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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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侠展昭,即使身入公门,依旧有着属于他的江湖性情。

“小禾,你瞧展昭这字写得如何?”

小禾道:“奴婢哪里懂这些,不过,看着是极好的。”

陆小凤亦点头,“我也觉得好,明天你拿了去铺子装裱一下,我挂房里。”

“是。”

“这里不用你伺候了,晚上我与展昭还有些事情要谈,你到厢房睡好了。”

小禾略有迟疑,但仍是应声道:“奴婢知道了。”顿了顿,又道:“那奴婢要帮小姐卸妆更衣吗?”这样即使小姐要与展大人秉烛夜话也自在舒服些。

展昭将装作漫不经心将目光移到了他处。

陆小凤想了下,道:“还是卸妆更衣吧。”

小禾便对展昭福了一礼,道:“展大人还是先到院中稍等,容奴婢帮小姐梳洗之后再进来。”

“好。”

小禾按部就班地帮自家小姐洗漱更衣,然后请在院中等候的展昭入内。

展昭再次入内,便见到陆小凤已卸去钗环,除了罗衫,换了一身宽松的家居装,简单大方略朴素。她一头的乌发只简单用丝带束成一束垂在身后,却依旧给人以清水出芙蓉之感。

而她正在将白日绑在大腿上的匕首以及小腿上的针袋解下放到床前杌子上。

“整日绑着这些能舒服吗?”

“习惯就好了。”

“何不将匕首佩挂在腰间?”

“展小猫。”

展昭看她。

陆小凤伸手在他额间一戳,“你还有没有记性啊?”

展昭:“……”

“九尾狐那个案子,如果我把匕首佩挂在腰上,还能救你们出来吗?”匕首是可以佩在腰间,但如此一来却是有些扎眼了,还是藏在裙下来得好一些。

至于针袋,也是为了方便之用,她总是不可能将那只药箱整日背在肩头的,那不现实。

展昭只好没趣的摸鼻子。

“不过呢,你说得也没错,我可以在腰上再佩一把小刀呢,这样就更保险了。”

展昭:“……”

“明日我就上铁匠铺去买一把来。”

“你呀。”总是这么说风就是雨的。

“你大约是不能陪我去了。”

“倒也未尝不可。”

陆小凤抿嘴笑,一边脱了衣裳挂到衣架上。

展昭也径直除了衣物,二人到床上安置。

罗帐之内自然是一片浓情蜜意,说不尽道不完的温柔缱绻。

外间的烛火不曾熄灭,一任照着一室的光明。

而内间的烛火不曾点燃,掩去了那一片恩爱情深。

天色未明,展昭便起身穿衣,趁着四下无人得见,回转开封府。

而陆小凤则继续跟周公约会。

天色大亮后,小禾等人也都陆续起身。

小禾在屋外唤了几声,得到允许后便进房将烛台收了,四下不见展大人,便知必是说完事情之后离开了。

“小姐可要起身了?”

“我还要睡,别吵我。”

“是。”

陆小凤在床上翻了个身,迷迷糊糊地便又睡着了,晚上运动量有点大,她今天大约要多睡一些时候。

果然,这一觉就睡到了午后。

若不是知道小姐昨夜是熬夜了,小禾真要担心小姐是不是身体哪又不舒服了呢。

陆小凤照例是不用小禾帮着穿衣的,即便用小禾也是穿外裳的时候,才会叫她进去。

小禾帮小姐洗漱梳妆,重新挽了发髻,插了珠钗首饰。

“小禾,一会儿咱们上街去。”

“小姐还是先吃饭吧。”

“我就是说饭后啊。”

“小姐要买什么去?”

“刀。”

小禾吓了一跳,“小姐——”您好端端的买什么刀啊?

陆小凤对她解释道:“买把看着小巧可爱的刀挂在腰上啊,不是也挺方便的么?”

“哦。”小禾心里暗自吐槽,小姐您还嫌自己的刀不够多吗?她总觉得小姐似乎对刀有一种异乎寻常的收集癖好。

虽然小姐并没有很明确的表示出这个爱好,但是小禾做为她的贴身丫环还是多少能感觉到一些的。

陆小凤用过饭后,便领着小禾上街去了。

她们在寻了几家铁匠铺子后,终于找到了一把连刀柄算上也不过七寸长的小刀。

这刀锋还算锋利,刀鞘看着简朴却也不是太普通,系到腰间还是个满不错的饰物。

“庞姑娘!”

听到这个似曾相识的声音,陆小凤还是狐疑了一下的。

不过,在看到这个声音的主人后,她就只剩下皱眉了,又是那个什么尚书家的公子,瞧模样他这又是跟一群狐朋狗友到外面吟诗作对,说白了就是花天酒地消遣来了。

毕竟,这个时代狎妓还属于文人的一种普遍爱好消遣。

后面的宋徽宗直接就包了个李师师,也算是一段帝王风流佳话了。

陆小凤不想搭理这种人,所以瞥了一眼就随手拿了一把菜刀端详了。

“庞姑娘要买菜刀?难道姑娘还用自己下厨不成?”

不止小凤姑娘不想搭理这种猪头,就是小禾都不想理睬这种公子哥。

“庞姑娘若是买赏玩的东西,来这种地方就来错了。”

陆小凤扯了下嘴角,冷淡地道:“不劳刘公子费心。”

“喂,你们这些人是想调戏民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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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上天派来一个天使女侠一柄长剑就挡在了陆小凤主仆的身前。

陆小凤便把手里的菜刀放下了,她对这位女侠的拉轰出场有些艳羡。

“姑娘是误会了,在下与庞姑娘乃是旧识。”

陆小凤适时道:“公子莫说这样让人误会的话,咱们并不相熟。”你不过是跟庞昱有几分交情,而这交情在柴文意砍伤庞昱之后就没了,所以说是不相干的人都完全可以的。

小禾补刀,“是呀,这位女侠,我们跟他们不认识的。”

“你们这群纨绔子弟,只会走鸡斗狗,不学无术,还不赶紧给本姑娘滚。”

真帅!

那刘公子见此情形,便只好跟自己的朋友先离开了。

“多谢姑娘仗义相救。”陆小凤不吝道谢。

“不客气,江湖人路见不平,原是要拔刀相助的。”那姑娘如是说。

陆小凤本打算再跟人家姑娘多客套几句,却不想那边匆匆过来一位王府校尉,到她身前一躬身,道:“我们王爷请姑娘过去。”

“王爷?”

“是。”

陆小凤有些狐疑,但还是决定过去,“头前带走。”

“姑娘,请。”

等过去后,陆小凤才知道是哪位王爷——是当朝八贤王赵德芳,她家偶像坚定的后盾。

“民女见过八王爷。”

“免了,你也算不得什么民女。”明明是有官诰在身的,却偏偏愿意当个平民百姓。

“不知王爷叫民女来有什么事?”

八贤王一指站在一边的两个人,道:“呐,这有桩案子,你帮着判一下吧。”

陆小凤:这是唱哪出?

下面就有侍卫上前一步将事情始末讲了一遍。

那两人,一个锦衣玉服,一个粗布葛袍,可粗布葛袍的告那锦衣玉服的说那人偷了他的银钱。锦衣玉服的自然是不认的,还请街上路人评理,自己这样的衣着打扮怎么会偷人钱财。两人争执之间,就遇到了八贤王的坐轿,然后,八王爷就忍不住管了闲事。再然后,又看到了陆小凤在不远处,便顺手将她提溜过来替他判案了。

听完王府侍卫的话,陆小凤道:“我需要一只狗帮忙,通灵性的那种。”

“找只狗来。”

很快,侍卫便找了只符合要求的狗来。

陆小凤对那狗的主人道:“你让你的狗闻一下这粗布葛袍之人身上的味道。”

“好的。”

那狗闻过粗布葛袍之人的气味之后,然后在主人的牵领下循着味道找去,最后围着那锦衣玉服的男子狂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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