓝宝石,充满了火焰和冷冽,他低下头,在她的耳边轻轻的细语:“不要跟我强调这些理由,你是什么身份,我是什么身份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亲爱的,当年你一声不响的跑了,我找你找的几乎发疯,我告诉我自己,这辈子我如果找到你,就算是求黑手党的人出手,我也要把你绑回意大利,绑回我身边,我找了你五年,这五年来,一千多个日子里,我煎熬的几乎疯掉,我每天都这样告诉自己,这样鼓励自己,我要找到你,如果你还是不肯做我妻子,我就把你绑架回去,我可以用一辈子的时间来慢慢等你答应,但是,你一定得再我身边”

庄涯目瞪口呆的看着他,他声音很轻,语气很重,很认真,像一个誓言,她觉得嘴巴发苦,眼睛发酸,挣扎了半天才有气无力的说:“你看起来更像个无赖,哪里像贵族?”

蓝眼睛男人莞尔一笑:“遇到你这样绝情的女人,我的贵族气质不能够赢得你,只好出此下策!”

他眯着眼睛,笑的风轻云淡,可周身散发的阴鸷和危险的气息让人不寒而栗,庄涯忽然有种陷入网中的感觉,仿佛四周都是这个男人布下的天罗地网,而她,将无处逃生。

☆、第141章

正文:

2月份快过年的时候,李丹剖腹产生下了一个八斤四两重的胖儿子,贾哲新笑的只见牙不见眼,贾母也高兴的不得了,李丹在贾家的地位得到了空前的提高。

李妙给孩子定了纯金的手镯和项链,链子上坠了个实心的金锁,金锁上刻着长命百岁和蝙蝠桃子的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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