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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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凭你?你不接受?!”江珊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气急败坏怒目圆睁地盯着她,尽失淑女风范。

在对方难以置信的目光下,陆以琳固执地,骄傲地轻抬下巴。

“哈!”江珊突然大笑,可又似冷笑,“还真是伶牙俐齿啊!”

“谢谢江珊小姐称赞! ”陆以琳回应道。

江珊脸上由愤怒转为不屑,“得了吧!真以为自己多了不起了?那次晚会上,铭正之所以会走近你,不过是因为他多喝了几杯酒!你还以为自己真的多么讨人喜欢?再说,他身边还有我,我和你两个人条件差异多明显!你看不到吗?而且,我陪在他身边那么多年。不管从哪个角度来说,谁也不比我更适合他。”

“关于适不适合这个问题,恐怕不是你一个人说了算!当然,我说的也不算。不过,这种事,你跟他说就好了。就像你说的,他只是喝醉了才选的我,那我对你们的关系来说,又有什么阻碍?你今天何必来找我这一趟?”陆以琳毫无退让的意思。

“你!”江珊气得从位置上站起来,指着陆以琳的鼻子,想开口骂她,却被气地一时语塞,只能来来回回在客厅踱步。

反正两个人已经彻底敌对起来,陆以琳便有意气她一气,“江珊小姐,您刚刚才夸我伶牙俐齿,我总不能让您失望。”

江珊突然笑了,“很好!明天陈江两家就会召开记者招待会,宣布我们订婚的消息!”

听到江珊说要向外界宣布订婚了,陆以琳一下子被打回原形,适才好不容易假装出来的傲气,一下子又烟消云散。

“我和铭正都欢迎你来!”江珊继续道。她得意的说完,又转过头对站在一旁的陆振国说,“陆经理!招待会当天,记得带上你们的宝贝女儿到场!不然,我可不敢保证你们还能不能保住在公司的职位,还有那小小的百分之五的股份。”

父亲一个劲儿地点头哈腰,“一定,一定。”

江珊临出门前,回过头来,扔下一句话,“女人,最怕的就是把男人的一时兴起当成了真的。”

就在今天上午,父亲对她说过同样的话。果然,他们才是同一战线的。

陆以琳看着江珊气呼呼离去的背影,虽然可以暂时松一口气,却完全高兴不起来。明天,记者会,订婚,以陈家和江家的影响力,她可以想象那会是怎样空前盛大的场景,也可以想象得到自己会输得多难堪。

不过还没迎来那场记者会,陆以琳就提前受伤了。

送江珊走后回来,父亲开始对她破口大骂,后母在她的胳膊上掐出了好几块青紫印记。

这一天晚上,陆以琳失眠了。关于第二天的记者会,去还是不去,这是一个问题,关于陈铭正最后会选择谁,其实没有多大的悬念,那她还有什么值得期待的吗?

作者有话要说:  这种情况,你们觉得以琳是该去还是不该去啊?为什么?

☆、第12章

经过一整夜的犹豫,陆以琳第二天起了个大早,趁父母还没有醒来,她偷偷地从家里逃了出去。

是的,今天的记者会,她没打算去。

她是这样想的,如果要战斗,总要有个理由吧,她去记者会的理由是什么?为了回应江珊的挑衅?可她骨子里就不是一个喜欢争抢的人。还是说为了让自己彻底死心?实际上,想要对一个人死心,不是非得要给自己找难受找难堪,让自己下不来台面。

除了有那么几次心动,陈铭正对她来说,还没有到非他不可的地步,想必对于陈铭正而言,她也只不过是出现在对的时间里的,一首恰到好处的插曲而已,毕竟,他从来没有对她诉说过衷情。都说承诺和甜言蜜语最是虚无缥缈,可两个人在一起,但凡少了它们,总会连带着少了那么一丢丢的真实感。而缺失的这份真实感,足够浇灭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期待。陆以琳现在就是这样,她不确定陈铭正的心意,因此不敢对他产生任何的奢望。那她又何必去淌这趟混水?她的生活,从小就困难多多,真的不想给自己找更多的麻烦。

再说,江珊能够威胁到父亲的前途发展和家里的收入来源是事实,江珊和陈铭正门当户对男才女貌天生一对是事实,她,陆以琳,是后来者,这也是无法逃避的事实。

基于这些事实,她总是少了些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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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这样避免生活陷入复杂的决定,算不算是不勇敢,如果算,是的,她要做逃兵了。

陆以琳一个人漫无目的地走着,经过公交站牌的时候,直接上了一辆刚停下的公交,她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大脑胡思乱想地像一锅粥,于是乎,索性就不想了,坐到哪里算哪里。

公交在江边停下,所有人都下了车,中年司机回头提醒她,原来不知不觉已经是终点站。

陆以琳下了车,沿着江边,逆着水流的方向走,大概走了几百米,不远处看见几个烧烤店,第一个店挂着的牌匾,“小胖胖烧烤”五个字依稀可见。

这些烧烤店大概是夜间营业,现在大白天店门紧锁,门庭冷落。

她想起,曾和陈铭正在这个小摊前吃过烧烤。那晚的画面,此刻如同回放的电影,每一帧都定格在脑海里,记忆犹新。

陈铭正小心翼翼地帮她把凳子擦干净,自己却一点都不讲究地坐在油腻腻的塑料椅上。陈铭正说要为她包下整个场子,结果最后却发现身上一分钱都没带,既尴尬又好笑。陈铭正为了不让她淋到一点点雨,自己半个身子都湿透了,那时的他明明有点狼狈,可陆以琳却觉得他是那么那么的迷人。

还有,乱了频率的心跳,差一点的亲吻……

有些事情,适合回忆,却是再也没有办法重来。

陆以琳站在那里看了一会儿,转身离开的同时扯起了嘴角,一抹笑挂在脸上,有甜蜜也有悲戚。

她一路走走停停,累了,便随意选了一家快餐店坐下,点了一份红烧排骨饭。

现在这个时间,对于早餐来说,太晚,对于午餐来说,又太早,所以店里的客人除了陆以琳以外,只有一个老爷爷,就坐在她隔壁的隔壁桌。远远看不到老爷爷吃的是什么,不过他每放一勺饭到嘴巴里,就会细嚼慢咽很久,估计牙口不怎么好。也不知道他吃了多久,还要继续吃多久。

陆以琳和老爷爷两个都属于安静的那种人,一个安静地吃,一个安静地等,整个店最大的声音来源就是挂在墙壁上的那台老式电视机。

电视机正在卖一个高端汽车广告,画面奢华,动感十足,与这个装潢一般的小店倒是形成强烈的视觉反差。

广告结束,画面立即切换到本市新闻报道,播报台上的女主持一本正经地讲述发生在本市的两大商业帝国联姻的消息。

然后画面转至外景,巨大的横幅,粉色气球,还有香槟玫瑰,一眼就能够看出来是联姻现场。与女主持不同的是,现场女记者的画风完全不一样,描述起这场盛况,兴奋得满嘴跑火车,如江中之水滔滔不绝。

陈铭正是光,而她是活在暗夜里的影子。这样的两个人,注定不会有交集,之前种种,本身就是一场错乱。

陆以琳从位置上站起来,差一点碰到服务员刚刚端上来的红烧排骨饭。她放下二十块钱,饭也没吃,就走了。

经过一座桥时,桥底下一个大孩子带着一个小孩子在逗弄一只小猫咪,猫咪身形瘦弱,毛发很脏,大概是被遗弃的。她不禁心生悲悯,自己对陈铭正来说,大概也跟人们在路上偶遇的小猫小狗没什么差别吧。大多数人们都会像这两位孩子一样心生怜悯,给它丢点食物,可是不会将它保护起来,因为本身就是累赘。没有人会自找麻烦。

——

清晨,刚从宿醉中醒来的陈铭正,盯着天花板发了会儿呆,意识渐渐恢复清晰。他深深地为自己一杯红酒就被灌倒的事情感到蹊跷,毕竟他的酒量一直很好,喝半瓶也只是微醺的状态。

史蒂芬推门进来,身后跟着一名菲佣,手里提着一套干净的礼服,吵吵嚷嚷地打断了他的思绪,“boss,您醒来正好,十点钟有一场记者会,您是该起来了哟。”

陈铭正坐起来,皱着眉头揉了揉太阳穴,“我让你买的新手机,还有我那张手机卡怎么样了?”

在美国参加游艇酒会的时候,陈铭正靠在栏杆上,想要给陆以琳打电话,刚从西裤口袋掏出手机,游艇突然摇晃得厉害,他一下没抓紧,手机掉进了海里。

尽管他立即找人打捞,但是努力了大半个小时,还是没有任何结果,手机倒没什么,只是连卡也这么一起消失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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